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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3-7-14 19: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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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只为爱活着——一个好友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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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已记不清那天是否也在下着这样的大雨,只记得那是今年二月份的某天,三角梅的清香散发在鹭岛的每个角落。吃过晚饭,我是采撷了一朵三角梅的香气放在口袋,去了离住所最近的一家网吧。正当我纵横在群鹰江湖忘乎所以时,开着的QQ陌生人里有人在和我说话,我点了他的头像,杳看了他的个人资料和个人说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城市的一栏填写着:厦门,他居然和我住在同一座城市。
我就这样边驰骋在江湖,边和他闲聊着,也记不得当时都聊了些什么,只是感觉他和我其它的网友不太一样,他的话题触及面很广泛,谈吐高雅、严谨而又不失幽默。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到了凌晨二点。就在我向他敲出88时,屏幕里跳出:你喜欢吃什么?明天下班后我请你吃饭。告诉我,你的住址或电话,下班后我开车来接你。
哈!这人真有意思,居然连名字都没问我,就要请我吃饭,还有他的字里行间透出的口吻哪里是邀请呀,分明是命令嘛。
“水煮活鱼,13062444184。”我鬼使神差在键盘上敲下了这行字。
我上网聊天已经有两年多了,也遇到无数次诸如此类第一次聊天就向你要电话和住址的事,在以往我是断然不会告诉别人的。可我居然将电话号码告诉了他,我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当讯息发过去以后,我却有些后悔了,在心里不停地自责着,怪自己怎么这么轻率。哎,发都已发过去了,后悔责怪都于事无补了,说不定他是和我闹着玩的,明天就给忘了,网络本来不就是虚幻的吗.
在心里,我一面自责着,一面盘算着。
怎么就这么笨呢,如果他明天真的打来电话请我吃饭,我不去不就行了,根本不用想那么多的。我揉了揉酸涩的双眼,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回到家,我将闹钟设置好,怕明天上班迟到,然后倒在床上便睡了。
当晚,我睡得跟死猫似的。
第二天,闹钟尽职地准时将我叫醒。我机械地重复着那千成不变的三部曲——吃饭、挤公车、工作。临近下班时,我摆放在办公抽屉里的手机欢快地响了起来,手机屏幕上所显示的是个陌生的号码,我没精打采地拿起了手机,定是哪个冒失鬼拔错了号码,这样的事是常有发生的。
“喂,哪位?”我的声音懒洋洋的。
“风信子,我是AIMR,(AIMR是他的QQ上的名字)下班了吗?我请你吃水煮活鱼。我的车子就停在你们公司的楼下,是辆黑色的广州雅鸽,我现在靠在车门上给你打电话,你站在窗户边往下看便能看见我了……”电话里头他的声音是那么好听附有磁性,语气里感觉不到一丝的拘谨,他好象并不是在约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孩吃饭,而是在约一个老朋友一道吃个饭似的,那么轻松,自然。
不可能,昨晚在电脑里我只告诉他公司的名称,并没有告诉他地址,他居然真的能找到,太不可思议了。我走到窗户边,往下看,果然见一辆黑色的雅鸽停在楼下,车门上斜靠着一个穿浅蓝色上衣的男人,正仰着头往上看。因我是站在十一楼往下看,所以脸部轮廓不是那么的清晰,瞧他那抬头的姿势,眼睛肯定正在搜寻着这座大厦的每一扇窗子吧。
AIMR真的和别的男人不同,虽然还没见面,可他的行为却让我有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是好奇,还是心跳,反正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这份感觉。
我改变了昨晚的念头,决定下班后和他一起吃饭。
下班了,我在洗手间的镜子里往嘴唇上刻意地涂抹了一些时下最流行的水晶之恋唇膏,抿了抿嘴,这样做可以帮它均匀地化开,我的唇立刻丰盈娇柔了许多。我对镜中的自己扮了个鬼脸,然后象一只燕子似的轻快地飞舞到他的车旁。
他替我打开了车门,做了个优雅的邀请手势。
“想去哪家川菜馆吃?”他启动了车子,侧过脸来笑盈盈地问到。
“去莲花二村王老三川菜馆吧,川菜做得比较正宗。”我也侧过脸,为的只是能更清晰地看到他的那幅尊容。
一路上,我一直在偷看他,当遇到他的目光我便赶紧避开,我毕竟是个女的呀,总不能一直盯着男人的脸而目不转睛吧。
停泊好车,走进饭店,他点了水煮活鱼另要了一份串烧羊肉和两瓶椰奶,在我的对面坐下。这时,我便看清楚了他的整个面容。
他大约二十八岁左右,脸部的线条非常清晰,象刀刻似的。深遽的眼里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淡淡忧郁,而悬挂在嘴角的那一抹笑容,虽然迷人却多少让人感觉到玩世不恭的味道;胡子刚刮过,泛着好看的刺青色彩,阳刚中透出男人特有的一种魅力。
我手中在不停地摆弄着纸巾,给它叠成一朵花,然后拆了再叠,反反复复。平日我最喜爱的水煮活鱼今天在我口中好象变了味道。
“怎么吃得这么少呀,不合味口是吗?”
“我吃饱了。”看着他的眼睛,感觉到他的眼睛有些坚硬的东西直穿越我的心底。我赶紧别过脸,慌乱却无法掩饰地印在我的脸上。这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我几乎没动筷,只低头喝着椰奶,仿佛是专为了喝椰奶而来的。
“今晚没事吧,去环岛路兜风好吗?”走出川菜馆,他又发出了邀请。鱼也吃过了,本想和他就此告别的,可我却不由自主地又上了他的车。
我原本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这些年来在我身边来来往往的男人,从没有让我心旌摇动的,包括和我的男友新在一起心也是定定的,没一点感觉。我原以为我是一个感情麻木了的人,这一刻才知道,我也是个小女人,渴望被发掘,被欣赏,被激情刺激。还没怎么就像个深陷情事的傻瓜一样暗暗揣摩他的每个表情与动作。
那个晚上,都是他在说着话,我在倾听。
午夜十二点他送我回家,就在我的背影即将消失在楼梯口的瞬间,他告诉我他叫子曦。躺在床上,我翻来复去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已有了男友,也有很多男孩子在身边追求我,但我却是孤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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