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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闪:都市“无厘头”的旋风行动
文 粲然
9月10日,深圳某商业街上人流比肩接踵。沈晓鸣漫步其中,猛然发现一大型超市门口簇拥着上百号人。他们每人手中都拿着一个XX牌安全套,但只一瞬间,就作鸟兽散,淹没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
这是干什么呢?沈晓鸣心中一“咯噔”:聚集那么多人?都拿着安全套?迅速聚集倏忽消失?——他感到一阵狂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快闪党”?难道深圳已然和国际潮流接轨,玩了次群众“无厘头”?
他觉得自己的揣测不无道理。毕竟,眼前所见,合乎国际“快闪党”一切行动模式。
“快闪”骤起
被类似沈晓鸣这类追赶“国际潮流”都市青年所津津乐道的“快闪”活动(flash mob),其历史其实很短。它起源于今年五月美国纽约曼哈顿。是一群透过互联网或手机联系、但现实生活中互不相识的人,跟随不同策划人的指示在特定地点、特定时间聚集,一同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无聊”动作,然后迅速分散的举动。其中较为知名的例子如:6月间,纽约一家玩具连锁店突然涌进三、四百人,团团围住一只机械恐龙,大声呼喊膜拜;7月24日,两百多人聚集在纽约公园内学鸟叫;8月8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四百人模仿“狗仔队” 冲着离开超市的顾客疯狂拍照;8月13日,六百人在英国曼切斯特某购票中心拿起扇子大力舞动;8月中旬,三百人罗马涌进图书馆,向管理员索问些根本不存在的书名,然后大声鼓掌欢呼……以上“快闪行动”持续时间多半在五分钟左右,在围观群众瞠目结舌、警察未能有所反应之前,“快闪党”早已一哄而散,真所谓“飘如浮云,皎若惊鸿”。
这股被媒体戏称为“新一轮都市恐怖袭击”的“快闪”风潮很快席卷了全球,在短短一、两个月间,欧洲、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均出现“快闪”活动。
在网上,单就“快闪”老家纽约一地而言,就有几千个专门讨论“快闪”的网上论坛。根据gooogle提供的资料,搜索“闪客”一词的数量,2003 年7月13日为1,210次;7月29 日为10,500次;2003 年8月14日为53,600次;8月31日达到140,000次。如果采用网络上惯常手法,即以点击率测度影响力,“快闪”正用传说中吸血怪兽的成长方式,骇人听闻地膨胀自己。
它在城市与城市间、国度与国度间扩张势力。犹如一道闪电,随时可能划亮地球上任何一个知名城市。
中国特色“快闪”
八月底,台北一个14岁的少年用“阿努比斯”的ID,在网上创办了一个叫“母牛快闪族”的论坛,号召大家用MSN为联络工具,联系和发动“快闪”事宜。很快,这个论坛聚集了上百个“闪客”。但“阿努比斯”对论坛现有实力颇不满意。据他介绍,台湾“快闪”家族,保守估计有几十个,甚至可能破百,但有能力发起“快闪行动”的,只有寥寥几个。
“鉴于‘母牛’实力不强,我就参加了Pchome家族的‘快闪’。”“阿努比斯”打着童稚的官腔告诉中国《新闻周刊》。8月31日,“闪客”们从Pchome论坛中得知,在南西门市一楼星巴克吧台将有一场“快闪活动”。匿名发起人要求“闪客”携带百事可乐曲线瓶一瓶,在中午11:58分时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缓步走到吧台前;12:00,指着吧台说:Oh.my god!打开可乐并喝两口;接着鼓掌大喊“长岛冰茶太完美了!”整个任务完成,立即闪散,不在星巴克逗留。
那天中午,“阿努比斯”用书包装着一瓶可乐,兴冲冲赶到指定地点,准备感受第一次“快闪体验”。可到了星巴克,他懵了——在场媒体和围观者拥成里三层、外三层,摄影机挤作一堆、记者人手一只麦克风。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人们僵持着,在安静里等待传说中的“快闪”。但那天,“快闪党”一个也没露面。
当时场内混杂着多少“闪客”呢?“阿努比斯”说,肯定有。但看那架势,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一拿出可乐,媒体就蜂拥而上。“那就怪尴尬的,”,毕竟,“闪客”都不想成为公众人物。
但“阿努比斯”还活跃在台湾各大“快闪论坛”上。还致力以和台湾数以千计,并日渐扩大的“闪众”一起,“团结起来,将快闪理念推广全台。”究其原因,是他从8月27日台湾第一次“快闪活动”中,亲眼目睹都市“快闪”疯狂的无厘头行径。
8月27日,“闪客”齐聚台中广三广场,大喊“火星来了”——这次行动,标志着国际“快闪”正式登陆台湾。在此之前,对潮流信息极其敏感的香港也曾风闻8月17日在旺角的影音商店内,会有一场“快闪活动”。当是时,媒体蜂拥出动,商家全盘戒备,甚至还出动便衣警察以防引发混乱。没想到,到场并承认自己“快闪”身份的,只有一个手持长伞、神色慌张的13岁少年。
香港首次“快闪活动”宣告失败。之后,港台两地接连流传得沸沸扬扬的几次“快闪召集令”也均不了了之。
提到“快闪”活动的失败,港台“闪客”们无不将其归结为媒体的介入。纷纷在论坛上探讨“克敌之计”。有人建议仿效“欧美模式”,事先仅用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联系,不公布具体活动内容。直到到达活动地点,才通过纸条或公告告知。有人建议用眨眼睛、抓耳朵、双手交叉等手势来确定到场“快闪”同伴,达成默契,伺机行动。“闪客”们愤愤称,中国人本来脸皮就薄。记者一出现,谁还敢旁若无人地“快闪”?究其言下之意,似乎希望传媒高抬贵手,先腾出一块地方给中国“闪客”练练搞“无厘头”胆子。
但倘若没有媒体,“快闪”还能保持如此蓬勃的发展势头吗?少年“阿努比斯”承认,他和许多“闪客”都是通过报纸、电视才了解了“快闪”。他无奈地说,这叫成也传媒,败也传媒。
“快闪”是非
无论何时何地的“快闪”,都凸现其三无本质:无目的、无意义,无领袖。“闪客”们在围观“智者”错愕的目光下认真实践“无聊”。那么,“快闪”是表现艺术吗?亦或是新社会运动的锐利边缘?
7月31日,《华盛顿邮报》引用詹森《现代科学故事》一书称,“闪客”的聚集类似蚂蚁帝国的形成。蚁群中没有任何领袖设置动作行为,它们被群逻辑所控制,依靠嗅觉寻求食物补给的最短途径。“闪客”也力图在城市中进行此类“不用思想”的交互活动。
“闪客”作为社会群集,意味着将在一段时间里和陌生人分享你的生活,用庞大阵容宣泄某种直接情绪。这就是“快闪”最大的魅力所在。
如何成为“闪客”一员?实际上,“快闪党”里什么人都有,下至十二、岁的学生,上至四、五十岁的艺术家、公务员甚至退休工人,但凡掌握现代通讯技术且具备游戏精神的都市人士,都可以在此占据一席之地。
尽管香港社会学家认为,“快闪党”的行动反映了他们没有清晰的社会目标,社会关系不清。但“闪客”却将“快闪活动”视之为对抗和减缓城市压力的最佳途径。在各大“快闪”论坛上,都张贴着类似标语:“我们不接受违法建议,我们不妨碍社会和他人,我们只想跟不认识的人一起做做无聊而且愚蠢的事!”
当然,“闪客”们标榜的“不妨碍社会和他人”也许仅仅是一厢情愿的说辞。曾被无端卷入“奇袭哈佛大学书店快闪运动”的Kent提起“快闪”活动无法掩饰自己的憎恶:“那也许是我所见过最怪异的事件,”他说:“要是我再碰到那帮坏小子,我非踢他们屁股不可!——我一点也不喜欢它。”
远见律师事务所的颜榛苓律师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根据《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以及《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尽管“快闪”运动以行动迅速闻名,往往在执法机构有所反应前远遁而去——但在中国,一旦“闪客“被捕,很有可能麻烦缠身。
来去匆匆的都市“快闪”
沈晓鸣在深圳街头所见,后来被证实仅仅是商家安全套促销活动。除开港台,中国至今未见“闪客”行动。不过,有了沈晓鸣之流都市青年的心理期待为基础,中国“快闪”运动,似乎仅仅少了个揭竿而起的发动者。
但此时,在“快闪”老巢纽约,一部分和Kent一样厌恶“快闪”的人却也开始团结起来,开始致力于“反快闪”行动。他们通过各种通讯工具上散布大量“快闪”活动的假消息,试图用“烽火戏诸侯”的老把戏冲淡“闪客”们游戏激情。
这一幕幕,也许正说明,“快闪”仅仅是都市里一场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新闹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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