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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契约男友[转] [打印本页]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3:31
标题: 契约男友[转]
作者:[url=http://pub.goldnets.com:81/author_view.php?i=29281]米娅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未婚夫

  这是一个适合订婚的日子,因为家里的老皇历上清楚地用红字印着“宜嫁娶”。
  上午9:58分,泰城喜来登饭店的某一个宴会厅内响起了庄严的《婚礼进行曲》,门口的巨幅海报上印着我和常欢的婚纱照,“佳偶天成”四个大字明晃晃地写在那里,炫耀着订婚仪式上不可或缺的喜气。
  主持人刘亚菲不知疲倦地讲述着我跟常欢的爱情史,关于一见钟情,关于后续种种……不愧是泰城卫视的名嘴,能把一对食色男女勾搭成奸的故事美化成小说般曼妙,真服了她了。
  在此期间,我一直像个娇羞的新娘般低头摆弄着花球,女人总是无法抗拒精致美丽的东西,在这一点上,我无法免俗。常欢紧紧站在我的右侧,我不用抬头也能猜测得到他的表情,他一定笑得无比灿烂,订婚要订出职业道德,这是他的原话。
  我和他,两个坚信这世界上定有完美的爱情故事却坚决不奢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对男女,不相爱却做爱,不打算结婚却订婚,这不能不说是生活的喜剧性之一。莫名其妙的时间,莫名其妙的地点,莫名其妙的角色,掺杂着欲望和颓废的林林总总,饮食男女的本性在我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没有爱,只有欲,这简直让我们无比纯粹。
  典礼终于结束了,亲朋好友开始推杯换盏,中华民族经久不衰的食文化与酒文化在这一刻得到了精辟的诠释。而疲惫不堪的我和他终于被获准可以“入洞房”,我们急匆匆地上了电梯。
  我提着长长的裙摆,昂头快步冲下了电梯,我要洗澡休息,典礼前的体力运动外加刚才的四处应酬,我已接近虚脱。
  我踩着浓密厚实的地毯急速前进,他拿着房卡慢慢跟在后面,不急不徐。
  推开门,我先冲进了浴室,等到梳洗完毕走进卧房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摆弄着电话。
  大床在望,我顾不得什么形象,一头栽了下去。
  “亲爱的,你能不能多装一会淑女?”他扬了扬眉毛,补充说,“这么快就脱离角色了?”
  “我没你那么敬业,只想睡觉。”天知道我有多么疲惫,如果你恨谁,那就诅咒他他多订几次婚,保证他生不如死。
  “那个空姐约我出去喝酒,晚上可能不回来了。”他起身走到床边,“你一个人没问题吧?”
  “没问题,走的时候替我把窗帘拉上。”我困得要命,迷迷糊糊地嘟囔着。
  “换成两年前,你会不会杀了我?”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我听。
  “去死吧,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你怎么可能知道。”即将被困意侵蚀的我拼命挤出这一句,两年前那次车祸中,我脑部遭受震荡之后失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他在那之后才认识的我,根本不可能得知我的过往。
  “其实很多事情忘记了也好,什么都记得未必会幸福。你睡吧,我去洗澡了。”他拉上了窗帘,我很快进入了梦乡。
  好大的雨,我坐在飞快行驶的汽车上,前面突然多了一辆大卡车,左打轮,我飞到了风挡上……全世界都是血,我喊不出来,我扭动着身躯,我想我就要死了。
  “醒醒。”在常欢的摇晃之下,我终于挣脱了梦魇,看到了床头的灯光。
  “我的脑袋撞到了玻璃上”,我说,“我喊不出来,不能动,就快死了。”
  “那只是做梦,别怕。”他摩挲着我的脑袋,。
  “你……能不能抱抱我?”我坐了起来,轻声问他。两年以来,每次被这个噩梦惊醒,我都会马上去找母亲,而她每次都会抱着我,说孩子别害怕,那都是梦,你不会再出车祸了,妈妈保证你不会再受伤了。而每次她说完“妈妈保证”这四个字,我都会马上镇定下来,我想那是母亲的力量。现在我仍旧没有摆脱梦魇带来的恐惧,母亲不在这里,我只好假手于他。
  “都过去了,那只是梦,你不会再出车祸了,我保证。”他轻轻抱住了我,语气就像母亲那样温柔,台词也是出奇的相似。
  “可不可以留下来,”我依偎在他怀里,依偎着摆脱梦魇的坚定力量,“今晚不要去约会了,留下来陪我,好么?”
  “好的。”他说。
  在他的怀抱中,我终于抵挡不住黑夜的诱惑,再次沉沉睡去。
  次日清晨,我们被一段40和弦的铃声吵醒,是他的电话响了。
  他拿起电话走向洗手间,即便如此,我还是听到了他在温言软语地跟谁赔着不是。能让他如此温柔的,肯定是个女人,而且必定是个漂亮的女人,我猜,十之八九是那个昨天被放了鸽子的空姐,不过他应该应付得来,对付女人,他一向有一手。
  等他再次躺回床上的时候,问题已经轻松解决了。
  “恭喜你又赢了一场官司。”我说。
  “是那个空姐,今天要飞回昆明了,跟我说永别。”他放下电话,坐在床边。
  “我很遗憾,下次你再有新目标的时候,我一定不遗余力地帮你。”说这话并不是高姿态或虚情假意,昨天要不是我被噩梦惊醒,也许他的好事就不会被破坏了。我们做爱,并不见得非得相爱,不相爱,就不涉及忠诚,我从未要求常欢为我守节,也从不为他守节,这是从开始交往那天就说好了的。
  “你是个怪物。”他盯着我说,“就没见过你吃醋。”
  “可能是撞车的时候把脑子撞坏了吧?”我自嘲。
  “你知道自己两年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吗?”他问。
  “我不知道,应该和现在差不多吧?不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么。”我老实回答,失忆两年以来,我一直在寻找回忆,只可惜毫无收获。
  “或许吧。”他藏在被子里的手不安分地握住了我胸前的香软,这居然让我的脸蛋发烧。
  “想干什么,青天白日的。”
  “干你。”他翻到我的身上,一脸坏笑。
  我们纠缠在洁白柔软的大床上,清晨的阳光洒在我们身上,粗重的喘息和间或一句的英文俚语飘荡在四周的空气中。每次和他做爱的时候,我常常莫名其妙地骂出类似“Son of a  bitch”的粗话,这些并不雅观的外来词汇总能让他愈加坚硬,而我也将愈加兴奋。
  在激烈的冲撞后,我们终于平缓下来。他轻轻抱着我,亲吻着我的脸蛋。这亲吻给我一种恋爱的错觉,在那一刻我甚至想过,如果有那么一天,纵欲过渡的常欢患上了阳萎,而我又对爱情彻底绝望再或变成性冷淡,我们一定会结婚,之后还会像最恩爱的夫妻那样不离不弃,白头到老。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3:33
标题: 第二章 我不是小妤
  第二章    我不是小妤
  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打入我的房间,一缕缕亮色让整个房间变得鲜活起来,富贵竹、接吻鱼,甚至墙上的水墨画都有了跳动的气息。
  外面的马路上依旧车来车往,步行的人依旧需要谨慎地绕过修复中的800路车站,从我订婚的前一天就已经开始的工程,到了三周后的今天仍就是一个衰败的大坑。
  我手里拿着一瓶香水把玩着,棕红色的瓶子乘着透明的液体,看起来很漂亮。
  曾经有人说过,人和人之间最初的好感来自嗅觉,从我和常欢的交往看来,这是条百分百的真理。
  两年前初夏的一个下午,横穿马路的我被一辆奔驰的大卡车撞得飞出了好远。
醒来以后,我忘记了天地万物,甚至忘了自己是谁。后来才慢慢得知:我叫叶心爱,24岁,未婚,泰城大学新闻系毕业,是泰城日报经济版的编辑。那个满脸严肃的老先生叫叶建国,是我的爸爸,那个风韵犹存的阿姨叫王爱华,是我的妈妈。至于那位姓李的医生,他总是笑眯眯地问我一些古怪的问题,据说可以帮助恢复记忆,可直到我出院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什么都没想起来。
  但是我却记得一种味道,淡淡的木香混合着体味,这让我觉得似曾相识。
  那天下午,一个身穿黑色T恤的高个子男人抱着一束香水百合走到我的病床前,“好些了么?”他问我。
  “我认得你,”我莫名其妙地对这个陌生人说,“我认得你的味道。”
  这个男人就是常欢。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有点俗气:这个眉清目秀又幽默的男人总是    “路过医院,过来坐坐”,半年后,他抱着一大束粉色玫瑰也不算敲开了我家的房门,要我做他女朋友。我其实满欣赏常欢,但又很清楚他绝非等闲之辈,而且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的那杯茶,所以有言在先:恋爱可以,但不得干涉对方私生活。这句看似婉转知性的协议其实可以用一句大白话来概括——各玩各的,互不干涉——只是这么说比较难听,所以我们才选择了文绉绉的前一句。
  等到确立恋爱关系的第二天,我们就上了床。之前我并不知道自己究竟还是不是完封之身,可当我发现自己本能一样懂得如何索取如何呻吟的时候,我明白了一个事实:我不是处女,至于第一个男人会是谁,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我问他会不会介意,他对我说:记住,叶心爱,你的第一个男人是我,不要去追究之前的是谁,只要记得现在。我记得自己很用力地点了点头,说好的,是你,我记住了。
  昨天,我那位“第一个男人兼未婚夫”常欢先生为了案子的事情飞去昆明,相信此刻他正与那个空中小姐鸳梦重温,而我则坐在电脑前面,面带微笑的敲打着键盘,我告诉棠,说今天泰城有着很好的太阳。
  棠是一个作家,他的小说在泰城卖得不错。几个月前,我在网上发表评论,说他的小说是在描写一种状态,还称不上一种生活,不久就看到了他的跟帖,说难得一个诤友,想认识下。
  网络世界造就的一大堆虚拟病人中显然包括我们,我和他,一个闲极无聊的女编辑和一个游走在生活与理想边缘的男作家,我们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几乎无话不谈。他给我讲了很多过去的故事,关于他和小妤,关于那个才华横溢的女作家,他告诉我他们曾经相爱,之后又选择分开。我曾经看过小妤的书,那的确是个情感纤细的女孩子,她的文字中总是洋溢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颓废感,让人看着看着就有寻死的念头,尤其是那本《子时花开》,看得我差点跳楼。
  通常来讲,经由互联网认识的男男女女,他们在熟识后,话题总会无可避免地归结到两个方面:爱情、性。女人们很喜欢聊关于“情”的部分,而男人们似乎更喜欢单刀直入地讨论“性”,可棠不。
  我们熟识了,却迟迟没有切入主题,与其在他看过我的照片后,我们之间仿佛进入了一个很是怪异的境界。他变成了我的心情保姆,让我开心似乎成了他的一项义务。我总是在说着天气如何,心情如何,他总会安静地听我发一通牢骚,然后再慢条斯理地耐心开导。我还会像个幼稚园里的小女生那样跟他讲《哈里?波特》和《大闹天宫》,而他好像也乐于奉陪,并三五不时地说到几米和《天书奇谈》。这个男人似乎愿意配合我的一切话题,除了小妤。每次我尝试着提那个名字的时候,他就总会想尽办法打岔避开,我想这其中一定有很多故事,这让我万分好奇。
  我说今天泰城有着很好的太阳,这样的一天应该属于微笑。
  他说康城在下雨,这让他突然间想起了小妤。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起小妤,那个文字中洋溢着悲伤的女人,棠说在想她。他说想跟我视频聊天,我要他给个理由先,他沉默了好一会,才告诉我,说我的侧脸像极了小妤,他想她想得撕心裂肺,于是想到了借助我来望梅止渴。
  我突然被一种不知名的忧伤击中了,难怪一向心高气傲的作家会像个白痴一样跟我讨论哈里?波特,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是拜我那张右侧45度角的资料图片所赐。那一刹那,我真的有些嫉妒那个素未谋面的女人,不为其他,单单为了棠对她的情意。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因为我的离开而撕心裂肺,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他爱她那样爱过我,这几乎让我妒嫉。如果我也能拥有一段那样忧伤美丽的爱情故事,说不定我也会成为一个畅销作家。
  如果可以,我说,我不会介意你把我当作小妤。
  他说不可以,因为那样对我不公平,他注定会透过我的脸去怀念另一个女人。
  我说这不过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意淫,你将得到你的小妤,而我则尝试爱得纯粹些,仅此而已,就当是交易。
  他又沉默了好久,才终于穿过来两个字:好的。
  棠果然是一个富有情调的男人,他不仅会在我心情好的时候讲几句情话让我满脸绯红,还会在我心情不佳的时候扔出一两个笑话帮我解闷,我努配合,尽量让自己演出的更投入些——演戏也要演全套,这是常欢的口头禅。
  可能搞文字的人都喜欢假戏真做,渐渐的,我们竟然真地把我当作了小妤,我们开始相互思念,我们每天都要在网上见到对方,仿佛不这样就不能完整地度过一天。我们在一次次的猜疑中话不投机,随后又抱着电话没完没了地互诉衷肠,我经常会因为棠的一句话在5秒钟之内破涕为笑,又随时可能在3秒钟之内晴转多云,这个与我素未谋面的男人,他的文字和声音在征服了我的灵魂,我想我已经陷入这场早晚要结束的游戏中了。
  我想过逃脱,趁着一切还收放自如的时候离开显然是最好的办法,但我不甘心,我要和老天赌一赌,我要看看他的样子,看看让我差点假戏真做的男子,他究竟是什么货色。
  “发张照片给我吧”,我说,“无论是照片还是视频,一直都是你在看我,这不公平。”
  他拒绝,因为小妤离开的时候说过,一辈子再也不想看到他那张脸。
  “我替小妤告诉你,她在说谎,她其实很思念你,就像你在思念她一样。”
  “真的么?”他问。
  “真的。”
  他终于把一张照片传到了我的电邮中,我在双击鼠标之后,手指居然微微的发抖。他的样貌居然与我暗自勾画的梦中情人并无二至,微微上扬的眉,细致优雅的眼,挺拔端正的鼻梁,以及温厚谦和的嘴唇,这个男人完全符合我的美学,他甚至有着酷似常欢的神情——这足以让我在那一瞬间感受到了熟悉,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正在我张口结舌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常欢,他说明天要从昆明回来,问我要什么礼物。我说我正替一个女作家爱着一个男作家,没想到他竟冷冷地说“那送你一打保险套吧”就挂断了电话。
  常欢的一反常态让我飞快地沮丧起来,换成是以前,他会哈哈一笑,接着给我讲些恋爱的注意事项,可这次他没有,他刚才冰冷的语气让我有些难过。
  我告诉棠,说我心情很不好,很想哭,棠问我原因,我说是因为另外一个男人。棠沉默了好久,随后他说我们分手吧,毕竟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
  我们之间又一次爆发了惯见的争吵,之后又是电话和眼泪。棠说“我想你,回到我身边,让我抱着你”,看到这里,我咬咬牙,抓起皮包踩着高跟鞋奔出了家门。两百公里以外的康城,婉转忧伤的棠,我来了。
  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整个泰城都变得妩媚妖娆起来。我想我已经开始做梦了,在这样的夏夜。
  火车上很拥挤,农民工,小新疆和鞋贩子占据了所有的座位,我不敢上前搭话,只能穿着细高根的凉鞋站在洗手间门口,我好困,好累,好冷,我怕我会死在奔驰的列车上。
  穿越了其间的平城和安城,康城火车站终于缓缓的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我随着并不汹涌的人群走出了火车站,已是半夜,这个海滨城市的风很凉。棠还没有回复我的短信,也没有打来电话,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等。
  那是一幅任性而热情的图画。有星有月的夜里,我独自站在庞大的雕像下面,倔强地对抗着三更的寒意。我昂起的高傲的头颅,用一贯的方式演绎着自己心目中的独一无二,我要从一数到1000,再从1000数到2000,我坚信棠一定会莫名其妙地醒来,会看到我发过去的短信,会一路急三火四地赶来接我。
  我果然没有猜错,在我数到1621的时候,一辆红色的出租车在我面前停下,门开了,一个俊秀的黑衣男子急匆匆地走下来,他一言不发,只是把手中的外套披在我身上,带我上车。
  是棠,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月便让我又哭又笑的棠,此时我正轻轻地挨着他,借着他的温度取暖。他扭头看我,那眼神像是在拿捏着最合适的距离,我把头歪在了他的肩上,又将冰凉的手交付到他温厚的掌中,只看了那句“想你”,我便飞奔而出,此刻见着了,更无需羞赧。
  “等了很久吧?”他的双手加大力度,将我的手握得更紧些。
  “没有,刚刚查到了1621。”我微微一笑。
  “你真是个傻孩子。”
  “棠,”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说,“你说想见我,于是我来了。”
  车子在一个干净的社区门口停住,他付了钱,领我下车。我们牵手走在干净的小路上,路灯、树影,还有此起彼伏的蝉鸣,一切都安然浮在夜色里,这样的夜,这样的图画,似乎在梦中见过。
  我在一方石头长椅前轻轻停住,他回头看着我,我低下了头,想给他一个靠近的机会,可他终究没有靠近,他只是点着了一支烟,随后坐到了石椅上。我轻轻从背后圈住了他结实的躯干,“你,我亲爱的你,我风尘仆仆,我只有24小时,而你的儒雅已经耗费了其中的十分之一。”
  这个场景于我,是有些尴尬的。因为我见到他温软的唇畔笑意弥漫。
  他站起身来,轻轻将我抱起,我他洁白的脸颊似乎晕起了淡淡的红,清秀的面孔上洋溢着细腻的情绪。
  我随他上了楼,开了门,他将我扔在他的床上。
  蝉鸣依旧,像是最原始的催情剂。
  棠,小妤来了,她此刻就在你身边。
  我躺在床上,棠躺在我身上,这样暧昧的姿势并没有保持多久,他的唇终于印上了我的,而我则顺从的闭上了双眼。
  那是我这一生中最惊心动魄的亲吻,他如天鹅般斯文优雅,又像猎豹般迅猛狂野,口舌之间的跳跃旋转让我眩晕,我本能地又想骂出一句英文,可嘴一直被堵着,发不出声音。
  良久,我们才放过了对方的舌头和嘴唇,我们紧紧圈在一起,就像一尊密不可分的根雕。
  “棠,说你想我。”我依偎在他胸前,轻轻地说。
  “我想你。”他字字清晰。
  “棠,说你爱我。”我得寸进尺。
  “我爱你。”他脱口而出。
  “做爱么?”我以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叶心爱还是小妤。
  “……不要,你终究不是她。”
  “是我不够美丽么,让你无法产生兴趣?”我不解。
  “不是,只是不可以,我不可以那样对你。”
  “终究只是替代品……我早该知道。”我凄然一笑,居然有点想哭。
  “不,你不知道,再这样下去,我怕自己会爱上你。我不止一次问自己,跟你意淫,究竟是为了缅怀小妤还是另有目的,最开始我当你是她,可后来我发现这有些困难”,他叹了一口气,居然说出了完全出乎我意料的话,“我每次只能爱上一个女人,一旦变成了你,就没有她的位置了,小爱,原谅我不敢爱你,因为我舍不得忘记她。”
  我想我可能永远无法理解棠那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他爱小妤是肯定的,但他是否也曾经在某个瞬间爱过我?我不知道,我无从想象。我一向喜欢追究到最终的答案,但这次我放弃了。整整一天,他只是紧紧抱着我,我们无数次的亲吻,无数次地相互抚摸,却终究没有宽衣解带。
  傍晚,到了我该离开的时候,他牵着我的手走向火车站,在上车之前,我们用悠长热烈的舌吻告别,直到火车开回泰城车站,我仍怀疑之前与棠深情相拥的女人究竟是小妤还是谁。再或许,这从始至终究好只是一场忧伤高贵的春梦,我在梦中化身为另外一个女子,又遇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男子,我们爱了一天一夜,仅此而已。
  我钻进一辆白色出租车内,并随之一路飞驰,穿过无比熟悉的街巷、树木和高楼之后,终于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处停下,还剩几步,我想自己走走。
  不远处那几幢挂着霓虹灯的23层的高楼在夜色中格外扎眼,我住在其中一幢的20层,我喜欢极了那种海拔,喜欢极了那种纵身一跃马上就能粉身碎骨的高度。我不止一次怀疑自己有自杀倾向,每当结束一段爱情的时候,我都会难以自拔地陷入对死亡的猜想中。我时常会研究着如何死亡才能体面美丽,上吊、溺水、割腕、熏瓦斯……而跳楼则是最不科学的方式之一,它不止会把自杀者摔得像一摊烂泥般萎靡,还有可能七孔流血,即使我哪一天想结束自己,也不会选择如此恶心的方式。
  如果非要我选择,我相信我会再次选择撞车,两年前的车祸帮我忘却了一切,再撞一次不知道能不能忘记什么。就在我酝酿着情绪的时候,电话又响了,还是常欢。他说他已经下了飞机,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在考虑着,究竟要不要再撞一次车。
  他说有点饿了,想找个人一起吃饭,我说算了吧,跟空中小姐折腾了几天,你也早些回家歇着吧。
  可他还是来了。在我家楼下。带着一脸的疲惫,外加一句一点都不友善的台词:“作死吧你”。我不顾来往行人的怪异眼神,紧紧地抱住了他,哭得一塌糊涂,他什么也没问,只是把我领上了车。
  那一夜我们没有做爱,他只是紧紧地搂着我,在一种被包围的安全感中,我沉沉睡着了。
  天亮以后,我被一缕阳光唤醒,他还睡着,那姿势像极了婴儿。我轻轻亲了亲他的脸颊,然后自言自语说:终于变回叶心爱了,真好。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3:41
标题: 第三章 回忆的门
第三章    回忆的门
  我和常欢并排坐在出租车后面,他摆弄着电话,我扭头看着窗外的风景。路上一片金色的阳光,夏天的上午总是那么热情澎湃,就像一首激昂的小提琴曲。
  在热闹的大街上有不少学生模样的年轻情侣,其中一个女孩手里捧着大大的肯德基翅桶边走边嚼,她的吃相很快勾起了我的食欲,我酷爱烤鸡翅膀,无论是肯德基的还是必胜客的,我爱死了那种香甜松软的味道。
  “我饿了。”我扭头对他说。
  “马上就到你家了,回去再吃吧。”
  “不行,我饿了,饿得头晕眼花了,我要吃鸡翅膀。”
  “你是饿了还是馋了?”他扭头看了我问道。
  “我又馋又饿,行了吧?我不管,我要吃烤鸡翅膀,必胜客的肯德基的都行。我一饿就走不动路,除非等会你背我上楼。”
  这时候出租车司机问要不要停车,常欢叹了一口气,说就停必胜客门口吧,摊上个嘴急的有什么办法。司机用过来人的口吻对常欢说:“搞对象的时候都得这样,等娶到家了,就该她伺候你了。”
  常欢一边付车费一边笑着嘟囔:“真的假的,要是换成她伺候我,我明天就绑着她领证去。”
  “要我伺候你,下辈子吧!”我朝他做了个鬼脸,飞快地冲进了餐厅。
  常欢随后跟了进来,手里拎着我拉在车上的皮包。我点了两份鸡翅膀,说好了一人一份,可我吃着吃着不过瘾,索性就把他那份也抢了过来。一顿狼吞虎咽后,我终于吃饱了,可他却像个受气包一样小口抿着咖啡。
  “你怎么不吃?”我问他。
  “你把我那份抢去了。”
  “那你不会再叫啊?笨。”我笑嘻嘻地骂着他,吃饱了简直太幸福了。
  “你怎么这么能吃,是不是怀孕了?”他板着脸问我。
  “瞎说什么呢?”他每次胡说都有名堂,这次不知道又从何而发。
  “你看那边,只有怀孕了才会这么不知死活地吃。”他用手指了指我旁边那一桌,小声地说着。我转头看了看,是一对年轻夫妇,太太的肚子隆得老高,她正在拼命吃鸡翅膀,盘子里堆着满满的骨头。她先生就在对面喝着咖啡,那种受气包的表情还真有点像刚才的常欢。
  “你要死啊!”我转回头来骂着他,“要是我真怀孕了,就不吃鸡翅膀了,干脆把你的膀子剁下来煲汤喝!”
  “那你还是一辈子都别怀孕了,要不我死定了。吃饱了没,吃饱了就走吧,你爸妈肯定等着急了。”
  我喝光了最后一口橙汁,然后随他一起离开了餐馆。在出门之前,我又看了看那位怀孕的太太,她好像笑得很开心。
  到家了,常欢一口一个“爸”,又一口一个“妈”,喊得他们喜上眉梢,居然都没顾得上问我饿不饿。
  “妈,有水果么,小爱刚吃了一肚子鸡翅膀,得消化消化。”他总喜欢扮演如意郎君。
  “妈,常欢还没吃饭呢,你看着弄一口吧,我怕他饿着”,我干脆挎住了他的胳膊,要装恩爱夫妻,那就得像点。“他这两天上火,不能吃油腻的,弄点清淡的就行。”
  我不知道别人的妈妈在看到女儿男朋友如此亲热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不过我那善良的妈妈居然一脸感动,她用最快的速度拟定出了菜单:绿豆粥,呛拌苦瓜,可又怕未来女婿光吃这两样营养不良,最后决定加一道她比较拿手的红烧排骨。“小欢你看做这俩菜行不?要不我再去楼下超市买点菜啊?”
  “哎呀,你赶快做饭去吧,”我爸终于发话,“再罗嗦一会,孩子非得饿死不可。”
  我妈妈飞快地走入了厨房,谁料到我爸又来了兴致。他说很长时间没摸到车马炮,手有些痒痒,想找人下棋。本来我并不介意常欢多扮演一会孝顺女婿,但陪我爸下象棋却是万万不可。自打我两年前出了车祸失忆后,他老人家就养成了个习惯,每次一下棋,就会把我小时候很能吃,念书的时候不爱学习,甚至5岁以后还尿过一次裤子的陈年烂账挂在嘴边,他以为这种循环刺激法能够帮我想起什么,可惜我除了臊得满脸通红以外,再无其他所得。
更离谱的是,常欢每次都听得很认真,之后再挑个没外人的地方对我大肆嘲笑一番……总之这两个男人不能下棋,我打死也不能容许之前发生过无数次的惨剧再度上演。
  “臭常欢”,我一边撒娇发嗲,一边狠狠拧了他一把,“你不嚷嚷着要帮我收拾房间吗,说话不算数啦?”
  他显然是被我的鹰爪功抓出了内伤,并一下子领会了我的意图,转头对着我爸说:“爸,小爱让我帮她收拾房间,我得去干活啦。”
  眼见着我们俩当众打情骂俏,叶建国老先生终于感叹了一句:“小欢啊,听我一句劝,这女人啊,千万别不拿她当回事,但更不能太拿她当回事,小爱的脾气我知道,你别太惯着她,要不非惯坏了不可。”
  “爸,我还真就没出息,就喜欢惯着她,就爱看她跟我吆五喝六的。”他简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这段豪言壮语显然是让我爸爸非常受用,因为他的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微笑。
  “爸,我们先回房呆会,一会饭好了再喊我们。”为免夜长梦多,我拎着常欢的耳朵逃离客厅走进卧室,并小心翼翼地锁上了门。
  “妈,这两天常欢上火,弄点清淡的就行……”他开始截怪模怪样地学我说话,后半句恢复了野狼本色:“我什么时候上火了?要是光吃苦瓜绿豆粥,非把脸吃绿了不可!叶心爱呀叶心爱,你也太歹毒了吧?”
  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亲爱的,我以为你舟车劳顿一定会上火,当然让我妈做点清淡的给你降火气啦,免得你火大攻心,再有个三长两短的,我跟谁恩爱去?”
  “最毒妇人心啊,亏我刚才把你喂得那么饱!”他终于被我感动得七窍生烟,五官扭曲。
  “我去洗澡啦,亲爱的,你自便吧。”我扭着模特步走入洗澡间。
  镜子里那个女人一丝不挂地哼唱着小调,她看起来开心极了。
  我坚信自己是个极度的自恋者。我特别喜欢洗澡,因为浴室里那扇镜子是家里最大的一面,面对着它,我可以一览无余地欣赏自己的裸体。我喜欢极了满身白色泡泡的自己,有种欲盖弥彰的味道;我更喜欢看着白色泡泡被水流冲冲走,光洁的皮肤一寸一寸清晰起来,直至一丝不挂,百分百返璞归真。
  “爱情真伟大,真伟大,真伟大”,我先是哼唱着莫文蔚的小曲,随后又自言自语地嘟囔了起来:“棠不是我的,门外那只猪也不是我的,爱情啊,你当真放弃我了么?”
  我看着镜子里那个自己,然后嘻嘻一笑:“叶心爱,我保证,爱情还会再来的,很快。”
  当我带着对爱情的憧憬走出浴室的时候,常欢正在摆弄我的电脑。他瞪着眼睛盯着屏幕,那神情简直比看三级片还专著。
  “喂,看什么呢?我这又没三级片。”
  “黄色小说,比三级片好看,归我了。”他赶忙退出了碟片,准备挟带私逃。
  真不知道他从哪找到的黄色小说,难不成是我两年以前偷偷买的,随着失忆而被束之高搁了?不能白白便宜常欢,我自己还没看过呢,我铿锵有力地喊了一句:“我也要看!”紧接着飞奔过去,一脚踹开了他,我的电脑,我的光盘,我说了算。
  “我有急事,先走了”,他突然起身告辞。
  “你不吃饭啦?”我被他弄得莫名其妙。
  “刚接了个电话,让我赶紧过去一趟。”
  “那你小心开车。”我习惯性地叮咛了一句,对于他,我还是有一丝牵挂的,至少为了昨夜的情意。
  “知道了。”
  常欢走后,我躺回了圆形的大床上。枕头边那张刻录光碟就是常欢刚刚看过的黄色小说,这只色猪,贼性不改,我倒要见识一下他的格调品位,看他究竟适合《金瓶梅》还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打开电脑,插入光盘,以阿拉伯数字命名的文件夹排列整齐。我挪动鼠标,轻轻点开了名为“6”的那个,里面又是各种阿拉伯数字命名的文本文档。看来是个长篇的,否则不可能这么麻烦,想到这里,我面带微笑点开了其中一个。
  6月15日
  晴
  你之于我,就像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一个等待,这红尘中的相遇,仅仅是在命运牵引下的按部就班而已。
  你是神带来的么?
  你是魔带来的么?
  你是兽带来的么?
  你不是。
  你沿循着前世的记忆款款而来,而我,却从未稍离。
  于是我们相遇。
  那是一种洋洋万字都难以描述的熟悉,那是一种用尽全力都无法抵挡的温柔婉转,K,你打动了叶心爱,我想我爱上你了。
  这短短几行将我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天,这居然是我的日记!2年来,我一直努力搜寻着过往种种,可惜收效甚微,这一次,会是个转折么?怪不得常欢看得那么入神,还要挟带私逃。K是谁?是我以前的情人么?我说我爱上了他,那他爱不爱我呢?
  一连串的问题居然冲散了我探究过往的好奇,偷窥的快感让我万分兴奋,谁知道我的秘密么?
  我可以猜想。猜想出最美丽的故事,把它们写在电脑上,送给自己。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3:48
标题: 第四章 狂想曲——初见
第四章    狂想曲——初见
  我打开电脑,开始我美丽的猜想,既然我无从得知自己的过往,索性编造一个磅礴的爱情故事送给自己。我为这个故事取名为《狂想曲》,男主人公毫无疑问是那个K,在故事里,我为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凯文”。
  猜想1
  地点:枫情万种酒吧
  我很喜欢一些热闹又不失优雅的场合,比如这个名为“一叶枫情”的派对。
  特色派对是“枫情万种”每周六的保留节目,这家以“贵”闻名的酒吧采取会员制,我是这里的常客,因为我喜欢这里的鲜榨橙汁。
  绕过镂空的红木屏风,身穿白色紧身旗袍的我步入了夜游者的世界。这里是蚕丝、葡萄和原生质汇集的世界,漂亮的男人和女人们穿着光鲜的华服,他们啜饮着琥珀色的液体,他们摇曳着柔软的或僵硬的肢体,那种彻底的颓废感让我兴奋。我可以在活着的时候感受到死亡的气息,我爱死了这种衰败的味道。
  我选择了一个安静的角落轻轻坐下,我要在这暗黄色的灯光中体验偷窥的乐趣,用这双野猫一样的眼睛。
  磅礴的《Without You》,欢爱中的男人女人。不远处的另一个角落里,穿西装的男人坐在带靠背的椅子上,穿旗袍的女人跨坐在他身上。他们在起伏,他们的欲望正在通过某种形式激烈地碰撞着,他们脸上痛苦到扭曲的表情让我目不转睛,在Mariah Carey那洪亮的高音中,女人终于瘫倒在男人胸前。
  我咬住了吸管,狠狠喝了一大口加冰的橙汁,我想我一定脸红了,我需要降温。
  “嗨,小叶子!”一个浑厚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肯定是那个壮得像头牛的Sam,他是这儿的老板,总喜欢起外号给我。
  “嗨”,我头也没回就打了招呼,对这个长得凶神恶煞,声音却有些动听的男人,我宁愿用耳朵来感受他。
  “什么时候再帮我写篇专访啊?”他转到我对面,不只是他,还有一个高个子男人。
  “没空。”我向来讨厌在私人时间讨论工作,因为那样会让我觉得自己是头永远围着磨盘转的骡子。
  “OK,小叶子总是很忙,看来凯文的传奇故事今夜没有听众了。”
Sam耸了耸肩,似乎在美国混过的男人都喜欢这个动作。
  “不行,我要听!”无比的好奇心就这样轻易被勾起,我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随后我的目光落在了那个陌生男子的微笑着的脸庞上,只一眼,却舍不得移开了。
  他有一双东洋味十足的眼睛,那双独特的单眼皮称得上“简练”,他的鼻子高而坚挺,就像希腊人,如果非要在他脸上寻找华裔的特征,恐怕只能从眉毛上下手。他的眉毛浓密却又不失条理,轻轻地向上扬着,这就是武侠小说里美男子才会有的“剑眉”,这样的几个零件组合出一张诱人的脸,一张诱人的老男人的脸。我一定要认识他,我这样告诉自己;“我要听你的传奇故事”,我告诉他。
  “听故事之前先自我介绍一下吧。”Sam的笑声飘荡而来,我听出了一种善意的戏谑。
  “您好,我叫丁一,Call me Kevin”。男人边微笑边伸出右手,这串动作连贯优雅,丝毫不见做作,他那口海外普通话听起来很有质感,漫不经心的英文单词中夹杂着浑然天成的性感。
  “你好,我叫叶心爱,不是‘小叶子’”,我轻轻将右手递到他手边,他很自然地握住了它,我很喜欢这种干爽的触觉,就像在初秋的夜里裹着清香的空调被。
  “凯文在美国长大,是我的同学,他过来是为了找人。”Sam帮忙补充着。
  “找谁?”我的脑袋里飞快地虚拟出了无数可能,例如“海外遗腹子”,例如“私生子寻根”……也许我该当一个剧作家,因为我满脑子都是跌宕离奇的猜想。
  “找我父亲遗落在泰城的儿子,或者说是我的哥哥。”天,难道我该改行去当女巫吗?我只是随便猜测,竟然蒙了个正着!
  “遗落?为什么?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我竟然把记者的职业病发挥得淋漓尽致,一口气问了四句。
  “父亲说他离开泰城的时候,那个孩子刚满月,还没有取名字。”
  “那怎么找?大海捞针?”我的好奇心刹那间膨胀到了极点。
  “我想登几篇很特别的寻人启事。”他诚恳地看着我,怪不得Sam带他来找我。
  “小叶子的文笔不错”,Sam站起身来,“那边还有几个朋友,我得过去了,对了凯文,小叶子好像没男朋友,你还有机会。”
  Sam扔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就去了别的地方应酬熟客,凯文留在了这里,我们面面相觑,我在想他接下来会说什么。
  “你的旗袍很漂亮。”
  虽然这只是切入正题前的客套话,但用这么性感的声音朗诵出来,让我一下子就受用到了四肢百骸。
  “谢谢”,我努力让自己笑得很妩媚。
  “你的眼睛像猫,一只偷窥的猫”,他再度开口,在此之前,还没有人把“偷窥”二字与我联系起来。
  “你很有洞察力”,我笑着回答,“我曾经想过把灵魂附到一只野猫身上,再通过它的眼睛去偷窥全世界”
  “但愿你能够偷窥到我父亲的儿子生活在哪里”,他终于切入正题,“我想早日找到他,因为我的假期只有3个月。”
  “我的眼睛恐怕还不具备那种洞察力,但或许我能帮你省点钱”,我拿出一张名片交到他手上,“其实寻人启事可以不花钱的,明天电话里说,我要回家了。”
  我早早地离开了“枫情万种”,这并不符合我的一贯风格,但我必须要在递上名片之后扭头就走,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个凯文对我意犹未尽。我想我对他一见钟情了,男色,呵呵,一个30几岁老男人的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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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上电脑,那些关于“K”的猜想也告一段落。
  我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已是中午。
  也许我该一口气看完,可是我没有。我对自己刚才那些玄妙的猜想很是满意,可是我困了。我要睡觉,因为我有一张天底下最舒服的床,也许睡醒了之后,也许就会想起些往事,或者虚构出更多情节。
  电话。
  常欢又要出差,依旧是昆明,据说案子又有了什么新的状况。我在半梦半醒之间听到了一句“回来有话跟你说”。
第10节:狂想曲——初见(2)
  我说“好的”,于是他又飞走了。
  挂断了电话,我居然困意全无,那就继续偷窥吧,顺便继续编造。
  我又一次翻开了自己的日记。
  日记2
  6月23日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千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   
  ——张爱玲《爱》
  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
  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当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他们素未谋面,所以他们确定彼此并无任何瓜葛。
  但是自街道,楼梯,大堂传来的话语……
  他们也许擦肩而过,一百万次了,
  我想问他们是否记得,在旋转门面对面的那一刹,
  或是在人群中难能道出的“对不起”,或是在电话另一端道出的“打错了”。
  但我早知道答案,是的,他们并不记得。
  他们会很压抑,原来缘分已经戏弄他们多年,
  时机尚未成熟,变成他们的命运。
  缘分将他们推进,却阻挡他们的去路,忍住笑声,然后闪到一旁。
  ——畿米《向左走,向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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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这篇日记只是文摘,居然没有一个字是原创。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怀揣着怎样的感动将以上的句子逐一敲打到电脑上,我只知道自己当时一定是面含微笑,那笑容一定像早春的阳光一样明媚。
  那种明媚属于恋爱中的女人,我想。
  我迫不及待地再次打开电脑,继续我的创作,继续我美丽缠绵的猜想。
  猜想2
  地点:米娅西餐厅
  我的性别和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太过主动,但我对他的好感却禁不起任何“错过”,于是昨天我把名片甩给那个漂亮的男人就转身离开,这种欲擒故纵的伎俩算得上我情爱史上的一次创举,我猜测这个创举会引发一个意料之内的惊喜。
  电话响了,我看了看这个陌生的号码,微微一笑。
  “您好。”
  “叶心爱?”
  “是我。”
  “我是Kevin。”
  “哦,您好。”
  “你听说过‘米娅’么?”
  “听说过,那里有全泰城最好的意大利面。”
  “那……我有没有这个荣幸邀请你共进晚餐?”
  “嗯……好的”。
  一切与我猜测的一模一样。我并不是女巫,我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但我是一个有智慧的女人,我可以为自己创造未来。
准确点说,打我留下一张名片就转身而去的那一刻起,就料到个英俊的男人会打电话给我,我料到到他会请我吃饭,我甚至猜到他会请吃西餐。
  早在高中时代,我就在脑海里勾画了这样一张面孔:微微上扬的剑眉、精致的东洋式单眼皮,希腊式的高鼻梁,那些是我为“梦中情人”做出的所有注释。昨夜见到那个凯文的第一眼,我就认出了他。少女时代的梦想就这么一股脑地在一个男人脸上集合,我想我对他一见钟情了。这或许有些轻佻,但我义无反顾,即使“以貌取人”的恶名会将我归入媚俗女人的行列。
  那凯文呢?他会不会在我转身离去后甩出一句“Magic(奇迹)”?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自己绝不能允许“一见钟情”单方面发生在我的身上,所以今天我要盛装出场,我要看到他眼中燃起一道亮光。
  无论何时来到“米娅”,最先感受到的永远是那种慵懒的暗黄色灯光。这家餐厅的老板是地道的意大利人,而他的太太则是个精明美丽的上海女人。这对夫妻把他们的生活背景融合到了餐厅里,这里不仅有最地道的意大利面,还有上海特有的后殖民情调:吧台的老式唱机偶尔会放出略微变调的《月圆花好》,让人们在灯光与音乐的作用下为所欲为地在另一个时代神游。
  黑色的紧身旗袍,馥郁的“奇迹”女香,这样的我甫一出现便打断了凯文的神游,他目光接触到我的那一瞬间,我捕捉到了那双眸子里的一丝火花,恩,这个男人注定要记住我了。
  “你比昨天更加漂亮”,他居然采用了这种老套的开场白,不过这正是我想听到的。
  “你的赞扬会让我飘飘然起来”,我柔媚一笑,“我是个容易骄傲的女人”。
  “骄傲需要资本,而你”,他停顿了一下,“恰巧有这个资本。”
  “恭维也是一种技巧,而你”,我模仿他刚才的语气停顿了一下,“恰巧掌握了最佳火候。”
  我就是那种患有严重“恋声癖”的女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他拥有美丽的声音,那就拥有了成为我密友的绝大部分条件。当年我免费帮Sam写专访,就是因为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有着浑厚饱满的嗓音。
  在我听来,凯文的声音简直就是天籁,跟他的约会简直就像一场听觉的高潮。他为我讲述了一个“ABC(American born Chinese,意为“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的故事,他的祖父曾经是泰城某商行的经理,解放之前,老板跑路的时候决定带走他们一家,只可惜在娘家坐月子的儿媳妇晚了一天回来,泰城解放了,那张飞机票变成了废纸,儿媳妇和刚满月的“囡囡”从此失去了消息。
  我得承认这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故事,电视剧里,小说里,甚至各种两岸文学里都会出现类似的镜头,可就是这么一个老套的故事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因为这是凯文的故事,把我和他拉到餐桌上来的故事。
  “我可以尝试着写一篇特稿,这样不仅能省下广告费,而且效果会比广告更好,我肯定。”泰城日报定期需要推出一些煽情的策划,我相信这篇寻亲记能够通过选题会。
  “我猜到了”,他居然说“我猜到你会帮我写新闻报道,你相信么?”
  “你还猜到什么?”这是一场智慧的博弈,虽然我惊讶于他的推断能力,但要不行于色。
  “我还猜到你会让我眼前一亮,你会美丽得耀眼,怎么讲呢……就是……”
  “Magic    !”
  “Magic    !”
  我们异口同声,这简直让我晕眩。这是《西雅图不眠夜》中的经典台词,我不止一次幻想过可以与一见钟情的男子异口同声地说出这句话,1分钟前,我还未敢奢求这个奇迹由凯文来完成,1分钟后,上帝就送了我一份厚礼。
  全世界都安静下来了,我想我听到了名为“一见钟情”的华美乐章。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3:50
标题: 第五章 狂想曲——倾心
第五章    狂想曲——倾心
  我很喜欢浴室里的这面镜子,因为它是家里最大的一面。
  我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她那双野猫一样的眼睛自然也在打量我。我伸出手去,想摸摸她的脸,她也伸出手来,想感受一下我的体温,就这样,两个赤裸女人的食指在镜面上相遇了。她在对我笑,就像她面对凯文时那样妩媚的微笑。
  她是谁?
  她是叶心爱。
  叶心爱是谁?
  是我。
  但镜子里的那个女人不是我,车祸让我忘记了过往的一切,我却在用幻想赋予镜中那个女人一切,我给了她一个长长的夏季,给了她一段无暇的回忆,给了她一颗温柔的心,我还要给她一段洁白的爱情。
  晚上,火爆美女刘亚菲杀到我家,还带来了妈妈参鸡汤,那是“妈妈家”韩式料理的招牌炖品,据传是她那个24孝男友的友情奉献。我飞速把她拉进我的房间,我有好多话要问她。
  “亚菲,K是谁?”我想了很久,可还是问出了口。
  “叫什么?”
  “K” ,我说,“我只知道我叫他K,别的还不清楚。”我没打算招供日记的事情。
  “不清楚”,她努力地回忆了一会才回答我,“你这妖精,换男人比换衣服还快,我哪知道谁是什么代号啊?”
  “我从前……我是说,车祸前,我也是这样?”
  “靠,我都得甘拜下风,你就用了一个礼拜就从性冷淡变成‘欲女’了。”
  “我性冷淡?”这一切都是什么跟什么啊?我怎么可能冷淡呢?现在我简直风情得像个小娼妇。
  “拜它所赐”刘亚菲笑着指向我的小腿,“你有一条全天下最三贞九烈的左腿。”
  刘亚菲眉飞色舞地告诉我:念大学时,我不止一次想跟初恋情人偷腥,但每次两条腿一叉开,左边那条就会抽筋,最后初恋出国我留守,俩人就此劳燕分飞。我工作以后还搞过办公室恋情啃了棵窝边草,一次浓情蜜意时,左腿又一次搅局,结果俩人也是从情人变了陌路。“你前年买了生平第一张彩票,就中了500万,之后又去西藏旅游,回来以后就突然宣布自己不是处女了,还打死也不说便宜了谁。再然后你就开始频繁更换男人,比换衣服还快,出车祸以后还愈演愈烈,直到今天。”
  我听着这个好像天方夜谭一样的故事,很难将其中那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女主角与我本人联系在一起,我的前26年啊,居然是热闹得一塌糊涂。
  我的第一个男人是谁?会是K么?
  晚饭过后,刘亚菲终于被那个“24孝”的电话叫走,那男人说恋爱已经满一个月了,要庆祝一下。刘亚菲一脸无奈说了句“我靠”,就起身告辞,看来这男人不久就要失恋了。我呢,当然是继续作在电脑前面,温习日记喽!
  日记3
  6月30日
  情爱原来是要命的东西,可惜我们知道得太晚了。
  来吧K,爱我,用尽全力。
  来吧K,爱我,不必怜惜。
  来吧K,带我起飞,让我再次看到玫瑰花的海洋。
  来吧K,就当作生离死别,让我永远记住你,让你永远记住我。
  K,我依旧会爱你一直爱到我死,可我不会让你知道。
  K,你忘了我,一如我会用尽全力地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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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满怀着希望点开了其中一篇,没想到却是这样一篇好似呓语的东西。我猜自己当时一定是伤透了心,所以才会断断续续,才会不知所云。
  K,你究竟怎样伤害了我?还是我怎样伤害了你?我们之间的爱情,为何不得善终?
  看来,这注定是个要义悲剧收场的故事。
  即便如此,我仍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开始敲打键盘,继续我的编造与猜测。
  猜想3
  地点:米娅西餐厅、中央大街
  那顿晚饭耗费了3个小时,离开“米娅”时已经是半夜11点了。我没有叫车,凯文也没有,我们沿着中央大街缓缓前行,就像在散步。午夜的泰城宁静安详,就像个睡着的孩子,而潮湿的风吹在脸上,更像婴儿的亲吻般轻柔。
  “父亲说过,泰城的夏夜端庄温柔,他情愿在此常醉不醒。”
  “你喜欢这个城市么?”
  “喜欢,不过我并未感受到父亲所说的端庄,我觉得它更像个温柔美丽的少女。”
  “怎么讲?”
  “就像你”,他停下脚步对我说:“就像你这个女人。”
  我也停下脚步,因为只需要等一秒,爱情就要追来了。
  我们就像一万年都没有接过吻的幽灵般口舌相缠,凯文把我圈在他的怀抱里,我需要做的只是闭上双眼,用嘴唇去感受嘴唇,用亲吻去拥抱他的灵魂,就这样拥抱一个世纪吧,永远都不要分开。
  “我送你回家吧”,他说,“好么?”
  “嗯”,我点点头。
  知了也睡了,安心的睡了,在这个美丽的夏天,宁静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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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美丽的片断过于短暂,但我确实故意让它戛然而止。美丽的故事都要留些悬念的,否则就没趣了。今天好热,我要再洗个澡,我要跟镜子里的女人对话,我要她亲自回忆那个长长的夏季,回忆那段洁白的恋情。
  “你在微笑。”镜子外面的女人说。
  “是的。”镜子里面的女人回答。
  “很开心?”
  “不。”
  “为什么笑?”
  “算是温习吧。”
  “听起来好伤感。”
  “已经习惯了。”
  “请不要习惯悲伤”,我说,“你将拥有幸福,拥有凯文,我在用幻想赋予你一切。”
  “只可惜美丽的故事经常是好景不长”,镜子里的女人叹了一口气,缓缓将食指尖伸向镜面,我们又一次在镜面上相遇,“你早晚会被这个故事拧得心痛。”
  我像赌气般转过身来背对镜子,刚才的自言自语让我莫名其妙地烦躁起来。我后有些悔了,因为我好像越来越喜欢这个故事,越来越喜欢“小叶子”,越来越喜欢凯文,我舍不得让他们分手。
  可他们的故事注定不能喜剧收场,即使我是作者,也无能为力。
  我还能做什么?
  给他们一段最美丽的爱情吧,让他们爱得华丽,爱得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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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早该像现在这样了,出来走走,一个人。
  昨夜的猜想戛然而止,虽然我脑中仍有不少等待整合的零散片断,但我却不敢贸然继续猜想了。
  也许我真会被这个故事拧得心痛。
  所以我要歇一歇,换个环境。
  至少我应该好好喝完面前这杯橙汁。
  是的,我在米娅,这个又有鲜榨橙汁又有意大利面的地方。夜色正浓,我从家里溜出来了,带着皮包,带着我满脑子的猜想,就像个离家出走的小姑娘。我自由地穿行在泰城的每一条街巷,我单独享受了一顿美味的意大利面,这种感觉简直棒极了,意大利面是我的,黄澄澄的鲜榨橙汁也是我的,这么美妙的晚上,全世界都是我的。
  我抓起手边的涂鸦本(这也是米娅的特色之一,每桌都有,订得厚厚的,看起来好像报刊合订本),最上面那本的封皮的已经卷边了,我断定它至少被翻看过1000次甚至更多。里面会不会有美丽的或者跌宕的故事?偷窥欲慢慢升起,我明目张胆地翻开了第一页。天,短短几行,居然比我的日记还要整齐,谁的涂鸦这么考究?
  第一行:我爱你,真的。
  第二行:比爱她更多?
  第三行:我说过很多次了,我不爱她。
  第四行:不爱她你还娶她?
  第五行:原来爱过,后来不爱了。
  第六行:看来还是爱着的。
  第七行:我现在不爱她,只爱你。
  第八行:我已经累了。
  第九行:那就嫁给我。
  第十行:什么?
  第十一行:她已经同意离婚了。
  到此为止,第一页结束了。通过这几行对话,我大概可以顺藤摸瓜地猜测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坐在这张桌子上的一对男女究竟演出了什么样的戏码。男人是有妇之夫,女人是传说中的“第三者”,两个人来到这里幽会,发现了一个崭新的本子,于是他们一时兴起,随手写了起来。男人显然是早有预谋,而女人之前毫不知情,男人写到第十一行,女人才明白那顿午餐或晚餐意义非凡。
  接下来的情节我就无法继续猜测了,或者一直被指为奸夫淫妇的他们终于昂首挺胸双宿双栖;或者他们终究路归路桥归桥,毕竟不被祝福的爱情多数不长久。但这是段故事性极强的涂鸦,它充分满足了我的偷窥欲和狂想欲,有趣,我要继续下去。
  第二页以后显然没有之前那么多看头,除了“我爱你”、“我要忘记他”之类的真情告白,就是“X他妈”一类的市井粗话,再有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涂鸦”——乱七八糟难看得要命的勾勾叉叉,看来这是一个绝对的涂鸦本。没看头,如果下一页再没有诱人的对话,我就再也不看了。
  带着期望,我翻开了下一页。
  是一幅钢笔绘制的卡通画。
  画中是一个泪眼婆娑的女人。
  右下角写着:永别。
  我突然联想到了K。
  我要回家,我必须马上进入猜想。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3:51
标题: 第六章 狂想曲——热恋
第六章    狂想曲——热恋
  “嗤”的一声。
  浓香在卧室里蔓延开来,是的,我喷了一滴Dior,我要开始猜想了,带着属于男人的味道。
  猜想4
  地点:枫情万种酒吧
  寻亲的稿件终于见诸报端,近两个月以来,凯文每天奔走于一个个“囡囡”之间,只可惜他每次都是满怀希望而去,又满载失望而归。他经常会讲一些关于见面的片断给我听,在我们约会的时候。此时我和凯文正在热恋,就是中央大街上的那次亲吻把我们卷入了名叫“爱情”的飓风里。
  “心,一起去枫情万种吧,今天那有Party。”凯文兴致勃勃地对我说,显然是想给我一个惊喜。
  “那里每周都有派对,这不稀奇。”我笑着泼他冷水,女人总是这样的,一旦喜欢上了谁,就会在无伤大雅的小问题上与谁作对。
  “万枫一直说想认识你。”
  “万枫是谁?”听起来好像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枫情万种的女主人,Sam的太太,也是我的同学。”
  “这算不算应酬你的亲友团?”我最讨厌被一堆三姑六婆会审。
  “不算。直觉告诉我,你会喜欢她,她也会喜欢你。”
  下雨了,客人并不很多。
  派对主题是“波西米娅?万枫”,Sam这个粗线条的男人原来也有细致的一面,而我猜测这种细致来自那个与他朝夕相对的女人。
  我们四人分宾主落座,我与凯文并排,万枫与Sam并排。
  凯文的直觉是准确的,我果然很喜欢这个女人,这个梳长卷发穿着土耳其长袍的女人,这个让“枫情万种”霎那间风情万种起来的女人,这个能将“波西米娅”演绎得淋漓尽致的女主角。
  这个像秋天的云朵般柔软精致的女人静静地坐在泰坦巨人般高大健硕的Sam身边,他们让我轻易联想起四个字——英雄美人。
  “丁一,这个女孩子好漂亮!”波西米娅用软软的嗓音赞扬着,“难怪你会动心。”
  “谢谢”,凯文一脸微笑,“你没看到过她穿着黑色旗袍的样子,简直是个性感到极点的妖精。”
  “凯文!不要用那样暧昧的词汇形容我,否则不理你了!”我满脸绯红地打断了他,虽然我乐得听到他的赞扬,可当着这么多人说出来,多少让我有些难为情。
  “天,小叶子居然会害羞?泰城日报的无敌女金刚居然脸红了,凯文,你是怎么调教的她?”Sam竟落井下石。
  “万枫,你看Sam,他就是这样厚待回头客么,你都不好好教化他一下么?”我像撒娇般开口,向波西米娅求助。
  “阿Sam就是这个样子,”波西米娅露出了温暖明媚的笑容,“我们不理他们好了,看他们还糗谁去。”
  “你真是又漂亮又漂泊”,我很少评价女人,但这个万枫真是一个意外。
  “那我要不要回敬你一句‘又悠游又优秀’呢?”聪明如她,居然一下子就想到了我从何引经据典。“你也喜欢李敖?”
  “嗯,不仅喜欢,顺便对他的前妻爱屋及乌。”我就是喜欢那个特立独行的老家伙,尽管他声名狼藉。
  “知道了,那个胡大美人。”
  “嗯,我喜欢所有才子佳人的故事。”
  “那你一定喜欢那句‘不要那么多,只爱一点点’……”
  “喜欢极了。”
  接下来我们相谈甚欢,我们们从诗词歌赋谈到家乡小菜,而凯文和Sam则时不时抗议,说自己招受了冷落,万枫只是微微一笑,用句“难得一知己”就打发了他们。
  我发现自己迷上了这个女人。她有种种漫不经心的风情,像三毛,像齐豫。我不止一次幻想着自己能够拥有那样的气质,只可惜一直学不来,而她却天生如此。
  她应该边弹吉他边唱《橄榄树》,那个画面肯定很动人。
  “怪不得丁一会迷上你,你这双猫样的眼睛连我都被诱惑了,我想我要送一份小礼物给你。”她打断了我的沉思,随后就款款起身,转身离去。
  “我也有礼物送给你们”,Sam也起身离开,这对夫妇,究竟要搞什么名堂?
  音乐响起,是《Scarborough fair》,歌者是美丽的万枫,那声音像风铃般飘逸。
  “万枫说过,她只为喜欢知己和爱人歌唱,看来她很喜欢你。”凯文说。
  “她的歌声太美了。”
  “就像10年前一样。”
  “我要是男人,就一定会爱上她”。我微笑着赞扬。
  “的确如此。”
  凯文与我果然是有灵犀的,我们的审美是那么相似。
  但这灵犀却让我心生妒嫉。
  万枫只为知己和爱人歌唱,凯文,你们一直是知己么,或者曾经是……爱人?
  这种莫名其妙的醋意让我有点轻视自己,万枫以歌声待我,而我却在怀疑她和凯文的过往,我讨厌这种神经兮兮的猜测。
  我转向凯文,他的视线正停留在歌者身上。
  我不喜欢他那种专注的表情,我突然把嘴唇覆在他的唇上。
  他显然很惊讶我突如其来的热情,但他并没有抗拒。
  我的嘴唇游移到了他的颈间,他皮肤上的味道简单华丽,是Dior的男香。我轻轻地咬着他的耳垂,这种暧昧之极的动作很快得到了他的响应,他把我抱到他的腿上,用力地搂着,我的右腿很快感觉到了来自他的异样,男人,总是逃不过欲望的,我的凯文也一样。
  《Scarborough fair》唱完了,万枫和Sam双双归来,看着我们连体婴一样的坐姿,他们只是善意地笑了笑。Sam带了两支人头马。他说今天一定要尽兴,一定要喝个痛快,于是我们重复着“干杯”二字,直到派对结束,直到我们带着轻微的醉意离开。
  猜想5
  地点:房子
  离开枫情万种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我跟凯文走在修长笔直的中央大街上。雨后的风潮湿凉爽,空气中飘散着泥土的芳香,街边的路灯慷慨地播撒着光亮,此时此刻,我25年以来对“完美爱情”的全部勾画终于有了一个清晰可见的形象。
  他温暖而干燥的大手紧紧牵着我的,我像个顺从的孩子般跟在他身边,我期望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我甚至希望能一直这样走下去,但8厘米的鞋跟却让我的双脚感受到了微微的肿胀。我略微站了站,轻轻扭动了一下脚踝。
  “累了?”那个轻微的动作居然引起了他的注意。
  “没有,新买来的鞋子,还没穿习惯。”我调皮地笑了笑,凯文比我高出将近20厘米,如果我不穿高跟鞋,那接吻的时候他只能低头。
  “叫一辆车吧,我也累了。”他显然在说谎,不过这份情意却让我的心头一暖,这个男人,果然是体贴入微的。
  “好的。”
  他招招手,喊了一辆出租车。
  我们并排坐在后面,他跟司机交待了我家的地址。
  满载着我无限的柔情蜜意和对爱情的梦想,银色的轿车轻轻启动了。
  我把头枕在他的肩上,他的手紧扣着我的,我恣意地享受着来自他的温暖,以对抗空调带来的寒意。
  他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张名片,我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是万枫,这让我心头一紧。
  那个漂亮漂泊的女人,凯文此时正在想着她么?我想开口问他,却不知道从何问起,难道说“哎,你是否在想着别的女人”么?
  我有些怄气地离开他的肩膀,他看得那么入神,竟然没有察觉。
  不久,出租车就开到了我家社区的大门口。
  我打开车门,用了不小的力道,可惜他仍然没有察觉。
  “我送你。”他跟我一起下车,回头又嘱咐司机稍等片刻,说他等一下还要继续搭车。
  “不用了,”我没有抬头,“我自己可以的。”
  “那你回家以后给我电话。”他竟不坚持。
  我此时心中充满了一丝温柔的怨恨。这个大我12岁的男人,竟是这样不解风情,只要他再多问一句,我就会心存感激地点头,可是他没有。我只能小声地说一句“我走了”就转身离去,我想我自己都听出了那欲盖弥彰的委屈。
  “心”,背后的他在叫我。
  我略微站了一站,就继续前进,我不能停下来,否则我将失去与我如影随形了25年的骄傲。
  一双大手轻轻握住了我的双臂,我终于停了下来。他转到我的面前,清楚地看到了我的满眼泪光。
  “怎么了?”他温柔地问我。
  我只是摇头,泪水却扑簌而下。
  他用我入怀,我眼眶中的洪水却已决堤。片刻,我仰起头,疯狂地吻着他的嘴角,他的脖子,那一刻,我是爱情的掠夺者,我要赶走他心里的所有身影,不管那是知己还是情人,我要他只想着我。我用尽全力,我的热情足以将整片森林烧成灰烬,我要烧化这个男人。
  他终于燃烧了起来。我感觉到他拥抱的力度在逐渐加大,他的亲吻也变得热情洋溢了起来,“心”,他轻轻把我抱起,“跟我回家。”
  在那间270米的商务公寓里,我终于得到了他,他终于得到了我,我们终于以一种隆重的形式将生命结合在了一起。我咬伤了他的肩头,指甲划破了他的后背,我不知道那是出于疼痛还是欣喜。
  “你刚才伤心了,对么?”他轻轻抱着我,柔声问着。
  “没有。”我不愿让他觉得身边的女人是一个醋坛子,而实际上我好像是的。
  “万枫有脑cancer,3期胶质瘤”,他想了想接着说,“没得治。”
  “天!Sam知道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么又漂亮又漂泊的万枫,那个歌声像风铃般美丽的万枫,她居然得了脑癌,她就要死了么?
  “万枫说以后再告诉他。”
  “对不起,请你不要因此讨厌我。”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多么无知的错误,他的朋友可能命不久矣,我却拈酸吃醋发脾气,这跟泼妇并无二致。我很怕被他轻视,甚至还怕会因此失去他的眷顾。
  “我爱你”,这句不知听多少个男人说过多少遍的话,经他的口说出,竟变得神圣庄严了起来,他轻轻在我脸上啄了一下,“小家伙,我爱你。”
  “我也爱你”。
  接下来的对话渐渐被夜色淹没,我不久就枕着他的胳膊沉沉睡去。
  我做了一个悠长美丽的梦。
  阳光,山川,河流,玫瑰。他面带微笑款款而来,我们手牵着手在阳光下奔跑,跑着跑着又轻轻飞了起来,他变成了半只蝴蝶,我变成了另外半只,我们相互拥抱着飞向天堂。
  我带着微笑醒来,看到了他温柔的笑脸。
  “你连做梦都在笑”
  “是的,因为我梦见了遥远的幸福。”
  “哦?”
  “我看见了阳光,看见了山川河流,看见了漫山遍野的红玫瑰,我还看见了你。你是半只蝴蝶,我是另外半只,我们找到了彼此,飞上了天堂。”
  “心,你简直是个诗人。”
  “我只希望是一个被爱的女人”,我认真地看着他,“我想我爱你会一直爱到我死”,那是杜拉斯的《情人》中最动听的句子。
  “送一首歌给你”,他吻了我一下,随即向不远处的CD机走去,音乐响起,是Carpenters的《Close to You》。我心怀感激地聆听着这首老歌,心中升腾起了一种久违的感动,过往的光阴仿佛渐渐复活,我眯着眼睛,回味着与他相识以来的每一个细节,回忆起了中央大道,回忆起了不远的昨天,光影流动,声音浮沉,温暖在心底和眼角轻轻绽放。
  “再听一遍”。唱完了,我竟意犹未尽。
  歌声再次响起,他微笑着向我走来。
  “凯文”,我张开双臂,“像昨天那样,再爱我一遍。”
  我在歌声中轻轻起飞,这让我轻易地联想到天荒地老。
  猜想6
  地点:阳光下
  《Close to You》循环唱着,我柔软地依偎在他怀中。窗外有阳光,身边有爱人,我想这是我有生以来最美好的一个上午。
  “K,我们要不要去看看万枫?”
  “还是不要去打扰他们了,等一下发条信息过去就好。”
  “那我们今天干什么?”
  “在阳光下约会。”
  上午的泰城是感性的,它没有清晨时刻那么忙碌,也没有傍晚时分那么繁华,此刻略显宁静的城市很是动人。简单地吃了顿快餐后,我跟凯文手牵着走在马路上,他得体的浅蓝色休闲装与我黑色的紧身小礼服构成了最扎眼的组合,他的衣服我穿不了,所以只能继续着昨夜的扮相。从庙街牌坊到了古步行街,我们一路走到了故宫的门口。略微退色的雕栏玉砌记录着昔日的无限风光,由青石铺就的步行街坚实厚重,踩上去就好像踏进了回溯的时光机器,每前进一步就倒退一年,一路下来,我竟有了唐诗宋词春花秋月的婉转心态。
  几生几世前,我跟凯文也是这样手牵着手走在宫墙外的小径上么?那时我们的爱情,是怎样的?
  “凯文,你相信前世么。”
  “你是问我?”
  “我门前世一定是相互爱慕着的一对男女” ,不等他回答,我就自己说了起来,“我们前世遥望了60年,才换来今生的缘分”
  “真是那样的话,你该是我的女儿,万枫说,女儿都是父亲前世的情人。”
  “那我叫你‘爸爸’好了”,我笑靥如花,“这样你就能爱我一辈子了。”
  “那样好像是乱伦”,他也笑了,“爸爸不能跟女儿做爱,可是我们做过了。”
  “哦,那爸爸是坏人喽,我要赶快逃跑,呵呵。”我像个孩子般蹦蹦跳跳地前行,我要让蓝天白云皇宫行人以及青石路和花草树木见证我的幸福。
  “爸爸要把你抓回来”,他追了过来,很快抱住了我。
  “你还真有一点像我的爸爸”,我端详着他的脸,“只不过你没那个爸爸帅,就当我叔叔吧。”
  “那我的女儿会是什么样子呢?”他问我。
  “你的女儿会跟我一模一样,因为我要做她的妈妈。”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3:55
标题: 第七章 狂想曲——终结
第七章    狂想曲——终结
  猜想7
  地点:寺庙、康城
  般若寺
  “凯文,我们去求签吧。”据说般若寺的签很灵,我还没去过。
  “你的信仰?”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好像发现了一个火星人。
  “我想给万枫求一道平安符……”
  “好,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了。”
  我双手刚刚合十,电话响了,是康城打来的长途。“妞妞,我是姑姑,奶奶去世了,你快来。”
  这个消息像是晴天霹雳,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奶奶走了,那个从小把我捧在手心上的奶奶,那个说要把金耳环和翡翠镯子都留给妞妞当嫁妆的奶奶,那个每次看到我都像过节一样开心的奶奶,她就这么匆匆走了么?
  “我要马上去康城。”
  “怎么了?”见我脸色发白,他有些担心。
  “奶奶去世了,我要去奔丧。”
  康城
  奶奶不喜欢泰城的繁华,所以她一直住在康城的姑姑家。我的父母两星期前就去姑姑家散心,所以需要奔丧的只有我一个人。两天后的葬礼简单朴实,奶奶没什么财产,值钱的只有一只油绿的翡翠镯子,就是当年说要送给我的嫁妆。
  爸爸要把手镯留给姑姑,可是姑姑却坚决不要,她说那是奶奶千叮咛万嘱咐要留给妞妞的东西。姑姑还说奶奶还有一个秘密,要等她百年以后才能说给父亲听,现在是时候了。
  “小弟,你不是妈生的,你原本姓丁。”
  这是奶奶保守了一生的秘密,姑姑一字一句将它公布出来,我一步一步走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原来父亲和姑姑根本就不是什么双胞胎,父亲应该姓丁,我的曾祖和祖父随老板跑到了台湾,而我的祖母由于在娘家做月子晚回去了一天,泰城解放了,飞机票变成了废纸。也许是我年轻的祖母不能守寡,也许是他们一家真的准备离开泰城去上海投奔亲戚,总之丁囡囡和300块大洋以及那个翡翠镯子一起被送到了奶妈的手上,他们从此再没回来过。以后丁囡囡就变成了叶建国,而那个比爸爸大将近1岁的姑姑就莫名奇妙地多了个双胞胎弟弟。
  “妈一直都不在泰城住,就是怕你亲妈来找你,他怕你被亲妈领走了,她就无儿送终了……”姑姑哽咽着说,“妈说他一直把你当亲儿看,本来想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可她终究还是不忍心骗你,她说万一你亲娘活得比她长久,就成全了你们母子,小弟,别怪咱妈,她是舍不得你……”
  这是一个多么耳熟能详的故事,可从得知父亲就是“丁囡囡”的那一刻起,我就什么都听不到了,全世界就只剩下了“乱伦”两个字。凯文是我亲叔叔,可我们已经上过了床。
  猜想8
  地点:枫情万种、中央大街
  一袭黑衣的我像幽灵般坐在凯文对面,我的视线摇摇晃晃,但仍然能看得到他一连的凝重。
  奶奶去世后,我一直对他避而不见,他依旧在寻找丁囡囡,可惜始终没有得偿所愿。他依旧每天都打电话给我,可是我一直都是拒接,他发过来的短信都是英文,我连看都不看就会删掉。
  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悲伤,父母不知道我跟凯文恋爱的事,凯文不知道我爸爸是他的亲哥哥,我怀揣着殉道般的悲壮从他的世界蒸发,就像所有拍拍屁股就走人的欢场女子那样,就让他带着一丝轻蔑忘记我吧,他不需要知道真相。
  可我无法忘记他。
  我无法忘记我们之间的种种,我无法忘记那种相爱的感觉。
  于是我选择了放纵。我申请了两个礼拜的带薪假期,我流连于声色犬马的场所,却再没去过枫情万种,我已无暇顾及美丽的万枫是否活着,我只知道自己在不停的找死。
  我带着浓重的醉意走出了轮回酒吧,2瓶来自法国的干红被我一杯接一杯地消灭,天和地都开始摇晃,我想我已经忘记凯文了,因为前面就是枫情万种,我居然没有想进去的冲动。
第18节:狂想曲——终结(2)
  咦,是谁抓住了我,一定是刚才那几个狂蜂浪蝶,我不要理你们,我要回家,你们都走开吧。
  “你怎么醉成这个样子?”哦?看来这个坏人还很关心我,他说我喝醉了,呵呵。
  “谁要你管,我又不认识你。”我甩开抓着我的人,晃晃悠悠地朝马路边走去,“出租车,咦,这个人真没公德,明明是我先看到的,出租车,你别跑,我要坐着你回家……”我朝马路中间跑去,对面还有出租车,我就不相信还有人跟我抢,我真聪明,知道去马路对面叫车,哈哈……
  “心,你到底想干什么?”讨厌,又有人来抓我,当我是什么,他离家出走的老婆么?
  “你别粘着我”,我有些不耐烦地挣扎着,可是那人好像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我张开嘴,狠狠地朝他的手背咬了下去。
  咦,这个人不怕疼,都出血了还不松手。那我就转过头去,咬他的脖子,就像老虎和豹子那样,一口咬死他。
  我转过身来恶狠狠地张开了嘴,我还没等下口就已经被连根拔起地扛了起来,难道他要拐卖我?救命呀!我放开喉咙喊着。
  所有人都看到他挟持着我,还有那个Sam,怎么没人来救我?我踢我咬我打……这个坏人都不知道疼么?
  我终于被放下了,此时的我心虚地蜷缩在沙发里,我知道是谁挟持了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凯文身上的香水味是不同的,我即使头晕眼花,嗅觉还是好用的。
  “你为什么喝这么多酒?”
  “我不要你管,你以为你是谁?”
  “我给你打过很多次电话,你都不接。”
  “我高兴接就接,不高兴就不接,你没权利干涉。”
  “叶心爱,我希望你知道我一直很尊重你”,他的眉毛好像宁在一起了,他生气了,“所以就算分手,你也应该通知我,毕竟我们是恋爱,不是一夜情。”
  他说“一夜情”,我们就是因为那一夜才变成了罪人,虽然我可以假装不知道,可是我已经知道了,我忘不掉奶奶的秘密,更忘不掉他。
  “你想和我上床吗?走吧,去你那还是去我那?”我忍住眼泪和他嬉皮笑脸,只有装成一个十足的婊子,他才会忘记我吧?
  “我下周就回去了”,他说,“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跟你说声再见。”
  装出来的微笑在我脸上定格,他就要走了,回到美国回到新泽西,这个秘密即将与他无关了,好,很好。“那祝你一路平安”,我说,“太晚了,我要回家了。”
  我抓起皮包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我几乎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离开了凯文。高跟鞋卡住了井盖,逃跑的我狠狠地摔在了枫情万种的门口,右臂和右腿火辣辣的疼,我猜一定是摔破皮了。
  “天!”凯文后到一步,只赶得及扶着我坐起来,“快让我看看,胳膊出血了,左边还好……天,你的右腿也破了……”他紧张地检查着我的伤处,那种神情像极了溺爱的叔叔。
  “我送你去医院”,他经过了初步检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我不去医院”,我从小就讨厌医院的气氛,讨厌那里的来苏儿味。
  “要去医院处理一下。”
  “我不去,医院的药味会熏死我的”。我坚持。
  “不处理的话,很容易感染”。
  “不会的,我特别强壮”。
  “必须去医院,我去叫车”。他站起身来,准备去拦出租车。
  只要他一个轻蔑的眼神,就足以让我继续伪装下去,可是他没有,他为什么还要关心我,难道是我装得还不够坏吗?
  我终于“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怎么了?”他听到我得哭声,赶忙跑了回来。
  “我不去医院……”我哭得肝肠寸断,“你都没有追上我……我才会摔的……我这个样子丑死了,你还逼我去医院……”我胡言乱语着。
  “我追出来了,但你跑得太快了”,他被弄得哭笑不得。
  “我不管……”我继续一把鼻涕一把泪,“我从小到大不知道摔过几百几千次,从来都没去过医院……我闻到药水味会死掉的……”
第19节:狂想曲——终结(3)
  “那怎么办?”他有些无可奈何。
  “送我回家。”
  猜想9
  地点:我家楼下
  凯文叫来了出租车,他像抓小狗一样把我抓到扔到了座位上,他依旧坐在我的身边。
  这个熟悉的场景让我想起了5周以前。还是银色的出租车,还是开得很爆的空调,我依旧好冷,就往他身边缩了缩。
  他的手没有抓着我的,这和上次不一样,又是一眨眼的功夫,车就开到了我家楼下。
  “我送你。”好熟悉的对白。
  “不用了,”我依旧没有抬头,“我自己可以的。”
  “那你回家以后给我电话。”
  我再次小声地说一句“我走了”就转身离去,只不过这句说得有些悲壮。
  “心”,他又在叫我。
  我略微站了一站,就继续前进,我不能停下来,否则我怕自己会无法抗拒他。
  可是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
  他的双臂圈住了我。我主动转过身来,眼泪早已决堤。
  “怎么了,”他温柔地问我。
  我仍旧摇头,泪如雨下。
  他再次拥我入怀,那种熟悉的温暖仿佛来自上个世纪,这种熟悉的感觉让我突然歇斯底里起来。我踮起脚尖,疯狂地亲吻着他的嘴唇,我是罪恶的承载者,既然注定要下地狱,就不必在乎是17层还是18层。
  “亲爱的”,我的双臂轻轻圈住了他的脖子,“带我回家。”
  他没有拒绝。
  我再次来到了这间270米的商务公寓里,我一言不发地宽衣解带,我要在今夜耗尽一生的热情。
  来吧凯文,爱我,用尽全力。
  来吧凯文,爱我,不必怜惜。
  来吧凯文,带我起飞,让我再次看到山谷和玫瑰。
  来吧凯文,就当作生离死别,让我永远记住你。
  我是一只被撕裂的蝴蝶,我再也非不到天堂,虽然我曾经清楚地看到它的方向。
  凯文,我依旧会爱你一直爱到我死,可我不会让你知道。
  凯文,你忘了我,一如我会用尽全力地忘记你。
  凯文,我想再听一遍《Close to You》,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怀念起记忆中的天荒地老。
  猜想10
  地点:电话中
  “我祝你一路平安”,我的语气很平静。
  “我不会忘记你,无论是在泰城还是在新泽西”,他说,“我都会记得这个美丽的梦。”
  “就当作是一场梦吧”,我顿了顿,“会忘记的,就像我会忘记你。”
  “再见。”
  “永别。”
  1周后,他走了,带着燃烧过后的疲惫离开了泰城。爱情原来竟是捉摸不定的东西,在我们还没察觉的时候,它如影随形着,在我们决定认真的时候,它烟消云散了。
  凯文离开了,我拿了一只空花盆,轻轻把爱埋了。
  别了,我爱;别了,梦中情人。
  猜想11
  地点:机场
  与凯文之间的过往像一场声势浩大的劫难,它摧毁了我对人生一切美好的渴望,从天而降的400万奖金更像是老天爷将我毒打一顿以后随手抛来的甜枣,我受之无愧,并拒绝心怀感激。
  有钱了,那就辞职吧,我要出去旅行,先去拉萨,后去丽江。
  在机场,刚刚下车的我像一片深秋的叶子般轻轻倒地,上帝从我身上召回了一个尚未成型的生命,在我来不及察觉的时候。
  那个不知道是男是女,那个不知该称我为姐姐还是妈妈的孩子随着一片殷红的血液挣脱出我的子宫,我流产了。
  也好,你注定无法长大,因为你承担着我与你父亲之间的一切罪孽。
  两周后,面色苍白的我回到家中,我拿出了从藏饰店里买来的牛角和蜜腊送给爸妈。我说西藏真的很好玩,可惜我的高原反应太强烈,以后再也不去了。
  一个月以后的某个晚上,我约出了刘亚菲,我想找人陪我喝酒。
  米娅的灯光依旧温暖暧昧,一身黑衣的刘亚菲摆弄着一副塔罗牌,像极了一个小女巫。
  “从挂相上看,你这小蹄子有艳遇。”她翻开了最后一张牌,是情人的正位。
  “呵呵”。
第20节:狂想曲——终结(4)
  “不要避重就轻,说吧,谁家的少年如此不幸,遭遇了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叶心爱?”她用双手托住了下巴,眼中充满了好奇。
  “亚菲,我请你喝红酒。”
  “呵呵,中彩票了当然要请客,恩,喝红酒……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请你喝红酒”,我抬手召唤服务生,“你想喝哪种,随便挑。”
  “叶心爱”,她直呼我的姓名,这次看来是很惊讶,“你不会是真的……那个了吧?”
  “我不是处女了,帮我庆祝吧”。
  这瓶红酒兑现了我少女时代的承诺,当年读书的时候,我跟刘亚菲曾经约定,如果我们之间哪个变成了女人,就要在第一时间请另外一个喝酒,我说我要请喝红酒,她说她要请喝茅台。她的茅台早在大一那年就被摆在了饭桌上,而我这瓶红酒直到不久前才开封。
  “这个吧”,她看也不看就随手点了一瓶,“你从实招来,到底是谁?那颗窝边草么?”
  “窝边草是上个世纪的故事了”,我说,“现在我的男人比衣服还多。”
  “不可能”,她满脸的怀疑,“你不是性冷淡吗?”
  “我热情似火。”我苍白地笑着。
  “靠,你这个小娼妇。”
  说得真好。从今天起,我将做个最地道的娼妇。
  我愿用一生的真诚为那场无望的爱情殉葬。
  *****************************************************************************
  我合上了电脑,长长出了一口气。
  耗时一个星期,终于结束了,关于我的狂想,这次猜想就像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它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体力与热情。
  我必须脱离故事带给我的悲伤,我想出去走走。
  午夜,安静的夜,美丽的夜。
  轻轻带上了门,我走进路灯下的世界。我要好好看看泰城的夜色,看看它最安详的表情。
  我漫无目的的游荡着,直到一段吉他曲飘入耳膜。
  我寻声而去,路灯下有一个纤细的演奏者,那是个漂亮的大男孩,留着秀气的中长发。我被他的琴声所吸引,一动不动地站路灯下,直到那首不知名的曲子结束。
  “好听么?”他抬起头问了我一句。
  我点点头。
  “还想听么?”他又问。
  我又点点头。
  男孩低下头,又弹起了一首新的曲子。
  不知过了多久。
  “演出结束,我要走了”。男孩站起身来对我说。
  我微微一笑,转身离开。
  “哎”,男孩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明天我还会在这里弹琴,你还会不会来?”
  我停住脚步,转回身去,摇了摇头。
  “那再见”,男孩微笑着说。
  我晃了晃右手,向他作别。
  轻轻关上了门,夜游者回到家中。换上睡衣,我倒在无比舒服的大床上,我象是习惯般响起了凯文,但我随即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毕竟他只是我笔下的一个虚拟人物,不是真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更没有永远不会结束的小说,故事结束了,他和《狂想曲》都随着篇末的句号一同被深锁在F盘里,如同我那段不小心遗失的记忆一样,有可能被再次想起,有可能永远被忘记。
  那夜我终于带着满意的微笑睡去。在梦中,我听到了温柔的吉他声。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3:59
标题: 第八章 下午茶
第八章    下午茶
  在很多人看来,我跟常欢是佳偶天成,可这些人中并不包括美女主播刘亚菲。她也觉得我们很般配,不过不是佳偶,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奸夫淫妇。”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嘴里塞满了意大利面。
  大清早,刘亚菲就穿着一条火红色的紧身长裙敲开了我的房门,她异想天开说要去春游,可现在明明是夏天。“我们去爬山吧,然后泡温泉,再然后吃野味,再再然后露宿山头,怎么样?”天知道这个女人是用哪种特殊材料制造出来的,精力永远这么充沛。“要么就去兜风,从这开到康城,然后再去海边打沙滩排球,好吧?”她眉头都不皱一下就甩出了另外一套狂野的方案。
  就在我犹豫着如何拒绝她的时候,她却把我推进了浴室,不容我再提反对意见。
  换上浅蓝色的无袖T恤和超短牛仔热裤,穿上了柔软的羊皮鞋,我终于被刘亚菲镇压到附驾驶的位置上,她一脚踩下了油门,白色的捷达王轻快地奔驰到了马路上。她的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支点着的香烟,这让我吓了一跳。她是作主持人工作的,嗓音就是她的饭票,吸烟简直就是跟自己的饭碗开玩笑。
  “天!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东西,赶快戒掉吧!”
  看着我一脸紧张的样子,她嘻嘻地笑了起来,“傻帽,这不是真烟,是戒烟工具,我从别人那顺来的。”
  我将信将疑地把那支香烟拿到手里,果然不是真的,这才松了一口气。“你呀,总是这么不靠谱,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作的,就像个十足的小怪物。”我觉得自己像个苦口婆心的形象教师,总是要对这个古怪的家伙耳提面命。
  “你比我还小三个月呢,别跟我这装小大人了,对了,小时候有一个动画片就叫《小怪物》,你记得么?”她似乎也跟我爸爸一样,总是时不时地提起一些乱七八糟的小往事,希望能够碰巧打开我大脑中的那把记忆密码锁。
  “是不是你主演的?”我眯着眼睛看她,“再没谁比你更合适那个角色了,你是本色演出。”
  “算了,懒得跟你多说,先陪我去趟北塔吧,没衣服穿了。”她扭过头来对我说。
  “不是要兜风兜到康城么?时间来得及吗?”我一连迷惑。
  “我说叶心爱,你真的撞车撞傻了,我好好的跑去康城干什么,今天抓你出来只是想让你陪我玩,等玩开心了再去吃饭。”   
  “那你不早说?我现在这扮相适合逛街吗?”
  “反正常欢也看不到,你就瞎穿吧。”
  “他?还是看那些空姐吧,现在在昆明呢。”
  我终于还是陪她来到了北塔大街。她停好了车,我捂着大腿跳了下来。这里号称“小汉城”,是全泰城异域气息最浓的一条街道。白天的时候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晚上的时候依旧灯红酒绿人头攒动。这条不夜街上住着数不清的朝鲜族人以及韩国人,当然也有日本人。
  这里还有一大票哈韩的年轻人,他们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韩语、汉语或者日语。这里还有数不清的小店,里面挂满了漂亮的韩式以及日式时装。很多牌子在商场也有得卖,在商场不可以讨价还价,在这里却可以,所以价钱常常是差一大截。
  刘亚菲在新世界百货看中了一条韩国产的连衣裙,专柜标价是1600块钱,她发誓要在被他找到一模一样的,并且坚决把价钱控制在800块钱以内。她是“购物狂”一类的女人,心情好的时候会乱买一通,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买得更凶,她家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登登,可她仍不知疲惫地买着,仿佛那些东西跟她有仇,不买不快。
  我一直捂着大腿陪她一家一家地转着,直到她像拣到宝一样高呼一声“就是它”才算告一段落。她跟老板唇枪舌剑地斗了若干个来回,最终以700块钱成交,走出小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她甚至得意地唱起了歌。
  “买完了就送我回去吧,穿这么少逛街我不习惯。”并不是我保守,而是我现在的扮相活像是没洗澡就从健身房里跑出来的运动狂人。
  “不行,陪我去米娅吃饭,吃饱了才准回家,要不下次又说我虐待你不管饭。”她把我拉上了车,并非快驶向目的地。
  到了米娅后,我们飞快地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狠狠地吃起了意大利面。其间我轻轻讲起了棠的故事,至于日记和猜想,我仍只字不提。
  “常欢还说要送我一打保险套,你说他是不是怪物。”我喝了一口橙汁,抬头问她。
  “我真觉得你跟常欢是天下最般配的一对奸妇淫妇,把你们凑合在一起,让你们自相残杀,这简直是造福人类的一大创举。”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你和那个棠真的没上床?”
  “真的没有,虽然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但的确如此。”想起那一天一夜,我仍有一种不真实感。
  “你一定是中邪了。”她紧接着又说:“对了,我又恋爱了,他一会就过来,你帮我把把关。”
  “我穿成这样子还能见人吗?”
  “你真麻烦,”她拽出新买的裙子,“赶快换上吧,我自己都还没穿呢,先便宜你了。”
  “那个24孝怎么办?”我习惯于同情弱者,而在刘亚菲面前,似乎所有的男人都强悍不起来。
  “甩了。”
  “他不是扬言要为你殉情吗?”
  “那就让他去死吧,”她说,“我这次挺认真的。”
  “什么?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个会弹吉他的画家,刚从加拿大回来。”她笑着端起橙汁,狠狠吸了一口。“你赶快去换吧,他应该马上就到了。”
  飘着小雨的下午,正在休带薪假期的我和刘亚菲正窝坐在米娅的一个角落中。我刚刚换上了她那条新买的裙子,听她唠叨最近的奇遇。她说她又恋爱了,这次是个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他们在Bonnie Bar一见钟情。这个小“海龟”在外面飘荡了几年之后终于觉得“还是中国女人最可靠”,所以他跑回泰城,准备寻找“带着淡淡体香的中国处女”,没想到却爱上了豪放女刘亚菲,他甚至当天就住进了她的家
  “你倒贴?”刘亚菲从来不会把男人领到自己家里,这次例外让我好奇到极点。
  “我是他的房东,每周250美元。”她一脸幸福,“爱情也不能使我丧失经济头脑。”
  “出租房子,租不租人?”我捻起一块提拉米苏蛋糕,问得不怀好意。
  “要死了,”她笑着骂了一句,“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正在我准备反唇相讥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Honey    ,我们就在最里面的那张桌子,人家等你哦!”从她声音的含糖量可以判断,电话是新欢打来的。
  “你们的称呼好恶心。”我一向无法忍受诸如“蜜糖,甜心”一类的昵称,每次听她嗲嗲地说出那些词汇,我总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是我要恶心,这次纯属例外。”她耸了耸肩膀,作出一幅无奈的表情:“他的中文名字就是这样的,我没得选。”
  “他姓甜,叫甜心?”我拧着眉毛反问。
  “他姓肖,叫肖田田。”
  “不是吧?一个大男人叫小甜甜?”我怀疑自己听觉失调。
  “谁有心思骗你,” 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眯着眼睛,然后像牙膏广告里的黑人那样龇出了一排白牙,“你看我这么笑清纯么?”
  “比哭还难看,像是面瘫,又像是抽筋了。”我客观地评论着,她刚才那个动作,无论如何都称不上“笑”。在我的印象中,刘亚菲总是一边眨着水汪汪的眼睛,一边风情万种地翘起嘴角,那是她的招牌微笑,那种微笑不知迷倒了多少青壮年男性。
  “靠,”她沮丧地骂了一句,“他总说我笑得不够清纯,我这两天脸都快笑抽筋了,也没‘清纯’起来。取悦男人真不简单,我以后再也不嘲笑那些二奶了。”
  我一脸懵懂地看着这个龇牙咧嘴的女人,她要取悦男人,不是她疯了,就是我幻听了。
  小甜甜终于来了。他果然是个漂亮得过分的男人,不仅有精致到苍白的皮肤,更有一双柔美而深沉的眼睛,而且,我认识他,因为他就是那天夜里弹吉的美少年。
  “您好。”我说。
  “我还以为你不会说话呢!”他似乎很惊讶。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很礼貌地回答。
  “你们认识?”刘亚菲一脸惊讶。
  “她就是我那天提到的哑巴,在路边听我弹琴那个。”他起劲地介绍着,他那句“哑巴”让我对这个男人的好感大打折扣。我一直认为,对残障人士的称谓或多或少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教养,一个动辄把“哑巴”、“瘸子”挂在嘴边的人,即使会画画会弹琴也风雅不到哪去。
  刘亚菲一直眨巴着眼睛听他高谈阔论,那表情简直虔诚得像个高中生,可我真的不喜欢她扮嫩的样子,就好像一个唱惯了刀马旦的人非要改扮青衣,怎么看怎么别扭。等他终于讲完了,她又叫来了服务生,说要再加些东西,我真为她的胃担心,刚刚吃过意大利面,她还要吃皮萨喝红酒,这女人患上暴饮暴食症了么?鬼才知道。
  音乐,红酒,当这两种客观事实齐集在一个女人面前的时候,她们通常会有两种反应:一种是故作优雅——比如说我,另外一种笑得花枝乱颤,比如刘亚菲。那个胸围可观的美女就像一条“S”型的常春藤般缠绕在小甜甜身上,而单薄的他则像一棵碗口粗的柳树般让人担心(虽然我对他的好感下降,可还是会替他担心)。不过小树和常青藤显然十分恩爱,因为他们一直在身体力行地演示着“浓情蜜意”四个字。
  这是一对粘得要命的情人,看着他们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常欢。或许别人眼中的我们就像我眼中的他们一样,放肆,放纵,及时行乐,半路搭伙……总之一切都与“真情”无缘,与“永恒”无缘。等到哪天累了,厌倦了,就各奔东西了,从此谁也不认得谁了。
  我提前告退,带着一点自伤自怜的情绪。我拿出电话,犹豫了一下,终于拨通了常欢的号码。
  “你在哪里?”我怯生生地问着。
  “昆明啊,白痴。”
  “什么时候死回来?”
  “怕不是思念我了吧?”他简直笑得不怀好意。
  “去死,我只是想问问你被传染了花柳病没有。”我习惯性地反唇相讥。
  “我下周回去。”他居然一本正经起来。
  “你死在外面吧,永远不要回来了。”我有些想哭。
  “等我回家,乖。”他的语气是那么的温柔,这让我的眼泪迅速决堤。
  “我挂了。”我说。
  收起电话,我抬起头作了个深呼吸,阴天,怪不得我的心情这么不好,所以这突如其来的感伤,与常欢无关。
  
第九章    结婚吧

  常欢果然在一周后赶回了泰城,我一时兴起去机场接他,顺便拿到了那束本来要送给客户的白玫瑰。
  吃过了饭,我跟他一起回到了他家里。我们坐在床上,没有做爱,仅仅是聊天,这很难得。
  他说在昆明遇到了一个火爆的模特,性格奔放,身材一流,那一头长发像极了莫文蔚。“她昨天回来泰城,我们约好了今天晚上一起去喝酒。”他说。
  我终于明白了那一束玫瑰并不是“准备给客户的”,而是另有他用,“没关系,你可以把这束花送给她啊,人家大老远来投奔你,你应该准备些礼物的。”
  “那你呢?”他有些为难。
  “谁稀罕,”我努力笑得很灿烂,“我去洗澡了,你请便。”
  在各种卸装乳液以及美白沐浴乳的作用下,我终于完成了清洁工作。当我走出浴室后,发现常欢不仅没离开,反倒没心没肺地睡着了。
  他倒在床上,头枕着胳膊,像是一头笨笨的小象。我没有用风筒,只是用毛巾狠狠擦了擦头发。擦完以后,我拧开一瓶矿泉水慢慢喝着,边喝边端详他。他像是在做梦,眉毛拧得紧紧的,就像两根麻花。他不是要那个模特去喝酒么?我要不要一脚把他踹醒然后再提醒他该出发了?我左思右想,终究还是没有叫醒他,只是拿起一条被子轻轻地盖在了他身上。
  “几点了?”他醒了。
  “你接着睡吧,刚6点,天大亮着呢。”他一向是在天黑的时候出动,因为他喜欢干的那事见不得光。
  “不去了,我要睡觉”。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是你中邪了?”模特小姐虚位以待,就等着被他摁在床上,打死我也不信他舍得半途而废。
  “飞来飞去的,都快累死了,谁还有心思理她。”他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重新躺好,看样子是真不准备出发了。躺了一会,他突然又坐了起来,左翻右翻才摸到了手机,把它交到我手上,让我帮着充电。我刚刚接过来,他的手机响了,我赶忙又递给了他。
  “你帮我接,就说我今天去不了了。”他看了看来电显示,又一次把电话递给了我。
  “我才不帮你接呢,怎么跟她说啊?”
  “说你250就是250,你就说你是我老婆。”
  “可惜我不是。”我按了一下红色键,轻松拒接决了。
  “随你吧”,他站了起来,“要是她再来电话你就接着帮我拒吧,我去洗澡了。”
  “我哪知道哪个是她?”
  “看来显,带‘鸡’字的都别接。”
  我突然很真同情这些女人,她们不光被常欢占了便宜,还得被骂成鸡,他究竟哪好,值得那么多女人你念念不忘?
  “常欢你这只色猪,我诅咒你早日阳萎!”我突然骂了出来。
  “叶心爱,你怎么就不能有点女人味?你不怕将来嫁不出去么?”
  “放心,就算家不出去也不找你负责,你不用操心。”
  “我还真就是最欣赏你这种250的精神”他在我脸上轻轻捏了一把,“等我哪天阳萎了,说不定还真就会娶你。”
  “嫁给你?除非我再撞一次车,再失一次忆,”我笑着说:“外加对爱情彻底绝望,顺便罹患性冷淡。”
  “我靠。”他转身走向浴室,里面很快响起了水声。
  把充电器插好以后,我重新躺回床上,电话响了,我看了看屏幕,上面赫然写着“模特鸡”,我兢兢业业地按下了拒接键,因为他有言在先,我得尽忠职守。
  电话又响了,还是“模特鸡”,我重复操作。
  电话再次响起,还是“模特鸡”,我依旧拒接。
  终于平静了,模特不再打电话过来了,世界挺安静的,除了水声,再无杂音。我百无聊赖,随手翻起了他的电话本。空姐鸡,模特鸡,这些称谓真可耻,幸好没有“编辑鸡”或者“叶心爱鸡”一类的字样。
  常欢就是这样的男人,他喜欢女人的身体,却不喜欢她们的爱情。他像一台开足马力的东风牌播种机,日夜兼程,永不休息。他从不避讳自己是个滥交者,只可惜很多女人太过自信,总以为自己能让他改变些什么,殊不知那用力改造的过程就是一场游戏最动人的部分。
  我和他是同一种人,所以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盟友。我们心照不宣地维持着这种暧昧又清晰的立场——盟友如手足,情人如衣服,剁下一条胳膊换一条内裤,那显然是得不偿失——但我们还是很关心对方的,就像……就像什么呢?对了,就像一块过了50年日子的老夫老妻,还得是双方都丧失了性功能的那种。
  但是今天我好像有些失态,大概是那束玫瑰的缘由吧,代表爱情的花朵,就这样被我们这对欢场男女平白无故地糟蹋了。
  他终于洗完了,还光着身子走了出来,显见是不怀好意。
  “不是说累了么?”我扬了扬眉毛,用挑衅的语气质问。
  “所以需要全套按摩。”他压在了我的身上。
  “来吧,用尽全力,不必怜惜。”我居然想起了日记上的句子,那是我写给K的,此时却用在了常欢身上。
  不知这句话中究竟包含了多少暧昧的成分,总之在我开口之后,他的亲吻略微停了一下,紧接着却更加炽热起来。他舔着我的脖子,咬着我的耳垂,吸吮着我的乳房,右手一直在私处盘旋,这让我迅速泥泞不堪。他极尽挑逗,如此前戏让我有些目眩,我的身体被烧得生疼,他再不来的话,我恐怕就要死了。
  “You bastard    ”    我忍不住骂了出来,他终于分开我的双腿,毫不怜惜地挺身而入,并开始了强硬的往返。我不能自已地咬着嘴唇,很快就尝到了血腥味。“K”,我迷迷糊糊地喊出了这个名字,“K,快些,给我。”
  “忘记这个名字,叫我常欢”,他嘴上命令着,下面却一刻不停。“常欢……”占领者的名字从我的口中一遍遍传出,直到变成尖叫。
  这是我和常欢之间最完美的一次,虽然之前我们也很合拍,但这次却多了些什么说不清楚的东西,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刚才喊出了K,这简直不可思议。难道我居然编故事编到走火入魔了?还是轻度人格分裂?我不知道。他生气了么?他要我忘记那个名字,他要我呼唤他……天,怎么会这样!
  瞪眼睛瞪到了凌晨3点,床头的小灯温柔地亮着,我躺在床上数绵羊,我忘了带香水出门,而他的香水还刚好用光了。我睡不着。那次车祸以后,我忘记了一切,唯一感觉似曾相识的,居然是半瓶香水。我说我记得那种味道,于是妈妈就把它喷向了房间的各个角落,连我的被子和枕头也不例外,只可惜这种铺张并没有让我恢复记忆,却让我在日后养成了的一个坏习惯——枕头上如果没有香水味,我就会失眠。
  “常欢,送我回家。”我坐起身来,轻轻摇晃着他。
  “怎么了?”他睁开了眼睛,一脸茫然。
  “我睡不着,我想回家。”
  “天亮再走不行么?”
  “不行,枕头上没有香水味,我睡不着。”
  “你数绵羊,数星星,数手指头数脚趾头,数一会就困了。”他转过身去,显然是准备睡囫囵觉。
  “123456789~~~~123456789~~~~~~~12……”我贴在他的耳朵上大声嚷嚷了起来,我不相信他还能睡得着。
  “服了你了,”他终于坐了起来,并一脸懊丧地看着我,“你等我清醒清醒再送你回去。”
  “谢谢亲爱的” ,我飞快地亲了他一下,“说不定以后我性冷淡了,真会嫁你。”
  “真是个250,服了。”他下了床,走进了浴室。
  等他拎着衬衫出来的时候,我已经穿好了衣服,只等他一声令下就可以冲出房门走向电梯。可惜他只是把一件衬衫塞到我手里就重新躺回了床上,他让我抱着衣服睡,因为那上面有我熟悉的香水味。我其实也懒得折腾,所以就听了他的话。综合了体味的淡淡香气让我很快找到了熟悉感,我又一次脱掉衣服躺在床上,这次没有数绵羊,我很快就睡着了。
  熟悉的梦境。
  迎面驶来的大卡车,左打轮,我飞到了风挡上……我扭动着身躯,抵抗着死亡。
  “醒醒。”他又一次将我唤醒。
  “我早晚会被车撞死的,对么?”我哭得很无助。
  “不会的,”他紧紧抱住我,一字一句掷地有声,“你不会再出车祸了,我保证。”
  “常欢,”我哭得泪眼婆娑,“永远别留下我一个人,好么?”
  “再不会留下你一个人了。”他说,“要不然,结婚吧。”
  “你说什么?”
  “我说……出去喝杯咖啡吧。”
  上午8点,24小时营业的塞纳咖啡屋内只有我和常欢两个人。唱机中正在放着法文歌曲《Je m’appelle Hélène》,一缕阳光透遮光帘的缝隙射在了我和他中间,斑驳陆离,万分诡异。1小时前,我和他像逃难一样跑到这里,之后又像怄气一样相视无语,大眼瞪小眼。
  服务生带着殷勤的微笑轻轻发问“请问二位还需要些什么吗?”
  “两杯摩卡。”他说。从进门到现在,我和他已经喝下了6杯咖啡,他3杯我3杯,这简直像是在玩命,我已经开始头晕,但依旧咬牙坚持着,这个时候我坚决不能提议离开,否则就有怯阵的嫌疑。
  “您稍等,马上就好。”小服务生收起水单,轻轻离开。
  当咖啡再度被端上来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是刘亚菲发来的短消息,问我有没有空请她吃饭。这显然是她的恶作剧——她知道我每天要10点钟以后才能起床,8点钟发了信息给我,显然是为了让我不得安生。换成从前,我每次都会回复两个字“去死”,之后接着会周公——可是今天我却像是看到了圣母的召唤般感激涕零。
  “刘亚菲要我请她吃饭,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她一定会说我小气,所以我决定现在出发请她吃饭了,我先走了。”我一口气说完了这一大串话,随后等着眼睛看着常欢,观察着他的表情。
  “好啊,”他好像也如释重负,“去哪,我送你?”
  “啊?不用了,才想起来,这里就不错……你……要……跟我一起等她来?”
  “不了,我有别的事,先走了。”他终于起身。
  “那你小心开车。”我习惯性地叮嘱着,这好像是他第一次从昆明回来之后才养成的习惯。
  “知道了。”他走了。
  我飞快拨通了刘亚菲的电话号码,刚一接通,还没来得及等她答话,我就连珠炮似的讲了一大串:“不是让我请客吃饭吗?我在塞纳等你,不管你刷牙洗脸了没,半小时之内赶到,不然下次甭给我发短信了。”只听得那边怪怪地答了一句“哦”就挂断了电话。
  上午8点,一日之中最该有所作为的时刻,我像是斗败了的公鸡般窝在沙发里,等着我的爱情顾问,对,就是那个胸围达到75C的刘亚菲。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02
标题: 第十章 洛可可的舞会
第十章    洛可可的舞会
  带着夸张的大墨镜,穿着瑞丽杂志上刚刚推荐的新款套装,刘亚菲蜷在布艺沙发内擤着鼻涕。 这个女人总是最时髦的,买衣服是这样,甚至连生病都是。她一周前不小心招惹上了刚刚在泰城露头的新一代流感病毒,不仅发烧流鼻涕,更加可怕的她的声带仿佛被扔在了咸盐罐子里淹过一般,说起话来简直比闹鬼还要恐怖十倍。
  “谁让你好死不死选在今天骚扰我,遭报应了吧?”我先是冲着满脸无辜的她一顿说教,随后又开始自言自语“常欢刚才说‘结婚吧’,他是不是准备求婚啊?我当时也慌了,我就问他‘你说什么’,然后他又改口说‘喝杯咖啡吧’……乱了乱了,全乱了,你觉得这是怎么回事?”我终于忍不住征求她的意见。
  刘亚菲一脸诡异地看着我,随后用变了调的嗓音挤出来四个字——“他中邪了”,之后又是一段好似绿巨人般的笑声。
  “你还是用笔写吧!”我实在无法忍受她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从包中摸出了采访本和原子笔,放到她面前。
  “我不写。”绿巨人再度开口,我打了个冷战。
  “OK,那我们吃饭,不说了,好吧?”我竖了白旗,要知道,对于我这样一个患有严重恋声癖的人而言,现在的刘亚菲即使被人道毁灭了都不为过。
  “火腿三明治”她满脸都是战胜者的得意,随后补充了一句,“要两个。”
  我还没来得及点餐,病人刘亚菲就被电视台打来的电话叫走,健康栏目组需要一个现成的病人当活典型来教育观众,刘亚非自然是首选。用她们制片人的话讲,就算是牺牲,也得牺牲在台里,所以她只能满脸愧疚地无声道歉,我说没关系,我自己坐一会,会想明白的。于是她飞快地亲了我一口,并再次用很难听的嗓音挤出了三个字“恭喜你”,之后就一阵风似的飞奔出去了。
  上午10点的太阳有些霸道刺眼,即使我躲在有百叶窗的“塞纳”咖啡屋内,依旧无法摆脱一缕缕让人目眩的光线,还有在光线中雀跃着的浮尘。身处这样一个略微有些颓废气味的餐厅之中,我被一种空前的虚无感包围着。常欢的异样举动让我有些心慌,而爱情顾问刘亚菲也匆匆离去,这让我感受到了轻微的无助。我用左手支撑着脑袋,右手食指不停地在桌面上画圈,我试图从头梳理一切。他为什么说“结婚吧?”后来怎么又变成了那句“去喝咖啡吧”?直到一大杯鲜榨橙汁被喝光,仍未理出什么头绪。我必须结账离开,如果继续展开理性分析,我想我会发疯。
  整整一天,我踏平了中央大街上的每一个商场,并且先后光顾了必胜客星巴克以及米娅几家店面,灌了一肚子的柠檬茶、咖啡和热可可。这样的一天,没有任何目的地的一天,简直度日如年。我发过短消息给刘亚菲,想问她有什么好的消遣地点,不过这条消息好比泥牛入海,一去无音讯,她大概还在忙着。我也想过给常欢打电话,号码拨了一半就放弃了。不知道是哪种心态作祟,总之我不想先打给他。
  我穷极无聊地摆弄着电话,突然一条短消息跃然屏幕之上:亲爱的,我回来了,你在哪?发信人的名字让我眼前一亮:洛可可。
  去年圣诞,我报名参加了一个名为“温泉乡之旅”的旅行团,团中成员几乎都是出双入对的情侣,和我一样形单影只的就只有那个眼睛大得像个卡通人的洛可可。于是导游将我们两个被分配在一个标间内,闲聊中得知她是个专栏作家,与我同在泰城报业集团,只不过我在日报,她在晚报。随后两个略微神经质的年轻女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泡在露天的温泉中,从挑选男人的角度一直谈到哪个体位最容易让女人得到快感,经过3天的温泉之旅,我们飞快地变成莫逆之交。三个月前,她突然发了一条“我已离职,准备人间蒸发一段时间,短期不要联系我”的短消息后就玩起了失踪。现在,她居然回来了,就在我百无聊赖这个节骨眼上。
  “天,你跑到哪里去了,这么久都没消息!” 我飞快地拨通了她的手机,然后一股脑地跟她讲。
  “呵呵,旅行喽,上周刚回来。”她的语气中透露着快乐的情绪。
  “旅行?去哪里了”
  “新疆、西藏、云南……哎呀一言难尽,晚上来我南边的房子吧,有个化妆舞会,还有好多新朋友。”
  “正好我还有一大瓶香槟,晚上见。”
  挂断电话,我飞快拦截了一辆香槟色的出租车,并用最快的速度钻到车里。我的脸上终于出现了“发呆”以外的第二种表情。我受够了漫无目的的闲逛,然后洛可可回来了,她和她的化妆舞会给了我一个行动的目标,我终于有事可做,这简直太棒了。
  穿上夸张的紧身旗袍,又把头发高高地盘成了一个髻。我把自己打扮成《花样年华》中苏丽珍的样子,还不忘喷上妖娆的“奇迹”女香。手拿一大瓶香槟的我让小区门口的保安弟弟大吃一惊,他居然冲我吹起了口哨,而我则一时兴起,万分柔媚地甩了一个飞吻给他,谁在乎别人怎么看,反正夜晚是舞会时间。前面那幢精美的Townhouse就是洛可可所说的“南边的房子”。
  还没开门,就听到了里面扑面而来的高分贝摇滚。我按了按门铃,来开门的是一个带着羽毛面具的中世纪欧洲贵妇。
  “哦宝贝,”她夸张地笑着说,“你终于来了,太好了!”摘掉面具后,洛可可那张神采奕奕的小脸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接过她的面具戴在脸上,又将手中的香槟递到她的手上,随后便在她的牵引下走入了喧嚣的蒙面世界,这里的烟味弥漫,酒味和吵闹的音乐让我萌生了一熟悉感,此情此景,真有些电影中旧上海百乐门的味道。
  “你先在这里坐一会,我再拿个面具来,一会来找你!”她把我安排在一个柔软的大沙发上,随后带着香槟转身离开。
  就在我微笑着看他们扭来扭去的时候,嘈杂的摇滚乐突然停止,随即响起来的是一首老歌,悠长的女声翻唱着猫王的《It`s now or never》,我想我喜欢这里,喜欢洛可可的舞会,更喜欢这首好听的歌。
  正在我陶然忘我的时候,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突然在我身后响起:“May I    ?”
  我转过身来,看到了声音的来源——是个穿着老式双排扣西装的纤细的年轻男人,他正作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看来是想和我跳舞。他的身影也很熟悉,但他的脸被面具挡着,我想不起来他像谁。
  “对不起,我不会跳舞。”我一脸诚恳地回答。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交谊舞步充满着性暗示,而我更为喜欢亲吻拥抱一类的直观行为,所以我不会跳舞,也不想学。
  “What a  pity    !    ”他微微一笑,随后又用汉语接着说,“太遗憾了,我们的衣服很登对,应该一起跳舞,不是么?”
  “选舞伴要看衣服么?”我对他的论调很感兴趣,因为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以貌取人”是女人的专利,没想到男人也会如此。
  “Of course!”他又甩出来一句英文,“洛可可把自己打扮成了欧洲的火鸡,所以我拒绝跟她跳舞,整个舞会只有你一个人穿了旗袍,可惜你不会跳舞。”说完这句,他还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
  “欧洲的火鸡?天!你的形容词很……别致。”我不禁用手捂住了嘴轻轻笑了起来。
  没料想我这个作引发了这个大男孩的浓厚兴趣“Oh!你笑的时候居然捂着嘴,”他说“简直像个处女!”
  “那不是处女应该怎么笑?”我反问他。
  正当我准备洗耳恭听的时候,拿着新面具的洛可可回来了。她笑着问年轻男人:“Hi,巴洛克,你又在发表什么言论?”
  “就是像她这样笑,眉毛眼睛一起笑。”这个“巴洛克”指着洛可可,回答着我刚刚提出的问题。
  “死鬼!”洛可可好像听出了什么名堂,随后恶狠狠地补充了一句,“如果再到处讲我的坏话,以后就不许上我的床!”
  “哦,我错了亲爱的,”巴洛克终于可怜巴巴地投降,“我发誓,全世界的处女都没有你笑得好看!”
  听到这里,洛可可紧绷的脸终于无法继续严肃下去,她笑着说要喝果汁,而巴洛克则大献殷勤,马上找了两杯过来。
  将果汁递到我们手上以后,他的电话响了,“Hi    ,honey    ,”他一边说着一边跑开了,又一个满口“蜜糖”的人,真扫兴。
  她戴好面具,又挨着我的身边坐下,我闻到了她身上浓重的大卫杜夫“冷水”的味道,这个大眼睛的女人,她比我更加偏爱男香。记得一篇网文上说过,偏爱男用香的女人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缺乏安全感,另一种是她曾深爱过的男人喜欢。我不知道她属于哪一种,而我自己,喜欢男香好像是习惯作祟,谁让它们总能让我感到熟悉。
  听洛可可讲,刚才那个“巴洛克”是个“海龟”。前天晚上,刚从西藏游荡归来的她在酒吧里邂逅了一个会弹吉他的美男子,他喜欢她的名字,于是他叫自己为“巴洛克”,然后的一切就顺理成章,所谓“天雷地火”大抵如此。
  “很帅的服务生?”我简直好奇死了,洛可可对男人的脸一向很挑剔,所以这男人的长相肯定不赖。
  “他是画家,刚从加拿大回来不久,”说到这里,洛可可的声音中流露出一丝遗憾,“他……算了小爱,不说这个,扫兴,我们去跳舞吧。”
  “我不懂交谊舞。”
  “那就跳Disco好了。”她起身走向音响,换了一张嘈杂的CD,好像是多年前很流行过的那张《Boom Shake the Room》,我的腰肢和脚踝感受到了一丝兴奋,很快,我钻入到这群面具男女中,巴洛克不知何时凑到我身边,我们像一对疯子般妖娆地舞动了起来,而欧洲贵妇洛可可干脆站在了餐桌上扮演起了Dance Queen,这样一个吵闹的夜晚,音乐,香槟,蒙面的男人女人们像绚烂的肥皂泡般填充了我的心灵,我几乎快忘记了常欢和他那半吊子的求婚,一直在跳舞,跳舞,像个不知疲倦的妖精。
  凌晨3点,舞会散场,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带着面具的我没有撑伞,独自走在大街上,几辆出租车曾试探着在我身边停下,都被我摇摇头拒绝了。我打开手机察看未接来电,有家里的,有刘亚菲的,有全世界的,就是没有常欢的,我居然听见了自己的一声叹息。我清楚自己为什么叹息,但我不可以叹息,因为我是叶心爱,不是随便什么女人。我摘下面具,作了一个深呼吸,随后换上了妩媚的微笑。是的,我从平庸女子的死灰中复燃了。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12
标题: 第十一章 菲一般女人
第十一章    菲一般女人
  我讨厌下雨天。
  整整1个月,从我离开洛可可的房子到现在,那场雨似乎一直在下着。整个泰城就这样被泡在连绵的雨水里,无助得像个随时会被潮汐吞没的小岛。今天的雨势堪称“瓢泼” ,粗重的雨点铺天盖地般覆盖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街上少有行人,更没有小贩,每5分钟到站一次的公共汽车仿佛是这死气沉沉的城市中唯一移动的物体。我趴在阳台上接听报社打来的电话,办公室主任向我发出了最后通牒,说我的带薪假早已超支,要么立即上班要么递辞职信,我选择了后者。
  放下电话还没5分钟,它就又响了,是常欢。他前天跑到了武汉,今天打电话来只是想告诉我武汉也在下雨,我说那你就买把雨伞到处欣赏美女吧,他笑嘻嘻地说那里的姑娘不漂亮,不看也罢。我骂了一句“去死”,随后挂断了电话。
  离开窗台,我像具僵尸般倒回床上,这样的天气适合做爱与睡觉,可惜我今天对前者毫无兴趣,我要睡觉,哪怕睡到恶心反胃,也要睡下去。
  我刚刚闭上眼睛,门铃就响了,随后听到了妈妈殷勤的问候“亚菲来啦,呦,买这么多东西,干吗这么客气?”
  我拉开门,看见手拎五六个购物袋的刘亚菲像个散财童子般冲我妈妈微笑,“刚刚去超市,顺路买来孝敬您的。小爱呢?”
  “她在房间里,大概还在睡觉吧,等我帮你去叫她。”妈妈接过塑料袋,结果一眼看见了我,“正好你醒了,赶快陪亚菲玩一会吧,我这就去给你们做饭。”
  “不用了阿姨,我等下请她出去吃,您别忙了。”她依旧客气。
  “那可不行,来到阿姨家一定要吃饭,不然显得阿姨多小气!”
  “妈,我们肯定要出去的,你就别忙活了。”她大下雨天来找我,又买得大包小包,肯定是又受了什么刺激,这套过场,我见过不止一次,早就不稀奇了。
  “那你们玩吧。”妈妈也不坚持,回到了她自己的房间。
  “说吧,又怎么了?”我把她拽到房间里,直截了当地问。
  “我失恋了,叶心爱,我居然失恋了,那个小甜甜爱上别人了!他妈的!什么东西,我还没移情别恋呢,他先跑了!””她一脸狰狞地抓起我的史努比,用力地撕扯着,像是在撕扯着某个男人一样。
  “什么?刚几天,你们就Byebye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我的印象中,刘亚菲永远带着轻蔑又万分暧昧的微笑去面对那些追求者,就像个掌握着生杀大权的女王般高傲。她的身上一直有种让男人害怕亲近却忍不住要去亲近的气质,这种气质让她获得了“爱情女神”的封号,并屡战屡胜,越战越勇。她可以今天跟这个人打打高尔夫,明天再换一个一起去骑马,后天再把这两个一起甩了,找一个架着眼镜的研究生一起窝在图书馆里看漫画……永远都是她先厌倦了男人,这次怎么了,难道那个小甜甜比她还快?
  “他说爱上别人了,但他说仍然爱我,我操!”随着她的这句粗话,我听到了“嘎吱”一声,史努比的胳膊被她拽掉了。
  “然后呢?”我问。
  “我把他赶出去了,他居然要我退房租!”
  “你退了么?”
  “谁要退给他?我真后悔没一口气要一年的房租,只要了三个月的,算是便宜他了!”她恨恨地说着,顺手又抓起了一个企鹅公仔。“我告诉他,说老娘为了他那什么狗屁的‘处女的微笑’差点面瘫,那些房租就当是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了!”
  听到这里,我终于恍然大悟,小甜甜,原来他就是洛可可的那个“巴洛克”,怪不得那天我觉得那个背影如此熟悉!没想到这次的第三者居然是我另外一个朋友洛可可!我无法判断究竟应该倾向于哪一方,所以只好假装不知道这一切。
  “他也没坚持?”几千美金,换成是我,肯定要理论一番的。
  “坚持也没用,我刚才就这样把他的衣服扔了出去,然后告诉他,再不走我就喊保安。” 她拉开窗户,像是现场回放一般把我的企鹅扔了出去。
  “天!我的史努比,我的企鹅!””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损失了两个玩具,心疼得哇哇大叫。
  “靠,大方点行不行!大不了请你吃日本菜!”她满脸的不屑。
  “赔我史努比,赔我企鹅!”这些玩具陪了我好久,少了哪一个我都不习惯。
  “你再不换衣服我就把它扔下去!”她拿起了我的流氓兔,飞快地朝窗口走去。
  “行了行了,我投降了!”我一边嘟囔着一边走向浴室,她失恋了,最痛苦那一个是我。等我洗漱完毕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她正在抹眼泪,她说分手不打紧,可被甩的那个是她,这让她非常不爽,非常不服气,也非常难受。她说,“还是甩人的时候过瘾,被甩太他妈难受了,所有的骄傲都被践踏了。”
  一小时后,浓妆艳抹的刘亚菲和清汤挂面的我被一辆出租车拉到韩国街的一家小店门前,因为决定要喝酒,所以她没开车。
  下雨使得客人极少,精致的刺身店内只有我们两个客人,操着生硬汉语的朝鲜族女服务生跑前跑后地帮我们添水添酒,这一切简直就像是豪华包场般惬意。这里曾经是我们的“老地方”,去年年末那段日子,我们几乎每周都会来一两次,不仅是因为这里有全泰城最新鲜的鸦片鱼和最地道的清酒,另一个原因是这的老板娘是个殷勤柔和的朝鲜族少妇,每次我们来了,她都会亲自赠送一道拿手小菜,厚待回头客。
  “干杯,为爱情女神刘亚菲的复活。”她已经是第五次一饮而尽,而我只是轻轻抿了一口,随即放下了杯子。她一心求醉,我必须保持清醒。
  “你说我这次怎么慢了一步呢,白白便宜了他,让他占了先机。”她又端起了一杯酒问我。
  “那是意外,纯属意外。”我面无表情地回答着,这个时候,千万要顺着她来。
  “我他妈的还差点从一而终呢,还好现在清醒了,所谓男人,所谓爱情,不过尔尔。就得像你跟常欢那样多好,谁也不耽误谁,各忙各的,等忙累了再搭个伴,床伴,对,床伴。”她突然把话题转移到我身上,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你爱过常欢没有?”
  这个问题简直让我措手不及,她咄咄逼人的目光简直让我有种想逃跑的冲动。“没有”,我的声音小得心虚。
  “那就对了!享受男人,但千万别当真,你得先甩他,千万别等他甩你。”她说得像句格言,“记住我今天的话,叶心爱,男人都是贱骨头,你可千万别死心塌地。”
  “听起来像是一场战争”,我努力咽了一口唾沫,对她说“爱情被你描述的好可怕。”
  “本来就可怕。吃饭吧,今天的生鱼片真棒。”她拿起筷子,狠狠地把一大片生鱼放在芥末里滚了一大圈,随后举重若轻地放进嘴里,那动作充满了一蹴而就的连贯性,似乎她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复活了。
  消灭了4壶清酒和一大套鸦片鱼套餐以后,我又被她拉进了对面一家韩式洗浴中心,我们从黄土房蒸到玉石房,做完盐浴又做奶浴,最后又订了两个年轻的按摩师帮我们足疗。
  这是个收费的休息室,所以客人并不很多,穿着一次性浴袍的我们并排坐着,就像两个等着阿姨发苹果的幼儿园女生般乖巧。按摩师很快就到位了,是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也就二十一、二岁的样子,其中有一个生得浓眉大眼棱角分明,眉宇间颇有些里奇?马丁的风采。
  随后我的脚像是艺术品般被轻轻抬起,那个大男孩试着捏了几下,随后他客气地询问着“这个力度可以么?”我的脚只感觉有些麻麻的,但并不觉得很疼,我喜欢这种感觉,就轻轻点了点头。
  “嗷,宝贝你轻点!” 刘亚菲显然没有我这么安静,她浪荡的叫声让我浑身不自在,只是在做足疗,她的喊声却像是在做爱。
  “拜托你安静一点,听起来好风骚。”我很小声地对她说,生怕声音大了会被别人听见,可尽管如此,我仍见“里奇?马丁”偷偷笑了一下,不过当他发觉我正在看着他的时候,年轻的脸又微微地红了起来,呵,会脸红的男孩子,多么难得。
  “书上说,有了快感就要叫,否则会憋出毛病来的,这是养生之道……嗷,这里不要太用力捏……嗷,这里也不行……”她一面教化我,一面继续叫,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你想让别人以为这里是钟点房么?小心等下有人来跟你咨询出场费!”我警惕地看着刚刚进来的一个中年男人,他正打量着刘亚菲,我猜他大概就是被她的叫春声吸引过这边来的,说不定此时此刻他的大脑正在飞快地运转着,忙着猜测她的价位,而且很可能在估出个大概以后过来搭讪。
  “嗷!嗷!亲爱的你说什么?出场费?嗷……这里不要捏了,谁要给出场费?”她顺着我的视线看了过去,很快就发现了那个男人。随后她扭过头来问我,“就是他?”
  我被她的大嗓门搞得脸红,压低了声音说“你存心的是吧?干吗那么大声?”
  “宝贝你先停一下。”她对足疗师吩咐了一句,随后站起来大步走到那个男人面前,仰起头几乎喊着说:“戴套1万,不戴套2万,想玩就付现金,玩不起就别看!”
  被这句话吓着的绝对不止我一个人,正帮我按摩的里奇?马丁都忍不住回头看了看,而帮刘亚菲按摩的那个小男孩更是一脸惊愕。然而这并不是最邪门的,更为邪门的是,那个陌生男人似乎并不觉得惊讶,他居然笑着说出一个字:“好。”
  我本以为刘亚菲会甩他一个耳光再有话好好说,谁知道她居然问他“去哪?”
  “楼上吧。”男人说。
  “好的。”她转回头来对我说,“亲爱的你等我一会,我做完生意就下来。”
  “天!”我吓得语无伦次,赶忙抽出脚站了起来,跑到那男人面前解释着,“先生不好意思,她不是特殊服务人员,她只是在跟您开玩笑,您别误会……”
  “她就是那个喜欢吃参鸡汤的小爱?”陌生男人根本没理会我,直接跟刘亚菲对话。
  “亚菲,”我简直被吓得半死,拉着她的胳膊紧张地问着“他是谁?怎么会认得我?”
  “他就是那个24孝”。
  就在我瞠目结舌的时候,刘亚菲与她的旧情人24孝飞快地双双离开,只把我一个人扔在休息室里。我遣走了两个按摩师,像是虚脱般地倒在按摩椅上,看着天花板发呆。这世界一定是个疯狂的世界,这个城市也是个疯狂的城市,这个洗浴中心也是个疯狂的洗浴中心,而那个男人更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因为他比疯女人刘亚菲更加不正常。
  一个钟头后,面带潮红的刘亚菲回来找我,她的手里多了一个工商银行的信封,里面装的毫无疑问是钱,可是光凭目测我无法计算出他们刚才他究竟戴没戴套子。
  走出洗浴中心的时候,雨依旧在下着,我们缓缓前行,为我们挡雨的大号太阳伞就像一棵会移动的巨大红色蘑菇。
  “你们刚才……算是交易?”我本想选取一些稍微中性的词汇,可终究还是单刀直入。
  “不用躲躲藏藏的,直接问我是不是卖淫就得了。”她的小脸上居然挂着调皮的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们准备跟那个24孝和好了?”我从没听说谁会跟以前的情人做爱以后收钱,这简直超出了我的智利范围。
  “跟他?下辈子吧,甩他的时候我就说了,有种就花钱买老娘,戴套1万,不戴套2万,玩得起就玩,玩不起就滚远点。”她似乎越说越兴奋,抓着信封的手也轻轻扬了起来,“你看,我居然赚了1万块钱,比上班快多了。”
  “戴套了?”我真没人性,居然在这个时候还在好奇。
  “我对精液过敏,他知道。”她顿了顿,岔开了话题:“读书的时候,每次下大雨,我都会拉着你逃学出去玩,每次你都吱吱哇哇地抗议,不过每次抗议都无效。”
  这个新话题很快吸引了我的兴趣,我忙着追问她:“什么时候?高中么?大学么?”
  “一直都是啊,高中的时候是这样,大学的时候还是这样,所以你最讨厌下雨天了。”
  “怪不得每次下雨我都提不起精神,原来罪魁祸首是你这个家伙,我要报仇!”我扬起了巴掌,飞快地朝她的臀部打了一巴掌,像是教训小孩子那样。
  “你变态!居然打我屁股!”她蹦出老远,一下子离开了雨伞的势力范围,马上被淋得湿嗒嗒的。
  “赶快回来,小心发烧感冒!”我打着伞朝她走去,想让她赶快躲过来。
  “才不呢,我喜欢下雨天,全世界都是我一个人的。”她张开双臂,在滂沱的雨中快乐地奔跑着。我真的不忍心制止她。最最骄傲的她丢失了骄傲,现在只是想放肆一下,谁又能对这个请求说“不”呢?谁能拒绝这样的刘亚菲呢?反正我不能。我只能像个细致体贴的保姆般紧随其后,听她唱歌,看她跳舞,陪她一起疯。
  “小爱,今天可不可以收留我?”她终于疯够了,重新躲到伞下,眨着眼睛问我。
  “我讨厌落汤鸡。”我假装生气。
  “我会洗干净擦干净,我乖。”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神情,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正好一辆出租车很识趣地停了下来,我们赶忙钻了进去。
  “失恋的人最大”,台湾肥皂剧里说得真不假。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15
标题: 第十二章 礼物
第十二章    礼物
  这并不是个令人振奋的夏天,孟夏时分开始连绵的阴雨弥漫在视线可及的一切角落,没有太阳镜,没有防晒霜,这简直让我沮丧透顶。
  然而就在我绝望地认为这场雨要永无止境地滂沱下去的时候,秋天来了,天晴了。阳光快乐地照耀在楼群和街巷之间,地上明亮的小水洼在一点点变浅,楼房的颜色也在一点点变淡,空气中的霉味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久违的干燥与清香。整个泰城的表情突然变得鲜活起来,那种明媚甚至一鼓作气地卷走了数日来积压在人们眉宇间的忧郁和伤感,这个城市终于从一片阴霾中复活了。
  明天是刘亚菲的生日,“24孝”为她准备了一个派对,而我和常欢自然在被邀请之列。今天常欢居然一反常态要开车送我去买礼物,但拒绝全程陪同。即便如此,仍是让我惊讶万分,因为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不喜欢逛街,他认为那是浪费生命,而比起浪费生命,他宁愿付款结账。我无意强迫他更改这一习惯,不仅因为没立场,更因为没必要。
  停好车以后,我向左走他向右走——左边是新世界百货,右边是真锅咖啡。“买完过来找我。”他说,“哦,知道了。”我说。
  商场内并不算拥挤,这让我如获大赦。我直奔思彼垂银专柜,因为刘亚菲酷爱这家的饰品。刚刚站定,我的目光就飞快地落在一条夸张的项链上,“这条项链,麻烦您帮忙包起来。”
  从挑选到付款提货离开,一切都在5分钟之内完成了。专柜小姐被我搞得不知所以然,而我自己却非常满意,不,应该说是满意透顶。
  其实我并不像大多数女人那样喜欢逛街,但却一直强迫自己爱好上这种劳民伤财的户外运动。刘亚菲说过,逛街是女人的天职,不爱逛街的女人荷尔蒙分泌一定不正常。我虽然不完全赞同她的观点,却终究无法举例反驳——因为不仅刘亚菲、洛可可,甚至我年过半百的妈妈也是一样热衷于购物,仿佛商场的东西与她们有仇,让她们不买不快。而作为一个雌性激素指标正常的女性,我必须盲从于大多数女人的美学,就算无法彻底盲从,也要做做样子,比如刚刚这次。
  下楼的时候,在我身后的两个女孩一直小声地研究着什么,最后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干脆问问别人吧,我真想不出来了。”而另一个似乎有些腼腆“问谁呢,我不喜欢她们的推销方式。”第一个女孩子又说“当然是问陌生人,鬼才相信专柜小姐的话。”
  到一楼了,我刚要快步离开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就回头看了看,是两个年轻的女孩子,穿着做工精细的制服,手里拿着大得出奇的棒棒糖。应该是某个私立高中的学生。
  “姐姐,”其中一个说,“能不能请教您一个问题?”
  她那句软软的“姐姐”让我很受用,我笑着说,“没问题,你说吧。”
  这两个女孩子果然还是学生,其中一个刚刚恋爱,准备送一份礼物给男朋友,可没想好该送什么,女伴给了一箩筐的建议,她依旧在摇头,所以准备找个陌生的“过来人”问问,借鉴一下别人都送过什么给初恋情人。
  但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至少对于我来说很难。我连初恋男友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了,哪里还知道第一份礼物究竟是什么?可面对两个小姑娘渴望的眼神,又不好实话实说,我飞快地回忆着,送给常欢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但依旧是一片空白,好像除了订婚仪式上的那块手表,我好像没买过什么给他。
  我不经意看到了不远处的派克专柜,随即计上心头,我说我送给初恋情人的第一份礼物是一支钢笔,不知道她们是否真正认可了我的建议,总之两个人说过    “谢谢姐姐”之后就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我一脸愉快地走到大门口,可突然又停住了。
  也许我该选件小礼物送给常欢,就当答谢他今天义务充当司机的情分。
  想到这里,我重新走回了商场,并且像个酷爱逛街的女人一般仔细地在各个专柜前转来转去。从Esprit的T恤看到袋鼠的手包,最后我终于在Dior的专柜前停住。他和我一样,都只用这一品牌的香水,那索性就送他一大瓶吧,反正我喜欢这味道,离开它我简直无法安眠。
  我对专柜小姐说:“麻烦给我一瓶华氏,要100毫升的。”
  “您自己用么?”小姐笑得很殷勤。
  “不是,送人的。”
  “男朋友?”
  “……对。”
  “这款香水味道很经典,您男朋友一定会喜欢的,麻烦您到款台付款。”
  小姐很麻利地开好了单据,我再次飞快地付款。
  “我买了礼物给你,等下你要请我吃鸡翅膀。”在交款的空当,我拿出手机,飞快地发送了一条消息给常欢。我饿了,我要去隔壁找他,然后把香水送给他,之后再拉着他去吃必胜客的鸡翅膀和奶茶,我想念死那股味道了,当然,要他请客。
  “行,你快点吧。”他很快回复了我。我看了看手表,11点了,原来我这一逛居然逛了两个钟头。
  我拿着精致的购物袋匆匆前行,边走边算计着必胜客的鸡翅膀,就这样微笑着穿越了干净的步行街,很快就到了真锅咖啡。
  我看到他了,不,应该是看到“他们”了。他对面还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
  他正眉飞色舞地说着,她静静地倾听着,这画面生动而和谐,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竟有些看呆了。
  我尴尬地站在门口,思忖着自己究竟该不该走过去,以及一旦走过去了,是该先同常欢讲话还是先跟那女人讲。
  我思考再三,终于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喂”,我说“我到了,可看不见你。”
  “等会,”他在电话里说,“我站起来你就看见了。”随后他真的站了起来,并很快发现了我,他招手示意我过去,而那个女人也跟着站了起来,她的笑容很温柔。
  “你怎么那么笨,走到门口了还说找不到”,他拉着我坐在他身边,说“临走之前认识一下,这位是美女作家徐小妤,我高中同学;这是叶心爱,我家里的那个。对了,你的买什么给我啊,还得让我请吃鸡翅膀?”
  “你别听他乱讲,我……不是他家里那个。”我本能地对她解释着,随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
  “徐小妤?你就是写《子时花开》的那个徐小妤?”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对面的女人,而她好像被我吓到了,赶忙怯生生地回了句“是我”。
  这个世界真小。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生活圈子真小,小得像小脚老太太笸箩里装的一团烂毛线,随便你牵起哪个线头,都会带动一大串相关者。
  两个月前,我刚刚与一个名为“棠”的男人网恋过,而让他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徐小妤居然是常欢的高中同学。
  我飞快地打量着她,哦,这个女人果然跟棠的小说中写的一样,喜欢黑白二色,而且她面前那杯一定是红茶,而不是咖啡。
  “这两个哪个是我的?”他居然翻开了我的购物袋,然后一手抓着一只盒子发问。
  “自己看吧。”我没工夫理他。“我喜欢你的书”,我对小妤说,“尤其是《子时花开》,看得我直想自杀。”
  “啊?”她显然是被我的赞扬弄得不知所措,脸飞快地红了,并向求助一样看着常欢。
  “这个肯定不是我的……有你这么夸人的吗?看把人家吓的。”他放下了那条项链,然后用腾出空的右手摩挲着我的脑袋,像批评小孩子一样,又对小妤说,“你别介意,她喜欢开玩笑,我这就把她带走去吃东西,你继续构思吧,改天电话联系。”
  “别误会,” 她轻声解释着,仿佛在自言自语般,“我写《子时花开》的时候的确很绝望,甚至想过写完了就去死,可最终还是没有。”
  “什么?”这回换成常欢目瞪口呆了,他的右手终于离开了我的脑袋,左手却依然紧紧抓着香水瓶,然后铿锵有力地扔出他的口头禅——服了。
  “你女朋友的眼睛很锐利,符合你一贯的美学,该恭喜你的。”她的声音更轻了,到像羽毛落地般缓慢而柔软。
  “她可没你锐利,你没看见她250的时候什么样。”
  “你才250呢!”我本来并不介意他用数字来形容我,可是面对小妤,我却突然在意了。
  “行了,真得走了,她一直嚷嚷饿,再不让她吃鸡翅膀,恐怕就要吃人了。”他揽着我的肩膀跟她道别,她再次笑了笑,那笑容美丽而无辜。
  到了必胜客,我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刚刚那女人的纤细到让我不敢用力呼吸,生怕自己的鼻息都能吹跑了她,多亏常欢起身告辞,否则我大概会缺氧而死。
  “这瓶香水是送我的?”他问。
  “嗯。我跟她长得像吗?”我一只在反复琢磨着棠的那句话,他说我的45度角像极了她,可我并没觉得。
  “不像。”他想都不想就回答,然后接着问,“怎么想起来买礼物给我了?”
  “就当我中邪了。你好好想想,我跟她到底像不像?”我刨根问底。
第34节:礼物(3)
  “吃饱了再告诉你。”鸡翅膀来了,他用叉子叉了一个给我“不是嚷嚷着饿了么?还不赶快吃!”
  我顺从地接过鸡翅膀啃了起来,食物的香味飞快战胜了我的好奇心,便宜味东西就是好吃,他买的就是比我自己买来吃得舒服。
  “你买的鸡翅膀比我买的好吃,以后每次都是你请吧,我再不自己掏钱吃这个了。”我边吃边说,很是得意。
  “看样子你是准备吃我一辈子了?”他嘴里塞满了皮萨。
  “谁要吃你一辈子,别臭美了。”我就喜欢跟他斗嘴,这样非常有助消化。
  在唇枪舌剑中,我消灭了两份鸡翅膀和若干奶茶。我意犹未尽,可胃实在是装不下了,只能作罢。常欢吃的比我还快,在我吮指回味的时候,他早已结束战斗,并用看难民一样的眼睛看着我,并三无不时发出类似“胃口真好”、“食量惊人”一类不咸不淡的感叹。
  我们像是散步般走到停车场,随后他慢慢悠悠地开着车,速度几乎比自行车还慢。我把头扭向窗外,阳光好得出奇,镶满了金色玻璃的K?K大厦像是一个巨大的柱状光源,散发着夺目的光,在它的折射下,仿佛整条大街都跟着明媚温暖了起来。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直到被晃到眼花。
  我把头转了回来,却看见他在偷笑。
  “干吗笑得这么贼?”我问。
  “收到礼物,心情特爽呗!”他突然加速,像个淘气的小男孩,“去中央大街吃冰淇淋吧,你不是挺喜欢吃的么,我请客。”
  难道这瓶香水真如某品牌的广告语所说,是“心情加油站”?
  冰淇淋是吧?好的,甜蜜的东西,我喜欢。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19
标题: 第十三章 你要的爱
第十三章    你要的爱
  凌晨2点,我的手机突然“嗡嗡”地震动了起来,这声音虽然不算大,却足以将我从睡梦中吵醒。我不耐烦地闭着眼睛到处摸索,终于在枕头旁边摸到了声源。
  “您好。”我有气无力地应答着。
  “男人都他妈的犯贱。”是刘亚菲的声音。
  “天!”我一边嘟囔着一边睁开了眼睛,“大半夜的,谁又招惹你了?”
  “24孝,他要我嫁给他,他说我和他同居了两个月,必须对他的感情负责。” 她的嗓门比刚才高了八度。
  “那你就踢他的屁股,让他去死。”我的语气中浮现出显而易见的漫不经心,打发这种死缠烂打的男人,她向来有一套,根本不必一本正经地请教我。
  “我操,”她骂得很难听,“你能不能说点有用的?我真有点头大了。”
  她的烦躁让我恍然大悟,原来她想找我求助,我刚刚却没听出来。我坐起身来,并把厚厚的枕头垫在腰后,“跟你开玩笑呢,你说吧,我听着就是。”
  “三句两句说不明白,我得当面跟你说。在家没?”
  “在。”
  “你爸妈呢?”
  “还在康城玩呢。”
  “那赶快开门,我都在门口站半天了。”她说。
  我披上睡衣走到门前,从猫眼里看到了攥着电话一脸不耐烦的她。她身上穿着紧身裙,光着脚,手里拎着一只高跟鞋,狼狈得好像一个准备跑路的偷渡客。
  我刚把门欠开一条缝,她就怒气冲冲地拽开了门,随后径直冲到饮水机旁边打了一大杯冰水一饮而尽,之后仿佛觉得不过瘾,又接二连三地灌了两大杯下去,方才转身坐到沙发上。
  “你……火大?”我一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喝凉水,直到她坐下了,才怯生生地问了一句。
  “你家有什么能泄愤的东西,统统拿来”她的小手攥着拳头,眼睛在四处寻觅着。
  “没……没有。”我下意识收紧双臂,把怀里的泰迪熊抱得很紧。
  “熊给我。”她命令道。
  “好贵的!上周才买的!”我企图避免破财的厄运。
  “靠!大不了赔你一个!”她抢过我的小熊,先是像掐着杀父仇人的脖子那样掐着它,随后又把它扔到地上用脚一顿狂踩,边踩还边嘟囔着“变态变态!都去死吧!!”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看她发疯,加上之前的被拽掉了胳膊的史努比和被顺着窗户扔出去的企鹅公仔,这已经是我第三件遇难的玩具了。我眼巴巴地看着那个棕色的小熊被她踩得嘴歪眼斜,等她踩够本以后,又拎着惨兮兮的它跑到阳台上,打开窗户顺手扔了下去……这套动作一气呵成,野蛮而简练。
  “舒服多啦!”她伸了个懒腰,随即走回客厅,又坐在沙发上,“哎,别心疼了,以后赔你一个就是。”
  “哦,”我无比眷恋地朝阳台方向看了一眼,随后对她说,“说吧,谁本是这么大,把你气成这样?”
  “我操,真他妈中邪了。”她顿了顿,然后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那个“24孝”也姓肖,是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自从上次在洗浴中心“戴套1万,不戴套2万”以后,她就搬到了他的家里。她在小甜甜那丢掉的骄傲统统被24孝加倍补偿了回来,她像是一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公主,他总是微笑着表示赞同她所有稀奇古怪的想法,从没说过“不”。
  两个月的同居生活和谐而充实,他们经常去骑马或者打球,偶尔也会去温泉乡钓钓鱼。她和他都喜欢日本菜,还喜欢王家卫的电影和村上春树的书。这样的生活虽不刺激却安逸舒服,像是走时准确的瑞士古董钟一样,从容平淡,按部就班。
  然而安稳的另一个名字就是“一成不变”。他们的恋爱史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就在刚才,他们又一次去光顾了那家日本菜馆,回家的路上,他第9次跟她讨论起《重庆森林》,他突然感到毛骨悚然。她觉得自己正在朝着家庭妇女的方向大踏步迈进着,而车载CD机中又恰巧放着《花样年华》中的四重奏,仿佛在为她的落寞伴奏。
  她突然号啕大哭,她觉得自己像是被阉割了。她想要的是一种激情,一种不容置疑,一种类似法西斯似的征服,她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循规蹈矩毫无新意的生活,尽管对方是一个安稳体贴难得一见的好男人,尽管他永远称她为“宝贝” 或“小公主”。他问她怎么了,她说她要分手。他连忙停车,像是面对歌德巴赫猜想一样面对着她的要求。他想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他觉得自己已经尽全力去爱了,他努力培养自己去热爱原本最不喜欢的日本菜,看一直都看不明白的王家卫,甚至天天捧着倭寇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认真研读……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哪里不好,更不明白她为什么又一次要跟他分手。
  “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对牛弹琴。原本我看他那么可怜,还真有点心软,可谁知道他突然冒出来一句‘同居了两个月,你必须对我的感情负责,你有义务嫁给我’。他以为现在还是旧社会吗?跟谁睡了就要嫁谁,那样我岂不是要嫁一百次了!我不甩他甩谁?”她满脸愤怒地说着,显然回忆都能勾起她的怒火。
  “他只是个略微古板的男人,其实也蛮可怜的。”我有些同情那个24孝,他爱得那么用心,甚至爱得卑微,却依旧无法感动上帝,至少他没感动刘亚菲。
  “可怜?可怕才是真的!他威胁我,说如果我下车他就割腕,天知道他从哪里变出来了一把修眉刀!”
  “什么?自杀?”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那然后怎么样了?他割腕了么?你又是怎么离开的?”
  “我告诉他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况且拿那么小的刀割腕恐怕也死不了,结果他大叫一声就在自己的手背上画了一道口子,然后一见到血就昏倒了。我打了120,看着他上了救护车才离开。”
  我紧紧抱着枕头,听她讲这段奇遇,仿佛自己亲历了那惊心动魄的一暮般紧张,“那你怎么办,还要回去他那里么,他会不会拿刀逼你嫁给他?”
  “天亮以后再说吧,今天我睡你这,不回去了。”
  “哦。”我回答说。
  刘亚菲拒绝睡客房,她说不习惯一个人,还说要跟我共享一床被子,“读书的时候我们经常这样的”,她搬出我不记得的旧事,让我想不出任何拒绝的借口。
  我并不是很习惯跟别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因为不熟悉的味道会让我失眠。不过常欢是个例外,我可以很安稳地在他身边熟睡,因为他身上永远有我最熟悉的Dior华氏的味道。
  刘亚菲则酷爱CK,她就差没泡在装满CK的木桶里了,所以她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每一个汗腺都有CK的味道,这种味道就算用肥皂洗100次也无法彻底清除。她穿着我的睡衣,热乎乎地躺在我身边,像是一盏温软的香薰炉,综合了体味的香气一波波袭向我的嗅觉神经,我先前浓重的睡意很快就被驱赶得分毫不剩。
第36节:你要的爱(2)
  “小爱,你说我是不是太不知足了,其实想想,24孝也算是个好男人,体贴周到,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爱他,我找不出理由,你知道为什么吗?”她突然打开窗头灯,背对着我嘟囔出这么一句。
  还没等我搭腔,她就转过身来,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女人就是喜欢犯贱,太轻而易举就得到的东西永远不值得珍惜,非得是拼尽全力搞得遍体鳞伤还得不到的,才是好的……不用看我,你也一样,贱人。”她翘起嘴角,幽幽地骂着。
  “我从来不想拚尽全力,更没打算让自己遍体鳞伤,无欲则刚。”我不喜欢她刚刚的表情,脸上像是写满了“我看穿你”这四个字,虽然我很清楚她大半是在说自己,并不是在针对我。但我就是想解释一下,不管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她听。
  “你和常欢呢,怎么想的?”她话锋一转,转到了我身上。
  “不知道。”我实话实说。其实我真的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包括交往伊始就互相承诺互不干涉的“君子协定”,以及后来双方家长督促下的订婚……车祸让我丢失了“过去”,而理智又提醒我不要过早地设想“未来”,于是我永远只有“现在”。 一个只有“现在”的人是不会想那么多的。
  “说良心话,我有的时候很羡慕你,有个不赖的男人跟你搅和在一起,一搅和就是这么多年,其实你不觉得这样挺幸福么?”
  “我从没觉得什么幸福,当然更没觉得不幸,一切都自然而然……就是最正常的不正常,对,就是这样。”我们是未婚夫妇,不仅经常出双入对地出现在一些需要“携伴前往”的场合,而且还有着和谐的性生活。我们从没吵过架,哪怕一次,即使他和那个女人去开房,或者我跟哪个男人出去过夜。
  将近3年的时间里,我们小心翼翼地遵守着一个无形的法则,我们亲密却不无间,相对独立却又心照不宣……这种披着“正常”外衣的“不正常”已经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习惯了它,甚至不愿意费神去讨论“如果失去会怎样”。
  “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真怀疑你是借尸还魂的妖怪。”她瞪大眼睛仔细打量着我,像是在审视。“为什么把自己弄成现在这样,你究竟想要忘记什么,过去的一切,你真的都不愿意记起来么?”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被脑震荡搞的,车祸,谁有办法?”
  “你失忆……算了,这话不该我说,睡觉吧,我困了。”她转身关上了床头灯,鼻息渐渐粗重,她睡着了。
  我却睡不着,不只因为她的香味,还有她的问题。她问我会不会觉得挺幸福,我思来想去,到现在仍然没有答案。
  我拿起手机,用按键书写着短消息:睡着了吗?写好以后,我犹豫再三才按下了“发送”键。而这条短消息的接收人,名叫“常欢”。
  我把电话攥在手里,像是盼着它赶快震动,又像是希望它不要震动。我终于在这种矛盾中恍惚了起来,似睡非睡,半梦半醒。
  我看见常欢,他说香水用光了,想要我陪他去买一瓶。我说有没有什么好处,他说请我吃鸡翅膀,于是我们钻进了他的汽车。马路上空无一人,所以他开得飞快,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我吓得心惊肉跳,几乎喊着让他慢一些慢一些,他转过头看到我的狼狈样子,笑着说我没出息,还伸出右手捏了捏我的脸,说放心吧,胆小鬼。就在他说话的时候,一辆无人驾驶的卡车迎面开来……常欢被卡在了座位和方向盘之间无法动弹,他的血流得到处都是。路上没有行人,我被卡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我打不开车门,只能眼看着他的血继续流继续流,我拼命拍打着他的脸,告诉他就快有人来救我们了,他气若游丝地告诉我,他说他很困,还说鸡翅膀早就买好了,开快车是怕它们凉了就不好吃了。我号啕大哭,告诉他不要睡,我说只要他不睡,我就可以永远都不吃鸡翅膀……
  我在刘亚菲疯狂的摇晃中醒来,她一边摇晃着我一边嚷嚷着“醒了醒了,电话响了。”在把我摇晃醒了以后她就再次倒下,显然是想睡囫囵觉。
  我似乎并未醒来,或者说只是身体醒了,思想还滞留在刚才那个梦里。泪眼婆娑的我条件反射般按下了“接听”键,它好像震了好久了。
  “怎么老半天才接电话?”是常欢。
  “你不许睡!”我听见是他,大脑似乎苏醒了一半,可说出来的还像是梦话。
  “你大半夜的发短信,那时候谁不睡呀?”他说,“开门吧,我到你家门口了。”
  我赶忙擦干眼泪跑去打开门,他手里拎着一个打包盒站在门口。
  “鸡翅膀,吃吧!”依旧是嬉皮笑脸,我却霎时间泪盈于睫。
  “丢出去,我不要吃!”我心有余悸。
  “别闹了,凉了就不好吃了。”后半句那么耳熟。
  “我不吃!让鸡翅膀都去死吧!”我拿起打包盒飞快地跑到阳台上,打开窗户把它们扔了出去,像是急着打发扫把星一样,那动作比刘亚菲扔熊更加一气呵成。
  “你这不是250么,我一大早晨好心好意买东西给你吃,怕凉了还开得挺快……”他显然有些生气,可是愤怒的情绪很快被惊讶所取代,因为我紧紧地抱住了她,并且号啕大哭了起来。
  “你不许睡,我再也不吃鸡翅膀了,只要你不睡……”我像是溺水的人抓到了救命的绳索般紧紧搂着他,哭得一塌糊涂。
  “怎么了,哭什么呀?”他轻轻拍着我的后背,语气十分温柔,像是在哄小孩子。
  “我梦见你撞车了,流了好多血,你还说你很困,我求你不要睡,你都不理我……”我哭得抽抽搭搭,像是再次身临其境。
  “傻瓜!”他恍然大悟般呼了一口气,“那只是做梦,我这不是没事么,别哭了。”他也紧紧抱住了我,像是失而复得般。
  许久,我们才松开了彼此。
  “你也真行,跟鸡翅膀较劲,看你这回吃什么。”他笑了,像是幸灾乐祸,又像是在调情。
  “我不管,你负责喂饱我!”我终于有心思跟他抬杠了。
  “怎么喂?”他先是扬了杨眉毛,随后把手伸向我的胸前,显然是想歪了。
  “去……”我抓开了他的手,本来想骂句“去死”,可说了一半又咽了回去,“刘亚菲来了,不行。”
  “我刚死里逃生,你就说‘不行’啊?”他似乎决心要跟我抬杠到底了。
  “你存心跟我过不去是不是?”我鼻子一酸,又有了哭腔。
  “行了行了,服了,你可别哭了,我这就做饭去。”他举手投降,转身走进厨房,随后拿了一包饼干走了出来。“就剩这个了,要不还是去吃鸡翅膀吧。”
  “甭跟我提鸡翅膀,这辈子都不吃了。饼干挺好的,就它吧。”我撕开口袋,抓起一块塞到嘴里。
  他接了一杯温水放到我面前,然后坐回到我对面,看着我狼吞虎咽。在他的视线里有一种让我略微不安的情愫,像是询问,像是感动,又像是溺爱。我减慢了速度,想让自己从容些,至少吃得从容些。我也看着他,想探寻,想分析,分析他现在的心态,可终究没分析出个所以然。
  “干吗这么看我?”他毫无预兆地问了一句。
  “没……呃……没看你。”我事先没有准备,居然打起了嗝。
  “服了,赶快喝口水吧,吃这点东西也能撑着。”
  “还不是……呃……不是撑的……呃……是你吓……呃……吓的。”我一口气喝光了杯子里的水,可打嗝依旧,未见任何好转。
  “你可真有出息。”他拿起水杯,又接了一杯水,这次不是放在茶几上,而是亲自送到了我手里,他自己也顺势坐在了我的旁边。我接过那杯水往嘴里倒,水温正好,不凉也不烫。他用一只手轻轻揽住我的腰,这让我全身的肌肉“咻”地紧绷了起来。
  “又……呃……喝没了……还……呃……还要喝。”我再次把水杯递给他,打嗝打得更厉害了。
  “喝水没用,”他接过杯子放下,随后用手抬着我的下巴,看着我的眼睛说,“打嗝要这样治。”
  他在我的嘴唇上亲了一下,停了不到一秒,就变成了舌吻,随后又滑向我的耳朵,我的脖子。他解开我睡衣的扣子,里面空空荡荡,没有胸罩,甚至连内裤都没穿,他笑着笑,随后在我耳边嘀咕着“妖精。”他说,“你这个妖精。”
  “不要在这里,去别的房间。”我还有一丝理智,而这丝理智是留给熟睡中的刘亚菲的,也许她下一分钟就会醒来,而我们需要的绝对不知是一分钟那么短。
  我从没想过会在爸妈的房间做这种事,这让我多少有点别扭。我父母偏爱棕红色,成套的红木家具把这个房间装点得过于规矩,而浅灰色的地毯更加增添了严肃的气氛,我一直对这个屋子有些敬畏的情绪。 可我的房间被刘亚菲霸占着,客房又恰巧在我房间隔壁,只有这里最方便。
  我静静地躺在紫红色的床单上,身下垫着睡衣,身上压着常欢,他的抚摸很快带来了我的呻吟。我像是克制般轻轻地咬着嘴唇,不想发出任何声音,在这个房间这张床上,我有一种很矛盾的心情:一半像是在偷,另一半像是在祭祀,而且是最古老最高贵的祭祀。可他显然没有这种感觉,他极尽所能地挑逗着,他的舌头像是一条滑溜溜的小鱼般到处游动,先是乳头,然后一路下行……我将嘴唇咬得更紧,试图阻止某种出于本能的声音从喉头涌出。可我双腿却不像嘴巴这样容易控制,她们轻轻地环绕在他的腰部,并将他推向我。
  “你怎么没有声音?是前奏不够?”他慢慢地滑上来,轻轻咬着我的耳垂问着。他的手在下面很不安分,我被他弄得酥痒无比,浑身无力。
  “去你的fucking前奏,我不想在这里唱歌剧。”我虚弱无力地骂着,可是嘴一张开,却不能轻易合上了。接下来我一直用地喘息着,呻吟着,直到他和我都瘫软成了一堆棉花,那时我最后说的一句话是“Forever and ever”。
  他和我并排躺着,屋子里好安静,仿佛祭祀结束后月光下清冷的大地一般,虽然现在是大白天。他的右手放在我的胃部,他的手掌很热,焐得我很舒服。我把一双手叠加在他的手上,戴着钻戒的左手放在最上面。虽然不止一个人跟我说过钻石保养常识,但我依旧没养成摘戒指的习惯。一方面我坚信钻石不会被碱水或汗液侵蚀到面目全非,另一方面是我实在对自己的记性不放心,我已经丢了4个电话,如果再随处摘戒指,那肯定都已经丢过100次了。
  “原来你的手这么小,戴戒指还蛮好看的”,他抓起我的左手把玩着,像是在摆弄玩具。
  “以后别去买鸡翅膀了,我再也不吃了。”我没有接过他的话茬,只想重申我的想法。
  “理由呢?”
  “不想说。”我的语气中有一丝不容置疑。
  “也跟噩梦有关?”
  “别问了,信我就是。”我不想回忆那个梦境,想起来都会很难受。
  “常欢”,我看着他,欲语还休,“……总之我可以永远都不吃鸡翅膀。”
  “说明白点,别绕弯。”他显然还是想知道原委。
  “算了,赶快穿衣服吧。”我边说边系上睡衣的扣子,等他也穿好之后,才轻轻地打开了房门。客厅里没有人,我房间的门还是紧闭着的,看来刘亚菲还在睡着。
  常欢才想起问我为什么刘亚菲会住我家,今天她生日,他还记得。
  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其中并没有添油加醋或者可以隐瞒,像是一篇可以获奖的短讯般简练,并完全符合新闻真实。末了我问他怎么看待刘亚菲与24孝,“他们还有戏么?”我问。他说这都说不准,因为刘亚菲是那样一个不甘于平淡的女人,她可能在某一刹那被感动了,但也许在5分钟后就又变卦了,没人吃得准她究竟想要什么。
  的确,常欢说的有道理。刘亚菲生机勃勃,她有过无数个男人,她从未平静过。她说过:要把每天都当作世界末日来放纵,再把自己当作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那样来宠爱;享受男人,享受人生,这其中自然包括无数即兴的却又转瞬即逝的激情。
  那我呢?我的明天会怎样?我不知道。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22
标题: 第十四章 生日
第十四章    生日
  中午12点,睡醒多时的刘亚菲蓬头垢面地坐在躺椅上,抱着我的电脑拼命聊天。她赌咒发誓要找一个男人一起吃烛光晚餐,因为今天她生日,她不想就这样孤零零地渡过,更不想回去陪伴随时准备割腕的24孝。
  常欢在她没睡醒之前就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好像是哪个私企准备找他做顾问。临走的时候他很认真地提醒我,说单元口的大门坏了,晚上上下楼要小心。
  现在房间里只有我和刘亚菲两个人,一个在互联网上拼命勾引男人,另一个不久前刚刚偷过了腥,现在正倒在床上做面膜。
  “哈哈,赶快穿衣服,有人请吃饭。”她突然像通了电一样兴奋地大叫起来。
  “衣服都在柜子里,你随便挑吧,昨天挑了一条项链给你,放在你衣服旁边了,我就不跟你去了,有点困。”枕头上的香水味像是催眠剂一样,惹得我昏昏欲睡。
  “不行,我们没见过,万一长得特别恶心,那怎么办?”
  “我会给你打电话的,如果太恶心,你就趁机逃跑。”
  “那也不行,拜托你啦,”她放下电脑走到床边,像只粘人的小狗一样不依不饶:“我怕一个人应付不来嘛……”
  “还有你应付不来的男人?除非他是三头六臂。”我困得要命,不愿理她。
  “还真是三头六臂,”她嘟囔着,“我约了三个,自己留一个,其他那两个归你。”
  我揭掉面膜纸,眼睛瞪得老大,我明白她所谓“其他两个归我”是什么意思,她是想让我帮她当评委,顺便清理战场,看不上眼的统统交给我解决。我当然是义正词严地拒绝,可是她可怜巴巴地哀求着,说今天她生日,她不想一个人,她其实很寂寞……她滔滔不绝地讲着,直到我被磨得心软答应为止。
  她挑了一条黑色的长裙,那是我最暴露的一件衣服:整个后背都露在外面,领口处的开衩也能露出乳沟。只有常欢那种变态才会送这种衣服给我,不过我很不给面子,他买来以后我一次都没穿过,没想到刘亚菲却喜欢得要命。她戴上了我送的项链,又涂上了玫瑰红的指甲油,看起来像个绝代妖姬。我选了白衬衫和黑色长裤,反正只是作陪,没必要喧宾夺主。
  喷足了香水之后,我们出发了。这是个让人舒服的下午,云淡风轻,似乎路上行人的表情都格外爽朗。小汽车在马路上绕来绕去,很快到了一个装潢得很讲究的潮州餐馆。“就是这里了,”她对我说,“看我眼神行事,不行咱们就低头猛吃,吃饱了就跑。”我很坚定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第一位自称是香港人,五短身材,长相谦虚。
  我有严重的“恋声癖”。在我看来,一个男人可以个子不高,也可以长得不帅,但必须要有浑厚的嗓音。我永远无法和平卷舌不分的人相谈甚欢,就因为这一点,我才坚决不当记者。因为一旦某个被采访对象吐字不清晰,我肯定会撒腿就跑,头也不回。而这位香港先生恰巧犯了我的忌讳——他的嗓音又高又细,活像《太监秘史》里面的某公公,怪腔怪调的嗓音夹杂着不算道地的粤式普通话扑面而来,听得我头皮发麻。
  我偷偷瞥了刘亚非一眼,看到她正向我挤眉弄眼,我心下会意,于是明白了该怎样表演。接下来就好像是一出哑剧,我们就好像两个大半年没见过荤腥的难民,一直低头狂吃,除了去洗手间外,基本没抬过头。吃饱以后,我们擦了擦嘴,告诉香港男人:非常感谢您带给我们如此美妙的一餐,我们告辞了,有机会网上再见。还没等对方发表任何意见,我们就双双拔腿逃跑,并且用最快的速度驶离了潮州菜馆。
  “天,简直是一个公公!”她一边开车一边心有余悸。
  “我说不来吧,你非让我来,吃得多遭罪!”我一边嚼口香糖一边埋怨。
  “没事,说不定下一个是极品呢,我让他去茶楼等我们。要是还不行的话,我就挑最贵的点,吓死他。”她笑得不怀好意。
  “为什么去茶楼?”
  “吃饱了喝点茶吃点瓜子,这有助于养生。反正是吃白食,那干脆吃它个一条龙服务。”
  第二位可能是个有钱人,不过也有可能是有钱人的司机——因为他是开着一辆锃亮的大奔姗姗来迟的。
  他一见面就拼命道歉,说从中华路到中央大街一路塞车,所以才会迟到,还说让两位美女久等了,实在过意不去。尽管他的表情万分很诚恳,但仍然无法让他那张略显猥琐的脸庞英俊起来。
  刘亚菲出卖了我,她抢着帮大奔介绍“血腥玛丽”小姐——她说那个就是我,可那分明是她的网名。至于她自己,只是很不客气地点了一壶880块钱的大红袍,加上第二页的所有干果,好在迟到者还算慷慨,没有提出异议。可我却很不自在,因为大奔的先生一直在用含情脉脉的眼神注视着我,弄得我一直在怀疑错把鞋油当腮红涂在脸上了,再或者是我嘴上酒红色的雅诗兰黛唇膏突然变成了墨绿色。
  茶果和茶水终于上齐了。一直低头故作含蓄的我先是听到了“吸溜吸溜”的声音,随后又听见了“吧嗒吧嗒”的动静。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恶作剧的小玩笑,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开大奔的人也会吧嗒嘴,而且声音绝对比骑自行车的更加响亮。但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刘亚菲这一顿也没少坑人,所以我只能面带微笑地跟大奔先生寒暄,并在决定离开的时候很客气地对他说:这真是一次美好的聚会,谢谢你的慷慨,有空网上见。
  在通往第三站的途中,我满脸悲苦地告诉刘亚菲,就算下一个是只狗熊,她也得自己上了。因为我已经被大奔先生的面部结构以及咀嚼声折磨得神经衰弱,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忍字心头一把刀”——别看我刚才一直在笑,其实我已经受了内伤,还是很严重的那一种。刘亚菲先是盛赞我“好兄弟够义气”,随后又信誓旦旦地跟我保证:“如果下一个还是这种货色,我们扭头就走,兄弟如手足,男人如衣服,真把你恶心死了,我会愧疚一辈子的。”
  第三站是在Bonnie Bar,刘亚菲死性不改,即使她曾经在这遭遇过比她还没长性的小甜甜,可她依旧喜欢这里。她说全泰城最会跳舞的外国人统统都集中在这儿。“他们的屁股简直性感到极点!”她总是这样嚷嚷着。不过她却从没尝试过“跨种族恋”,我问过她原因,她回答得万分坦诚:他们的家伙太大,我怕装不下,偶尔看看他们的翘屁股,意淫一下也就够了。
  我和刘亚菲故作淑女地点了两瓶依云矿泉水,四只眼睛齐刷刷地盯着从大门口进来的每一个男人,因为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是那位Mr.3rd。刘亚菲兴致勃勃地向我传授该如何挑选性能力超强的男人,说是一看鼻子二看屁股,鼻子又大又挺拔、屁股又翘又结实的一定是极品,如果是塌鼻梁外加屁股下垂的就别考虑了,肯定是不到5分钟就哼哼唧唧大汗淋漓,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可是我们一连意淫了30多个男人,那位Mr.3rd还没出现,刘亚菲终于不耐烦地看着手表,随后又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我操,纯他妈见鬼了,是空号!”她狠狠地挂断了电话,一脸愤怒地骂着。
  “啊?假的?那怎么办?”
  “等我上趟厕所,然后回家!”她怒气冲冲地抓着电话离开了吧台。
  我抓着矿泉水,突然很想笑。这简直出乎我的意料,都这年月了,还有人用假电话号码骗网友的么?我再度把目光聚集在大门口,仔细地看着每一位男宾的鼻子和屁股,结果看见一个大鼻子翘屁股的大个子男人在向我挥手。我想他应该是跟我身后的人打招呼,因为我并不认识他。
  “嗨,叶姐!”大个子男人冲我走了过来,还热情地喊着,这简直让我惊讶万分。他一屁股坐到了我的身边,我只能瞪大眼睛看着他。
  “还能不能行,我赵小帅呀!前年跟你实习过的那个!” 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雪白的Nike半袖T恤,这颜色倒是很衬他古铜色的皮肤。他头发很短,牙齿很白,笑起来很健康。“你真记不起来啦,我临走还送了你两条鱼呢!”
  听到这里,我终于想起来了。那时我回报社工作不到两个月,有一天主任派给我一个实习生,泰大体育系的,据说是某位副总编的外甥。我说我又不是体育版的编辑,恐怕无法胜任,可主任却说整个编辑部就我一个人是泰大毕业的,师兄弟更好沟通些。临了主任还跟我说,反正他只呆两个礼拜,我就像哄孩子那么哄哄他就行,不用太较真。
  于是我就多了一个跟班。那是个染了满脑袋灰蓝色头发的大个子男孩,足有190厘米那么高,手掌大得像个蒲扇,鞋子就像两只小船。
  实习第一天她就拉着我出去吃饭,看着他像背书一样说着“初来乍到,请多关照”我就想笑,这应该是一个还没学会撒谎的孩子,刚才那些客套话应该也是别人教的,因为他显然还没背熟练。我趁他去洗手间的时候悄悄结了帐,结果他脸涨得通红,还说“叶姐人真好,等哪天我帮你弄两条好鱼玩玩。”
  那顿饭以后,他就天天跟在我身后转,一会帮我打水,一会帮我取版样,总之那两个礼拜还算不赖。实习结束的时候,他还真送了两条金鱼给我,说是纯种的罗汉鱼,肥肥壮壮的很漂亮,只可惜没养多久就死掉了,连鱼缸都被对面桌的顾姐的孩子要走了。
  “你头发怎么不是蓝色的了?”认出了他以后,我笑着揶揄。
  “那时候年轻,不懂事,让叶姐笑话了。”他挠了挠脑袋,像是有些不好意思。
  “毕业了么,现在做哪行?”
  “早毕业了,去报社那年就毕业了,现在养鱼玩呢。对了,我当年送你那两条鱼养得怎么样,下崽了么?”
  “不好意思,”我有些心虚地对他说“那两条鱼都死掉了,我不小心喂多了鱼食,它们就撑死了。”
  “啊?我不是跟你说过别让他们吃太饱吗?养金鱼就是这样,宁可饿着也别撑着,那两条鱼当年别人出2000块钱我都没卖,就这么撑死了,太可惜了!”
  “多少?”我吓得舌头都有些打结,虽然早就听说过天价宠物,可那我的认识也仅限于猫狗,没想到两条小肥鱼居然那么值钱。我更没想到,赵小帅出手如此大方,居然送了那么贵的“玩意儿”给我消遣。
  “2000啊!要不是你当年请我吃饭,我才舍不得送你呢。不过你也别闹心,回头我再给你弄两条过去,这回你好好养,可别再养死了。”
  “不用了,你弄多少条我也养不活,保证都得撑死。”我可不能眼看着2000块钱在我眼前死去,那样我会有一种罪恶感。
  “你怎么跑这来了,平时常来吗?”他问。
  “不是,陪朋友来的,你呢?”
  “我来解闷的。我那条金龙鱼死了,都养了7年了,心里难受,来借酒消愁。”
  “哦,那你可得节哀。”我咽了口唾沫说。
  “哎对了,”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然后问我,“他们说你出过车祸失忆了,像演电影似的,真的假的?我当年都没好意思问……”他点了一根烟。
  “什么演电影,都是真的,我到现在还没想起来呢。”
  “那你赶快写小说呀,弄个博客,专门抖落自己那点事,写得玄乎点,再带点‘色’,顺手再发两张照片什么的,折腾折腾就火了,到时候也混一美女作家当当。”他似乎越说越起劲,“你要是真折腾出一本书来,我卖10条鱼买你的书,够意思吧?”
  看着他越说越兴奋,我真有点感动:“行,等我哪天想开了就折腾去,到时候你不用卖鱼,姐送给你几本就行了。”
  “靠,我姐比我还敞亮,就这么说定了。这女的谁呀?”他指着刘亚菲问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谁呀?”刘亚菲毫不示弱地反问他,像是一只随时准备战斗的斗鸡。
  “叶姐的朋友。”他回答得到很干脆。
  “我是你叶姐她刘姐。”她像是在说绕口令。
  “你朋友啊?”赵小帅瞪着眼睛问我,见我点了点头,随后笑着说,“我说脾气这么冲呢,敢情你们有文化的美女都这样。”
  “有文化”和“美女”,不知道究竟是哪个词汇打动了刘亚菲,总之她的面部表情很快“多云转晴”,她对我说:“你这小弟还挺招人喜欢,会喝酒么?”
  “哪个老爷们不会喝酒,你这么问不是存心糟蹋人么?”他接过话茬。
  “那就喝,管够喝,今儿个我请客。”刘亚菲转向酒保,“先给我来一打科罗纳,要凉的,加柠檬。”
  接下来,他们就你一瓶我一瓶地喝了起来。他们越说越投缘,越聊越开心,越喝越高兴。赵小帅跟我换了位置以后,刘亚菲的眼睛闪闪发光,很显然,她已经不在乎自己被那个Mr.3rd放了鸽子;而赵小帅显然也忘记了丧鱼之痛,因为他再也没提那条英年早逝的金龙。
  酒到半酣,刘亚菲走下舞池去蹦迪,结果遭遇了一个自以为风流的中年男子,不仅拉着她的手不放,强烈要求要跳“贴面舞”。关键时刻,赵小帅拿了一瓶没喝完科罗纳冲了过去,“啪”一声地把酒瓶子扔在地上,恶狠狠地跟那位大叔说了一句“别打我女人的主意”,然后就头也不回地领回了刘亚菲,之后我们三个匆匆离开。
  趁着赵小帅接电话的功夫,刘亚菲轻轻拉住我的手,一脸幸福地对我说:“终于碰上了一个纯爷们。”我心领神会,并飞快地钻进了一辆出租车。
  温暖的初秋之夜,身高一米九,有着黑人那样结实屁股的年轻小伙子。她今天不会寂寞了,不,她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寂寞了。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25
标题: 第十五章 看见
第十五章    看见
  刘亚菲在电话里喋喋不休地对我描述着昨夜的情形:包括赵小帅那个像是海洋公园一样的家和他那几千条大的小的金鱼,当然还有他那    “像黑人一样结实挺拔的屁股”,以及“非比寻常”的大家伙。她建议我没事多去Bonnie Bar坐坐,她说“就算不缺阳具,去看看总不会吃亏的。”
  我笑着骂她是一个急吼吼的色情狂,她却说这一切都很正常,如果让常欢一口气出差两个月,看你们想不想。我说你放心,就算他出差两年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他身边从来不缺女人,我身边也不是没有男人,谁离开谁都一样活。
  这是我一贯的观点:性从来不是必不可少的,仅仅算得上锦上添花而已。人不吃饭不喝水会死掉,但从没听说哪一对男女会因为没做爱而死掉。不过这种锦上添花也是一种不错的润滑剂,很多微妙的事情,在床下谈就会翻脸,等到在床上,两个人叠在一起的时候,就什么都好商量了,也许这就是性生活和谐的夫妻很少闹矛盾的主要原因。
  刘亚菲终于被睡醒的赵小帅再次拉回床上,我们俩的电话会议暂时告一段落。
  挂断电话以后,我重新倒回床上,眼睛瞪着天花板,想着今天应该做些什么。我想了好久都没想出个所以然,干脆打开电脑上网,随便找两个人似的不认识的人瞎侃一通,也许侃着侃着就知道该干什么了。
  聊天工具上只有一个企鹅形的头像亮着,我定睛看了看,是一个曾经熟悉过,现在却已经陌生的名字——棠。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跟他打招呼,他的问候先到了。“你好么”他问,“好久不见了”。
  我打过去一个笑脸,“你好”,我说,“的确好久不见。”
  “小丫头,怎么不叫我‘爸爸’了?”
  这两个字让我敲打键盘的手微微一缩,像是绣花的时候被针尖扎了指头那样。我想起了一段过往,那是在我们网恋得火热的时候,我曾经撒娇一样地叫他“爸爸”,而他好像很喜欢这个称呼。他曾经问过我可不可以永远保留这个称谓,不要再这样称呼别的男人,我当时回答他“好的”。可是现在,他问我为什么不再那样称呼他,这让我有些为难。我无法再次喊他“爸爸”,尽管敲打着两个字轻而易举,可我会觉得很别扭,无比的别扭。
  “我……不习惯。”
  “那就别叫了,说点别的吧。”他说。 他又出了本新书,写的是小市民的爱情,明天在新华书店签售,现在他已经到了泰城,就在IT饭店里住着。
  我说恭喜恭喜,等你不忙的时候我可以请你吃饭,就当替你庆祝了。
  他说那就一个钟头后吧,去米娅吃意大利面,我请客,突然想见见你。
  这简直让我措手不及。因为我说请吃饭仅仅是客套一下,没想到他当真了。我想说改天吧,可终究没说出口,只能回了一个“哦”字就草草下线。
  我在一种矛盾不安的情绪中穿好了衣服化好了妆,像是一个准备去偷东西的贼一样。我隐约意识到我并不想去赴约,至于为什么不想,更说不清楚。我想给常欢打个电话,如果他没吃饭,我就约他一起去。
  “在哪呢?”我问。
  “在外面,怎么了?”
  “中午一起吃饭吧,要是不忙的话。”我故意拿出轻松的语调说着。
  “今天不行,我约了法院一哥们,明天吧,明天请你吃好的。”
  “哦,知道了,”我说,“那你们吃吧,我挂了。”
  我合上电话走出了家门,不就是跟往日的网络情人吃顿饭么,没什么大不了的。
  正是中午,秋阳照耀着人群和街道,高高低低的楼房留下简短有力的影子。路边野花开败了,可树依旧是绿的,风中少了令人不愉快的粘腻,多了些干燥的爽朗。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并很快到了米娅。走进这里的感觉并不算好,空气里有一种令人压抑的因素存在着,墙灯,壁画,甚至老式唱机里面正播放着的《四季歌》,随处都是昏黄的调子和暧昧的味道。棠就坐在靠近走廊的那张桌子上,我以为我早已忘记了他的样子,可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对不起,我迟到了。”我边说边在他对面坐下。
  “是我早到了。”他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不会来,没想到你这么赏脸。”
  服务生过来点餐,我叫了橙汁和意大利面,他要的是咖啡和牛排,等服务生走了以后,我们陷入了短暂的无声世界中。
  “为什么觉得我不会来?”我终于开口,因为惊异于他的直觉,实际上我真的不想来。
  “直觉吧,从你离开康城,我就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我的,仿佛想读取我内心的想法。
  “是吗,谁知道。”我顾左右而言他。
  “嗨,”他首先开口,“你现在是小妤还是小爱?”
  “我前天见到小妤了,我们……并不像。她比我瘦一些,五官也精致些。”
  “我说过的,侧面像,正面却不大像。对了,今天天气真不错,泰城一直是这样吗?”他有意转换了话题,我自然乐于配合。随后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直到吃的喝的统统上齐。沙发还算舒服,灯光适宜,食物的味道很快掩盖了先前的不适,我渐渐笑得多了起来,而我们的话题也在报纸和小说上绕来绕去,各讲各的专业,相谈甚欢。
  “写作早已变成大众化的产业了。”棠说。他所接触的“作家群”应该称之为“写手群”更准确些,这个群体是由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组成。他们有的专职有的兼职,但共同的宿命就是每天奋力敲打着键盘,或是沽名,或是求利。自然也有一还有少部分人纯粹是来“玩票”的,但这种人在队伍中的比重简直小得可怜。
  “你和小妤呢?你们为什么写作?”
  “我是为了谋生,她是为了好玩。算了,不说这些了。”他再次转换话题:“你最近过得好么?你先生还是经常出差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看见了我的钻戒,我说我未婚,但他仍旧坚持以“你先生”来称呼常欢。
  “我还是老样子,你呢?”
  “我不好,”他继续盯着我的眼睛说,“从你走后,一直都不太好。”
  他的注视让我感到一丝局促,而且这个话题也让我有些不安。我避开他的眼神低下了头,“是么,这真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消息。”
  “想知道原因么?”他接着问。
  “不想。”我不想脱离开刚才那种愉快的气氛,却力不从心。
  通常来讲,一个男人问一个女人想不想知道他不开心的原因,那个女人就会知道他接下来想说什么。我略微猜得出他想对我讲的话是什么,但我不想听。因为从我踏上火车奔向康城那一刻开始,这场春梦就进入了倒计时,而等我从康城返回泰城的那一刹那,梦就醒了。我无意沉湎其中,更没想过把梦境还原成现实,我以为他也是一样的,可现在看来好像不是。
  “猜到你会这么说。”他叹了一口气,“你终究不是小妤,她比你有良心得多。”
  “是么?”我的语气中掺杂了一丝不悦,我不喜欢他这种腔调,像是我曾经深深伤害了他然后离开一样。
  “你不高兴了?”他好像听出了我的弦外之音。
  “没有。”我抬起头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去洗手间。”
  我起身离开,并大步朝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这次暂短的会晤让我很不爽,我没想到自己勉强赴约竟换来这样莫名其妙的一番话。我飞快地盘算着该怎样体面地离开,或许我可以向常欢求助,让他打个电话给我,就说有急事让我赶快回去,对,就是这样。我飞快拨通了他的号码,很快接通了。
  “喂,”他说,“什么事?”
  “你在哪?”我像是捞到了救命的稻草般开心。
  “笨蛋,说一百遍也记不住,我要跟法院一哥们吃饭呢。”
  “你等一下能不能给我打个电话,就说有急事找我?”我开口请求,声音也放低了好多。
  “在外面惹事啦?找我救场?”他突然阴阳怪气了起来,“行,没问题,说吧,多长时间以后,用不用我开车救你去?”
  “你少鬼扯,回头再跟你讲,五分钟以后给我电话,说定了,我挂了。”
  随后的一切都在预料之内,常欢果然够江湖,他在五分钟后打来电话说他妈从北京回来了,要我马上回家,随后我满脸愧疚地跟棠道歉,我说我未来婆婆从外地回来了,必须前去迎接。棠似乎是看穿了我的把戏,但聪明人都会假装看不穿……总之他叫来了服务生买单。
  我们边说边往门口走,结果与迎面走来的一对男女狭路相逢。我们停住了,他们也是。四个人的眼中很快浮现出难以名状的复杂,就这样僵持了一分钟,然后又不约而同地点点头,随后各走各路。
  那一对男女,是常欢和徐小妤。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34
标题: 第十六章 逃跑
第十六章    逃跑
  整整一天,我过得无精打采。我父母从康城回来了,还带来了一大堆鲍鱼干,说是要送给常欢的家人,我说他出差了还没回来,他们才不坚持。直到现在他一直没有给我打电话,我几次想打给他,可总是拨号拨到一半就放弃了。
  我拿着电视遥控器,从1台一直换到40台,统统都是我不喜欢看的节目,电视剧里的男男女女矫情得要命,综合娱乐节目的主持人满嘴都是港台腔,听得人心烦意乱。我关掉电视,决定学刘亚菲那样去购物,也许花钱能让我心情好些。
  我翻出了一件肥大的男式Nike T恤和一条短得要命的牛仔短裤。衣服是常欢的,短裤是专为打沙滩排球买的,我决定就穿这身衣服出去。随后我把头发胡乱挽成一个髻,又把一叠钱塞到手包里,巴掌大的皮包很快被撑得变形,就像一条即将被撑死的罗汉鱼。我告诉父母说今晚不一定回家,我有足够的钱,我可以在外面整夜留连。
  我乘的士到了北塔大街,这里灯火通明,像个永不疲倦的欢场女子一样光彩夺目。我漫无目的的闲逛,从这家店到那家。一家玩具店吸引了我的目光,这里有泰迪熊也有史努比,甚至连企鹅公仔都有得卖。我一口气买下了三个,至此,被刘亚非扔掉的玩具终于又补回来了。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快乐起来,我越买越忧郁,心情的急转直下让我害怕。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快乐,或者说我知道,却不愿意承认。
  路边新开了一家韩式餐馆,从外面看得很漂亮,门口的迎宾小姐就象玩具店里的韩国玩偶,穿着色彩艳丽的韩服,脸颊上夸张地划着两块大大的腮红。她们礼貌地向我鞠躬,并热情地喊着“阿尼哈赛呦”。我随其中一个走入餐厅,又被安排在了一张四人桌上。
  坐在我隔壁的是一对情侣,他们点了满满一大桌子菜。男孩子在烤肉,刚刚烤好了一片。他熟练地用生菜把肉包好,并夹到了女孩子的面前,女孩子像撒娇一样张开了嘴。这时候服务员过来问我要吃些什么,我指着隔壁桌:“他们点的,我统统都要。”服务员有些惊讶地问我:“小姐几位?”我头都没抬,告诉他:“一位。”
  生肉和各种拌菜很快摆了满满一桌。我把整盘子肉统统扔到炭火上烤着,等闻到了糊味才把它们夹到盘子里。我拿起生菜,胡乱地卷上了烧糊的牛肉,蘸上血红的辣椒酱,像是填鸭一样往嘴里塞。苦的,辣的,咸的,我没有皱眉头,随即挑了更黑更糊的牛肉和更大棵的生菜塞到嘴里。
  五花肉和鱿鱼在铁板上滋滋作响,很快冒起了烟,服务员赶忙跑过来帮我换烧烤架。他刚刚换完,我就把五花肉和墨斗鱼一口气倒了上去,过了一会,又发出了烧糊的味道。我死命地往生菜上挤着辣椒酱,一不小心溅得满手都是。我连忙拿起毛巾擦手,却又碰倒了酱油壶,撒了我一身。
  我感到一阵绝望,趴在桌子上号啕大哭了起来。正在这时候,电话响了,我看了看,是洛可可。
  “喂,宝贝,你在干吗?”   
  “你在哪里?”我哭着问她。
  “我在北京,你怎么了?”
  “我很难过,就快伤心死了。”
  “来北京找我吧,我一个人也怪没趣的,就快发霉了。”
  “到北京就会快乐么?”我问。
  “至少远离让人绝望的泰城了,不是么?”她说。
  “那好,你等我,我马上飞过去。”
  “太好了!等你来了,我们就到后海去喝个通宵!”
  我挂断了电话,并非快地结账出门。餐馆门口排着几辆等客的出租车,我钻进了看起来比较干净的一辆。“去机场,”我说,“越快越好。”
  司机看了看我脏兮兮的衣服和几个东倒西歪的玩具,笑了笑说:“去接谁呀,穿得这么有个性。”
  “我不是去接人,是要坐飞机逃跑。”
  “好咧,那您坐稳了!”他踩下油门,我出发了。
  晚上还有一班飞机飞往北京,我到了机场才买了票,这是史无前例的。过安检的时候,我很自觉地把三个玩具放到履带上,可即便如此,工作人员还是拿着仪器在我身上多晃了好几圈,像是防备着什么。候机大厅里有不少人,他们大都穿着体面的衣服,拎着精致的行李箱。我悄悄坐在最不起眼的地方,可仍旧惹来了不少算不得友善的目光。也许在他们看来,像我这样抱着三个绒毛玩具,胸前蹭上一大块酱油渍的女孩子更适合去挤硬座火车,而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飞机晚点一个钟头,其间我跟洛可可发了无数条短消息,她把宾馆的名字地址以及房间号都告诉了我,她还告诉我另外一个信息:两周前,巴洛克爱上了酒吧的女键盘手,随后他们飞速分手了。 然后她就去了北京散心,一住就是两个星期。
  我想告诉她不要为那种一贯花心的男人伤心,可终究没有说出口,因为不想把刘亚菲的那一段讲出来。
  飞机降落以后,我径直冲到她住的地方,这里价钱不贵,适合常住。我刚按了门铃,她就打开了门,一脸兴奋地嚷嚷着:“亲爱的,我就知道,全天下就你跟我一样疯!”她接过我的玩具,把它们放在其中一张床上,随后又泡了杯茶给我。
  “哦,宝贝,你简直邋遢得可爱,”她指着我胸前的污渍问道:“是咖啡么?”
  “酱油。”我说。
  也许这个词汇太过戏剧化,总之洛可可在听到“酱油”两个字以后哈哈大笑,她把我推进洗手间让我先冲冲,等我围着浴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拿出了一套干净衣服给我,不过她仍然在笑着,不知道还是不是因为刚才那句“酱油”。
  我飞快地穿上了墨绿色的工装裤和灰色的露背T恤,这身衣服很衬我脖子上的藏银项链以及脚上的KAPPA运动鞋。她的衣服上有淡淡的“冷水”的味道,这让我有轻微的不习惯。
  “去喝酒吧,喝它个酩酊大醉,我请客。”我扬了扬手包对她说。
  虽然“后海”仅仅称得上“一个略微大些的水塘”,可由于那一大串酒吧的缘故,使这里成了北京入夜后最热闹的一个所在。这里有一大票尚未发迹的歌手和乐手,你无法从他们的歌声里分辨他们的籍贯,一旦坐下来一起喝酒以后,不到10句话就能听出隐藏在他们“京片子”后面的点点方音。不仅北京人喜欢这里,外地人也喜欢这里,因为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归属感,在孤独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我们选了一张临水的桌子坐下,点了一大瓶65度的瑞典伏特加。服务生说这种酒兑上鲜榨橙汁会更好喝,我点点头要了一大杯。洛可可又点了些薯条和干果,她说今天一定要把这瓶酒喝光才能回去,不醉不归。
  吵闹的音乐一阵阵传来,我和她接二连三地喊着“干杯”。一大瓶酒很快见底,她的脸颊红得像火烧云,而我的鼻息渐渐沉重了起来。
  “他骗我,他根本就没跟什么法官吃饭,你知道么,他约的是一个女人,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他妈的fucking作家。”我眯着眼睛,边笑边说。
  “你怎么知道是个fucking作家?你确定他们已经fucking过了吗?”
  “我太了解常欢了,他就像一辆开足马力的东风牌播种机,他妈的fucking播种机,看到了肥沃的土地,就一定会去耕耘, fucking耕耘。”我满嘴脏话,说得很过瘾。
  “那就让他去死吧,跟他分手,像我这样,跟巴洛克分手,没什么大不了的,天下有那么多男人,随便抓一个守身如玉的还不容易?”
  “可是我不能跟他分手,我们有言在先,就算亲眼看见对方跟别人fucking也不能干涉,这是我们的fucking恋爱规则,我们还订了婚,”我摘下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在她眼前晃着,“他还买了这个fucking戒指给我,很贵的,要好几万块钱,里面还刻着我们俩的名字……”
  “那你为什么会伤心,既然有言在先,你就不该斤斤计较,他跟别人fucking,你也可以找啊,干吗委屈自己?”她两腮陀红,笑得很迷离。
  “是啊,我也可以找别人fucking,他也管不着。”我咯咯笑着,“这里有这么多男人,随便找一个来fucking就好了,我去找了,你等我。”
  我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端起酒杯向隔壁桌的中年男人走了过去,他穿着的休闲装,看着像个斯文人。
  “Hi,young man    ,一起喝酒好么?”我轻佻地跟他打招呼,就像个卖春的小妞。
  “我想我不是young man,应该是mature man。”他笑着纠正我,用温软的南方腔。
  “一起喝酒吧,”我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随后看着他的酒瓶,是一支即将见底的轩尼诗,“请我喝酒好么?喝酒以后就去fucking。”
  “请你喝酒可以,不过不用去fucking。”他拿起我的酒杯帮我倒酒。
  “不fucking就不喝酒!”我想拿回酒杯,一不小心把酒撒到了他身上。“对不起对不起!”我迷迷糊糊连忙道歉。
  “我可以赔偿您的损失,”我仔细看了看他的衬衫,是Gucci的,看样子价格不菲。我打开手包拽出所有现金,查了查,只剩下800块钱,来的时候买的是全价机票,我没刷卡。
  “没关系,回去洗洗就可以了。”他倒是很大方。
  “不行,我从不欠别人钱,那个混球也不许我贪小便宜。”我再次摘下无名指的戒指塞到男人手里,“我的钱还要买飞机票回家,不能给你。这是我的fucking订婚戒指,大概比你的衬衫值钱,我把这个赔给你。”我头晕眼花,有些不知所云。
  “真的不用赔,我说过了没关系的。”他重申。
  “我说赔就一定要赔!你不会以为这是假的吧?”我突然来了牛脾气,“这不是假的,里面还刻着我和那个混蛋的名字。再不信的话就把笔给我。”我也没问他是否有笔,就开口命令。
  “你要笔做什么呢?”他还真的拿出了一支笔来地给我,只是没搞明白我的用意。
  我拿过笔,又抓起他的手,在他的手背上歪歪斜斜地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这是我的电话,如果我用假戒指骗你,你就打这个号码骂我,吐我口水。”
  男人脸上闪现出哭笑不得的表情,他刚要开口说些什么,我就听见了背后的一声尖叫。我回头看了看,原来是洛可可,她爬到了水边的栏杆上,走起了平衡木,服务生怕她失足掉下去,吓得尖叫。
  我摇摇晃晃地跑了回去,笑嘻嘻地跟大家解释着:“不要怕,她小的时候是练平衡木的,没关系,你们放心吧。”
  尽管如此,女服务员仍坚持要她下来,“我们要对客人的安全负责。”她用地道的北京话对我说,表情有些神圣不可侵犯。
  就在我跟女服务员保证她不会落水的时候,洛可可玩够了,她自己蹦了下来。“我们走吧小爱,这里的人太无趣,他们的胆子比老鼠还小。”她嘟着小嘴,眨着大眼睛对我说。
  “我也不喜欢这里,那就走吧。”我赞同她的意见,跟她一起朝大街上走去。走了两步,我又回过头来,笑嘻嘻地向那个被我弄脏了衣服的男人做了一个飞吻,然后就飞快地逃走了。
  凌晨一点,我跟洛可可回到了宾馆。她显然很亢奋,不停地在床上跳来跳去,就像小孩子玩“蹦蹦床”那样,她一边跳一边嚷嚷着“洛可可风格的跳跃”和“巴洛克风格的跳跃”;我累得连脱衣服的力气都没了,尽管我不是很习惯身上的香水味。我一头栽到了床上,眯着眼睛听她嚷嚷,渐渐的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我很快开始做梦,并且很清楚自己身处梦境之中,因为我又看到了那个在梦中出现过几十次的火车站。常欢用审度陌生人的眼神打量着我,那眼神冷得像冰。我想问他原因又不敢问,我想哭,却连哭的勇气都没有。随后棠来了,他说跟我离开吧,离开了就好了。我恍恍惚惚地随他走到火车站,买了票上了车,可棠却在中途换车的时候拐走了我的车票和行李。 周围突然出现了好多陌生人,他们像是要去逃亡,没有车票的我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车长的检查,直到一个又陌生又熟悉的地方才下了车。大家都说那里是泰城站,可明显不是。我随着人群移动,然后又开始恍惚,突然间逃难的人也不见了,火车也不见了,四周安静得吓人。我孤零零地站在那个诡异的站台,任恐惧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却无能为力……
  我满头大汗地吓醒了。睁开眼睛,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一定是伏特加的后遗症。我用左手捂着胃,又用右手捂着左手(这是我的一贯动作),但这个动作突然变得有些别扭,因为我的右手没有被什么东西硌着。
  “天!”我惊呼了一声,想起昨夜在后海的一幕,我的戒指,我把它赔给别人了!


第十七章    似曾相识的陌生人

  尽管我头晕眼花,但还是强撑着拦了辆的士赶往后海。其实我明知道那个陌生男人不可能傻乎乎地在那里静坐一夜等我反悔,但我仍旧想去看看,万一会有奇迹发生呢。
  可奇迹并没发生,那男人当然没在那,我只能原路返回。快到住处的时候,电话响了,是个陌生的手机号码。
  “您好。”我说。
  “叶心爱小姐么?”讲话的是个南方人。
  “是我,您哪位?”我的语气并不算友善。
  “昨天在后海,您的东西忘在我这了。”他说完笑了笑。
  听他说完这句,我的第一反应是:“奇迹产生了,我的钻戒回来了!”是昨天的那个男人,谢天谢地他不是个贪婪的人,谢天谢地我把电话号码写在了他的手背上。
  “哦,原来是您,太好了……我们在哪见面……天,我真得好好感谢您一下……”我激动得语无伦次。
  “在西单的星巴克见吧,可以么?”
  “当然没问题!”我问,“您要多久?”
  “半个钟头之内。”
  “好的!”我说。
  的士飞快地驶向西单大街,因为不是周末也不是旅游旺季,所以一路通畅并没塞车。我比预定时间提前了好多,可是那位先生好像比我更早。“嗨,这边。”他抬起胳膊轻轻招呼着我。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虽然我并没迟到,可还是习惯性地说了这么一句。
  “没有久等,我也是刚到。喝点什么?”他问我。
  “Tall Caramel Macchiato”,我飞快地说着。
  “很难得,”他笑着说,“你是我见过第一个用意大利语点咖啡的北方女孩。”
  “是么?我只是觉得它们的发音很好玩,就学着念出来了。”
  “你等一下,我马上回来。”他转身走向吧台,并很快端回了两个杯子,一大一小,小的是我的马琪亚朵。
  “你点的什么?”我问。
  “Espresso Con Panna”他回答得很流利。
  “您也是我见过第一个用意大利语点咖啡的南方男人。”我笑着回敬。
  下午的咖啡厅拥挤而热闹,人们脸上那种显而易见的慵懒很快传染到了我身上。我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在椅子里,仔细观察对面这个“拾金不昧”的中年男人。他有着东洋味十足的单眼皮,高而挺拔的鼻子,浓密又不失条理的剑眉,是个美男子。这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我怀疑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他,不是昨夜,也许是更早。
  “你在观察我。”他说。
  “是的,我总觉得见过你,但不记得在哪里了。”
  “你的眼神像一只偷窥的猫。”
  “你很有洞察力,我曾经想过把灵魂附体到一只野猫身上,再通过它的眼睛去偷窥全世界。”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说完以后却想不起这段对白在哪听过。也许是肥皂剧吧,很多人都会受肥皂剧的影响,我也一样。
  “你偷窥到了什么?”   
  “我偷窥到你把我的钻戒放在了手包里。”我指着他的POLO的手包说。
  “当然。”他拉开手包,拿出了我的戒指递到我面前,“这么贵的洗衣费,我不敢当。”
  “谢谢。”我一边戴好戒指一边对他说:“但您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我不记得告诉过您。”
  “你的确没有告诉过我,但是你昨天很认真地对我保证,说这个fucking钻戒不是假的,内圈上还刻着你和那个混蛋的名字。我猜‘那个混蛋’大概叫常欢,而叶心爱应该是你。”
  “哦,原来是这样。”我松了一口气,接着对他说:“你不知道,我还以为这一切……怎么讲呢……就是……”
  “Magic    !”
  “Magic    !”
  我们异口同声,随后又不约而同地笑了。
  接下来是聊天时间。我们从咖啡聊到洋酒,又从莎士比亚谈到人生哲学。这是个见识广博的男人,言谈举止间流露出成熟人士特有的睿智优雅。尽管我有严重的“恋声癖”,但他的南方腔并不讨厌,说得确切点,是蛮好听。
  咖啡喝完了,我的戒指也拿到了,我没有理由继续留在这里了。我们一起走出了咖啡店,并在门口分手。我钻进了一辆出租车,并在关上门的那一刹那轻轻叹了一口气。我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并没看上那男人,尽管他睿智优雅,尽管他精致沧桑,但我并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尽管我昨天一直嚷嚷着要跟他fucking,但那只是酒话。
  我回到宾馆,窗帘拉着,床灯微微亮着。洛可可正歪在床上,怀里抱着我的史努比。
  “我饿了宝贝。”她说。
  “那就出去吃饭吧,我请客。”
  “我想吃我妈煮的面条,都好久没吃了。”她的语调有些伤感,“小爱,明天跟我一起回家吧,离开北京,回家,回到我们自己的窝里去,好么?”
  她语调中的伤感略微感染了我,让我飞快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昨天刚从外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开了。上次促膝长谈,应该还是订婚前的那天,离现在足有4个月那么久了。
  “好的,你马上订机票,明天回家,我们一起走。”我象是忍痛割爱般下定决心,随后把身份证递给了她。实际上我的确有依依不舍种感觉,那个陌生男人,我甚至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洛可可显然开心了许多,她马上抓起电话打给前台联系机票的事情。我走到窗前,拉开了窗帘,阳光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空气中有微尘在舞动着,它们在阳光下格外清晰。我打开窗户,做了一个深呼吸,象是在与这场短暂的逃亡告别。
  “办好了,明天中午的飞机,我们可以回家了!”洛可可快乐地说。
  “好啊,那今天干什么?”我转回头问她。
  “爬野长城,吃鳟鱼喽!”
  1个钟头后,她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辆车,这个女人总是神通广大的,我早就见识过。车窗外充满了独特的“北京氛围”——包括步履匆匆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汽车。我并不是很喜欢北京,因为它不够精致不够细腻;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上海,那里仿佛更优柔些,尽管那的男人们不够阳刚。
  一路听着Trade Mark的歌,我们很快到达了目的地。 这里停着密密麻麻的小汽车,看来北京人以及来北京的人似乎很喜欢在这里消遣。我们选了靠里面的一家坐下,老板娘拿出了鱼钩和鱼饵,让我们自己钓鱼,还说这样吃才有趣。
  我皱着眉头看着洛可可,她笑告诉我说这里的鱼笨得要命,只要鱼竿一放下去,就马上会有傻瓜来咬钩。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养鱼的人不会把鱼喂得太饱,鱼一看到鱼儿就会争着咬。这里的规矩是钓上来就要付款,所以老板巴不得每个客人都满载而归。她说我们一人钓一条,她钓金鳟我钓虹鳟,这两种鱼分别养在两处池塘里,所以我们要分头行动。
  我一边惊叹着渔民的商业头脑,一边拿着鱼钩跑到了水塘边。这里有很多人在钓鱼,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先生转眼间已经钓了5条。他太太小心地提醒说两个人吃不了那么多,可他显然是玩兴正酣,不肯停手。我却没有那么好运,已经加了4次鱼饵却颗粒无收。那一边的洛可可已经钓到了一条金鳟,因为我听见了她一直在用力地喊着“宝贝你看”。
  又试了几次都没成功,我有些不耐烦了。我问老板娘借了一个笊篱形状的渔网,既然钓鱼不成,那就索性下网去捞。可能是我手中的渔网太过招摇,也可能是我气急败坏的表情稍显滑稽,总之在我卷起裤管绕着水塘打转的时候,所有钓鱼的人都停了手。我在他们的注视下伺机行动,看准了几条傻乎乎的肥鱼就撒网下去,结果这回成功了,我这一网捞住了3条鱼。我一心想着放走两条留下一条,因为我们两个人根本吃不下那么多。大概是我想得太入神没有看脚下的路,总之我结结实实地掉到了水塘里,虽然水并不深,可我还是从上到下都湿透了。
  洛可可大叫着“哦我的天”,她伸出小手想拉我上来,我拉着她的手向上攀爬着,就在有些力不从心的时候,另外一只大手拽住了我的胳膊,我感激地抬头看了一眼,却看到了一张不算陌生的脸——是昨天夜里和今天上午见过的人。
  “嗨,又见面了。”我跳上岸以后,有些尴尬地跟他打着招呼。这个人在24小时之内两次目睹了我狼狈的样子,前一次是发酒疯,这一次更惨,变成了落汤鸡。
  “你一直都这么醒目么?”他笑得意味深长。
  “对呀,个人习惯。”我一时兴起,学常欢那样扬了扬眉毛,用下巴看着他。
  这时好心的老板娘借了一条毛毯给我,洛可可发誓要亲自钓一条虹鳟为我报仇,她拿着鱼竿转到另一边去了。
  “一个人来的么?”我披着毛毯缓缓前行,边走边问。
  “对,听朋友说这里的鳟鱼不错,就跑来看看。你呢?”
  “两个人,还有刚才那个朋友。”我指着不远处的洛可可。
  “还没请教您怎么称呼。不能总叫‘哎’吧?”
  “哦,我姓张,张美德。如果觉得拗口,也可以叫我Kevin或者K,不少朋友都这样。”
  “K?”这个字母让我万分惊讶,难怪我会觉得他眼熟。这个男人,活脱脱就是那个“K”,我电脑里那篇《狂想曲》中的男主人公!如果不是“K”这个名字,恐怕我不会这么快想起来。
  “是的,K,一个字母,很简单。”
  “好的,就叫K。”我看着他:“K先生,不知道您是否介意与我们共进午餐?”
  “是为了感激还是道歉?”
  “都不是,为萍水相逢。”
  初秋的阳光,新鲜的鳟鱼,冰凉的日本清酒。
  我们三个人坐在水塘边的小亭子里,洛可可和K相谈甚欢,我围着毛毯,一边喝酒一边听他们说。外面有3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小孩拿着鱼钩围着水塘跑,他们的爸爸拿着DV为他们录像,这样的一个下午,真的是不赖。
  天色将晚,洛可可放弃了爬长城的念头,我提议晚上再去后海,她和K都答应了,最后订在八点钟,去昨天的那间酒吧碰面。
  回去的时候路过商场,我下车买了换洗的内衣和一条漂亮的韩版连衣裙,自然还有一双带蝴蝶结的高跟鞋。还好我带着银行卡,否则手里的现金铁定不够。
  “你现在快乐么?”在房间里,洛可可歪着脑袋问我。
  “非常快乐。”我告诉她。
  “我也是,明天要回家了,真好。”她笑得很甜。
  我没有再说话,心里想着,我不是因为要回家了才快乐的,我快乐是因为那个代号为K的男人。我没打算跟他发生什么,但我知道我很喜欢他,因为和他在一起,就像是走入了我的狂想世界,从幻想到现实,这是多么刺激的事情。
  晚上八点,灯红酒绿的后海。我用电话找到了K,他就坐在昨天的旧位置上。洛可可点了和昨天一样的酒,她说昨天喝得很爽,今天可以接着来。我说今天我喝“virgin marry”。他问我为什么要喝软饮料,我说不想像昨天那样丢三落四,他笑了笑没再作声,洛可可却听得一头雾水。
  今天洛可可喝得很慢,直到薯片和干果统统被消灭了,酒还剩下大半瓶。在她招手让服务员再拿些零食过来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是刘亚菲,那个刚刚找到一个健壮男朋友的幸福女人。
  “你在哪呢?”她劈头盖脸地问着。
  “北京。”
  “身边有没有男人?”
  “有。”
  “我说对了吧?他俩就这样,谁也不耽误谁。”刘亚菲象是赢了赌博般开心。
  “怎么了?”
  “今天我跟赵小帅出去开房,看见常欢了,身边还有一个女的。我跟他说那男的是你老公,他非让我打电话跟你报告,我说你俩就那样,各玩各的,他还不信,说我瞎掰……行了,赵小帅说他服了,我挂了。”
  酒吧里的噪音传到我的耳朵里,一个男歌手正声嘶力竭地翻唱着M.C的《Without You》,他的歌声象是被掐住脖子后发出的嚎叫,这简直让我窒息。
  “给我倒杯酒,不要橙汁。”
  洛可可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宝贝,你是要喝酒么?”
  “对,突然想喝了。”我笑得很灿烂,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没掺果汁的伏特加把整个一条消化道烧得热热的,我很快知道了食道在哪里,胃在哪里,我喜欢这种感觉。“干杯”,我一直在说,一直在喝,大半瓶酒很快被消灭,其中主要是我的功劳。
  K和洛可可一直看着我狂灌,我几次看到她欲言又止。“别担心,亲爱的,别担心,我没问题。”我安慰着她。她看我神志清醒吐字清晰,也就任我喝下去了。
  趁着洛可可去洗手间的功夫,一直保持沉默的K对我说:“你不应该再喝了,这并不能让你快乐。”
  我眯着眼睛看着他:“我并不是什么好女人,你应该知道的。”
  “你也不象是坏女人。”他点了一根烟。
  “这是一个充满着偶然和必然的城市,四次偶然加在一起就是一个必然,你明白我的意思么?”我象是在说绕口令。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但似乎过于局促。”
  “我明天中午的飞机,来不及从容。是进是退,由你选择。”
  “One night stand    ?”
  “对,一夜情。”
  午夜12点,我们先把洛可可送回了宾馆,随后我又跟K离开。
  路上的行人很少,出租车载着我们路过一个又一个街巷,甩下一盏又一盏路灯。他的手紧紧握着我的,我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我们都没有说话,象是在用呼吸交流。
  车很快开到一家宾馆门前,我们下了车。一阵风吹来,我打了个冷战,他用胳膊轻轻搂住了我,这让我有轻微的感动。我随他一起上楼,他用房卡开了门,我低着头慢慢走了进去。他泡了杯茶给我,我用双手捧着茶杯,手掌被烫得微微的疼,可却不愿意松开手。我喜欢这种真实的触觉,即使疼痛。
  他问我是不是很冷,我点点头,他绕到沙发后面轻轻环着我,问我这样还冷不冷,我依旧点点头。他轻轻吻着我的耳朵,又拿走了我手里的茶杯,“两个人就不会冷了”他说。我转过头与他接吻,随后又移动到了床上。
  “可以关灯么?”我轻声问他。
  他笑了笑,把手伸向开关。整个房间陷入一片黑暗之中。我感觉自己的皮肤一寸寸地裸露在黑夜之中,然后一个陌生的男人进入了我。他的呼吸声就在我的耳边,那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让我轻轻地颤抖着,摩擦,碰撞,直到最敏感地方。
  “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我轻轻嘟囔着,象是说给自己听。他在跟我说话,可我的灵魂好像飘到了另一个地方,我只是模模糊糊地听到他的声音,究竟说了些什么,却一概不清楚。
  陌生男人终于离开了我的身体,他的汗珠打在我的脸上,和我的眼泪混在了一起。黑暗中,我轻声的啜泣着。他紧紧抱住了我,这个动作,让我更加强烈地想起了常欢。
  我说我要回去,他说我送你,我说不用了,反正我踏出房门以后,我们依旧是陌生人。
  他没坚持。我打开了床灯,飞快地穿好衣服,又用逃跑一样的速度离开,像是在逃开自己的梦境。张美德不是故事里的凯文,而我也不是故事里的叶心爱,他不爱我,我更不爱他,所以这一切有点荒唐。
  我拦了一辆的士,司机问我要去哪里,我说围着三环转转吧,让我仔细看看北京,我想看清楚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表情。
  司机踩下油门,我随着小汽车一起移动,像一个夜游的孤魂。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37
标题: 第十八章 回家
第十八章    回家
  晚上8点,我终于回到了家。爸爸在看报纸,是《泰城日报》,尽管我辞职了,可他仍旧是忠实读者。
  “你这两天去哪里了,怎么都没回家?”看我进门,他放下了报纸,语气平淡地问着,对于我的夜不归宿,他们早已习惯了。
  “我去了北京,跟洛可可一起的。妈妈呢?”
  “在厨房。”他说完这句又重新拿起报纸。我蹑手蹑脚地跑到厨房,妈妈正在煮饺子,蓝格子的布艺围裙把她略为发福的身材隐藏得很好,平心而论,这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
  我悄悄绕到她背后,用手捂住了她的眼睛,“妈妈你猜我是谁?”我象撒娇一样问着。据说这是我五岁时候闹过的笑话,当时我蒙住了奶奶的眼睛,奶声奶气地问“奶奶你猜我是谁”,结果把全家人笑得前仰后合。
  “都这么大了还是喜欢胡闹,”她轻轻拿开我的手说,“去洗洗手吧,顺便告诉你爸爸,马上就能吃了。”
  我“哦”了一声就离开厨房,王爱华女士让我通知叶建国先生洗手吃饭,这可是一个让人快乐的命令。
  “爸爸,妈妈说可以吃饭了,让我们洗手。”
  “等会再洗,我有话要问你。”他的语气依旧平淡,可我却听出了一点不一样的味道。他每次说“我有话要问你”,都不仅仅是“要问”那么简单,比如上次,他“有话要问我”的时候,就是要我说清楚和常欢的关系。在他问过以后一个月,我们就匆匆忙忙定了婚,这次又要问,我有些忐忑。
  “哦,好的。”
  “你和常欢相处得怎么样?”他似乎是再三权衡才说出了这句话。
  “还是老样子,应该算可以吧?”我打了个马虎眼,没有直接说“好”或者“不好”,因为我和他之间不是用“好不好”就能说清楚的。
  “他知道我们回泰城了么?”
  “我没告诉他,他那天出差了。”
  “今天我和你妈妈在家乐福看到他了,不过他没看到我们。他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子,是他的亲戚么?”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一向言简意赅的爸爸会采用迂回战术,原来他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把这次涅不准的“捉奸捉双”说给我听。而且他肯定是反复挑拣着句子,企图把对我的伤害减到最低。
  “哦,你说的是小妤吧?是不是长头发,个子和我差不多,比我稍微瘦一些的女孩子?那是他姨妈家的女儿,他们小时候一起长大的,后来去了北京,上个礼拜才回来的。”我假装恍然大悟般跟他解释着,并不是我有意维护常欢,而是我不想让我们之间的烂账影响到我的家人。
  “原来是这样,那就好。”他像是放下了一个沉重的担子,随后补充了一句,“明天让他过来一趟吧,我们挺长时间没下棋了。”
  我爸爸是个蛮奇怪的老先生,他下象棋的水平相当不赖(据说当年曾经是泰城象棋大赛业余组的亚军),可却非常喜欢跟常欢这个“臭棋篓子”搅在一起,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不难看出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说明天要跟常欢下棋,这让我有些为难,虽然打个电话给他就可以演好明天这出戏,可我仍会觉得别扭。
  在我没想好是否答应的时候,妈妈走出来说开饭了,这简直替我解了围。这顿饭吃得有些“隆重”的味道,因为一向不喜欢喝酒的爸爸居然破例开了一罐青岛啤酒。
  妈妈显然很开心,她说我们一家三口有好久没在一起吃过饭了,今天真难得,就像一个节日那样令人高兴。她的话让我在刹那间伤感了起来,自责,愧疚……多种复杂的情感刹那间涌向我灵魂深处一个名为“良心”的神经:她的节日仅仅是“在一起吃晚饭” 这么简单,可我的习惯性缺席性却让这么简单的一切变得有些奢侈。
  “那从今以后我每天都在家吃饭,再也不出去了,吃完了就帮你洗碗收拾房间,好么?”我说得万分诚恳。
  “这些都是傻孩子说的傻话,你早晚要嫁人,到时候就不能总回娘家来了。就算你肯,常欢也不肯。”
  “天底下那么多男人,不一定非嫁他。”我夹起一个饺子,狠狠地咬了下去,是三鲜馅的,常欢的最爱。
  “别总是胡说,你们都订婚了,难道还要嫁给别人么?前一阵子常欢的妈妈来过电话了,刚好那时候我和你爸爸要去你姑姑那,就没太多讲,总之她是很希望你们快些结婚的,这也是我和你爸爸的意思。”
  “我们还没到谈婚论嫁的程度……我们都还没玩够,现在谈这个太早了。”我说的是实话。常欢肯定是没玩够,因为直到今天,他身边的异性仍在不停地更换着。从空姐鸡到模特鸡,现在这一任,我不知道他会不会留点口德,反正我不希望他管她叫“作家鸡”或者“徐小妤鸡”。我的情况虽然简单些,但也没那么单纯。昨天凌晨跟那个K之间的露水姻缘让我再次意识到了自己也绝非善类,实际我比常欢好不到哪去,也就是50步和100步的区别。如果说我们这样一对男女能结婚,恐怕鬼都不信。
  “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年轻人是怎么想的,不结婚干吗又要住在一起,也许是妈妈老脑筋,可是你跟常欢这样……吃亏的终究是你。”妈妈叹了一口气,像是很为我发愁的样子。
  “妈妈,”我象是安慰她,又像是说给自己听,“你放心,我们挺好的。我会得到幸福的,因为我是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叶心爱。”
  吃完饭以后,我一力承担了打扫战场和洗碗的工作,妈妈一直面带微笑地站在旁边,像一个年轻的母亲在观察着玩积木的孩子那样观察着我。她讲起了很多从前的事情,说我从小最讨厌做的事情就是刷碗,就算他们用增加零花钱来引诱我,我都不肯就范。她还说,我读大学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动员他们买一次性餐具,还说那样不仅方便卫生,更重要的就是使用一次性餐具就永远不用刷碗了。
  我一边干活一边听她讲,一边猜测着自己从前的样子——尽管猜了3年,可还是没太猜明白,没想到解读自己也是这么麻烦的事情,尤其是你忘得一干二净的“曾经的自我”。
  她还回忆起了我的几段“情史”,包括我读高中的时候曾经装病一个礼拜不肯上学,后来他们才知道是被一个高年级的男生追求得不敢去学校;还有读大学的时候,一个地理系的男孩子要追求我,结果我听了他的告白后把当天吃得早饭都吐了出来,搞得那个男孩子很没面子……我听得入神了,洗完了碗仍然不肯离开厨房,缠着她再讲点过去的事情给我,听自己的故事,挺有趣的。
  “知道么,你从前连手都不轻易让人摸一下的,”她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并不是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就是不好,但是车祸以后,你真的变了一个人,变得让妈妈都不认识了。”
  “可我的确还是叶心爱呀,这一点是一辈子都变不了的,即使再撞100次车,也还是一样。”
  “尽胡说!不许再提车祸的事情,听到了没?”她的眼圈红了,看起来是那么的无助。
  我走上前去,轻轻抱住她的肩膀:“妈妈,我向你保证,一定会好好保护自己,不会再让你担心了,我会好好的,永远都好好的,你放心。”
  我的承诺显然起了安抚作用,她的情绪很快稳定了下来。“明天把常欢叫过来吧,都快一个月没看着了,怪想的。”她用商量的语气对我说着,可这种温柔中却夹杂了不容反驳的成分。即使我反对,也肯定是无效的了。
  我“哦”了一声,随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洗过了澡,我躺在床上,手里拿着电话。我在犹豫着,因为没决定是打电话还是发短消息。
  像是考虑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还是编写了一条短信,并按下了“发送”键。我说,如果方便,明天过来我家吧,我爸妈希望你来一次。
  他很快就拨了电话过来,速度快到象是正在等待着这条短信一般。“我给你打电话,你怎么关机了?”
  “去了北京,刚回来。”我淡淡地说着,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这几天我的电话一直都开着,除非他恰巧在我飞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否则我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来电。不过也许真的事有凑巧,如果老天爷存心想让谁和谁擦肩而过,那么他们纵然是走在同一条巷子里,也是要错过的。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的?”
  “前天。”
  “哦,那我买点什么过去?”
  “什么都不用,你直接过来就行。”我想了想,又说:“他们在家乐福看见了你和小妤,我说那是你一起长大的表妹。如果他们问起,记得别说穿了。”
  我说完这句以后,电话的另一端陷入了无声之中,良久,他终于说:“你半个钟头以后下楼吧,我有话跟你说。”
  其实我很不想下楼。但我终究还是穿好衣服拿好包包,并且跟爸妈打过招呼了以后走出家门。他的车就停在楼门口,他坐在车里等着,手里还夹着一根烟,是个很醒目的小亮点。见我走了过来,他飞快地把烟头扔到了车外。我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有什么事,说吧。”我说。
  “一句两句说不完,换个地方讲吧。”
  “哦。”
  他踩下油门,我随他驶入夜色中的泰城,我们脸上的表情,就像午夜一样凝重。我们来到了“塞纳”咖啡厅。
  “一杯摩卡。”他说
  “麻烦给我一杯橙汁。”我合上菜单,把它交还给服务员。
  服务员走后,我们就陷入了无声的尴尬中。他没有说话,我只顾低头摆弄着小盆栽。直到咖啡和橙汁都上来了,他才问了我一句“加不加糖”,我也只是说了句“不用”就再没了下文。
  这种尴尬一直持续到咖啡被喝光橙汁被消灭。
  “你怎么不问我要跟你讲什么呢?”
  “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的,我问了也没用。”
  他又沉默了一会,才缓缓开口:“我和徐小妤……”
  我不知道别的女人遇到这种状况会作何反应——或许是追根究底,或许是洗耳恭听,再或许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可我根本没立场深究这个问题。我们有言在先,互不干涉,和平共处;况且我也没资格深究什么,因为我也在北京跟那个K荒唐了一夜。
  所以我只能努力笑得大度而灿烂:“没什么,不用跟我解释,我能理解。”
  “你从来不需要我解释,我忘了。走吧,送你回去。”
  “你要说的,就是‘我和徐小妤’这五个字么?”我难以想象,他急三火四地把我叫出来,居然就只说了这几个字就要送我回去。
  “本来想多说一些,不过好像没必要了。”他有些阴阳怪气。
  “其实……我没立场向你提问,不是么?”我一狠心,终于说出了憋在心中已久的那句话:“我不是听不出你的弦外之音,也不是不知道你为什么会阴阳怪气,可我有什么立场有什么资格问你呢?你希望我问么?我问了你就会讲么?我除了告诉我爸妈说她是你的表妹,还能做什么?告诉他们说那个是你的新欢,最近跟你打得火热的女人?还是更彻底点,跟他们坦白,把我们俩当年的约法三章都抖出来?你的烂账我都争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你到底还想怎么样!”我越说越激动,等到最后居然充满了一腔怒火。
  就在我大声数落他的时候,这家伙的脸上居然渐渐露出了笑容,就像是中邪一样。
  “你抽疯啦?被骂了才高兴是不是?”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却依旧怒气冲冲着。大概是他的表情让我有了继续强悍的资本,总之我像个泼妇般不依不饶。
  “你别在这给我丢人了,大庭广众的,就像个母老虎。”他笑嘻嘻地点上一根烟,又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靠在沙发上。
  依照我的经验判断,常欢每次窝在沙发里都是打持久战的前兆,不过我今天却无心恋战。“怕我丢人就赶快把我送回家去,我没心思跟你在这腻歪!”我依旧气势汹汹,底气却有些不足了。
  “那你准备在哪跟我腻歪?”
  “你去死吧,三句话不离本行。赶快送我回家,我妈等着我呢。”我想迅速逃离他带来的窘迫,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快回家。
  “哦,”他依旧笑得无比诡异,“那赶快走吧,别让咱妈等着急了。”
  结账之后,我们一前一后冲向门口。跑在前面的是我,慢慢在后面晃悠那个是他。我用力拽开车门,一屁股坐到了副驾驶上。他没有马上开车,反而挑出了一张CD盘。音乐响起,是猫王的《It`s now or never》,很动听的老歌。
  “去我那吧,别回家了。”他的声音跟猫王的混在一起,我听不出其间是否有弦外之音。
  “3P?”我歪着脑袋,很不客气地甩出了一个外来词。我无意干涉他的私生活,但也绝对没有兴趣参与那种变态的性游戏。
  这俩个音节像是一把开启笑声之门的钥匙。他先是忍不住扬起了嘴角,后来居然哈哈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一会,他才挤出来一句:“你都快一万年没撒泼了,今天还真够劲。”
  “我撒泼?你想3P还不许我问一句?这也叫撒泼?我靠!”我有些沉不住气,终于很没教养地骂了一句。
  “行了,不跟你斗嘴了,我这就送你回去,不3P了。”他踩下油门,黑色的雅阁轻轻奔驰在马路上。
  深夜的西顺城街灯火辉煌,就像是一条通往未来的时光隧道。我把脑袋转向窗外,数着一根根被我们甩在身后的法国梧桐。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条漂亮的马路,有灯光,有梧桐,还有一些干净漂亮的小汽车。猫王的歌还在唱着,车还在行驶着。这样的歌,这样的马路,这样的灯光这样的梧桐树,这样的夜晚,让我有些感伤。
  这样的一切该属于恋爱中的男女,该属于相互忠诚的情人。而我和常欢,究竟算什么?床伴?合作者?拍档?
  统统都是。
  但唯独不是“恋人”。
  我们不可能相爱。
  似乎永远都不可能。
  “真的不去我那?”岔路口到了,我家向左,他家向右。
  “不去,我要回家”
  “我那没别人。”
  “那也不去。”
  “去了就告诉你一个秘密。”他像个运用花言巧语来求欢的骗子般锲而不舍。
  “不感兴趣。”
  “你肯定感兴趣。徐小妤准备结婚了。”
  “你说什么?”我转回头,万分诧异地盯着他。
  “我就知道你肯定感兴趣。”红灯变成了绿灯,他没有向左转。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我没心思听你那些莺莺燕燕的烂帐。”我假装毫不在意,冷冷地反驳着他,其实我心里是很好奇的。这个纤细的女人,想不到她居然如此狂野,婚期已定,还有心思跟老同学鸳梦重温。更加让我吃惊的是,常欢这次居然一反常态,开始招惹有夫之妇了。
  “她爸是高法的院长,我嘴里常说的那个‘法院的哥们’就是指她。”
  “告诉我这些干什么?” 他这番解释听起来丝丝入扣,让我有些心烦意乱。
  “就是想告诉你,我最近没干坏事,真的。”车停在路边,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我的,像是个诚恳的男孩。
  “混蛋!谁想听这些?你告诉我这干什么……”如果一切不是我想象的那样,那我在北京的一夜,成了什么?这种难以名状的情绪很快刺激到我的泪腺,我哭了起来,带着万分委屈的情绪。而且,夹杂着一丝连自己都不易察觉的愧疚。
  “如果今天你没发火,我就不会说了。”他拽出一张纸巾,帮我擦着眼泪,“你从来都不问,其实你问了,我多半会跟你解释的。”
  “你凭什么总欺负我,有那么多的鸡,那么多狐朋狗友,就像一台播种机,我怎么问!”我哭得更厉害了。
  “别哭了,我们回家吧。”,他说。
  我泪眼婆娑地看着他,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回我的家,好么?”他的语气很温柔。
  我轻轻地点了点头。他刚刚说起了“我们”,这个字眼,它像一个小小的火种,让我在微凉的秋夜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38
标题: 第十九章 找一份工作
第十九章    找一份工作
  无精打采的早上,突然很想找个人一起喝茶。
  我拿出手机,在号码簿上翻来翻去,却终究没想好该打给谁,常欢,刘亚菲,甚至洛可可赵小帅,他们都在忙着上班,和我一样呆在家里的,恐怕就只剩下我的爸爸妈妈了。我问他们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喝茶吃早餐,他们说早上已经吃过油条豆浆,现在还不饿,况且爸爸等下要修理他的盆栽,妈妈想打一件毛衣。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你们先忙,我自己出去转一转,晚一点再回来。他们说好的,不过别回来太晚,如果不回来吃饭,记得提前打个电话回来。
  我跑到浴室里把自己梳洗干净,又打扮整齐,今天我要自己出去走走,谁让全世界就我一个人闲着。
  我游荡到了北塔大街上,这里永远是热闹的,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我仔细观察着那些同我一样悠闲的人们,结果发现之前的判断并不准确:街上很多人都是做生意的小贩,有的在卖电话卡,有的在卖水果,有的卖香烟,甚至还有漂亮的女孩子在出卖自己。其他的行人一律神色匆匆,从走路的频率来看,他们并不是在逛街,更大的可能是路过,路过这条热闹的大马路,再然后奔向他们的目的地——人家也是要工作的。
  同我一样悠闲的,使那些少妇打扮的年轻女人们,她们通常面相姣好,戴着大颗的钻戒,有的身后跟着保姆,有的自己领着宝宝。在泰城,这种女人的统一称号是“家庭妇女”,即使不用大脑分析,也能知道这算不得一个褒义词。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冷战。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变得跟她们一样,整天无所事事,除了看电视就是逛街花钱,再没任何事情可做的?我想到头疼,才终于想出了答案:订婚。从订婚以后,我就再没去过报社上班,有一天办公室主任打电话来,让我在上班和辞职之间二选一。
  那个时候,我告诉自己说:叶心爱,你的户头上还有300万,除非你穷奢极侈,否则下半辈子不用发愁;再然后,我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我选择后者。
  那位主任据说曾经是我大学的老师,教过我新闻写作,据说我当年是他的得意门生之一,只可惜我被卡车撞坏了脑子,根本不记得他是谁了。在我说要辞职的时候,他用一种很遗憾的语气对我说:“我知道你并不缺钱,可家庭主妇的生活并不适合你(他们都以为我马上就会跟常欢结婚),你早晚会觉得厌倦,到时候你才会发现,新闻才是真正能够让你兴奋的东西,就像你读书的时候那样。”
  我还记得当时很客气地跟他说“我男朋友希望我能休养一段时间,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也许会考虑重新工作,您放心,不会就这样变成家庭妇女的,我保证。”
  我捂着脑袋坐在KFC里面,刚才边走边想,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我猜,大概是挨着玻璃幕墙的那几个小孩子吸引了我,他们吃得很卖力,其中的一个甚至被沙拉酱蹭了满脸花。
  我拖着腮看着他们,他们的妈妈们跟我刚才在街上看到的那些少妇一样,穿着价格不菲的衣服,戴着大颗的钻戒,瞪着无神的双眼,脸上有着让人同情的满足的表情。
  就在我沉迷于恐惧之中的时候,刘亚菲打来了电话,问我在干什么,我说我在肯德基里面发呆。她说好好的怎么跑到那去了,我说突然觉得很烦,想一个人出来走走。我问她在干什么,她说刚刚从健身房出来,累得要死,想好好歇会。
  我笑着说你真腐败,别人辛辛苦苦上班工作,你却优哉游哉泡健身房,这简直没有天理。她反驳说说做她那行的,健身也是工作之一,“就像你现在的工作是逛街看电视花钱一样”。
  我恶狠狠地说了句你少鬼扯,少拿家庭妇女的那一套来衡量我,我正在找工作,不出一个礼拜就会再就业。我说:“到时候我一定要比你还忙,省得你总说我无所事事。”
  听说我要找工作,她立即兴致高昂,问我准备去什么样的单位工作,又问期望值是什么,我没好气地告诉她,说要到肯德基去擦桌子刷马桶,反正只要不在家,干吗都行。
  她显然是被我的气话逗笑了,“嗯,好,你去刷马桶吧,如果业务熟练,还可以去赵小帅那做兼职,我让他付你10倍薪水。”
  我几乎是气急败坏地挂断了电话,真受不了那个家伙,仿佛以欺负我为乐趣似的。从前我在泰城日报的时候,虽然要天天上班,可一大堆同事凑在一起很开心,尤其是开编前会的时候,看着副总编油亮的脑袋(那是一位秃顶的中年男子)和编辑部主任那副可爱的一圈一圈的小眼镜,我几次忍不住偷笑,结果把他们笑得莫名其妙。
  现在想想,也许我当初离开报社选择做一条寄生虫真的是大错特错。那位办公室主任果然有前瞻性,虽然我现在并不觉得“新闻才是真正能够让我兴奋的东西”,但至少我现在厌倦了无所事事的生活,我果然后悔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很想请老师出来坐一坐,吃吃饭,聊聊天。他的人生阅历比我丰富得多,听听他的意见,总是不会错的。我飞快地翻动着电话簿,谢天谢地,他的号码还在。
  “张老师您好,我是叶心爱,好久不见了。”
  “现在哪里工作呢,还是在家么?”电话接通后,老师先是有些意外,随后的语气中有吐露着高兴的情绪。
  “嗯,不过我好像厌倦了这种生活,也许您是对的,我当初不应该辞职。”我谈了一口气,然后说,“您现在忙么,如果不忙,我想请您出来一起坐坐,从我离开报社,已经好久没见您了。”
  “我最近倒是忙得很,刚刚从日报到了晚报,现在副刊部做主任,你也知道,我是做新闻出身,办公室主任那套人力资源管理的东西我搞不清楚,所以就跳槽了。”
  “恭喜您!”谁都知道晚报的副刊部是很牛的一个部门,那个专栏“心事浮沉”,据说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个主持人,并不是说那个栏目有多难做,而是很多杂志社都盯准了泰晚的副刊部,每当时机成熟就会挖墙脚,据说最长的一任做了三年,就是洛可可,从那以后,几乎是每三个月换一次,到现在已经不知是第几代主持人了。
  “没什么好恭喜的。”老师谦虚地说着,“你也知道,泰晚副刊部的流动性太大,专栏的主持人前天提出了辞职,我现在正发愁呢。 你有没有兴趣,要不要试试?”
  我不假思索地喊了一句“要”,结果把老师逗笑了。他说那好,我这就去跟总编辑打个招呼,你收拾收拾明天就来报道吧,别忘了带上的毕业证书和从业资格认证。至于吃饭,还是明天见了再吃吧,知道你有钱,所以得请顿好的。”
  我兴高采烈地回答他“没问题”。
  我拨通刘亚菲的号码,“喂”我得意地说,“我找到工作了,明天上班,去泰城晚报的副刊部,做专栏主持人。”
  “你说什么?明天上班?不是做梦吧?”她一连串问了三个问题,显然是不大相信我说的话。
  “对,就是明天,所以今天是我最后一天作为家庭妇女打电话给你,明天开始,我也是忙碌的上班一族了,不会再闲逛,也不会整天以看电视和花钱为职业了。”我劈里啪啦地说着,像是在回敬她之前的那句玩笑。
  “好了好了,知道了。”她被我抢白得无可奈何,“叶大小姐不当家庭妇女了,这是多么值得庆祝的事情。说吧,晚上打算怎么庆祝,我请客就是。”
  “我要吃鲍鱼。”我想了想对她说,反正这家伙在好多地方吃饭都不用花钱,那索性宰一顿贵的。
  “我靠!”她尖叫了一声,“我还没发工资呢!”
  “别那么小气嘛,你刘大美女想请客,还用自己付款么?”我给她猛戴高帽。
  “也是。”她想了想又说,这样吧,你等我电话,我看看能不能抓几个冤大头付账,等下再通知你。
  我说好的,随后回到了家。我对爸爸妈妈说刚刚找了一份工作,明天就去上班,他们听了显然很高兴,尤其是爸爸,他边喝茶边对我说:“你早就该这样,女孩子始终要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否则会越来越空洞,越来越没内涵”,妈妈说得很简单,她只说“去上班也不错,如果要是很累得话就辞职,千万别委屈自己”,我用力点了点头,说你们放心好了。
  下午4点,刘亚菲打来电话,说一个半钟头后在阿一鲍鱼见,我问她这回是哪个冤大头放血,她恶狠狠地骂了句“哪还有那么多冤大头,是我们家赵小帅,说要吃就找个差不多的地方,请他叶姐吃饭不能太寒酸。”
  我说感谢泰城日报,感谢我的实习生,感谢中国移动,感谢你们家赵小帅,再顺便感谢你,今天我一定拼命吃,吃到想吐为止。
  其实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吃很多,收到帐单的时候,刘亚菲轻轻拧了拧眉毛,问我为什么手下留情,我说出门之前已经在家里吃过饺子了,妈妈包的,里面统统是最新鲜的大虾,味道好极了。她马上扬起小拳头,说你妈妈包饺子你为什么不喊我,我妈妈什么都会做,就是不会包饺子,我馋饺子都馋疯了,你不江湖。
  我说我以为你在外面成天吃香喝辣不会喜欢家常便饭,所以就没喊你,要是你喜欢,下次喊上你就是。她说不行,今天就要吃,我说那好,你跟我回家吧,厨房里还有大半盆煮完的,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算我回请你好了。
  她兴高采烈地结了账,又飞快把我拉到她的车上。我看窗外,路灯、法桐、高耸的大楼和步履匆忙的人们构成了这个城市最生动的夜景。明天开始,我将重新回到这个城市中,像是冬眠之后的卷土重来般,像上足了发条般努力地创造出一些什么。不再需要看没完没了的韩剧,不再需要无所事事地逛街花钱,不会再为了没事可做而心烦意乱,这简直完美倒极点。
  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而我,永远是那样的渴望着快乐。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40
标题: 第二十章 第一场雪
第二十章    第一场雪
  很多时候,忙碌也是一种乐趣。
  因为厌倦了无所事事的日子,我应聘去了泰城晚报,就是洛可可之前的那个专栏。接她班的女记者怀孕了,我刚好补了她的空缺。两个月来,我穿梭于一个个倾诉者之间,再把他们的故事整理出来,Email给编辑,只要保证一天一篇就可以,不用坐班,这简直无比幸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倾诉者都精通普通话,这也让我有些头疼,但比起混吃等死无所事事的呆在家里,我宁可牺牲自己的听觉。
  上午9点,还没睡醒的我被刘亚菲的morning call吵醒,她说下雪了,要喝参鸡汤补补元气,20分钟后过来接我,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我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果然下雪了。整个世界都是素白的,此时此刻,我才猛然意识到:冬天来了。生活就是这样的,当你百无聊赖的时候,日子总是过得很慢;而一旦你有点事情可做的时候,时间又过得那么容易那么飞快。
  我刚刚穿好衣服,刘亚菲就到了。她总是很准时,这一点是她身上为数不多的美德之一。其实我蛮喜欢刘亚菲的,尽管这个歇斯底里的女人总是喜欢把我的玩具搞得惨不忍睹,尽管她总是喜欢不管不顾地拉我出去逛街,尽管她总是喜欢把最不喜欢吃的东西事先夹到我的碗里——比如说香菜,比如说胡萝卜。
  今天她的穿着红色的高领的毛衣和黑色的羊毛长裤,这简直让我大吃一惊。因为按照以往的经验,天越冷她穿得越少,我依然记得去年圣诞节的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而她的裙子下面只套了条黑色的丝袜。
  “你今天穿得像个粽子,难道是改邪归正了?”
  “赵小帅怕我得关节炎,这身衣服是他绑着我去买的,不穿不让出门。”她笑着说。
  “原来是以暴制暴,还是你们家赵小帅有办法。那我用不用少穿点,弥补一下你的缺憾?”
  “少鬼扯了,外面挺冷的,你该怎么穿就怎么穿吧。”
  我挑出了一件米色的高领毛衣和一条黑色的羊毛长裤。临出门的时候,刘亚菲笑着说“我们俩真象双胞胎”,我说才不像呢,我可没你那么凶悍的上围。
  小汽车飞快抵达了目的地——“妈妈家”。这是北塔大街最火的小店之一,因为这里有着全泰城最地道的参鸡汤。尽管我从不看韩剧,也从不用韩国化妆品,但这并不影响我对韩国料理的热爱。就像刘亚菲偏爱日本菜一样,我对韩国菜的喜好简直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尤其是他们的各色汤汤水水,从参鸡汤到牛尾汤,再到酱汤辣白菜汤和海带汤,每次喝起来都能让我感受到一种别致的幸福。
  暖烘烘的电热地板上摆着几张别致的小地桌,笑容可掬的朝鲜族小姑娘用不流利的汉语帮我们点餐。随后人参酒、海带、白萝卜、辣椒叶等小菜一一端上,最后才是这一餐的主题——热乎乎的参鸡汤。
  “隔壁有一条不错的围巾,挺衬你的,等会你去看看喜欢不喜欢,看好了我就买给你。”她说。
  “你怎么了?干吗送我东西?”今天并不是我的生日,离圣诞节也还有两个礼拜,我想不出她为什么要送礼物给我。
  “白送给你还这么多废话,真服了你了。”
  “肯定有问题,你老实交待,这次准备怎么害我?”看着她直接把参鸡汤里面的香葱挑到了骨碟里而不是我的汤碗中,我觉得万分惊讶。换成是从前,无论我怎样抗议都是没用的,因为她就像个惯犯一样屡教不改,所以每次都是我妥协。今天她一反常态,又请吃饭又送礼物还不欺负我,这简直让我摸不着头脑。
  “怪不得常欢总说你250,我看你真有点不正常!是赵小帅让我请你吃饭的,说要好好谢谢你这个媒人,我又不是有钱没处花。”她的小脸神采飞扬,就像一条神气十足的电鳗。
  听到这里,我“哦”了一声。 原来是赵小帅良心发现,请了一桌谢媒酒,而不是刘亚菲一时兴起要摆鸿门宴,我可以放心吃了。
  “看来你们还挺幸福的,说来听听吧。”我夹起一个鸡腿,边啃边问着。
  这个问题像是一把打开刘亚菲话匣子的钥匙,她从此开始她喋喋不休地跟我讲述着赵小帅的种种好处:比如在买单的时候多么奋勇,比如在床上多么妙不可言,以及在给鱼喂食的时候多么心细如发。刘亚菲快要幸福死了,她这汹涌的幸福源自一个名叫赵小帅的男人,她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直到我喝光了一盅鸡汤又消灭了大半只童子鸡,她的演讲才告一段落。
  “所以今天你随便吃随便买,只要别吃进去一条鱼钱,就OK!”
  “一条鱼钱是多少?”我很好奇,想打听个究竟。
  “一千。”
  刘亚菲显然已经被赵小帅同化,连度量衡都跟着改变了。我真暗自庆幸赵小帅不是卖化肥的,否则刘亚菲可能就会说“只要别吃进去一车化肥就行了。”
  可刘亚菲一向以“咬文嚼字”著称,这次她居然脱口而出“一条鱼钱”这个不伦不类的特殊短语,还真是破天荒。
  “赵小帅是不是特别喜欢王家卫?”我试探着问。
  “他?”她嘻嘻笑着,“他从来不看王家卫的电影,说没意思,腻歪得慌。”
  “那他肯定喜欢村上春树。”我得出结论。
  “他说日本人的东西,除了篮球飞人和七龙珠以外,没有能看的。”
  “他们家是不是雇了个日本厨子?”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了。
  “他连芥末都不吃,再说了,又不是资本家,上哪雇得起日本厨子,你尽胡扯!”她笑着说。
  做情感热线两个月以来,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能够导致一个女人的生活细节发生改变的,通常有两个原因——恋爱或失恋,有很多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后,都会下意识地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惯来适应对方,而这些女人在失恋以后又会刻意恢复自己从前的生活习惯,以显示自己“已经忘记”了,或者正在“选择坚强”。
  但在我的印象中,刘亚菲并不属于这一普遍人种。她永远是一个特例,因为几乎总是男人围着她转,总是男人下意识来迁就她。如果非要找到一个恰当的绰号来形容她,我认为这个名词毫无疑问应该是“爱情女神”。
  她象是这个城市的宠儿,在别人看来似乎有些遥不可及的东西,到了她的身上就变得那么轻而易举。她有着漂亮的脸蛋玲珑的身材;体面的工作毫无疑问能为她带来不错的收入。她每天开着自己的小汽车去上班,皮包里装着数不清的VIP卡,总是穿着最时髦的服装,说着最时髦的话,自然,身边也永远不会缺少时髦的男人。
  她任性,骄傲,曾经为了一本村上春树的小说而甩了一个扬言要为她跳楼的男人,更是以“你看不懂王家卫的电影”而拒绝了一个上市公司的总裁。在她的爱情世界里,似乎永远只有“我”这一个称谓,而不是“我们”。即便真的说了“我们”,大概也是指她和我,或者她和她的另外一个好朋友许优,总之无论如何,男人们似乎永远只是她生活中的“锦上添花”,而从来都不是“必不可少”。
  总而言之,从来都是刘亚菲改变男人,而不是男人改变她。可是这似乎有些不同,因为这个赵小帅并没做出任何妥协。是刘亚菲妥协了,至少她放弃了一贯的美学,放弃了日本料理,放弃了村上春树,还放弃了王家卫。
  “你对赵小帅缴械投降了?”除了这一点,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能够带给她这么大的转变。
  “你少鬼扯。”
她登了我一眼,又接着说,“我只是觉得新鲜,真的,从来都是男人围着我转,赵小帅是第一个不听话的,我甚至有点喜欢看他那吆五喝六的样子,觉得特别爷们。”
  “天,你一定是疯了。你从施虐狂变成受虐狂了,你无药可救了。”我终于得出结论。
  “要死了,你才受虐狂呢。不过说真的,他蛮对我胃口的,至少下面对胃口。”她笑得很贼,就像一只偷了腥的猫。
  “好啦,三句话不离本行,我看你去主持色情频道更合适些。”
  “你以为我不想去呀?泰城卫视要是敢弄无上装主持,我肯定第一个报名。”
  我端起了酒盅,“干杯吧,为了第一场雪。”
  她也端起了酒杯,“干杯吧,为了一个还不错的男人。”
  热乎乎的一餐在嘻嘻哈哈中轻松结束了。刘亚菲言出必行,将我拉到一家韩国人开的小店里,还买下了她事先看好的那条米色围巾给我,款式很新颖,我的确很喜欢。
  然后我们又一家一家地乱蹿,刘亚菲死性不改,又买下了无数件露胳膊露腿的衣服,她的手里很快就提满了大包小包。就在她准备踏平另一家朝鲜族百货商店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是电视台打来的。台里准备做一组冬季减肥特刊,需要几位女主持人现身说法,所以她必须马上回去。
  “亲爱的,我得走了,你一个人没问题吧?”合上电话,她一脸愧疚地问我。
  “我又不是婴儿,能有什么问题?”对于她的半路离开,我早就习惯了。
  “那我走了,晚上联系!”说完这句,她提着大包小包一溜烟地离开了。
  我把米色的围巾围得更紧了些,想着下一站该去哪里。今天下午约了一个电话采访,可是现在为时尚早,所以我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可以用来游荡,或者发呆。
  我拨通了洛可可的电话,她听起来像是在跑步,气喘吁吁的。
  “Fucking now    ,一会打给你!”她只说了一句就挂断了电话,弄得我尴尬极了。
  我收起电话,伸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脱口而出:K?K大厦,那幢金色的大楼,常欢在那上班。
  今天下了第一场雪,而我恰巧又百无聊赖,那么去找常欢聊天应该是个不赖的选择。
  出租车的雨刷一直在摇摆着,路上行人的表情中多了份小心翼翼的凝重。雪天路滑,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为这场雪的到来欢呼雀跃,比起我,大多数人都活得更按部就班,也更现实些。
  车里的暖风开得很足,我很快就有了困意。大概是看出了我昏睡恹恹,年轻的司机居然挑出了一张京剧的CD塞到机器里。第一曲就是嘹亮的《铡美案》选段——包龙图打坐开封府,我的瞌睡一下子被赶得老远。我冲着司机友善地笑了笑,他也对我笑了笑,说这是他女朋友的馊主意,如果客人快睡着了,你就放段铡美案,保证他们一听就醒。
  就这样,我听着咿咿呀呀的国粹,一路到了大楼门口。我付了钱跳下车,常欢应该还在,因为他的车还在门口停着,上面还盖了薄薄一层雪。
  我刚刚走上电梯,还没来得及按下17键,电话就响了。是常欢,这个巧合让我轻轻笑了起来。
  “你怎么还没到?”他象是有预知能力般问着。
  “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你到啦?”
  “是的,我在电梯上呢。”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快点上来吧,乖。”他居然像狼外婆一样温柔。
  我按下了17号键盘,电梯飞速地上升着,此时我大脑的运转速度丝毫不比电梯慢。 在刹那间,我的脑海里虚拟了无数种可能:也许是我之前打过电话说今天要来找他;也许是他把跟别人的约会记在我头上了;也许是她遇到了什么麻烦需要我去“救场”……当我推开他办公室大门的时候,前两种可能马上就被否定了。
  他的办公桌前坐着一个穿制服的小姑娘,如果没猜错,应该是某个航空公司的司乘人员——说得明白点,是个空中小姐。一定是他偷吃的时候没擦干净嘴角的油,被人家追上门来讨债,所谓“自作自受”,大抵如此。
  “怎么才过来,我还一直担心着呢。”他的亲切让我有些头皮发麻,声音里的含糖量也高得吓人,“外面冷吗,没冻着吧?”
  “哦,还可以,下雪路滑,司机开得慢。”认识他这么久,起码的默契还是有的。既然他求我救场,那我就得讲义气,演戏要演全套,这是我们的一贯原则。“这位小姐怎么称呼?”我假装不明就里地问着。
  “哦,介绍一下,这是谭秀美,航空之花,当年在昆明认识的。”他随后转向她,“这是我老婆,叶心爱。”
  “你女朋友好漂亮!”小姑娘先声夺人,伸出了细白的小手。
  “经常听常欢提起你们,有空要常来泰城才好,让我们略尽地主之宜嘛!”握手之后,我一屁股坐在常欢身边,尽量笑得婉转妩媚外加温柔和顺。对于这种人,不能太不亲切,更不适合太亲切。
  “对了,那天听常欢说你们要订婚,怎么又改成结婚了?”她边笑边打量我们,像是准备识破一个阴谋。“还有哦,姐姐怎么下定决心嫁给他了,他很花心,算不上好男人诶!”此时此刻,我终于弄清楚了这位“谭秀美”究竟是何许人也,原来在我订婚那天被放了鸽子的“空姐鸡”就是她。不过我并不喜欢她语气中那种看似亲切的熟络,她明明听常欢说我是他“老婆”却依旧称我为“你女朋友”,好有心计的一个女孩,而我恰巧不喜欢城府太深的人。
  “还不是上了贼船,其实他没你想得那么坏,当然也没你想得那么好。”我故意笑得暧昧而幸福,然后嗲嗲地对常欢说:“是不是,白痴?”
  “我白痴你还嫁我,那不是比我更白痴?”常欢抬起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像是在抚摸着一个小孩子,“想好吃什么了么,不是一只嚷嚷着饿了么?”
  对于他这个动作,我本能地想躲开,却咬牙忍住了。我故作温柔地胡言乱语:“你应该问问秀美想吃什么,人家远来是客,我吃什么都没问题的。”
  我跟常欢像是“做戏做全套”般眉来眼去,而从始至终,谭秀美一直都像看戏般瞧着我们,那种玩味的眼神让我有些心虚。“不用了,我坐坐就走,跟同事约好了一起吃中饭。”她似乎无法忍受我们俩的眉来眼去,终于打了退堂鼓。
  “哦,那真挺遗憾的,常欢和我都特别好客,我巴不得每天都有朋友过来呢,这样才热闹。”我话里有话,不过相信只有常欢才听得出弦外之音。
  “我先告辞了,等以后你们去昆明玩,一定要找我,我作东!”她笑得职业而得体,随后起身告辞。
  我和常欢手牵着手把她送到电梯口,直到显示牌上的数字从17一路下滑到了1方才松开。我捏了捏脸蛋,刚才一直在笑,面部肌肉就快痉挛了。
  “太够意思了!”他情不自禁地亲了我一口,象是在感谢他的救命恩人。
  “她找你逼婚?”我才转过头来扬着下巴问他。刚才那女人来者不善,而常欢一向是来者不拒,他为何要拉我当挡箭牌,这让我非常好奇。
  “那倒不至于,就是她有可能会调到泰城来,问我想不想正式谈恋爱。”
  “正式恋爱?”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怪不得常欢会如此紧张,他从来不怕“恋爱”,但千万不能加上“正式”这个前缀。 很多女人都不知道这一点,我却无比清楚。
  “说吧,准备让我怎么谢你?”他很自觉地问着。
  “算你欠我一个人情吧,该你还的时候不许抵赖。”
  “没问题。叶心爱,就冲你今天的顾全大局,我都快爱上你了。”
  “是么?”
  “千真万确的良心话。”   
  他说他快爱上我了,这是我今年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
  “你猜我刚才在出租车上听的什么CD?”我问他。
  “怕不是歌剧吧?”
  “《铡美案》,”我说,“包龙图打坐开封府,状纸压在某的大堂上。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43
标题: 第二十一章 平安夜
第二十一章    平安夜
  平安夜永远是让人快乐的日子,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统统如此。
  平安夜可以向圣诞老人许一个愿望,我说今天我想要爱情。
  平安夜是我爸妈的结婚纪念日,今年他们报了超级豪华团去了海南。
  爱情女神刘亚菲和猛男赵小帅一起去了温泉乡洗澡,卡通人洛可可忙着跟新男朋友享受二人世界,我想了整整一天,也没想到要给自己找点什么节目。
  也许我该问问常欢,他有一大票喜欢凑热闹的朋友,也许今天他们会有活动。
  刚想到这里,电话就响了。是常欢。
  他的朋友组织了一个圣诞晚会,请贴上写着欢迎携伴前往,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凑个热闹。我快乐地说好的好的,他说等下就到,你不要太罗索,我说没问题,因为我一贯神速。
  放下电话,我打开衣橱,挑出了一条黑色的羊毛长裙,又配上了一条火红色的披肩,红与黑的组合总是让人显得很典雅。我把长发松松地挽了起来,镜子里的那个女人显得慵懒而漫不经心,这正是我要追求的感觉。
  他很快就到了,不过今天有点不一样。Esprit的黑色毛衫把他包裹得像一个25岁的年轻小伙子,这与他一贯的形象有些出入。工作需要他经常穿西装,而我恰巧喜欢看他套上休闲装的样子,有种花花公子的风情,虽然让人讨厌,却又忍不住想多看几眼。所以上个礼拜,我买了这件毛衣给他。
  “可以出发了么?”他问。
  “很快了,再等一分钟就好。”我正在两副耳环中犹豫不决,“你觉得哪对好一些?”
  他仔细看了看,接过我左手中那副镶着珍珠的耳坠,“这个吧”,他说,“你坐下,我帮你戴上。”
  我顺从地坐在椅子上,他手里拿着耳环,眼睛紧紧盯着我的耳孔,过了老半天也没动手。
  “不行,我不敢动,怕你嫌疼。”他又把耳环交到了我的手上。“我还是帮你戴项链吧,那个肯定没问题。”
  我笑着接过耳坠轻轻戴上,而他也麻利地把珍珠项链挂在了我的脖子上,再喷上两滴香水,就可以出发了。
  “你这么打扮还真不像250了。”他捏着下巴,对我评头品足。
  “你今天看起来也不像发挥余热的中老年男人。”我同样嘴不饶人。
  我们一边斗嘴一边开车,直到水榭花都的楼下。
  牡丹厅内。玫瑰花的香气随着空调的热风阵阵袭来,夸张的圣诞树和衣着光鲜的男人女人将节日的气氛演绎得淋漓尽致,几个拿着气球奔跑的小孩子更是象油画里的天使般干净整洁。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芬芳的张扬与淡淡的奢侈。常欢说过,我似乎天生就是那种party animal(派对动物),因为我永远无法拒绝有香槟有礼服的场合。这一点我从不否认,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确就是这样的。
  宴会的东主是李维是一家小有名气的广告公司的老板,据说经商以前是新华社的记者,所以今天的来宾中有不少都是曾经或正在媒体工作的。
  他跟我们打着招呼,随后又把太太介绍给我们。
  “这是我太太林慧,今天的宴会是她一手操办的。”我看着站在她身边的女人,弯弯的长发,细腻白净的脸上画着淡淡的彩妆,她得体地微笑着,脸上有着淡淡的疲倦和淡淡的满足。她身上的香味好像是男用沙丘,跟我一样偏好男香的女人,我很快对她产生了好感。
  “常欢你认识,这是他的未婚妻叶心爱,现在泰城晚报,你喜欢看的那个‘心事浮沉’就是她主持的。”
  “天,原来你这么年轻,我还以为心事浮沉是一个35岁的少妇写出来的呢! ”她微笑着与我握手,“没想到你小小年纪,文字居然这么老练。”她的声音很柔软,像是微波荡漾的湖水。
  “这是你的宝宝?好可爱。”一个大眼睛的男孩一直紧紧地拽着她的衣角,顺便笑嘻嘻地对我坐着鬼脸。
  “小鬼调皮得很,”她谦虚地笑着,随后低头佛摸着孩子的脑袋,温柔地命令着:“宠宠,问叔叔阿姨好!”。
  “叔叔阿姨好!”男孩子不再扮鬼脸了,甜甜地跟我和常欢问好,就象一只刹那间被驯服的小猫般柔顺。
  简单寒暄过后,又有其他客人陆续前来,他们很快转向别处应酬。
  “我喜欢这个林慧,恬退隐忍低眉顺眼,简直就是中国女性的典范!”我从侍者手里接过一杯红酒,轻轻地啜了一口,对常欢说。
  “算你说了句良心话,”他说,“你什么时候能恬退隐忍低眉顺眼,我也娶你。”
  “不用指望我对你温柔婉约,那是不可能的。”
  “我也从来没指望过,昨天我还跟他们说呢,就算母猪学会上树,我们家叶心爱也学不会温柔。”
  这时常欢的同事挽着她的先生走过来跟我们打招呼。这个个短头发大眼睛的女人姓宁名宁,据说比我高两届,当年是泰大法律系的系花。她的先生叫陈英俊,是泰大外语系的副主任。我老早就认识他们,并且一直对他们的名字念念不忘,因为并不是每一对夫妻的名字都这样有特色。
  接下来他们开始讨论着关于工作的事情,我听不懂,更无意插嘴,索性拿着酒杯躲到角落里,那里有沙发有玫瑰,更重要的,是那里适合偷窥。
  我从花篮里摘下一支玫瑰把玩着,突然感觉到有人在我的身边坐下了。
  这里有好多沙发,他完全可以选择其中的任何一张,而不是我身边的这个位置。我不友好地抬起头,想看清这个入侵者究竟是何许人。
  我的眼睛瞬间瞪得老大,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因为坐在我旁边的这个入侵者是张美德,名叫K,酷似K,并且在北京与我有过一段过往的男人。
  “嗨,你今天很漂亮。”他的南方腔依旧温软,可我却有些手足无措。
  “嗨,”我努力笑得自然些,“又见面了,真巧。”
  “没想到会在这碰见你。”
  “我也没想到。”张美德的突然出现让我有些头晕。自从常欢跟我解释过他和徐小妤的事情以后,我就一直对北京的那一夜耿耿于怀。
  虽然我很清楚常欢跟徐小妤之间未必像他说得那么清白,但至少他开口解释了,这就让我有了一种负罪感。因为我却始终没勇气跟他提起张美德,虽然我很不希望自己拥有那种卑鄙心态,可事实证明我的确是这样的,至少我在指责常欢朝三暮四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也并非省油的灯。
  不过千算万算,我都算不出会在泰城遇见这个人。从北京回来后,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在北京只是做了一场春梦,就象日记里的狂想一样,一切都是假的,我无需担惊受怕,因为我们不可能再见面了……可他的突然出现打破了我两个月来的自我催眠,我知道自己真的慌了,我感觉到一阵阵胸闷气短,心虚的人都是这样的,我很清楚。我的眼睛四处飘荡,努力寻找着常欢的身影,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这两个男人碰面。
  “在找你先生?”他的敏锐再次让我惊讶。
  “恩,我们今天一起过来的。”
  “他在那边。”他抬起手,朝不远处的人群指去,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着,果然发现了常欢。这让我更加惊恐。
  “你怎么会认得他……我的意思是说……你们是旧相识?”
  “你放心,没那么凑巧。你们一起进门的时候,我刚好看见了,自然就知道哪一个是你先生了。”
  听到这里,我悬着的心才略为放下了。
  “我想,”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对他说,“关于北京的事情……我们最好还是忘掉吧。”
  “只是喝过一次酒,又恰巧一起吃过鳟鱼,这些有必要忘记么?”他泰然自若地说着,语气中有着让人安心的肯定。
  “的确没必要,”尽管他明确表态,但我依旧心慌,也许离开沙发回到大厅会好一些。“我要过去找我先生了,您的女伴呢?”
  “我自己过来的,因为没有合适的伴。您请便吧。”他笑了,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
  我快步走到常欢身边,他们正在讨论着“法治与人治哪种更为合理”。男人们的观点是“法制仅仅是未开化时期的不得已而为之,人治会是最终的结果。”宁宁以一敌二,她坚信“‘人治’永远是乌托邦一样的理想。”见我回来,她象是见到救兵一样,并邀请我加入她的阵营,我虽然有点眼冒金星,却依旧坚定地点点头,并随后加入了这场关于性别的讨论中。我说“人治”恐怕无法在本世纪内取代法制“法制”,这是人性决定的。再优雅的教育也无法将贪婪从人的骨髓里连根拔起,“比如说”,我试着举例:“一夫一妻制是法律规定的而不是人性决定的,如果改成了‘人治’,恐怕现行的婚姻法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颠覆。”
  在我举例说明的时候,常欢一直笑着打量我,像是一个父亲从旁观察他那正在用弹弓打别人家玻璃的小女儿一样。
  “按照你的说法,人治会让一夫多妻再现江湖?”陈英俊问。
  “那倒未必,如果是女权主导的话,恐怕就是一妻多夫了。”宁宁抢着回答。常欢一直都说宁宁有雄辩症的倾向,此时此刻我终于相信了。
  在欢快的圣诞歌曲之后,舞会终于开始了。舒缓的舞曲轻柔地响起,一对对男女相拥起舞,当然,其中并不包括我和常欢。在交谊舞这一话题上,我们倒是颇有同感。我们都认为交谊舞是充满了性暗示但却永远隔靴搔痒的一种边缘行为,男男女女贴在一起晃来晃去,简直就像集体前戏。
  “我一直都搞不清楚,你明明不会跳舞,为什么还这么喜欢参加派对?”他点着了一支香烟,眯着眼睛问我。
  “我也说不清楚,大概只是喜欢凑热闹吧?”我实话实说。其实我并不喜欢太过嘈杂的场合,但却对派对情有独钟,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
  “不过说实话,你穿成这样蛮好看的,至少有点女人味了。”他继续打量着我,“别动,”他边说边把夹着香烟的左手伸到她耳边,是一个塑料树枝,不知什么时候挂在了我的鬓角上。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刚才他那个不经意的动作,居然让我产生了那么一点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动。
  “眼睛怎么瞪那么大?一点都不好看,像只蜻蜓。”他又吸了一口烟,带着今夜一贯的表情,该死的花花公子的表情,“你该学学林慧,低眉顺眼才是女人的本分。”
  我刚想开口反驳,却看见李维和林慧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小男孩宠宠一手拽着妈妈的裙角,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支玫瑰花。
  大人坐下以后,小男孩突然把玫瑰花递到我面前。“送给你,”他说,“祝你圣诞快乐”。
  “谢谢。”我接过他的玫瑰,笑着问:“你是今天的圣诞老人么?”
  “宠宠摘了两朵玫瑰花,说要送给他最喜欢的女士,第一朵是送给他妈妈的,另一朵要送给你。”李维笑着转向常欢:“你不会吃我儿子的醋吧?”
  “他刚才就嚷嚷着要去找‘刚才那个漂亮的阿姨’,我们也不知道他说的是谁,后来还是他自己发现了你们在这里,才领我们过来的。”林慧微笑的脸上写满了幸福,很显然,儿子的玫瑰是她最好的圣诞礼物。
  “你喜欢叶阿姨?不怕叔叔吃醋?”常欢饶有兴致地打趣着。
  “你可以吃醋,我没意见。”小男孩耸耸肩帮,一幅小大人的样子,“你没有送花给她,我就送喽。”
  “谢谢你的花,不过阿姨今天没带礼物过来。你喜欢什么,告诉阿姨,明天再补给你,好不好?”
  “我想……亲亲你,就象他那样。”他指着常欢说。
  “是不是这样?”常欢托起我的左手,轻轻亲了一下,然后问他。
  “不对,不是这样,是这样。”宠宠踮起脚尖,很响地亲了亲我的脸颊,亲完以后很神气地对常欢说,“别拿我当小孩子,我统统都知道。”
  这句话把大人们统统逗笑了。我把他抱到膝盖上,轻轻摩挲着他的脑袋。我蛮喜欢这个男孩子,不仅因为他干净漂亮,更主要是因为他也喜欢我。
  常欢和李维很快聊了起来,我也和林慧拉起了家常。她问我专栏里那些故事是不是真的,我告诉她基本都是真的,每天都有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倾诉,有写不完的素材,所以根本不用闭门造车。
  “那边有人一直在看你。”小男孩的发言打断了我们的谈话。我并没多想,笑着朝他指的方向看去,看见一个人在向我举杯致意,是张美德。
  他的微笑让我立即变得不安起来,我转回头,常欢依旧在高谈阔论着,他应该没看到刚才那短暂的一幕。不过我仍如坐针毡,最好的选择是马上就离开宴会,跑回家去,否则我的心脏一定会承受不了一次又一次的惊吓。所谓做贼心虚,我此刻深有体会了。
  “你的脸色不大好,很不舒服么?”林慧关切地问着。这个心细如发的女人,她居然马上就看出了我的异样。
  “没什么,就是有些头晕。”我笑得很勉强。
  “怎么了?”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常欢扭过头来问我。
  “有点头疼。”
  “脸色不大好,送你回去?”在外人面前,他一贯温柔体贴。
  “我没关系,别扫了你的兴,难得出来聚会……”我也要演戏演全套,尽管有些看不起自己的口是心非。
  “都是自己人,没关系的。”林慧和善地说:“身体重要,赶快让常欢送你回去吧,我们改天再聚也是一样的。”
  我先是满脸感激地对他们说实在不好意思,有机会我们作东,到时候你们一定要赏光,随后又拉着常欢象逃亡一样逃出了这个派对。
  上车以后,我打开窗户并狠狠吸了两大口夜里的空气,头脑顿时清醒了许多。科学家说新鲜的空气有利于健康,看来的确是这样的。
  “脸色很差,你到底怎么了?”他问我。
  “也说不好,可能是那里的空气太差劲了吧?不过现在好多了,一出来就好了。”
  “送你回去?”
  “恩。”
  黑色的雅阁缓缓穿过涨满人群的街巷,平安夜,似乎全泰城的恋人都选择在这一天出门逛街。平时短短15分钟的车程,今天居然用了一个多钟头。到家以后,我飞快地摘下披肩冲进厨房,刚刚还没来得及吃东西就匆匆退场,我有点饿了。
  “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他跟在我身后提问。
  “有点饿了。”
  “你在路上怎么没说,有那么多餐馆。”
  “进门才觉得饿了,在路上还没觉得。”我一边说一边翻腾着冰箱,里面只剩下了一包榨菜、两个鸡蛋、一捆油菜和一包龙须面,爸爸妈妈临走的时候叮嘱过我说冰箱已经空了,要记得入货,不过我忘记了。在我翻箱倒柜的时候,头又开始疼了,我一手按着太阳穴,一手抓起面条转身对他说:“你刚才也没吃东西,跟我凑和一口面条吧,家里没别的了。”
  “头还在疼?”他拧着眉毛问我。
  “有点,不过不耽误煮面。”
  “算了,我信不过你的手艺,还是我来吧。”他边说边套上了妈妈的布艺围裙,小熊图案的围裙套在他的身上略微有些滑稽。
  “我没事,男人下厨房很不象话的,把围裙给我,然后去客厅里等着,我一会就好。”尽管很多著名的厨师都是男人,但我仍固执地认为男人不该下厨房,就像女人不该吸烟一样。
  “你怎么那么罗嗦,我说我来就是我来。”他转过身去择菜,由于并不熟练,他的动作笨笨的,可这种笨拙中却透着一丝可爱。
  “常欢”,我柔声问着,“你不让我做饭,是因为心疼我么?”
  他略微停顿了一下,随即用漫不经心的语气对我说:“臭美吧你,我就是想还你个人情。”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从刚才那一次停顿来看,他说的并不是真话。不过这样的时刻,真话或者假话已经不是那么重要。平安夜,一个肯为你煮面的男人,即便他对你没有爱情,至少也有着说不尽的情意。
  面煮好了,他把碗端到我的面前,还递上了一双筷子和一个汤匙。我发誓这是我有记忆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东西,他好像忘记了一味最重要的调料——盐。
  “好吃么?”他坐在旁边问我。
  “恩,挺好吃的。”我不忍心说出真相。
  我就着一包榨菜吃下了一碗忘记放盐的面条,他一直在旁边盯着我看,就像个等待表扬的小学生。在我咽下最后一口并准备收拾碗筷的时候,他又抢先一步把碗端走,厨房里很快传出了刷碗的声音。我悄悄走到厨房,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心里突然升腾起一股温暖的感动。我轻轻从背后抱住了他,像是一个撒娇的孩子。我以为他会说我肉麻或者诸如此类的名词,可他只是伸出湿漉漉的手轻轻拍拍我的,“回客厅里等我,乖。”
  “我想在这陪着你。”我轻声嘟囔着。
  就这样,我们相对连体婴儿一样站在厨房里,他在刷碗,我抱着他,直到碗筷被冲洗干净,我们才回到客厅。
  晚上10点,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我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电视上正在播着韩剧,女主人公许下了生日愿望,她说她要爱情。
  我突然间想起了我今早许下的愿望,我说我今天想要爱情。
  “许愿了么?”他受到了电视上的启发,突然问了一句。
  “许了。”
  “实现了么?”
  “实现了。”
  “什么愿望?”
  “不告诉你。”
  平安夜,一碗没加盐的面条实现了我的愿望。这个秘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45
标题: 第二十二章 来来往往
第二十二章    来来往往
  飘雪的冬日午后,我披头散发地窝在沙发里,一边啃着苹果,一边看着肥皂剧《Sex and the city》。女作家和大人物的爱情终究是无疾而终,跟我想象得差不多。我长吁了一口气,退出碟片,顺便吃下了最后一口苹果。
  我躺回床上,想着接下来该干些什么。专栏的备稿足够用到下个礼拜,大上周买来的几套肥皂剧也被一一看完了,我瞪着天花板发呆,清晰地重温着什么叫“百无聊赖”。这两天,某个生活细节发生了改变,这让我很不适应,可又想不出事哪个环节不对劲,这真让人头疼。
  我拨通了刘亚菲的电话,好久才接通。电话另一端听起来乱糟糟的,她正大呼小叫着“小心我的像框”。我问她在干什么,她说整天跑来跑去太麻烦,她决定搬到赵小帅家去住了。话刚说到一半,她又尖见叫一声“小心我的钢琴”,吓得我赶忙对她说“你先忙,回头联系” ,她说“那先不跟你聊了,明天打电话”,随后就匆匆挂线了。
  放下电话,我走到窗前,看着玻璃外面的世界。天灰蒙蒙的,细密的雪花漫天飞舞,从20楼看下去,路边的行人就像一个个小小的甲壳虫,小心翼翼地向左走或向右蠕动着。由于不是高峰时段,路上的车并不是很多,每一辆都平稳而舒缓地移动着,不同于平时的奔忙与局促。此时此刻,仿佛整个泰城都缓慢下来,平和下来了。其实我蛮喜欢下雪天,即使天会变得灰灰的,即使要像个小木偶般步履艰难。因为下雪的时候,我总能体会到一种“如在梦中”的感觉:眼前的景物模糊不清扑朔迷离,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得不真实,可又能伸手摸得到。我喜欢这种做白日梦的感觉,用常欢的话讲,叫“very nice very nice”。
  我终于知道是哪个环节不对了。从那次圣诞party以后,我和常欢每天至少要通一次电话。可他已经两天没给我打电话了,这有点反常。
  我飞快拨通了他的号码。他的鼻音很重,有些不对劲。我问他是不是敢冒了,他说只是有点伤风,不用大惊小怪的。我又问他有没有吃过饭,他说还不饿,等会可以打电话到楼下叫外卖。
  “不行,”我对他说,“楼下的东西又贵又难吃,你等我一下,我马上过去。”他这次很听话,只是轻轻地“哦”了一声,再没反驳。
  放下电话,我飞快地冲向厨房找出了两个保温桶。出门时刚好被妈妈看见,她问我下雪天出去做什么,我说有点事情,大概要回来得晚一些,我不想让他们跟着着急。
  我像个路标般在雪中站立着,大概过了10分钟,才等到了一辆空车。“先去北塔大街的妈妈家”,我对司机说。感冒发烧的时候,一锅热乎乎的鸡汤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20分钟后,我拎着两个保温桶出现在常欢家门口。帮我开门的是一个傻笑的病号:面色憔悴,嘴唇干裂,头发乱蓬蓬的,笑得比哭还难看。我走进客厅,看到桌子上有一份几乎没动过的便当,从米饭的干硬程度来看,应该是昨天剩下的。也许他昨天就已经生病了,或者更早。
  “生病了怎么不告诉我?”我扭开保温桶,又把一个勺子递到他手上,“去看医生了吗?吃药了吗?”
  “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伤风了。”他努力说得轻松加愉快。
  “伤风?”我将信将疑地把手伸到他的额头上,烫得吓人,“伤风能伤成你这个样子吗?赶快吃,吃完了跟我去医院!”
  “不用去医院,一点小病,没关系。”他一边吃着,一边嘟囔。
  “我给你两条路走,一条是老老实实跟我去医院,另一条是我打120叫辆救护车过来,你选吧。”
  “你叫110也没用,我说不去就不去。我最受不了医院的那股味,没病也薰出病来了。”
  我们俩像菜市场上的小贩和顾客一样讨价还价,我态度坚决,他寸土不让,直到我扬言要打电话到北京去跟他父母告状,他才乖乖就范。不过他还是一边穿衣服一边嘟囔着“一点都不听话,也不温柔,看将来谁敢娶你。”
  他想自己开车去医院,被我拦下了。幸好刚出楼门口就遇到了一辆到站的出租车,前一位顾客下车了,我们随后钻了进去。我对司机说出了医院的名字,离得并不远,很快就到了。
  挂号,排队,终于轮到我们了。一直以来,我都认定了医院总是个让人压抑的所在,医生的表情严肃得就像是他们身上穿的白大褂。不过,严肃的确是最适合医生的表情之一,如果在医院里看到了“宾至如归”的微笑,还真是不伦不类。
  检查,验血。医生冷冰冰地得出结论:上呼吸道感染,需要点滴。两瓶,一口气滴完。
  年轻的小护士用橡皮筋紧紧勒住常欢的手腕,随后又毫不怜惜地刺入一针,又粘上橡皮膏,就算大功告成了。
  观察室里的病人并不多,床铺看起来也还算干净。他躺在上面,先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我聊天,后来居然睡着了。在此期间,他的右手一直抓着我的右手,即使是睡着了也没有松开。我静静地坐在床边,先把电话打成震动,随后开始观察这个熟睡着的男人。他的身体轻轻蜷着,喉咙随着呼吸轻轻地起伏着,抓住我右手的那只大手也是轻轻地握着。他一脸安详,和平日里那个巧舌如簧的男人简直判若两人。此时的他就像个单纯洁白的婴儿,这幅睡相,居然是那么的可爱而无辜。
  就这样看着,直到护士来换药。一瓶打完了,还要再来一瓶。我做了个手势,示意护士轻一点,小姑娘会意地笑了笑,飞快地换好药离开了。
  两瓶药统统打完之后,已经是深夜。护士来拔枕头的时候,他才睡醒。
  “打完了?”他问我。
  “恩。”
  “那赶快回家,我受不了这的怪味。”大概是各种抗生素和退烧药发挥了作用,他的脸色比之前好了很多,额头上也有了细密的汗珠。
  “等一会,把汗擦干了再走。”我用左手掏出一包纸巾,又拽出一张,轻轻在他额头上擦着。
  这时他才发现我的右手一直被他攥在手里。“我一直都……这个姿势?”他抓起我的右手,满脸的不可思议。
  “你说呢!”我抽回了自己的手,轻轻地揉着。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早就麻了。
  “你又不是250……麻了吧?”
  “没麻!”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赶快把外套穿上,然后回家,这的药味简直太难闻了!”
  “我说我不来,你非逼着我来!你说你是不是自讨苦吃……”前两句是他一贯的腔调,后一句却柔和了许多。
  “我吃饱了撑的,行了吧?”我围上披肩,转头对他说:“别腻歪了,赶快走吧!”
  医院门口停着一大排出租车,其中一辆飞快地将我们带回了他的家。
  换上干净的睡衣,又用消毒湿巾擦干净了手和脸以后,他终于躺到了床上。我也脱下在医院穿过的衣服,并且飞快地洗了个澡,还换上了他的睡衣,大的明显不止一码。我问他想吃什么,他说还没饿。我说那就煮点粥给你吧,再拌点小菜,清清肠胃排排毒,他说好的。
  等我端着稀粥和咸菜走进卧室的时候,他又一次睡着了。
  我把吃的放到一旁,再一次坐在床边。我伸出右手,轻轻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凉凉的,大概是退烧针起了作用。我长吁了一口气,直悬着的心终于略微放下了。
  “别走”,他说。
  “傻瓜,我没说要走。”我说完这句才发现,他刚刚是在说梦话,那句话并不是讲给我听的。
  我笑了笑,轻声说了句几乎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话:“常欢,你在梦中挽留的那个人,会是我么?”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48
标题: 第二十三章 欲的重量
第二十三章    欲的重量
  不知道是哪位伟大的哲学家总结出了那句经典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了婚的人很有可能选择离婚,这就像一场大规模的社会流行病,很多人都不能幸免。常欢的学妹兼同事宁宁上周跟大学老师赵英俊离婚,圣诞节那天认识的贤妻良母林慧也提出要跟李维离婚,不仅我身边的朋友们,就连我的读者也在离婚,一时间,仿佛离婚成了天底下最时髦的事情,否则人们怎么可能趋之若鹜奋不顾身。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一个漂亮的少妇面对面地坐在报社会客室的长椅上,她自称“阿媛”,强烈要求在报社见我一面,我的确很久没有去报社了,想想就答应了她。
  这个女人没有化妆,淡淡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疲惫,一开口就是:“谢天谢地,我终于走出来了。”她用双手捂着水杯,像是在努力取暖,同时也放慢语速,讲了一个故事给我听。
  泰城师范大学有个著名的“情人角”,那里一到春天就会开起铺天盖地的桃花。大学二年级的那场春风吹来了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他那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打动了一向心高气傲的她,在那片桃花林里,他吻了她,从此,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跟别的男生不同,他从不会把脏兮兮的内衣裤丢给她来洗,也不会在一起出去旅行的时候对她毛手毛脚,在别的女生忙着洗衣服或者吃避孕药的时候,她总带着一种优越感冷眼旁观着,仿佛全世界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只有一个,而那个人心里唯一的女人是她。
  毕业后,他留校,她也找到了体面的工作,不久之后他们结婚了,婚礼办得很壮观。新婚之夜,她娇羞地等待着那个完美时刻的到来,他像个猴急的新郎官一样扑到她身上,可是还没来得及进入,他就射在了她的睡衣上。她听说很多人的新婚之夜都不成功,是因为兴奋的缘故,所以也没介意,可是一连七天都是如此,她才意识到一切不仅仅是“紧张”这么简单。
  她问他今后的日子该怎么办,结果他跪在地上搂住她的腿号啕大哭,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她想离婚,他也没意见。
  她决定离婚,因为没有性爱的婚姻注定是畸形的,他们草拟了一份协议,房子归她所有,汽车及礼金归他所有,他们说好了在第二天痛痛快快地玩一次,然后路归路桥归桥,从此再不相干。
  他们第二天去了北部山区,那天雾很大,他们的小车从盘山公路上掉了下去,尽管不是很高,可他们还是受了重伤,他断了几根肋骨,而她的两个肾统统都报废了。
  “我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他捐了一个肾给我。我醒来以后才得知了这一切,那一刹那我意识到,自己再也不能和他分开了。”她拿起一张纸巾轻轻地擦去脸上的泪珠,“结婚周年那一天,我买来了一跟健卫器,他就是用那玩意把我变成了女人。从那以后,我们每天都用那东西,他有高潮我也有,我甚至天真地以为我们的婚姻能依赖着一跟塑胶棒维持下去,就跟正常的夫妻一样,天长地久,不离不弃。”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么?”她的故事比电视剧和小说里面的桥段更邪门,我实在无法猜测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惊涛骇浪,能让一个死心塌地的女人再次冒出离婚的念头。
  她喝了一口水,然后接着讲她的故事。有了塑胶棒以后,他们的婚姻生活的确和谐美妙了很久。毕竟他们在婚前已经有了浓厚的感情基础,他们彼此深爱着,经常一起去看电影,喝咖啡,就像恋爱的时候一样,身边的朋友都羡慕他们这对神仙眷侣,他们也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得不错,除了性,一切都很完美。
  然而这种不健全的完美终究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起初可能会被有意无意地掩盖和压制,可终究会有掩盖不住压抑不住的那一天。一次同学聚会上,她的同学跟他开玩笑,说这么漂亮的老婆可要看紧了,否则说不定什么时候橘子红了,帽子就绿了。
  这句玩笑话简直让他发疯。当天晚上,他很严肃地问她有没有别的男人,她赌咒发誓说没有,可他不信。他认定了防止女人出轨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床上满足她,于是从那天晚上开始,他的橡胶棒就像一件刑具一样折磨着她,起初是一夜两次,离婚前甚至上升到一夜五次。
  “你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用情趣用品当刑罚。我再次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我问他要怎样才能放过我,他居然说让我把这条命还给他,否则一切免谈。 他甚至半夜三更打电话到我父母家,诋毁我有外遇,还说我父母教导无方,养出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小婊子。到那个时候我才看清楚这个男人的嘴脸,人生是漫长的,如果剩下的日子都要这样继续的话,那真是生不如死。于是我跟他说,我咨询过律师,你现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虐待,我们法庭上见。”
  “他就那么轻易妥协了么?”我喝了一口水,接着问。
  “你知道,一旦我起诉,就要涉及到取证。他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他不能允许自己的生理缺陷被拿到法庭上,所以在我坚持要起诉的时候,他终于妥协了,而我,也终于跳出了这个火坑,终于自由了。”她顿了顿,又问了一句,“我算不算是没良心的女人?毕竟我的命是他救的,我觉得自己还是欠他太多,只是我实在受不了了……”她说到这里眼圈又红了。
  “你并没有错,爱情不是怜悯,不是施舍,如果仅仅因为感激而施舍你的青春,那就大错特错。一切都过去了,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真会好起来么?”她很认真地问我。
  “会,肯定会的。”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用了一种绝对不容置疑的语气。
  送走了倾诉者,我上了常欢的车,他今天提前到了报社,已经在车库里等了半个钟头。
  回家的路上,他问我今天采访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我反问他怎么知道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他说女人比男人爱诉苦,这很正常,我想了想,说的确如此,你猜对了,今天跟我倾诉的果然就是个女人。
  我跟他讲起了塑胶棒的故事,还感叹着男人为什么能那么可怕,爱是给予不是占有,书上不都这样讲的么。常欢的观点与我不大一致,他反倒很同情那个男人,明明是不惜用生命为代价去爱,可到最终还是堕入了猜疑和妒嫉的深渊,到头来鸡飞蛋打,赔了夫人还少了个肾。
  “如果我也跟那男人一样,我是说,不能在肉体上满足你的话,你会怎么办?”等红灯的时候,他突然问了一句。
  “尽鬼扯,好端端的干吗要学他?”
  “我只是想知道,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他有些刨根问底。
  “把你绑进生殖医院,治好了再放出来。”
  说完这句,我们两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回到家里,我打开电脑敲打着键盘,一字一句地完成着我的专栏。“爱和欲,本身就是脏器相连的连体婴,任再高超的医学技术也难以轻易将它们分开。即使勉强分开,他们也都不再完整,至少骨肉相连的那一部分,会有一个难看的大疤,再或者,两者之中的一个要放弃一条胳膊甚至一片肝脏。爱情的天平如果倾斜了,也许,就是因为多了或少了‘欲’的重量。”
  和上电脑,我躺在床上,想着常欢下午的问题。我和他之间,究竟有没有爱情?如果没有,为什么会不停地做爱?如果有,又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或许我跟他的这种乱七八糟的感情之中,有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它沉甸甸地填充了一切空白,它的名字叫,欲望。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51
标题: 第二十四章 想爱
第二十四章    想爱
  傍晚时分,刘亚菲打电话来。她先是体贴地问我没见的这两个星期心情如何,身体如何,有没有出去偷腥;在得到了“我身体很好,心情不错,也还算安分”的回答后,她又问我是否愿意携带常欢同去“金鱼吧”参加聚会——她和赵小帅同居一周了,这是个多么值得纪念的日子。
  我说没问题。
  在车上,我和常欢很认真地讨论着一个话题,那就是“刘亚菲到底怎么了”。这个一向以“爱情女神”自居的家伙居然会为“同居一周”这样芝麻绿豆大小的纪念日专门搞了个聚会,这简直出乎我们的想象。
  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个记不清名字的男人。他几乎感动了所有人,却终究没有感动刘亚菲,即便用修眉刀割腕也没能换取她一星半点同情的24孝。她第一次甩掉他,好像就是因为一个派对:他们恋爱满1个月的那天,他说要庆祝一下,她很不耐烦,当天就甩掉了他。我甚至曾经怀疑刘亚菲憎恨一切与爱情有关的纪念日,可是从今天的情形来看,之前的结论似乎过于武断。
  “人都会改变的,只是看诱惑力够不够大”,最后常欢以万分敬佩的语气总结着:“刘亚菲那条翘到天上的尾巴终于被连根切断了,而那个伟大的操刀人名叫赵小帅。”
  陆安街,被称为“泰城的后海”,是条从街头到结尾都布满了各色酒吧的小路。街角有一家颇为别致的“金鱼吧”,以其高低错落的各色鱼缸及数百条观赏鱼而出名。老板李先生是泰城报业集团的副社长,也是赵小帅的舅舅。经常光顾的客人以新闻圈的人居多,从第一桌听到最后一桌,估计第二天报纸上的全部内容都可以了然于胸。
  我们推开店门,对服务生说明了来意,随后就被领到了一个用鱼缸隔出的割断里。赵小帅和刘亚菲穿着夸张的情侣唐装棉袄,就像一对超龄版的年画娃娃。桌上摆着茶壶和干果,看来他们并没打算喝酒。
  “几个月不见,叶姐越来越漂亮了。”赵小帅的大嘴像擦了蜜一样甜,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学得如此油嘴滑舌。随后刘亚菲介绍两位男士认识,在听说常欢也是泰大毕业的以后,赵小帅还激动地抓住了他的手,说没想到咱们是兄弟都一样,挑来选去最终还是吃了窝边草。刘亚菲狠狠在赵小帅的胳膊上拧了一把,说你们才是草呢,就算真吃了窝边草,也是我们吃你们,轮不到你们两个当主语。
  赵小帅疼得龇牙咧嘴。他一边揉着胳膊,一边指责刘亚菲没有妇德,又问常欢是否也会经常遭受“家庭暴力”;常欢笑着瞄了我一眼,又转回头对他讲:“男人的命运基本如此,你跟我学学,就当泰式按摩,忍一忍就过去了。”
  “哎,本来以为你能振一振夫纲呢,没想到也是水深火热。”赵小帅到了一杯茶递给常欢,“兄弟,什么也别说了,咱喝茶吧。”
  常欢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随后就天南海北地跟赵小帅狂聊了起来。他们从NBA聊到中东局势,颇有“相见恨晚”的架势。我像个看客一样眼见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嘴角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这样的气氛,这样的环境,是多么让人愉悦。
  “哎,你这个没良心的,都不理我了!”刘亚菲拽了拽我的袖口,假装生气地说。
  “我只是想好好看看赵小帅,这小子究竟有什么魔力,把你迷得小题大做,兴师动众,连同居一周还要搞个聚会。”我回过神来,压低了声音对她讲。
  “你还别说,他真的和之前那些男人都不一样。”她拈了几粒瓜子,声音也很低。她告诉我,一直以来,她都幻想着能够遇到一个真正的男人:不盲从,有主见,甚至可以略微具备一些法西斯的气质。只可惜之前的那些男人就像是应声虫,不能让她体会到做一个小女人的快乐。她从来不想做女王,却总是遇到奴隶,她没法跟奴隶沟通,所以就一直换一直换,直到碰到了这个赵小帅。他年轻,富有,性能力超强,最重要的,他从不对她盲从。
  这些都让她十分受用,所以她才会在三更半夜爬起来陪他飚车,又在第二天清晨起床帮他那些宝贝鱼换水喂食,再然后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烟圈到电视台上班。她彻底被这个小男人征服了,尽管他不喜欢王家卫的电影和村上春树的书,尽管他一提到日本菜就头疼。
  “你说,我是不是受虐狂?”她问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挂满了笑意。
  “我看大概是的,你从施虐狂变成受虐狂了,你无药可救了。” 我端起了茶杯,狠狠地喝了一口,嘴里顿时充满了陈年普尔那股说不好是香还是霉的怪味。
  世界上的东西,总是一物降一物。比如淀粉遇到碘酒会变成蓝色,比如卤水能把豆浆变成豆腐,赵小帅误打误装地变成了刘亚菲渴望已久的”真心英雄”。我感慨万千:生活中总是充满着这样和那样的偶然性,而偶然之中又透漏着一些必然,这就是所谓的辩证吧。
  直到聚会结束,我们各上各车的时候,刘亚菲依旧笑得很甜,被她的情绪所感染,我也微微地笑着。
  “据我估计,刘亚菲短时间内不会换人”红灯的时候,常欢扭过头对我说。
  我问他原因,他说首先赵小帅不是从前那几个应声虫,一切都顺着她来,这能让她有一种新鲜感;其次,他的经济基础还算牢固,符合她一贯的“人有钱就会比较帅”的美学;“最后”,他说,“估计他们俩的性生活非常和谐,很多人都是做着做着,就爱了。”
  我嘴上骂他胡扯,心里却暗自赞叹。常欢的眼睛果然够毒,才见了一次面,他就能够猜出这许多,真不简单。
  “你还真神了,那他们俩能天长地久么?”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他并没直接回答我,只是说“恐怕连他们自己都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吧”。
  很快到了我家楼下。我说我自己上楼可以的,你不用送了,免得我老爸又抓你下象棋;他说那就边打电话边上楼吧,等你到家以后再挂断。
  就这样,我拿着电话上了电梯,并哼着小曲从1楼直接飞升至20楼。我一边掏钥匙一边对他说“我到了”,他说那晚安吧,我说“恩,白白,再见。”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一头栽到床上,却怎样也睡不着。看了看时钟,刚刚21:00,怪不得困意全无。
  我起身抓过一本书,是徐小妤的新作《想爱》。昨天在新华书店上架,我自然而然地买了一本。对于这个女人,我总有种说不大清楚的感情。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却总会下意识地关注有关她的一切。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棠的缘故,也或者,是因为常欢的缘故。
  书的封面上印有浅浅的一行字: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相爱。这个故事一反常态,丝毫不见徐小妤忧伤的灰色风格,一开篇就是街道两边茂盛的法桐,阳光旖旎,美得象画;在结尾处,男人和女人终于在过街天桥上看到了彼此。他们相视一笑,故事戛然而止。
  合上书,已是午夜时分。我的瞌睡像是集体逃亡了一样,眼睛瞪得圆圆的,就像一只随时准备捕捉猎物的野猫。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只是不想睡觉,一点都不。
  床头的手机突然“嗡嗡”震动了几下,是一个成人网站发来的彩信。画面上的女孩子玉体横陈,摆出了极为暧昧的姿势,这启发了我。我飞快脱下了睡衣,摆好pose,再用手机各种自拍。挑出了最满意的一张,飞快地发到了常欢的电话上。
  夜深人静,我躲在被窝里,一脸坏笑等着看他的反应。按照我的经验来看,他大概会打电话过来声讨,反正我乐得跟他斗嘴,那比吃水果更有助于消化。
  五分钟以后,我的电话又震了震。我赶忙打开来看,这家伙居然依葫芦画瓢,也发了一张半裸照给我。我拨通他的号码,笑着骂他变态,他嘻嘻哈哈地说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么。
  我说我刚看完了徐小妤的小说,睡不着。他说赵小帅那壶陈年普尔太霸道,喝下去以后像是打了兴奋剂,他也睡不着。
  我跟他问起徐小妤的近况,他说她就要结婚了,准备嫁的那个是高法经济厅的青年才俊,也是徐院长最看好的一个年轻人。他们准备后天去注册,婚礼定在三周后。
  我轻轻叹了口气,想起了刚看过的那本小说。 徐小妤说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相爱,我刚刚信以为真,刚刚认定了她和她深爱的人会像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一样,最终在天桥上相遇,然后相视一笑,就被她的婚讯拉回到现实生活中。看来故事永远都是故事,所谓天长地久生死相许的爱情,永远只能发生在小说里,即便是写小说的男人和女人,也没那个运气和勇气亲身体会。
  常欢问我为什么叹气,我说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可惜。
  他问我可惜什么,我说可惜徐小妤,她大概会嫁一个不该嫁的人。
  他又问我“你觉得她嫁谁才对”,我恶狠狠地说反正不是你。
  我们就这样胡乱地聊着,没有主要内容也没有中心思想。
  “喂,还在被窝里么?”他突然问道。
  “嗯。”
  “披上睡衣,到窗台那去。”他命令道。
  “你发疯啦?”我不解地问着。
  “快点,乖。”他柔声哄着,让我摸不出头脑。不过我还是披上了睡衣,起身下床。
  “拉开窗帘。”他像是有天眼通一样,在我刚刚到达的时候继续发布命令。
  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拉开了窗帘。只见深蓝色的天上挂着一轮满月,在拉开窗帘的那一刹那,月光像流水一样泻到了房间里,将我沐浴其中,我甚至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柔和的发光体,就像一个银色的精灵。
  “好啦,回到被窝里去吧,别着凉了。”大约10秒钟以后,我略微回过神的时候,他又下达了一道命令。
  “常欢,”我鼻子有点发酸,“我想你了。”
  “我过去接你?”
  “不用了,明天见吧。晚安。”
  “哦,晚安。”
  挂断电话以后,我有些淡淡的惆怅。在刚刚的某一个刹那,我确定自己闻到了“爱情”的味道,来自他的,来自我的,似乎都在那一轮明月之下呼之欲出。我很想见到他,很想紧紧地抱着他,很想象一万年没有接吻过的鬼魂那样与之口舌相缠。我有些怨恨自己,为什么要说出那句“晚安”,我也有些怨恨他的木讷,为什么都没再坚持一下。
  玻璃窗外是月光的世界,我把窗子打开了一道小小的缝。也许吹一吹冷风能让我冷静一点,至少能够帮我忘却刚才那种不该产生的思念。
  就在我抱着肩膀伫立窗前的时候,手中的电话再次“嗡嗡”震动了起来。
  “开门吧”,是他的声音。
  “你说什么?”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再不开门的话,我就冻成冰棍了!”
  放下电话,我飞奔到客厅里,先用对讲机打开了单元口的大门,又穿着拖鞋跑到了电梯口。
  电梯载着他飞快地攀升着,我的心跳似乎也随之攀升着。在自动门打开,他刚刚踏出铁门的那一刹那,我一言不发地扑到他怀中,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他也一言不发地抱着我,并轻轻摩挲着我的头发,像是在安慰一个小婴儿。
  就这样拥抱了好久,我才意识到这是在走廊,并不是我的家。我擦了擦眼泪,拉着他回到我的家我的房间,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不是说想我了么。”
  “不是不让你来么!”我依旧嘴硬。
  “有人告诉我你在说谎。”
  “谁说的?”
  “它,”他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用食指点着我的左胸口,“它告诉我你在说谎,它还说,如果我真的听信了你的谎话,你会很失望。”
  “你真的听到了?”我再次泪眼婆娑。
  “傻瓜,我一直都能听到。”他伸手擦干了我的眼泪,满脸真诚。
  “我也想知道它在说什么”我把右手伸向他的胸膛,停留在了心脏的位置,“告诉我,因为我听不到。”
  “它在告诉你‘别再假装听不到了,你听到的都是真的’。”
  “是么?”
  “它还说‘怎么有这么傻的女人,两年了还不知道’。”
  “知道什么?”
  “我……”
  他话还没说完,我就轻轻吻住了他的嘴唇。我想我听到了,那些只有用心才能讲得真切的话。既然已经听到了,就不必执著于途径,很多时候,很多话,可以尽在不言中。
  何况我们之间,发生过那么多次的欲言又止,还有那么多的无法言喻。所以,能够在这样一个充满着月光的夜里听到他的心,已经足够了。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4:53
标题: 第二十五章 勇敢的逃婚者
第二十五章    勇敢的逃婚者
  阴云密布的午后,我像个闲极无聊的家庭妇女一样在新世界百货里一楼礼品区里转来转去,拿起了这个又放下了那个,再从这个柜台走到那个柜台。
  其实我非常讨厌逛街。我很害怕那些人山人海的大商场,挤得要命,专柜挤得要命,收银台挤得要命,甚至连洗手间都挤得要命,真是很可怕的所在。但我不得不来,有人软磨硬泡又使出贿赂手段让我亲自出马逛商场,我忍不住一时心软答应了他。
  那个人毫无疑问是常欢。他的老同学徐小妤(也可能是老相好,不过这一切都已不再重要)今天注册结婚,他跟新郎很熟络,又是新娘的老同学,所以我们也被邀请参加今晚的“家庭聚会”,一起见证他们“幸福美满的开始”。放下电话他就开始发愁:因为这只是注册当天的小型聚会而并非婚礼,所以送礼金显然不合适;如果空着两只手过去白吃一顿,那显然更不合适。一定要带点礼物过去,不可以太贵,也不能太便宜,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端庄大方,还得取个好意头,这简直让他头晕眼花。
  “哎,交给你办吧,就算我求你了,行么?”他在电话里跟我商量着。
  “你知道我最不喜欢逛商场,今天周末,人肯定特殊多,想想都觉得可怕。”
  “你别怕,就随便挑一样你看得过去的东西,然后拿我的卡一刷,不就行了么,多简单!我知道你买东西特殊快,所以才请你帮忙的。”他说得很轻松。
  “那么简单你怎么不自己去,我买自己的东西当然快,可是你有那么多要求,谁敢夸海口买的正中你下怀呢。又不能太便宜又不能太贵,不能太大不能太小,还得端庄大方取个好意头,听着都头晕。”
  “我就知道你最有品位还一丝不苟,”他开始给我戴高帽,“别人我都信不过他们。刘亚菲总说你不爱逛街就是荷尔蒙分泌不正常,我看她纯属瞎说,我们家叶心爱是百分百正常女人,他们不知道就是了。”
  “你少给我戴高帽,我不吃这一套,别指望白使唤我,像地主对丫鬟那样。”我就猜到他会来这一手,现在看果然不假。
  “谁说白使唤你了,你的香水不是快用光了么,顺路买一大瓶不就完了,我付款,当跑腿费好了。”
  “这还差不多,开车过来吧,我可不想挤出租车。”他能注意到我的香水用光了,还算他有良心,我终于决定就范。不过从地下停车场出来的那一刹那,我要向左去挤擦擦得商场买礼物,他却可以向右去真锅咖啡瞧着二郎腿看杂志,想到这里,我还是狠狠拧了他一把。
  转了好久,我终于看中了一块漂亮的琉璃摆件,很适合当做贺礼。正在问小姐有没有折扣的时候,常欢打来电话,告诉我先别着急买东西,晚上的小型派对恐怕会取消,因为新娘失踪了。
  今天上午,就在前去注册结婚的路上,她对准新郎说想去一次洗手间,结果就揣着户口本和身份证黄鹤一去不复返。直到一个钟头前,徐小妤的母亲才在她的卧室发现了一封早就写好的信,她说她走了,并请大家原谅她的任性。这显然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若非他们一早就约好了我和常欢,恐怕此时我们也无法得知这个秘密。无论如何,“逃婚”这个字眼都算不得一个光彩的词汇,这肯定会让她那位高法院长的老爸和那位青年才俊的新郎丢足了脸面。
  在听到这件事情的一瞬间,我就猜到了逃婚者的去向。我在电话里说小伙子别担心,你的老同学现在很幸福,至少她没有嫁给不该嫁的人,常欢听得一头雾水。我也懒得在电话里解释,只说马上去真锅咖啡找你,先帮我叫一杯卡布奇诺,逛了老半天,我很累了,需要提提神。
  我比咖啡晚一步到达,常欢正满脸期待地等着我的长篇大论。我轻描淡写地对他讲起了棠和徐小妤(当然没有提起我跟他的那一段),包括他们明明相爱,却用高傲相互伤害了那么久的故事。我告诉他,徐小妤的《想爱》绝对是一个逃婚宣言,故事里的男人和女人最终在天桥上重逢了,这才是她想要追求的一切。
  我承认,对于徐小妤,我曾经有过淡淡的敌意(是因为常欢的缘故),不过现在却完全转化成了淡淡的感动。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勇气在结婚的路上逃走,然而她有,仅凭这一点,就值得我尊重。
  “那本书的封面上印着一行字:‘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相爱’,知道么,那是写给她自己的。”讲完故事,我轻轻抿了一口卡布奇诺,有些凉了。
  “你和徐小妤的确有点像,”他仔细端详着我的脸,“尤其是侧脸。”
  “是么?”
  “你从前问过我来的,忘了么?”
  “忘了。我们走吧,这里的空气太糟糕了。”刚刚的话题让我很不自在,因为跟另外一个男人有关。在他的注视下,我的一举一动都变得局促起来。我急于离开这张桌子,并结束这种近距离的四目相对。
  “好吧,想去哪里?”
  “随便。”
  我们决定回他的家,这是刚刚形成的习惯。每次约会过后,只要时间尚早,他都会拉着我到他的家里坐一坐,当然,偶尔也会“做一做”。
  下雪了,天气预报有时也是准确的。他开的很慢,暖风开的很足,吹得脸颊像发烧一样又干又热。我调低了温度,又顺手翻出一张CD盘塞进机器里,第一首歌是麦当娜的《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尽管曾经有一大票西班牙人为此恼火,但很多人都不得不承认,只有这个女人才能把贝隆夫人的万种风情恰如其分地演绎出来。
  雨刷有节奏地摆动着,我和灰蒙蒙的世界之间只隔着一层挡风玻璃。路上行人很少,仅有的几个也是面无表情步履匆匆;路边的建筑也在一片片雪花中变得模糊而遥远,有种不真实感。就像徐小妤的小说,读到最后总是深深浅浅的灰色调,似乎永恒的虚无才是世间万物唯一的出路。
  她在《想爱》中一反常态,但偶一为之的桃红柳绿真能让原本铺天盖地的灰色从此鲜活生动起来么?她用尽了全力,就一定能得到幸福么?
  等红灯的时候,他抓住我的手,轻轻地捏了捏。“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在想徐小妤,想她会不会得到她想要的爱情。”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结论呢?”
  “我不知道。”我说,“但无论如何,都希望她能够幸福吧。”
  “但愿吧。”绿灯亮了,车子再次缓缓启动。
  刚刚开门,我还没有坐稳,小灵通就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这是报社为专栏配备的热线电话,无数篇心事浮沉都来自这部电话的听筒,否则再伟大的专栏作家也不可能闭门造车瞪着眼睛编造出那么多的爱情故事,何况我是百分百的凡人一个。
  我按下接听键,对方是个女人,声音还算年轻。她先是客气地问我是否有时间听她的故事,我说没问题,您尽管讲吧。我喜欢这样的倾诉者,经验告诉我,这一类倾诉者的素质普遍较高,她们讲的故事往往很有逻辑性,并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偶尔还会有一两句发人深省的句子可以用到结束语之中。所以她们的稿子很好写,写出来之后,看着都会比较舒服。
  今天是她和男友同居两年的日子,她记得,他却跑出去跟同事喝酒应酬了。最开始的那段日子,他是那么的体贴入微心细如发。同居一周的那天,他还特地搞了个派对,请来了一大票朋友,大家都笑他小题大做;同居一个月,他又搞了个聚会,包括第二个月,第三个月都是如此。她从不奢望那种热度会一直持续下去,毕竟生活是平实的琐碎的,可是,这种尴尬的准婚姻生活却让她提前体会到了夫妻间的那种无奈。她说她可以忍受每天烧菜做饭,也可以哼着歌洗衣服擦地板,但却无法忍受床上的“单刀直入”。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再有前戏,不再有亲吻与抚摸,他需要做的就是找准位置,之后重复活塞运动;而她要做的简单:分开双腿,大声呻吟,仅此而已。
  “好像很多夫妻都是这样的,”我对她说,“毕竟如你所说,生活是平实而琐碎的,激情总会归于平淡,也许这就是规律吧。”
  “也许是我太贪婪,不过我真的不想这样过一辈子。我们约好了下周去注册结婚,可是我现在就想逃跑了。生活在别处,爱情或许也在别处吧?”这是她的结束语,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放下电话,我狠狠地做了个深呼吸。常欢端来了一盘蔬菜沙拉,我抬头告诉他说没胃口。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刚刚接了读者打来的电话,因为好久都没有前戏了,那女孩说想逃婚。徐小妤逃了,我的读者也准备逃了,既然那么抗拒婚姻,为什么还要同意结婚?难道逃婚正在变成一种流行么?
  常欢听得哈哈大笑,他说你可得好好构思然后再动笔,建议你极尽所能地煽情,最好把你的那些读者统统煽逃婚了,等他们分割财产的时候,万一话不投机,自然会打官司,这也算变相为我们创收了。我让他留点口德,毕竟古来都是劝和不劝分,拆散鸳鸯是造孽的事情,要遭报应的。他狡辩说就算你不策动她们逃婚,他们也早晚会离婚的,到时候很可能还会涉及到小孩的抚养权问题,那样更麻烦,莫不如让她们逃婚,这也算防患于未然。
  我叉起了一块西红柿放到嘴里,沙拉酱放多了,嚼起来有些腻。“男人果然不是下厨的材料”,这是我得出的最终结论。
  可我还是吃光了他那一大盘“爱心制造”,我喜欢他做东西给我吃,虽然不是多放了什么就是少放了什么,但感觉永远是不一样的。
  晚上“做一做”的时候,他调足了半个钟头的情才切入主题。我问他为什么如此卖力,他说“怕调得不够,将来你也逃婚。”我笑着拧了他一把,又凑在他耳边,用麻酥酥的声音对他讲:“算你聪明,如果你不调了,估计我就逃了。”
  其实那个女人也没什么错,如果未来几十年要面对的只是性交而不是做爱,那么,逃婚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跟常欢颠来倒去的的时候,我愈加肯定了这个观点。
  如果已经不再相爱,那么,勇敢地逃婚把!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6:14
标题: 第二十六章 疲倦期
第二十六章    疲倦期
  “一直以来,男人女人们似乎都习惯了从热烈归于平淡,就像是生老病死那么自然。最初的激情永远是美妙而短暂的,就像一朵刹那开放又刹那凋谢的花朵般。再然后,枯萎的花瓣上大多会结出一枚不酸不甜的果子,那种味道像极了陈年普尔,说不好是香还是霉。”
  下过雪的周日上午,我穿着常欢的大号T恤,坐在电脑前。我写了删删了写,我想不出任何一个有灵感的句子,却总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想表达的东西,最后还是只剩了个让我无法满意的开头。我的大脑像是被掏空了,里面填充的除了浆糊还是浆糊。我讨厌这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它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一句成语,叫“江郎才尽”。
  电脑桌上放着一大盘洗好的草莓,是常欢端过来的。他说我的面部表情极为狰狞,眉毛拧得像麻花,也许吃点水果降降火气会好一些。可是我一口也吃不下去,人在心烦意乱的时候总会没胃口,尤其是我,每次被沮丧袭击的时候都会不吃不喝,想着“既然糟成这样了,还不如饿死了干净”。
  他去洗澡了,他总是习惯在起床之后冲个凉,而我却喜欢在睡觉之前泡个热水澡,在这一点上,我俩似乎永远无法统一。现在房间里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呆呆地看着屏幕,看够了又直勾勾地看着草莓,身体一动不动,像是一尊没灵魂的雕像。
  “写多少了?”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穿着毛巾浴袍走了过来,身上有着淡淡的香味。
  “我写不出来了”我绝望地靠在转椅上,仰头看着他那张倒过来的大脸。嘴在最上面,然后是鼻子,再然后是眼睛,两根眉毛在最下面,看起怪怪的。“也许我根本不该写这个专栏,我根本就不是写字的材料。”我眨着眼睛,很认真地对他说。
  的确,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似乎丧失了工作的热情。都市报的情感热线就像是一个病恹恹的疲倦集中营,喜欢倾诉的和喜欢看的统统都是略微病态的疲倦的都市人,我每天重复着的工作,就是搜索枯肠写出一篇又一篇颓废伤感的文字,然后再把它们传递给编辑,签发上版,次日在泰城的大街小巷被一大群有事或没事的男人女人们传阅着,一方面让感同身受的人们能够对号入座,另一方面让向往这种生活的人们能够获取一星半点伪白领的优越感。
  每天打来电话的读者都不少,这曾经让我产生了巨大的满足感。有一段日子,我甚至像得道成仙般飘飘然,仿佛自己是这个城市中流浪一族的灵魂核心,或是身体的流浪,或是心灵的流浪,总之我这里应该是他们最好的去处之一。但几个月下来,我发现自己能写的东西越来越少,从前那股饱满的热情和一蹴而就的激情统统不见了。每次对着电脑,从第一个子到最后一个标点,不过几千字,却总像经历了一次完整的十月怀胎,在然后还是难产那样才能完工,这让我很痛苦,很沮丧。我甚至开始怀念做财经编辑的那段日子:尽管要天天上班,但对着记者的稿子指指点点挑三拣四,再然后胡乱拎出几篇像样的放在头题和倒头题的位置,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那就吃点东西,吃饱了就能写出来了。”他捏了捏我的脸,笑了笑,不过从我的方向看,更像是在撇嘴。
  “我不想写了,干脆辞职吧。”我直起身来,把椅子转过来,与他面对面,“我觉得自己每天都在制造文字垃圾,这简直让我恶心。”想象着大家买了报纸,看了我的专栏,再然后漫不经心地把它丢入垃圾桶,我就难受。
  “你只是累了,做哪一行都会有疲倦期,休息一下就会好的。”他点着了一根香烟。
  “我也要,”我把手伸向他的嘴,想抢过那跟燃着的香烟,“都说吸烟能麻痹神经,我现在急需麻痹。”
  “不可以,这不是女人该碰的东西,老老实实吃草莓。”他毫不犹豫地抓住了我的手,不让我得逞。
  “我不吃我不吃!”我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像我这种没格调没品位的人,吃东西都是浪费粮食。我不是疲倦,我很清楚。读者不是白痴,他们有自己的审美,他们一定讨厌极了我的文字,泰城晚报的C1版会因为我的fucking专栏而变成垃圾堆。”我说着说着,居然鼻子一酸,流下了眼泪。“所以我要辞职,与其被总编炒鱿鱼,还不如自己先提出来体面一些。”
  “谁说你是垃圾堆了?”他赶忙把香烟叼在嘴里,再伸出双手捧住了我的脸,他的两个拇指就像是挡风玻璃上的雨刷,不停地擦拭着我的眼泪,“宁宁她们每天都抢着看你的那些靡靡之音,你的专栏要是垃圾,那全泰城得有多少只披着人皮的苍蝇?”
  我知道他是在鼓励我,不过我正沉迷于自我厌弃之中,我不相信任何一句善意的或者发自内心的恭维,就算是常欢说出来的也没用。“宁宁她们是在给你面子,就算我写得再滥,她们也不会对你讲的。”想到自己的专栏居然要靠裙带关系才能获取几个读者,我的自卑感就愈演愈烈,并逐渐有了号啕大哭的阵势。
  “卖报纸的不用给我面子吧?楼下报亭那个大嫂从来不看新闻版,整天就看你的心事浮沉,没人逼她。”他抽出一张面纸,递到我面前。
  “你骗人!” 我用力擤了擤鼻涕,眼泪的流量顿时小了些,可依旧嘴硬。他的话多多少少起了点安抚作用,尽管得到报嫂的认可算不上很风光的事情,可是有一个读者总比没有强。
  “我骗你干吗,不信等一会你自己下楼去问好了。”
  “如果是真的,”我说,“常欢,你可不可以帮我送一个大大的水果篮给她?整个泰城可能只有她一个人是我的读者,我想表达一下谢意。”
  “那我恐怕得订到破产,除非每天赢1场。”他把烟头扔到了烟灰缸里,“你们每天不是发行22万份么,十个人里至少能有一个没品位喜欢你的吧?送两万个大大的水果篮,你是不是想坑我?”   
  “你少鬼扯,哪里有那么多!”我虽然不相信他的话,可他说得有模有样,让我心怀感激。
  “有没有那么多,等会你就知道了。”他把我从转椅上拎起来,又推着我向浴室走去,“洗洗脸,刷刷牙,擦上雪花膏(他一直喜欢用这种土气的名词来称呼面霜),把自己弄得漂亮一点,要不然不带你出门。”
  “出门去干嘛?”我被他推着前进,还不忘回头提问。
  “事实胜于雄辩,我带你去查水果篮。”
  “我才不要上你的当,我不出去!”在听明白他的下一步计划以后,我转回头想逃回卧室,可他眼疾手快,一把将我抓了回来。
  “怕丢人么?”他摆明了在挑衅。
  “谁怕谁!”我突然来了牛脾气,不就是去调查么,大不了明天就辞职,但坚决不能被这个家伙看扁。
  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以后,我跟他上了车。一路上他都叮嘱我别说话,一切看他的,我听得一头雾水,只有点头的份。
  路过一个报亭,我们下车。他领着我走向图铁皮棚子,又用一口蹩脚的山东话(天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会的)跟人家东拉西扯,说要在晚报上做广告,问卖报纸的,说哪个版最好看。
  在等待大案的时候,我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我不知道这个陌生人会给出那个答案,但肯定不会是“心事浮沉”。
  卖报的大爷告诉他一版最好看,他撇了撇嘴,说一版忒贵(地方话,意思是“太贵”),做不起,一般年轻人都喜欢看那个版?大爷想了想,然后回答说他儿子喜欢看C叠,有体育有明星,还有爱情故事,都挺有意思的,常欢说谢谢,然后买了一块钱三份的日报晚报和晨报,拽着我回到车里。
  “一个水果篮了,咱接着走。”他踩下油门,车启动。
  “你从哪学的山东话,那么难听!”我歪着脑袋问他。
  “念书的时候,寝室老五是济南人,都是跟他学的。”
  接下来的两个钟头内,讲山东话的常欢先生领着我扫平了方圆几里之内的所有报亭,逢人便问,其中包括卖报纸的和买报纸的。买了一大堆用得着和用不着的日报晚报和晨报,直到后座堆起了小山方才作罢。而我的自信也随着报纸的厚度一起增长,那种难以言表的愉快正一点点赶走之前的沮丧与自卑,我似乎从未这样自我肯定过。有很多人都喜欢看“心事浮沉”,甚至不少男性读者喜欢我的专栏,这简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自然而然,我的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舍得笑啦?”在买回了最后一摞报纸以后,他用怪里怪气的山东话打趣我。
  “谢谢你。”我很小声地说。
  “什么?离近一点说!”他假装听不见,把脑袋凑了过来。
  我飞快地亲了他一口,然后抢过报纸跑回车里,关上车门之前,我看见了报亭阿姨善意的微笑。
  到了午饭时间,他问我还要不要继续买报纸,我说不用了,出去大吃一顿吧,我请客。他说想吃我做的紫菜包饭,我说好的,那我们马上去超市买东西,然后回家,我做给你吃。
  他问我回哪个家,我说死相,还有哪个家,当然是你的狗窝。
  那顿午饭直到下午三点才大功告成,我们都饿得饥肠辘辘,两大盘包饭和一锅海带汤被消灭得干干净净。我在厨房刷碗的时候,他一直跑来跑去出出进进,一会变出来一个脏兮兮的玻璃杯,一会又突然递过来一个不知多少年没洗过的干巴饭碗。我又好气又好笑,问他这些东西都被藏在了哪里,为什么刚刚打扫房间的时候都没找到,他挠挠脑袋,说一个在沙发下面,另一个在书架的暗格里,至于什么时候扔进去的,他也不记得了。
  一切收拾停当,我重新坐回电脑前面,继续我的专栏。不过这一次,我放弃了煽动读者逃婚的念头,我告诉她们:也许并不是爱情不存在了,只是大家都累了,疲倦了。那双能够发现爱情的眼睛刚刚合上,但别着急,它只是打了个盹。烧一锅好菜,等他回来,谈后亲吻他的脸颊,说一句“你辛苦了”,也许,你的爱情就被唤醒了。
  晚饭过后,我说我该回家了。他说为什么不多住一天,我笑眯眯地对他讲:总在你家,我害怕疲倦。
  他想了想,说好吧,今天我跟你回家,我不怕疲倦。
  他说他不怕疲倦,那我还怕什么呢,顺其自然吧!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7:08
标题: 第二十七章 爱情在别处
第二十七章    爱情在别处
  米兰?昆德拉说《生活在别处》,肥皂剧里把它演绎成了媚俗却又时髦的另一句:爱情在别处。
  一如既往的周二下午,我边刷指甲油边跟洛可可褒着电话粥。三个月前,爱情战胜了民族仇恨,她接受了一个“象西瓜太郎般可爱”的日本男朋友;一个礼拜之前,她的民族感情在一种名为“厌倦”的另类情感启发下卷土重来,西瓜太郎理所应当地成了过去式,她再次脱离了一颗不算茂盛的歪脖树,回到了茂密的热带丛林中。
  我很认真地祝贺她终于回头是岸,至少从今以后,我们一起参加party的时候,我不用皮笑肉不笑地跟西瓜太郎说“抗日青蛙”了,这真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她紧接着又公布了另外一个消息:她已经下定决心出国留学,还没想好是哪个国家,不过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可能性大些。她的雅思成绩很高,估计问题不大,也许一两个月,至多三四个月,她就要走了。
  一切都是因为一句台词:“爱情在别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她。我叹了一口气,说既然都已经决定了,那就好好寻觅吧,但愿你能早日得偿所愿。她说肯定没问题,还说如果哪天你不想要常欢了,就去找我好了,否则我一个人会寂寞死的,我未置可否,只是笑了笑。
  手机里有电话打了进来,是常欢。我们每天至少通一次电话,即便他现在上海。我跟洛可可约好两个钟头后在新开的泰国餐馆见,再然后就说了拜拜。飞快地按下接听键,常欢说那边正在下雨,下得粘粘糊糊淅淅沥沥,空气潮得发霉,他几乎忍无可忍。
  我说小伙子别灰心,有句很时髦的话说“爱情在别处”,也许就在那个阴冷潮湿让人诅咒的地方,会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姑娘在等待着你。
  他说我鬼扯,还信誓旦旦说要申请贞节牌坊,我说如果你够三贞九列的话,并不是不可以考虑。
  我把洛可可的状况说给他听,他说这很正常,那么不安分的女人,早就该出国了。又闲聊了好一会才说再见,挂断之前,我们很响地亲了对方一下,我喜欢这个新近生成的小习惯。
  放下电话,我伸开了刚刚护理好的双手,粉色透明指甲油把它们衬托得细腻白皙,套在无名指上的钻戒更是烁烁放光。
  离洛可可的约会还有一个钟头又45分钟,我有足够的时间做一些事情,比如化妆。
  我并不觉得自己非要化妆才好看,只是很喜欢那种对着镜子顾影自怜的感觉。常欢不止一次说我自恋,我从不跟他争辩,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确是的。在涂过了若干种瓶瓶罐罐以后,镜子里的那个女人明显多了些心满意足的狐媚气。
  我穿上紧身的棕色高领衫,黑色的羊毛大衣,火红色的亚麻披肩和一双深棕色的高跟软皮靴,头发直直地垂在肩上,偶尔能够露出那副圆润的黑珍珠耳坠。喷足了简单大气的Dior化氏,我在穿衣镜前转了一个圈,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因为看起来是那么的自信和快乐。
  两个钟头后,新开的泰国餐馆。洛可可通身黑色,带着深色的墨镜,挽着黑色的手包,穿得像个居丧的寡妇,可她的表情却与这身打扮完全不符。她眉宇间绽放出来的那种快乐活像一个即将被刑满释放的囚犯,这让我有了一种“国外遍地是爱情”的错觉,否则她怎么可能如此兴高采烈,迫不及待地要离开。
  她招手叫来服务生,翻开菜单点了好一通,绿咖喱红辣椒,统统都是最劲暴的香辛料。她问我能不能吃得消,我说没关系,舍命陪美女,只要你开心,我今天拼了。她和上菜单交给服务生,告诉他就这些,越快越好。
  她并没有过多讲述跟西瓜太郎的那段往事,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比起刘亚菲,洛可可更喜欢告诉我“将来会发生什么”,今天的话题一直围绕着“出国”而展开,她说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的爱情一定是在遥远的别处,所以她准备夹起背包主动出击,她不怕流浪,只是受不了没有爱情的平庸生活,那还不如杀了她。
  “你从没考虑过离开么?”她突然很认真地问我,“那个常欢还没让你厌倦么?”
  我喝了一口茶,说目前还没厌倦,所以也就没考虑过离开。至于以后会怎样,恐怕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我的上帝,你不会是真爱上他了吧?”她的眼睛瞪得老大,她说,“不过要是真爱上了也不错,你们俩倒是蛮相配的,至少势均力敌。”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洛可可并不是第一个这样讲的人,很早之前,刘亚菲就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她没有洛可可这么客气,她说我和常欢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奸夫淫妇”,还说把我们凑合到一起,让我们自相残杀,是造福全人类的一大创举。
  “我跟他之间究竟算什么,恐怕连佛祖都说不清楚。”我说,“上个礼拜才刚刚讨论过疲倦期的问题,他说他不怕疲倦,我有什么好怕的呢?”
  “那就顺其自然吧,”她说,“‘顺其自然’,多么美妙的一个成语。”
  吃饱以后,她提议去Bonnie Bar坐坐。她很想念那里的油炸薯条,足有一根手指那么粗,别处吃不到。那里是她的旧情人巴洛克打工的地方,一度曾经被她视为伤心地而拒绝前往,从今天的情形看来,过去的真的永远过去了,比吃薯条还轻易些。
  我们叫了两瓶加柠檬的科罗纳,喝下去凉凉的,很爽口。我随口问起了巴洛克的下落,据酒保说那支乐队早就拆伙并离开了,现在的乐队来自菲律宾,主唱是个17岁的大男孩,人气很旺,有不少小姑娘每天都来捧场。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看,那个屁股翘翘的男孩正含情脉脉地翻唱着张惠妹的《听海》,汉语发音不准确,不过嗓音还好,听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一曲唱罢,他朝台下做了个飞吻,而这个煽情的小动作马上换来了几个女孩子的尖叫。
  男孩唱完了,俄罗斯籍的Dance queen身穿薄纱跳上舞台,电吉他突然嘶吼般地响起来,人群开始亢奋,诡异的灯光飞快在他们脸上扫过,照射出各色各样的歇斯底里。 我喝下一口冰凉的啤酒,冷眼旁观狂欢中的人群,魑魅魍魉群魔乱舞,真是个布满行尸走肉的修罗场。
  洛可可不知什么时候搭上了那个唱歌的小男孩,他就坐在我们中间,捏着一瓶百威嘻嘻哈哈地跟洛可可耳语着。音乐很吵,我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不过她一直在笑,看来很开心。
  刘亚菲就是在这里遇到的赵小帅,也许这个菲律宾男孩就是洛可可的“别处”,想到这里,我发了一条短消息给她,说你玩得尽兴点,我要回家了。
  她很快回复说我们一起走,马上就出发,我点点头,把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随后我们离开了那个喧嚣的所在。
  她坚持要先送我回家。在路上,我问她为什么没跟那个男孩多聊一会,也许会有一段艳遇呢,她说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就算爱情在别处,也未必就在菲律宾,更何况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
  我打趣她,说现在比较实行姐弟恋,酷如王菲,妖艳如黛咪?摩尔都不能免俗,你怕什么。她说不打算办双语幼儿园,一个鸡同鸭讲的西瓜太郎已经让她一朝被蛇咬,如果跟这个男孩子勾搭成奸,那就真是“才出虎穴,又入狼群”了。
  “可是出国以后肯定要面对各种鸡同鸭讲,你肯定自己受得了么?”如果单从语言来考虑的话,这个论点显然不成立。
  “那至少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到那个时候,我肯定已经完全恢复了”,她的意思是并不是永远都不行,只是现在还不行。“如果有空,写写我的故事吧,我还从没写过自己呢。”
  我问她为什么突然冒出这种想法,她笑了笑,说是突然想起来的,我说那好的。
  回到家里,我打开电脑,反复挑拣着句子,却终究没能想出一个完美的开头。我不知道如何该从哪里作为切入点,这真是个看似简单的难题。
  想了很久,突然一阵头晕,眼前的景物很快模糊了起来。我揉了揉太阳穴,过了一会,似乎一切又好了。我关掉顶灯,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俯瞰着窗外的一地月光。一只鸽子毫无预兆地落到了窗台上,天黑了,也许它迷路了。我打开窗子,想让它飞进来,可是它却抖抖翅膀,向别处飞走了。
  也许这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鸽子,它在追求不同寻常的生活,它有磅礴的理想和健壮的翅膀,所以它要飞,不停地飞。想到这里,我突然有了灵感,我关上窗子坐回电脑前面,尝试着回忆王家卫的《阿飞正传》,那种生下来就是没有脚的小鸟,一直不停地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多么像洛可可。
  洛可可,她不管不顾特立独行;对爱情既轻率又执著;有过无数个男人却又相信爱情;看似平静却从未平静;绝望并满心期望着。她那句“爱情在别处”,也许仅仅是说给自己听,只有这样,她才能保持那种永恒的激情,永久的向往。
  稿子一蹴而就。停笔之后,我从头到尾看了看,与其说是情感热线,还不如说是一篇乱七八糟的旁观笔记。主人公自然是洛可可,而我,仅仅是用指尖把它记录下来的人。
  关上电脑,扭头看看窗外,月光依旧,我想起了常欢。我很想打个电话给他,问他上海的雨是否已经停了,问他拉开窗帘是否也能看到美丽的月亮。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长长的彩铃唱着张洪量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好一会他的声音才模模糊糊地传了过来,看样子正在睡着,但被我吵醒了。他问我有什么事情,我说没有,不小心按错键盘了,你睡吧,他“哦”了一声,随后挂断了电话。
  他刚才的声音懒懒的,就像每次亲热之后一样,沙哑而性感,这让我在一瞬间湿透。我走进浴室,拧开水龙头。泡芙把牛奶味的浴液打出了喷香的泡泡,我的肩膀是滑滑的,手臂是滑滑的,腰肢是滑滑的,双腿间也是滑滑的。我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了柔软的手指。
  热水冲刷掉了一切痕迹,我走回房间,电话正在嗡嗡地震动着。是常欢,他说刚才睡得迷迷糊糊,问我是不是有事找他。我说没什么,就是问你上海是否依旧在下雨,还有泰城这边有着很好的月亮。
  他笑了笑,说你真是个小疯子,大半夜打电话给我,还以为你春心荡漾思念我了呢,没料到只是说些不疼不痒的话。我小声地跟他打着哈哈,心想,即便爱情在别处也没关系,只要有个具体的所在,就一点都不可怕。
  至少,可以在想听到的时候打电话。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7:11
标题: 第二十八章 习惯的开始
第二十八章    习惯的开始
  常欢回来了,我跑去机场接他,结果得到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问我有没有想他,我很用力地点点头。从上出租车那一刻起,一直到他家楼上,我们的手始终像高中生那样十指相扣,紧紧握在一起,就算是付车费或者拎行李箱的时候都没有分开。
  坐在他的沙发上,我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任何人之间的感情往往是从嗅觉开始的,而他身上恰巧有我最熟悉的味道,是Dior的华氏。
  我还记得三年前的那个下午,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处,医生把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男人带到我的病床前。他手里的一大束香水百合把整个房间薰得香喷喷,不过我还是闻到了他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简单华丽,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听妈妈说,车祸的时候,就是这位先生拨通了110报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再后来,我和这位“恩公”鬼使神差地搅和在了一起,跟别的男男女女略有不同的是,我们曾经约法三章互不干涉,也许这才是生活中最具戏剧化的地方。
  当我从神游中回过神的时候,发现他正专注地看着我,从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我看到自己傻乎乎的表情。我有些窘,猛地离开他的肩膀,一下子坐得很端正。
  “干吗盯着人家看,像个白痴一样?”我先发制人,免得他又取笑我花痴或是其他什么。
  “仔细端详才发现,你的嘴长得挺好看。”他说,“从前都没留意过,肉嘟嘟的,满可爱,有点像杂志上那些口红广告的模特。”他脸上有着显而易见的温柔,他伸手摸了摸我的脸蛋,用拇指摩挲着我的嘴唇,又在我的脸颊上拍了拍。
  那只大手温暖干燥,这串动作很轻柔。
  我轻轻闭上眼睛,等待着一个亲吻,因为我是那么迫切地想吻他,用肉嘟嘟的嘴。他的嘴唇轻轻凑了过来,我尝到了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的味道,青柠的香气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这种熟悉的男人气息在刹那间遍布到我的四肢百骸。
  “你先去泡个澡,我烧饭给你吃。”半晌,我们才放过彼此的嘴唇,我轻声对他说。
  “我想吃朝鲜菜,可以么?”他像个挑食的孩子一样问着。
  “傻瓜,先去泡澡吧,等你洗好,一切都OK了。”我早有准备,紫菜包饭上午就做好了,鳕鱼也炖好了,剩下的黄酱汤不用多久就能搞定,而牛肉是事先炜好的,等下只要一片一片边煎边吃就可以,估计现在魔法餐桌也不会比我的速度更快。
  浴室里的水声响了起来,穿着围裙的我哼着歌扭开了煤气阀门,把调好的酱汁和豆腐鱿鱼猪肉青辣椒一股脑地扔进石锅里,等到快熟的时候又扔进了小白菜和豆芽,酱汤就是这么可爱的东西,不用油盐,就能轻松解决,而且味道好极了。
  当他穿着睡衣走进厨房的时候,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你是妖精么?怎么这么快?”他吓了一跳,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神速。
  “对呀,我就是妖精,这些东西都是我用苍蝇蟑螂变出来的,怕死的就别吃。” 我歪着脑袋对他说。
  “我也是妖精,就喜欢吃苍蝇蟑螂,这样正合我的胃口。”他嘻嘻笑着坐到我身边,拿起一碗麻将调料,仔细搅拌均匀后放到我面前,然后才拿起了自己的那一碗。
  我按下了电磁炉的开关,平底锅里面的牛肉很快被色拉油煎得滋滋作响,我夹起最平整漂亮的一片放进他的碗里。
  “尝尝看,味道怎么样?”,我满脸期待地看着他。即便他不作评论,我也知道自己的手艺并不赖,可我还是那么渴望得到一句肯定。就像一个刚刚考了双百分的小学生一样,等待着一句“太棒了”,或者是“真了不起”之类赞扬的话。
  他很仔细地嚼着,脸上很快出现了一种痛苦的表情。这种表情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错把咸盐当作白糖放进了调料碗里。“叶心爱,”他喝下了一口麦茶,又清了清嗓子才对我说,“我不得不很认真地告诉你,你这片牛肉,简直……”
  “很难吃?”我百思不得其解,“不可能的,我明明没把盐当作糖啊,油也没有放错,芝麻酱也没过期……真的那么难吃么?”
  “你可真够250的,”他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逗你玩呢,谁说难吃了,味道不错,值得表扬。”
  “要死了,那你刚才一脸的痛苦,我还以为放错了材料呢。”换成从前,如果他这样戏弄我,我肯定会狠狠地在他胳膊上拧一下以示惩戒,可是今天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超级好,于是就这样轻描淡写地饶恕了他。大概是因为刚才那个悠长的亲吻吧?女人总是很喜欢那些弄清蜜意的小动作,我也不例外。
  “你今天特殊贤惠,是不是中邪了?还是吃错药了?”
  “你才中邪了。”我端起茶杯,又轻轻瞥了他一眼,“看在你旅途劳顿的份上才没拧你,谁知道你还是个天生的受虐狂,要不然我现在拧你一下报仇雪恨?”
  “您可别。”他伸手捂住了两条胳膊,“你拧得太狠,每次都是先红后蓝然后变黑,像调色板一样,还是算了吧。”他说的也是事实,我一共拧过他不下3次,每次都是先变红,第二天变青,4天以后在变成黑色,最后再慢慢变成浅黄色直至退去。他的皮肤很细腻,拧过以后的痕迹怵目惊心,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施虐的成就感。我不止一次怀疑自己有暴力倾向,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还好,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想咬一口或者拧一把,像是夹书签或者做记号一样,这很邪门。
  “所以最好还是少惹我,要不然天天给你画油画。”我夹起一个紫菜包饭放进嘴里,味道不错,有那么一点点“心灵手巧”的味道。
  这顿饭吃了很久,他像个一百年没见过荤腥的难民一样胃口大开,最后我们消灭了一大盘牛肉两条鳕鱼外加一大盘紫菜包饭,除了黄酱汤以外几乎没剩下什么,连辣白菜和咸萝卜都吃得一干二净。当然,还有一瓶来自韩国的“真露”清酒。
  那一瓶清酒几乎都被我干掉了,等到收拾碗筷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热热的,血液流动也似乎更快了些,晕晕乎乎却十分清醒,这境界真的很受用。
  在我刷碗的时候,他一直站在旁边看着,不帮忙也不插嘴,那种玩味的眼神像是在观察动物园里的熊猫。
  我放下了刷好的碗,也盯着他看。也许是喝了清酒的缘故,我觉得自己的眼神都带着不温不火的度数,就这样一股脑直勾勾地看着他,像是在挑衅。他穿着深蓝色的皮尔?卡丹纯棉睡衣,带着那一股熟悉得要命的香水味,黑白分明的眼睛,说不好事正气还是邪气的眼神,这就是那个跟我做了无数次,却仍然不知道是否有爱的坏家伙。
  然而就是这个家伙,他居然有本事让我像个家庭妇女一样唱歌下厨房,用这双拿惯了笔,敲惯了键盘的双手。
  就在我们用目光对峙的时候,他突然笑了,今天他好像笑得很多。
  “有什么好笑的?”我每次喝酒之后都会带一些鼻音,说起话来又粘又长,怎么听怎么不正经。
  “没笑什么,就是觉得你刷碗刷得很好看,有那么一点家庭妇女的劲头。”他好像一直在夸我:刚进门时夸嘴唇,吃饭时夸我的厨艺,脸刷碗都要表扬几句,这很不正常。换成是平时,他一定没完没了地赞扬我是个“250”,连傻瓜都听得出那是句绝对的贬义词。
  “去死了,你才是家庭妇女,我还没结婚呢,不要胡说。”我依旧用哑哑的声音说。
  “那就结婚吧,”他突然说,“叶心爱,我们结婚吧。”
  “啊?”我像只呆鸟一样瞪着眼睛一动不动,耳朵里嗡嗡作响,翻来覆去只能听到两个字:结婚,结婚,结婚结婚结婚……这个字眼让我突然变得感伤起来。我想起了从前,有一次,他也说过“结婚吧”,再然后又飞快地变成了“喝杯咖啡吧”。这一次,等他再次开口追问的时候,他又会说什么?会变成“来杯大麦茶”,还是“我想喝可乐”?
  “什么?”我回过神来才问他:“你刚才说什么?我就当没听到,你也赶紧忘掉它吧。”
  “我说结婚。”他的脸上又浮现出了少见的认真,“你要听到,我也没准备忘掉。”
  “忘掉它吧”,我吸了一口气,眼眶有些湿润,“上回你说结婚,然后变成了喝咖啡,这次肯定还会变的,等一下你肯定还会说来杯大麦茶,或者是给我一杯可乐。别说这件事情,常欢,拜托你别说,忘记它,我会当做什么都没听到。”我边说边脱下围裙,“你喝多了,我现在回家,等到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一切就都过去了,你还是你,我还是我,今天的一切,就当没发生过。”在我走向客厅的时候,被他一把抓住了。“我没有喝多,也不是在开玩笑。小爱,我们像别的男人和女人一样,认认真真地相爱,然后生活在一起,不好么?”
  “别跟我说什么fucking相爱!”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常欢的字典里根本没有那个词,今天你是被一个嘴唇一片牛肉甚至一个刷碗的背影感动了,可感动终究是感动,与爱情无关,更与婚姻无关。”
  “叶心爱,你现在听清楚了:我爱你。”他突然抓住我戴着戒指的左手单膝跪地,“我们拗了整整三年,我骄傲,你比我更骄傲,既然你不肯投降,那我投降好了。我爱你,我想跟你生活在一起,结婚吧,嫁给我,做我的妻子,然后永远在一起。”
  我被他的举动震撼住了。在我从病床上醒过来直到今天,这个像影子一样粘在我身边的男人,这个仅凭着一点香味就让我觉得似曾相识的男人,这个让我小心翼翼不敢讲出“爱”字的男人……他说他向我投降,他说他爱我,他说他要娶我,他要我做他的妻子,然后跟他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片断,是否曾经在梦里出现过?或者在某个阳光旖旎的下午,曾经跃然于我的思维中,再然后被我用一杯凉茶镇压下去,随后再笑着骂自己一句“傻瓜”?
  然而这一次,一切似乎真的上演了,不再是没谱的想象,不再是心血来潮的玩笑,我反倒不知所措了?
  “我该相信你么,常欢,告诉我,是否应该相信你。”我的思维像是在刹那间从每个毛孔里蒸发了,我低头看着他,轻声问着。
  “相信我。”他的眼睛里有着让人不容置疑的力量。
  我的头很晕,视线也很模糊,就在我以为自己要摔倒的时候,他站起身来抱住了我。我把头轻轻埋在他的肩膀上,对他说,“好的,我相信你。”
  这个没星没月的夜里,我终于验证了一个早就呼之欲出的事实:我爱常欢,已经很久很久了。
  他妈的fucking爱情,真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7:16
标题: 第二十九章 我也爱你
第二十九章    我也爱你
  作为一个即将踏入婚姻的女人,我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心情。昨天常欢求婚,我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随后我像逃跑一样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再然后整夜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最初我是喜悦的,但那种短暂的喜悦很快被排山倒海的局促所代替。 一想到自己将从此变成一个已婚女子,再然后相夫教子终了一生,我就有些犹豫,但我知道自己绝对不会像徐小妤那样拍拍手逃婚,毕竟嫁给他是我多年以来不敢正视的一个心愿,我爱他,这是毫无疑问的。
  天亮以后,我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远在康城的爸爸妈妈,他们显然很高兴,还说要尽快赶回来。跟大多数的中国母亲一样,她并不赞成婚前性行为,只不过觉得我们已经订了婚,做些什么也还可以容忍,如果让她知道我们早在三年之前就睡在了一起,恐怕会吓得心脏病发。
  他们问我们订没订下具体婚期,我说还没,因为我除了害怕,再没心思去想别的事情。我突然很怕自己变成了一无是处的家庭妇女,怕自己走进了爱情的坟墓,怕这怕那,我甚至怕看见常欢。
  “傻孩子,女人在出嫁之前都会这样的,”妈妈在电话的另一端慈祥地说,“都会有一点点紧张,一点点迷茫,还会有一点点犹豫,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不想嫁给那个男人。你只是婚前恐惧,这很正常。”
  可是别人为什么都不会恐惧呢?我问她。因为一周前结婚的表姐就是满脸幸福,我没看出她有丝毫的异样。
  “你怎么知道她没恐惧过?听你姑姑讲,领结婚证之前的那天,她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哭了整整一个下午,还跟所有的玩具告别了,第二天去民政局的时候,两只眼睛肿得像咸蛋,搞得林伟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随后又补充了一句,“不光她,就算是我当年,也动过逃婚的念头呢。”
  她说当初和爸爸去领结婚证的那天,她在路上反悔了,是我爸爸一直攥着她的手,才没逃脱成功。等结婚证一拿到手,她突然号啕大哭,说叶建国,我这一辈子算是交待在你手里了,你要是对我不好,我就跟你拼了。结果爸爸只说了三个字:你放心。“你爸爸让我放心,很奇怪,我当时就不哭了。”她说到这里笑了笑,“如果当初我逃婚成功,事情也许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听到这里我不禁暗自庆幸,多亏我爸爸当年紧紧攥住了她的手,否则世界上就不会有“叶心爱”了。从他们婚后30年的相濡以沫看来,结婚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出去走走吧,约上刘亚菲,把你的小心事说给她听,也许她的话比妈妈的管用些。”
  “嗯,我知道了,再见。”
  一如既往的下午两点半,我和刘亚菲面对面地做在北塔大街“妈妈家”的一张桌子前。我先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用尽量自然的语气告诉她:“我大概就快结婚了,鄙视我或者恭喜我吧。”
  “你说什么?结婚?”她几乎喊了出来,眼睛瞪得老大,那种“活见鬼”的眼神热辣辣地盯在我脸上,“你再说一遍,是要结婚了?”
  “对。常欢前天晚上向我求婚了,我稀里糊涂答应了他。”我端起茶水抿了一口,轻声解释着。
  “你们不是搭伙的么?不是只做不爱么?怎么突然想起来结婚了?”她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我,像是在探寻着一个答案,最后她看了看我的肚子,“你不是怀孕了吧?现在有那么多方法可以做掉,用得着奉子成婚么?”
  “你少鬼扯,我没怀孕,也没什么奉子成婚。就是他说爱我,想永远生活在一起,然后我就晕晕乎乎地答应了。”我顿了顿,“还有,那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也爱着他,很久很久了,只不过一直没发现。”
  “我的天!你们两个都抽疯了,不过仔细想想,你们俩还真般配,”她突然笑了出来,“是一对天造地设的奸妇淫妇,把你们凑合在一起让你们自相残杀,也许是老天爷最慈悲的行为。说吧,想要什么礼物,不过事先说明,我要当伴娘,礼服你给买。”
  我说好的,不过万万想不到当伴娘的那一个会是你。 一直以来,我都认定了先结婚的那一个会是她,谁知道这个爱情女神却终究不敌我们这对“天造地设的奸妇淫妇”,很多时候,最意想不到的事情反而会最容易发生,这就是生活的随意性。
  热乎乎的鸡汤端了上来,她很麻利地把香葱挑到我的碗里。她已经好久没这么做了,自从跟赵小帅交往以后,她的怪毛病就少了很多,此番故态复萌,隐约让我觉得不大对头。
  “你和赵小帅还好么?同居这么久,有没有什么心得体会?”我拿起筷子,边把香葱挑到骨碟里边问她。
  “还是那个样子,整天围着鱼缸转,我真怀疑他是一条海豚精。”她的脸上飞快闪过了一丝不耐烦,“我看见那些鱼就烦得要命,它们在鱼缸里晃晃悠悠游来游去,老娘自己还没吃饭就要给它们喂食,简直他妈的地主和雇农的关系。”
  “也别这么说,那是他的职业,他的大房子和小汽车都是小金鱼带来的,”我试着劝她,“你不是说过么,最喜欢看他给鱼喂食的样子,是那么的温柔婉转心细如发。”
  “我真说过这么恶心的话么?”她歪着脑袋问我。
  “嗯,是你说的,还不止说了一次。”
  “那时候我肯定是中邪了,说的都是胡话,现在我统统收回。”她自言自语地嘟囔着,“真是中邪了,我当初怎么就那么冲动呢。”
  接下来的用餐时间,我们的话题主要围绕在如何治疗赵小帅的“恋鱼癖”上。她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懂王家卫不看村上春树不吃日本菜不穿名牌时装,但就是无法容忍他时时刻刻惦记着是金鱼而的不是女朋友。
  我知道刘亚菲正蠢蠢欲动着,她那么骄傲,从没对哪个男人如此低眉顺眼,可这个赵小帅总是在挑战她的极限,我真怕她那一天发起火来会把那些金鱼统统捞出来烧菜吃,那恐怕就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
  我小心翼翼地疏导着她的不满情绪,大概是因为快要结婚的缘故,我开始相信“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这句老话。不知刘亚菲转世为人之前修炼了几千年,才能够有这么多的机会跟这么多的人同床共榻,但赵小帅毕竟是第一个跟他正式同居的人,如果就这样被几条小鱼搞到分手,我觉得很可惜。
  离开餐馆各走各路的时候我对她讲:“总之不要太冲动,生活是平实具体琐碎的,也许柴米油盐和小金鱼才是幸福的真谛。”这句话与其是说给她,倒不如说是在讲给自己听。
  回到家里,我发现自己忽然没那么害怕见到常欢了,他上午打了若干个电话给我,我都没敢接听,现在我想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见他,因为我有些想念他那张坏坏的脸。
  也许我可以说谎,比如“我家瓦斯漏气”或者“我家水龙头坏了”,但这种谎话会很快被揭穿,到时候一定会很尴尬。最后,我终于放弃了一切的说谎技巧,我发了一条短消息给他,只有短短的四个字:我想你了。妈妈说过,当你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说真话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像捧着婴儿一样捧着电话,生怕会错过某一个呼入或者某一条信息,当他的电话打来的时候,我几乎是第一时间按下了接听键。
  “喂,你在哪里?”
  “想我了么?”他反问着,“上午怎么不接电话?”
  “我那个时候很害怕,不敢见你,甚至不想听到。”我实话实说。
  “现在怎么又说想我了?不怕了么?”
  “还是怕的,不过没那么严重了。”我说,“而且相对恐惧感而言,我发现自己更想念你。”
  “算你有良心,我在你家楼下呢,开门吧。”
  这并不是他的第一次突然袭击。 上一次,我记得那个有星有月的晚上,他也是这样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家门口,我真怀疑这个男人会读心术,否则怎么可能在每一次我最想念最需要他的时候,都会马上出现。
  门打开了,身穿深蓝色毛衣的他一手拿着车钥匙,另一只手里拎着一小盒点心。我接过来看了看,是好丽来的老婆饼。
  “我吃过饭了。”我故意对点心的名称视而不见,尽管非常清楚他的醉翁之意。
  “可是我饿了,所以你要做饭给我吃。”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就像一个颐指气使的丈夫。
  “家里只有泡面了,昨天买的东西统统都放在了你家,我这里没入货。”我说的都是实话,昨天的确疯狂采购了好多东西,本来打算一人一半,可是昨晚逃走的时候忘记拿了。现在冰箱里空空如也,除了两包农心的辣白菜拉面,再也找不出任何能吃的东西。“要不然你先吃些老婆饼吧,我再去煮包面,马上就能好。”
  “我不吃泡面,还是来点别的吧。”挑食是一种多么可恶的坏习惯,平时倒没发现他这么娇气。
  “没别的了,要不然出去吃吧。”
  “有别的,你藏着呢,没拿出来。”
  “真没有了,不信你自己去找,我犯不着为这个骗你。”我有些泄气地解释着,男人一旦撒起娇来,真的比女人还难应付。
  “找就找。”他站起身来,似模似样地跑进厨房,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冰箱,等发现我所言非虚之后又绕到我身后,一把抱住了我,两只手不安分地捏住了我的乳房,“这不是有好吃的么,说你藏着还不承认。”
  “去死了,一句真话也没有。”我想推开他,可他那两条粗粗的胳膊却纹丝不动,他的牙齿轻轻咬着我的耳垂,我很快感觉到一股热流从身体内涌出,“该死的,”我虚弱地骂着,“你这个混球,坏东西。”
  坏东西终于猴急地撩起了我的睡衣裙摆,他的那玩意从长裤的拉链处贼头贼脑地跑了出来,并准确无误地找到了一个湿润柔软的所在,随后信马由缰,横冲直撞。
  我从没尝试过这种做爱方式,从前每次都是脱光了躺在床上,可这次却像一对急吼吼的思春期野兽,拉开拉链撩起裙摆直接就上,这让我有一种做贼心虚的羞耻感,同时又感受到了无比的刺激。他那根热乎乎的搅拌棍几乎让我死去,我无助地抓着他的毛衣,嘴里一直在喊着不要了,心里却希望他能一直这样干下去,哪怕戳破子宫,直抵心脏。
  在我崩溃的一刹那,他似乎想离开我的身体,我却一把搂住了他的腰。
  “射在里面,”我说,“不要离开。”
  “你不怕怀孕?”他问我。
  “不怕。”
  在他爆发的时候,我产生了短暂的幻觉,我看到了一个肉嘟嘟的婴儿在向我招手,我甚至听见了一句奶声奶气的“妈妈”。
  他的那玩意终于自动滑出了我的身体,整个房间里都充满了荷尔蒙的味道。我仍然倒在沙发上,而他静静躺在我的身上,像一个热乎乎的人肉垫子。他不停地亲吻我的嘴,摩挲着我的脸蛋,“我爱你”,他反反复复说着这句话,我似乎被这句美丽的咒语催眠了,眯着眼睛一动不动,我想告诉他“我也爱你”,可我筋疲力尽,甚至没有开口的力气。
  过了许久,他才拉上拉链转身去了我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块强生的婴儿湿巾。他用那块棉纺布轻轻地擦拭着我的私处,这种温柔湿润的触觉让我再次轻轻地颤抖了起来。
  “你这个妖精,还没吃饱么?”
  我没有力气说话,只是闭着眼睛轻轻地“唔”了一声。
  大概对于男人而言,做爱更多是一次征服的过程。也许他们乐得看你在他的身躯下扭动呻吟,乐得看你因为他而欲死欲仙。 或许尼采那句经典的“男子的幸福是:我要女子的幸福是:他要”应该改成“女子的幸福是:我要男子的幸福是:她要”。
  此刻我的思维集中在下体,常欢的身体就像一把打开伊甸园大门的钥匙。他轻松把我带入了一个无比美妙的境界,我感觉自己轻轻地飞上了云端,又像是悬浮于跟体温相同的海洋中,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呼吸,快乐就这样从脚底涌到了头顶,排山倒海,一波波向我袭来。
  我在他的肩头狠狠咬了一口,“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我积攒了好半天力气,才终于说出这一句话。
  “那你是谁的?”他大汗淋漓地问着。
  “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么?”他要得更加紧凑汹涌,我闭紧双眼摇了摇头,故意不回答他这个明知故问的问题。
  “还不肯说么?”他几乎杀死了我,终于有几个字从我的牙缝里挤了出来:“常欢,我也爱你,我是你的。”
  就是这句“我爱你,我是你的”,我终于说出口了。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7:19
标题: 第三十章 生活的表情
第三十章    生活的表情
  生活仿佛有一万个表情,在对你微笑的同时,可能在对另外一个龇牙咧嘴。
  就在我跟常欢决定结婚的第三天,刘亚菲打来电话说他跟赵小帅掰了。她嫌分多次喂鱼食太麻烦,就把半公斤鱼粮一口气倒进了鱼缸里,谁知道那些罗汉鱼不知深浅一顿狂吃,结果就像我当年养的那几条一样光荣捐躯,整整10条,统统肚皮朝上翻了白眼。赵小帅心疼得捶胸顿足,他在电话里指责刘亚菲是个“凶狠的谋杀犯”,简直气得她七窍生烟。她一不做二不休,到楼下的超级市场买来了5个热得快,通上电放进了其他的鱼缸里,如果不是赵小帅眼皮狂跳略感心慌及时跑回了家,恐怕他那几千条宝贝会在10分钟内死个精光。
  他无法想象,那个曾经温柔多情的女人怎么会变得如此残酷,而她则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我受够了,分手吧。”,随后拎着行李离开了他的家。
  她说不想回去那个空置了近一个月的家,问我可不可以收留她,而我除了说“欢迎”,似乎没别的选择。
  晚上八点,她光着脚穿着睡衣在我的房间里踱来踱去,嘴里叼着一跟冒着热气的香烟,天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会了这种要命的玩意。
  “平时这个时候,我都要拿着一大包秘鲁鱼粉去喂那些好死不死的金鱼,”她狠狠洗了一口烟,然后接着对我说:“那个小杂种,我是说赵小帅,每天都会打电话提醒我‘该放鱼食了’,妈的,好像我是他雇来的钟点工。”
  “你们就这么玩完了么?你确定自己已经不会再想起他,更不会想念他么?”看着她转来转去的样子,我有些担忧。她从来没被哪个男人如此彻底的改变过,那个赵小帅,好像跟往常的那些“别人”不大一样。
  “玩完了玩完了,这还有什么好怀疑的么?”她把烟蒂按在西瓜皮上,随着“滋”的一声,一股夹杂着焦油味的清香弥漫开来。
  “可我隐约觉得,你对赵小帅的感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我拈起另外一块西瓜,“他是我见过第一个让你甘心雌伏的男人,你那么肯定自己从没爱过他,并永远不会因为错过了他而后悔么?”
  “后悔?”她又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后悔认识了他还差不多。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不许我穿暴露的衣服,不许多喝酒,不许这不许那,简直像个暴君。”
  “他那也是为了你好,你总是感冒,当然不适合穿得太少;胃又不好,多喝酒显然是在找死,他是心疼你,也许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对。”在这个问题上,我很佩服赵小帅的魄力,之前我劝了无数次的问题,被他的“暴君政策” 一一解决,自从他们交往后,就再没见刘亚菲生过病,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让他去死吧,总之我今天要把之前欠的酒都喝回来,还要把这些该死的毛衣统统都烧掉,我要做回我自己,不再为别人活了,尤其是那个小杂种。”她突然从床上蹦了起来,又飞快地打开她的行李箱左翻右翻,终于挑出了一条露后背的黑色连身迷你裙。
  “赶快换衣服,陪我出去喝酒”,她一边脱下睡衣一边命令我,“去Bonnie Bar,今天不醉不归。”
  “不要借酒消愁了吧,如果想他,就打个电话,何苦作践自己。”我并不想去那个地方,尽管那有无数身材一流的洋人,尽管那里充满着这样和那样的机会,可我心里已经有了常欢,我不需要再去那里寻觅或放松了。再说,我现在头晕眼花,就算真把常欢放到我的面前,恐怕我也没兴趣。
  “少废话,你不想去就直接说,大不了我自己去,还当我是朋友就赶快换衣服。”她的语气中有着少见的坚决。
  “你这是何苦来……”我轻声嘟囔着,却还是走到了衣柜前面,换上了紫色的高领毛衫和黑色长裤。我不可能任由她一个人跑到那个乱七八糟的地方去撒野,今天她一定会喝得烂醉,这一点根本不用大脑分析,只用脚趾头就想得出来。
  她发动引擎,还没等我极好安全带,车子就像受惊的野马一样冲到了马路上。她打开了车窗,早春的晚风夹杂着刺骨的寒意透过毛衣钻机毛孔里,而她的露背装外面只围了一条亚麻披肩,如果再这样吹下去,她明天一定会得重感冒,不过这一阵凉风却让我的头疼减轻了很多,现在我的头不疼了,等下陪她喝酒,恐怕也不会有太大问题了。
  CD机里唱着M2M的《The day you went away》,她不耐烦地骂了句“我操”,就退出碟片顺着窗子扔了出去,我猜是那几句跟失恋有关的歌词触怒了她。女人总是喜欢对着一些哑巴物件发脾气,摔杯子,撕日记,甚至剪掉头发或者其他一些古怪行为,就算特立独行如刘亚菲,也终究不能免俗。
  我们很快到了Bonnie Bar,那个有好多翘屁股老外的小酒馆。晚上9点,正是群魔乱舞的最佳时刻,DJ把High曲放得震天响,黑色白色黄色的男男女女挤擦擦地晃动着,我们绕过人群,一屁股坐在了吧台上。“先来4瓶科罗纳,”她大声地朝酒保喊着,灯光在她的脸上一扫而过,映衬出一张疲倦受伤的脸。
  “干杯,为我重获自由。”她拿起酒瓶,像喝凉水一样喝下去了一半。
  我轻轻抿了一下,掺着柠檬的啤酒非常爽口,换成平时我一定狠狠地喝它一大口,可是今天这种情景,我真的没有胃口多喝。
  “再干杯,为了你和常欢这对奸夫淫妇能天长地久。”她一饮而尽,仿佛比喝白开水更轻松些个。
  接下来,她一会要为伟大的友情干杯,一会又要为我失去的记忆干杯,最后甚至要为世界和平干杯,那个时候,她已经喝下了整整一打科罗纳。
  她显然有些醉了,一把扯掉了围在身上的披肩,雪白的膀子和后背一览无余地昭然于灯光下。
  “亲爱的,你今天真扫兴,我要找别人去喝酒了。”她带着浓重的鼻音晃晃悠悠地朝一个韩国人模样的中年人走了过去,手里还拎着一瓶塞着柠檬片的啤酒。陌生男人显然受宠若惊,他赶忙让出了一个位置让她坐下,她像个学坏的小女孩一样跟那一桌的所有男人一一碰杯,带过去的啤酒喝光了,她居然拿着杯子喝起了他们的芝华氏。
  我赶忙朝他们走了过去,想抢下她的酒杯,可有一个高大的背影早了我一步。 她飞快站起身来甩了大个子一个耳光,随后像一只小鸡一样被拎回到我身边,是赵小帅,除了他,天底下再没第二个人会如此以暴治暴地对待刘亚菲。
  “你滚开,谁要见到你。”她声嘶力竭地嚷嚷着。
  “谁让你出来喝酒的?穿成这样,就像一只野鸡。”他拣起围巾胡乱地包住了她的胳膊和后背,这时候的刘亚菲活像个被裹得严严实实的粽子。
  “你们怎么到这来了,还喝了这么多的酒?”他扭头问我。
  我心想小子你少跟我装蒜,要不是因为你那句“凶狠的谋杀犯”,刘亚菲也不至于搞成现在这个样子,可我嘴上却不能说得太直接,只能尽量委婉:“听说你们之间有一点点不愉快,她心情很糟糕,我只能舍命陪君子。”
  “你少管我,赵小帅我告诉你,我受够了你,你就是个暴君,法西斯,小希特勒!”刘亚菲的身体被牢牢圈着,嘴却不肯老实,“我后悔没多买几个热得快,你那些该死的金鱼,我早就该一条一条抓出来炒菜吃,省得整天像个老妈子一样伺候它们,还费力不讨好。”
  “谁说你费力不讨好了?”他拧着眉毛跟她理论着,这个镜头看起来很好笑:一个像泰坦巨人般高大的男孩子用披肩绑住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女人,他想跟她理论,她却只顾着朝他吐口水,就像幼儿园里最蛮不讲理的小孩一样。“她就是欠收拾了,叶姐你自己回家小心点”,他说完这句后就像扛麻袋一样把她抗在肩膀上扭头就走。她先是挣扎了几下,随后就像跟面条一样放弃抵抗,软软地垂在他肩头。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胡子拉碴的小男孩,我大概坐过他的车,因为全泰城没几个人会在大半夜循环播放《铡美案》。我心中暗暗感叹这个城市真得很小,这个世界真的很小,会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再次乘坐之前坐过的出租车,这个比率应该也不算大。付车费的时候,他的电话响了,我听见那边的女孩一直在讲“对不起对不起”,而男孩只是简短地骂了句“我操,你还是跟他走吧,不用可怜我”就挂断了电话,随后又礼貌地将零钱和发票递给了我,在我下车之前,他还客气地说了句“您慢走。”
  我在电梯上猜测着这个不难猜测的故事:也许是女孩子爱上了别人,又觉得对不起他,所以打电话来道歉。也许那个女孩子还想得到前男友的原谅或祝福,可她未必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又想背叛,又不想受到良心的谴责,这多么贪心。
  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我一条条地给常欢发着短信,我告诉他刘亚菲和赵小帅掰了,然后又合好了,估计现在正幸福得一塌糊涂。
  他也一条条地回复着,只不过驴唇不对马嘴。他说:老婆我刚洗过澡,老婆我想你了。
  我愣愣地盯着电话屏幕看了好久,他那个特殊称谓让我微微翘起了嘴角。我飞快地点开通讯录找出他的电话号码又按下呼出键,我知道等下我要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我也想你了。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7:25
标题: 第三十一章 家宴
第三十一章    家宴
  很多时候,女人嘴里说着“yes”,她心里想的就是“yes”,跟多时候,女人嘴里说着“no”,她的心里想的还是“yes”。
  这句话用在刘亚菲身上显然很合适。
  一大早,她就他电话过来数落着我,用那副显然是纵欲过渡的破锣嗓子:    “你这个没良心的,赵小帅那个小杂种给了你什么好处,你总是那么向着他,昨天还眼睁睁地看着他把我抢走,喊都没喊一声?”
  我心想你要是不愿意的话,能像一袋大米那样轻易地被人扛走么,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先放弃了抵抗,可嘴上却不得不道歉:“对不起,我错了,下次他要是再像扛麻袋一样把你扛走的话,我就报警,说他强抢民女,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她的笑声中带着明显的满足,“改天叫上常欢一起出来吃个饭吧,赵小帅说了,关键时候还是他叶姐明辨是非,嚷嚷着要好好谢你呢。”
  “心领了,只要你们别在吵吵闹闹,我就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
  “死相,是不是又跟常欢约好了,所以才不肯出来?”
  “你猜错了,不是常欢,是他的爸爸妈妈。”我对她说,“他们今天要过来泰城跟我父母见面,等下要去机场接他们。”
  “丑媳妇终于要见公婆了,害怕么?”她笑着戏谑。
  “去死啦,我又不是没见过他们,不过还真有点忐忑。”我实话实说,这种太过正式的场合总是能给人一种压迫感,但我又不能找出任何理由说我不去。
  “祝你好运啦,赵小帅喊我了,改天再给你电话。”在我应了一句“再见”之后,她急三火四地挂断了电话。
  我打开衣柜,仔细地挑选着等下要穿的衣服。那些露着胳膊和后背的礼服式长裙显然不合适,黑色的衣服太沉重,红色的又太轻佻,蓝色的会显得我脸色很糟糕。那件米色的毛衣倒还不错,只可惜去年春天跟常欢一起去北京的时候穿过,今天再穿,仿佛不大合适。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常欢打了电话过来,问我准备好了没有,我说还没,因为想不出该穿哪一件衣服。他说就穿粉色的衣服吧,配上黑色的羊毛大衣,系一条或红色的亚麻披肩就会很好,我问他黑色会不会太老气,他说反正都是丑媳妇了,再怎么打扮也漂亮不起来,再说我妈喜欢粉色和红色,你信我的准没错。
  两个钟头后,我按照常欢的建议,穿着粉色的毛衫黑色的羊毛大衣围着火红色的披肩出现在机场,经过25分钟的等待,终于看到一对穿着休闲唐装的中年夫妇走出了关口,并向我们走了过来。
  常欢的爸爸说想好好看看泰城,所以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我就像个顺从的小猫一样陪着他的妈妈坐在了后面,她一直在跟我聊天,还问了几个“你父母最近身体如何”、“常欢是否经常出去喝酒,最近有没有感冒”一类的问题。
  而我一直在温言软语地回答着她,说“我父母身体安好,蒙您记挂”、“常欢最近很听话,没有出去喝酒,也没有感冒,您放心吧。”
  “小爱真是知书达理,常欢,你以后要好好对疼她,知道么?”她一边朝正在开车的儿子命令着,一边轻轻握住了我的手。那是一双近乎完美的手,虽然她本人年过半百,可光看手却像是一个少女,十指尖尖,无名指上套着一个黄金镶嵌的老式婚戒,火红的石榴石愈发把他的手映衬得细腻白皙,像是被捂热了的玉雕。
  “您放心,我的媳妇我不疼,谁疼?”常欢话一出口,我的脸马上羞得滚烫,天知道我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容易就害臊。
  “好啦,仔细开你的车吧,有什么豪言壮语回到家里再说,小爱又不会跑掉,不用现在就表决心。”她笑了笑说。
  终于回到了他家,我先泡了一壶黄山毛峰,这是我爸爸的最爱,不知道他父母会不会喜欢。茶盘和茶杯茶壶都是常欢从景德镇买回来的,白色的瓷杯配上淡淡的绿茶,看起来蛮漂亮。
  他们并不急于喝茶,而是到每个房间看了看,然后又坐回客厅里的沙发上。他爸爸端起茶杯嗅了嗅,然后问我,“是你选的茶叶么?”我回答说是的。他又说“黄山毛峰喝起来很舒服,不像君山银针香得那么霸道,你很会选嘛,要是在旧社会,说不定还能当个茶博士咧。” 我说是我爸爸喜欢喝这种茶,就买了些带到这边,也不知道和不和你们的口味,你们喜欢就好。他妈妈说“你伯伯在北京也是只喝这种茶,这次还带了一些给你父亲,说是要当作见面礼呢。”她又自然而然地抓起了我的手轻轻握着,“你这个孩子哪里都好,就是太客气了。我和你伯伯都不是外人,跟我们不用这么拘谨,以后你就会知道,我这个婆婆并不讨厌,跟电视和小说里的那些怪老太婆不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从认识常欢到现在,我只见过他们几次,除了他们的生日就是我订婚的那一次,严格说来,我跟他们还不算熟悉。但是今天,她这句小玩笑终于拉近了我和他们的距离,她保养得当的脸上笑意盈然,身上散发着温热的淡淡的香味,这种感觉简直跟我妈妈一模一样。
  她笑着给我讲起了一些常欢小时候的事情:“你别看他个头这么大,小的时候绝对是个爱哭鬼,每次去姥姥家玩,那几个孩子总是喜欢欺负他,他总是哭着问我们怎么才能让警察帮着收拾那几个小朋友,我和你伯伯就告诉他长大了当律师,谁欺负你你就跟他打官司告状,如果你赢了,警察自然会帮你收拾他们,所以他从4岁就发誓要当一个律师,没想到最后还真的成功了。”
  此时我才搞清楚了,为什么每次我爸爸讲起我的陈年旧事,他都会听得那么起劲,原来听别人的糗事是这么有趣的事情。
  我满脸坏笑地看着常欢,他假装若无其事地喝着茶水,可我知道他现在的心情跟我当初一样,大概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阿姨,常欢小的时候真有那么多故事么,他从来都不给我讲,您多讲一些给我好不好,我很想多了解他一点呢。”
  “当然有啊,他还喜欢穿裙子呢,”她转头问常欢的爸爸,“远征,穿裙子照相那年常欢几岁了?”
  “五岁,”他爸爸接过话来对我讲,“那天我刚刚买了台海鸥相机,想给家里的几个孩子照相,结果轮到他的时候,非要穿上表姐的裙子照,说那样才好看,我不许他穿,他就哭了起来,最后还是穿着裙子照了一张。”
  “爸,你跟他说这些干什么,这不是损毁我的形象么,以后我还怎么振夫纲!”他尴尬地笑着,跟父亲抗议。
  “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想着振夫纲”,他的妈妈打断了他,之后又转向我,“这个臭小子如果欺负你,你就打电话给我们,我会把他小时候那些丢人的事情统统讲给你听,保证他束手就擒举手投降。”她俨然把我当成了儿媳妇,连说话的时候都带着“自己人”的亲切感。
  我看看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我爸爸妈妈在家准备好了晚餐为你们接风洗尘,我们一起过去吧。”我开口征求他们的意见。
  “你父母太客气了,不过这顿饭我们要吃的,上次你们订婚的那天,所有人都那么忙,都没来得及好好聊聊,今天总算有机会好好叙叙旧了。”她愉快地站起身来对丈夫说,“那我们走吧,别让亲家久等。”
  我们再一次上了车,不过这一次换成了我坐在常欢身边。我们一路有说有笑地驶向我家,我陶醉于这种浓厚的家庭氛围中,并暗自庆幸,自己拥有了这样一对开朗可爱的公婆。从古至今,文学作品上总是不遗余力地渲染着婆媳之间的种种不合:从孔雀东南飞的刘兰芝到陆游的爱妻唐婉,再从六月飞雪的窦娥到吃糠咽菜的赵五娘,仿佛婆婆天生就是恶人,而儿媳妇天生就是被欺负的材料。不过从今天的事情看来,事有例外,我这位准婆婆似乎很和蔼,准公公也很开朗,至少一点都不古怪。
  晚上的家宴简单隆重,妈妈烧了一桌子拿手好菜,两位爸爸又像订婚我们订婚之前的那个晚上一样把酒畅谈,而两位妈妈又凑到了一起,她们似乎很擅制定具体方案,不出两个钟头,就决定了:我跟常欢的婚礼在今年秋天的时候举行,他们还要搞点新派,说是要搞草地婚礼,有教堂有草坪,亲朋好友自助用餐,又方便又卫生。至于蜜月,他们建议去欧洲玩一圈,“反正一辈子就这一次蜜月,多去几个好玩的地方才不至于委屈了小爱。”这是常欢妈妈的原话。
  而我和常欢一直在傻傻地笑着,就像订婚之前一样。家长们似乎乐得决定一切细节,我们不用自己费心,还能进一份孝心,何乐而不为。
  “你发现了没,关于我们俩结婚的事,最兴奋的好像是他们。”在我洗水果的时候,他也跟进了厨房,还站在我身边,并一如既往没有伸手帮忙的意思。
  “大概当父母的都是这样吧?我表姐出嫁之前,姑姑和姑父也是这样兴奋着的,可是等表姐出嫁那天,他们好像又反悔了,行礼的时候,老两口哭得像湿抹布一样。”
  “我估计咱爸咱妈不会哭得那么伤心,谁让我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女婿。”他飘飘然地说着。
  我转头看着对他说“少臭美吧你”,随后又拿了一个洗好的草莓塞到他嘴里,“赶快塞上你的嘴,免得再说些笑死人的大话。”
  一阵女人的笑声突然从我们背后传来,我扭回头看一看,原来是两位妈妈。
  “妈,”常欢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怎么过来了?”
  “要是不过来,还看不到你门两个打情骂俏呢,”他妈妈对我妈妈说,“我们回去吧,免得被当作电灯泡。”
  “对,就算他们肯当众表演,我的牙齿还受不了呢,会酸掉的。”我妈妈也笑着凑热闹。
  “哎呀,你们!”我羞得满脸通红,又恶狠狠地看了常欢一眼,“都怪你这个坏蛋!”
  “对,都怪我这个坏蛋。”他像个美国佬一样耸了耸肩,对妈妈们说,“我老婆害羞了,妈妈们高抬贵手别再笑话我们了,要不然最倒霉的那个一定是我。”
  妈妈们笑着走出了厨房,常欢把水果端了出去。我捂着脸蛋坐在椅子上发呆,原来传说中的“天伦之乐”就是这样,怪不得那么多人都选择了结婚生子,过普普通通的小日子。跟这种朴实浓厚的幸福比起来,什么野心,什么激情,仿佛都变得一文不值。平平淡淡,就像是“无招胜有招”,才是武功的最高境界。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19 17:30
标题: 第三十二章 不经意的失去
第三十二章    不经意的失去
  我和常欢终于要结婚了。经双方父母商定,婚礼定在9月9号,是个星期六,亲朋好友都有空,而且那时候不冷不热,我可以穿上最漂亮的婚纱。
  日期确定以后,忙不完的事情就接踵而至,订酒席,挑婚纱,还有他的房子,也要简单整理一下。高个子的赵小帅自告奋勇要充当新郎的义务保镖,刘亚菲强烈要求伴娘,说每次参加婚礼都是当主持人,说来说去都腻了,这回换成最要好的朋友发昏出嫁,她说什么也要当一次女二号,给多少钱都不换,谁也不用骗她。
  我说没问题。
  其实这也是我的愿望。我一直渴望着一个有教堂有草坪的婚礼,能够在好朋友的簇拥下走进神坛,在然后庄重而肯定地说出“我愿意”,就像天底下所有幸福的新娘一样。
  至于洛可可,她的留学申请已经被批复,我结婚的那天她应该已经去了澳大利亚。不过她答应送一套最漂亮的婚纱给我,让我先别着急去外面订,我说好的,谢谢。
  常欢的父母回了北京,他们打算把长安街边的旧房子卖掉,再把东四环的那套新房子租出去,然后回到泰城,落叶归根,跟我们共享天伦。
  而我们,作为男女主角的我们,则一直在努力做好一件事:相爱。他的房子正在重铺地板,所以他干脆搬到了我家。每天早上,我们在闹钟的铃声中双双醒来,然后拥抱亲吻,随后他会去冲个凉,而我则跟妈妈一起在厨房中转来转去,学做各种精致美味的早餐,例如皮蛋瘦肉粥,例如杏仁瓜条。
  他在上班之前一定会亲我一下,而下班回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再次拥抱我,之间我们会打无数个电话,发无数条短信,就像刚刚恋爱的高中生那样如胶似漆,不可分割。我们经过了太多的倔强与猜疑,又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才终于紧紧拥抱在一起,我们急于把从前三年没说完的情话说完,把三年间欠下的一切填补得满满登登,我们相爱了,终于相爱了,就算是上帝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阳光暖暖的上午,我打电话问他晚上想吃什么,他想了想,说吃紫菜饱饭吧,很久没吃过了,怪想的。我说好的,等写完稿子我就去买材料,晚上记得早点回来。我们很响地互相亲了一下,然后我才和上电话,重新坐回电脑桌前。
  稿子写得很顺手,不到一个钟头就全部搞定。我问妈妈说要不要一起去北塔大街转转,顺便买些晚饭必需的材料回来,她说你自己去好了,新打的毛衣还剩半个袖子就能完工,她决定在今天一气呵成。我说那好吧,我自己出去好了,等下如果想起要买什么,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
  我带着小小的手包,坐出租车去了北塔大街。买了一大堆东西以后,我突然觉得很累,想找个地方歇一下,于是就走进了肯德基。大概是周五的关系,这里挤满了人,我在一个男人的对面坐了下来,他并没有点什么东西,桌面上空空的,可能也是走累了想歇歇,或者是在等人。
  等他转过头来的时候,我们夸张地瞪着对方看了老半天,直到他首先伸出右手,“好久不见了,叶心爱小姐。”是与我在北京一夜风流,然后又在圣诞晚宴上偶遇过的张美德。
  我也伸出了右手,不过却略微有些尴尬。尽管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可是每次一看到这个人,我还是会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想着该如何找个好一点的借口离开。
  “我得走了,跟朋友约好了在对面的餐馆碰面。”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准备起身告辞。
  我心怀感激地看着他,又缓缓地站起身来,我想目送他离开,毕竟他用一句善意的谎言成全了我的体面。
  然而就在我起身的那一刹那,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一切都看不见,也听不见了。
  等我睁开双眼,发现外面已经是清晨。另一张床空着,常欢坐在床边睡着了。他的右手轻轻捏着我的,而我的左手上挂着一瓶大大的点滴,看样子是新换上来的。我很快意识到这是第一人民医院,从前出车祸的时候就住在这,我认得病房外面那棵大槐树。
  尽管我尽量保持不动,可他还是很快醒了,那张胡子拉碴的脸看起来有些憔悴,平时万种风情的桃花眼也布满了血丝,显然是一夜没睡。
  “醒了?”他向我笑了笑。
  “恩。”
  “我怎么了?”
  “晕倒了,幸好你那位姓张的朋友当时在场,他叫的救护车,还把你送进医院,后来又通知的我们。”
  我努力想了想,终于想起了之前的事情,想起了张美德,他说要告辞,再然后我就不记得了。
  “他人呢?”
  “走了,他着急回北京,说祝你早日康复。”
  “我睡了很久么?”
  “恩,两天了。”
  “我爸妈呢?”
  “昨天晚上回去了,估计下午会过来。”
  “我生的什么病?”
  “严重贫血外加低血压,要好好修养。”
  “老天!”我惊呼了一句。我真想不到自己的血压居然如此之低,更想不到贫血就会让人昏迷两天,看来回家以后要猛吃红枣猛吃红糖,否则动辄就晕了,该是多丢人的事情。“我们赶快回家吧,我要吃各种红枣各种阿胶,赶快把自己喂得肥肥胖胖的,保证再也不会晕倒了。”
  “多住几天吧,反正你有医疗保险,修养好了再出院,好么?”他离谱地对我说,仿佛住院是一件多么轻松多么愉快的事情。
  “什么?住院?”就算这里的院长是他同学的爸爸,恐怕也不会这么小题大做,居然建议一个贫血患者住院,“我想回家,我讨厌医院,刚醒过来就在这个鬼地方,现在又是在这。”从有记忆以来,我印象中的第一个场景就是医院,素白色的墙壁,素白色的床单,外加比素白色更加严肃的医生的脸。”
  “反正你听话,老老实实呆在这里,乖乖的,像个好孩子那样。”他柔声哄着我,语气却不容置疑。
  他的坚持让我产生了怀疑,我现在的状况虽然不算很好,但也绝对不到“非住院不可”的地步,难道就像电视里演得那样,我患上了不治之症,他们都在瞒着我?
  “常欢,你老实告诉我,我是不是得了什么治不好的病?”我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盯着他的眼睛问。
  “尽鬼扯!”他装出生气的样子,“你就是喜欢瞎想,是不是韩剧看多了?你的确病得不轻,是‘胡思乱想症’,不用医生诊断,我都能看出来。”
  尽管他巧舌如簧,可我心中的问号却越来越大,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我的状况,百分摆不是贫血或者低血压这么简单,常欢有事情瞒着我,而且可能是天大的事情。我急于知道这个真相,因为就算是死,我也想死个明白。
  我把右手从他的手中抽了出来,一把抓住了输液器,“你要是不说清楚,我就把点滴扯下来,反正都快死了,用什么药都是浪费。”我很坚决地看着他,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他飞快站起身扑到床上想抓回我的手,可我的动作更快些,一把扯下了针头,连着医用胶布也一齐扯了下来,左手的静脉上迅速渗出了一滴血。
  “你到底在想什么?!”他几乎是吼叫着跑到了床的另一侧,抓起我的左手,把被我撕开的胶布贴了回去,“我去找护士,你乖乖躺着别动。”
  “你知道我不可能束手就擒,如果你再不讲,我就拒绝任何治疗,我说到做到。”我的语气开始冰冷,从事情的发展来看,一切和我预想的并无二致,否则他绝不可能抵死不说。
  “你真想知道?”他被我打败了,声音一下子沙哑了许多。
  “恩,无论什么结果,都要告诉我。”
  “你保证不许哭。”
  “我保证。”面对死亡,我虽然无法从容,但至少能保持镇定,从三年前苏醒过来那一刻起,我的生命就是拣来的,如果上帝现在想拿回他额外恩赐的东西,我即便万分不舍,却也无话可说。
  “小爱,我们有了一个小孩”他顿了顿,“然后,又失去了。”
  “是我摔的那一下,把它摔没了?”我傻傻地看着他的脸,而他痛苦的表情等于告诉了我:是的。
  “对不起,”我的眼泪几乎是喷涌出了眼眶,“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发誓我真的不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痛恨自己的低血压,痛恨自己这副糟糕的身体,痛恨自己的粗心,前几天还以为自己来了月经,那可能就是怀孕早期的流血现象,我却丝毫没有重视。上帝赐给了我一个天使,可我却稀里糊涂地把它摔没了。
  “说好了不哭,怎么还是哭了。”他轻轻搂住了我,“这不能怪你,如果那天我没说想吃紫菜包饭的话,你就不会出门,也许就不会摔倒,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小爱,我对不起你。”
  我们像是连体的根雕般紧紧拥抱在一起,我的眼泪打湿了他的肩膀,他的声音略略在颤抖,可无论我们如何悲伤,却终究没办法改变一个现实:我们的小孩没有了,它还来不及看看这个美妙的世界就与我们擦肩而过了。我和常欢,这一对后知后觉的父母,除了悲伤,对一切都无能为力。
  过了很久,他才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说,“等一下我去叫护士来,你还有几大瓶没打完,这样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出院,更别提再要一个宝宝了。等下不准再拔针头了,知道么?”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
  就像电视剧里经常说的那样:我们还年轻,未来的日子还很长,老天一定会再送一个宝宝给我们。
  除了相信这句,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20 10:43
标题: 第三十三章 真相
第三十三章    真相
  我在医院里整整住了一个礼拜,常欢的同学李医生依旧是我的主治医生。他声称自告奋勇申请调到妇产科,而我是他新科室生涯的第一位患者。早就听说第一人民医院的脑科是全泰城最棒的,别的医生挖空了心思都进不去,也不知道李医生的院长老爸是怎么想的,居然同意儿子调到妇产科,真是一群奇怪的家伙。
  在李医生的督促下,我每天都像实验室里的老鼠一样吃下无数药片,打无数的点滴,可我的状况似乎并没有很快好转起来,要不是常欢以人格向我担保李大勇医生的医德和医术,我百分百会怀疑它是个庸医。我依旧会头晕眼花,一天深夜,我的身体突然毫无预兆地抽搐了起来。过了好一会才逐渐恢复,幸好妈妈正在另一张床上睡着了,否则一定吓坏了她。
  我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李医生和常欢。他们都太喜欢小题大做,这一个星期里,我不仅做了无数次常规非常规检查,甚至还做过了脑CT,再让他们知道我又出了状况,搞不好会押着我去抽骨髓化验,我可不想以身试法。
  星期二上午,常欢打电话说等下会过来陪我,我对他说不要总往医院跑,毕竟上班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对我讲:“工作永远做不完,老婆却只有一个。”我甜蜜地笑了笑,没有再坚持。实际上,我是那么那么地想见到他,就像古书里说的那样,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今天的点滴结束得稍微早一点,我催促妈妈早点回家休息,她是那么的疲惫,眼睛总是红红的,像是偷偷哭了许多次一样,我知道一切都是因为母爱,看着我的手被扎成了筛子,我相信她宁可被扎的是自己。“等一会常欢就来了,你放心回家吧”,我几次三番这样说,她才终于肯提前离开。
  我跑到盥洗室飞快地洗漱干净,又擦上了香喷喷的柔肤水和面霜。等下常欢就来了,我可不想让他看见我蓬头垢面的样子。李大勇吹嘘自己藏了好多花花绿绿的杂志,我准备借两本过来看看,否则常欢走了以后,我又该无聊的发慌了。想到这里,我披上外套朝他的办公室跑了过去,院长的儿子就是不一样,明明调去了妇产科,还能继续留在脑外科办公,还是3年前的那一间,我从前就认得,现在更是轻车熟路。
  刚刚跑到楼梯口,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是常欢。我接起来却听到他跟别人在说话,声音听起来很远,大概是不小心按下了重播键。自从换了这款平板电话以后,他总是忘记锁键盘,类似今天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好几次,我总是提醒他,可他总当成耳边风,这个固执的家伙。我恶作剧一样竖起耳朵偷听他的秘密,如果这家伙敢趁我生病的时候勾搭别的女人,我就跟他没完。
  走廊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小声争辩着什么,他们还算有教养,知道医院里不能大声喧哗,所以也不会影响到我的窃听计划。
  “大勇,”常欢说,“非要手术么?你让我怎么跟他说?”
  看来常欢正在李大勇的办公室,就是10米开外的那扇门里面,他们又在召开慕尼黑会议,准备拿我开刀,我这回要坚决反对,反对任何形式的小题大做,我受够了当小白老鼠的日子。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大门口,手里的电话却没挂断,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近,就像现场直播,真有趣。
  “其实就算手术了也未必有用,三期胶质瘤,基本没得治。很多人根本下不了手术台,活下来的也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就算万幸手术顺利,也不能保证活多久……再说手术费用也不低,就算你们都不缺钱,也犯不上这么折腾。”
  “我不管,花多少钱都没所谓,我只想让她活着,一年,一天,甚至一分钟都好。三年前我已经失去她一次,我不能再失去第二次,你无论如何要帮我,像三年以前那样,再给我一个奇迹,算我求你……”
  “尽人事,听天命吧。对了,还准备继续瞒着她么,我看她挺伤心的,还真以为自己流产了,当初你怎么扯了这么个谎。”
  “还是瞒着吧,这也是她父母的意见。”
  走廊里那对男女的吵架突然升级,女人的破口大骂像是一个炸雷,刹那间响遍了整个走廊,男人不甘示弱,他的词汇比女人的更加不雅,声音也仿佛更大些。
  我的偷听被打断,但这些已经足够了。我以为自己会在刹那间崩溃,可是我没有。
  三期胶质瘤,这个医学名词曾经被我应用在那篇《狂想曲》中,当时我还上网查过了资料,从那时我就知道,原来这种病还有一个更通俗易懂的名字——脑癌。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连日头晕眼花头昏脑胀,为什么明明不久前来了月经却又莫名其妙地流产,为什么要吃那么多药打那么多点滴,为什么会在那个夜里全身抽搐,为什么常欢坚持让我住院,为什么妈妈的眼圈总是红红的,甚至为什么李大勇会像个白痴一样“从脑外科调到妇产科”,这么多的“为什么”,我一下统统都懂了。
  大概是想制止外面的喧哗者,李大勇推开门走了出来。他看到我在门口,先是愣了愣,然后回头喊了一句“常欢,你出来一下。”
  与常欢四目相对的时候,我的手里仍然拿着电话,听筒依然紧紧贴在耳朵上。他惊慌失措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电话看了看,随后意识到:我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20 10:45
标题: 第三十四章 被遗忘的往事
第三十四章    被遗忘的往事
  我还是出院了。
  我不喜欢冷冰冰的病房,尽管我早晚会回到那里,走完最后的路程。
  我辞去了晚报的工作,老师问我为什么,我说有一家杂志给的薪水很高,所以决定跳槽。他叹了叹气说没什么,毕竟人各有志,你有好的发展,我祝福你。
  刘亚菲和赵小帅似乎比我更早一步清楚了我的状况。我出院那天,他们的眼睛都是红红的,好像是哭了很久。我笑着说她变成了一只小白兔,如果再这么丑的话以后不跟她一起玩,结果她的眼泪噼里啪啦掉了下来,她说叶心爱,你要是敢不理老娘,不跟老娘玩,老娘就跟你拼了。我捏了捏她的脸蛋说不会的,我不理谁也不会不理你,谁让你是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女主播,谁让你是泰城最红的名嘴。她才破涕为笑,可那个微笑,是那么的苍白勉强。
  常欢说服了我的爸爸妈妈,把我带回了他的家里,白桦木的地板已经铺完,家具和床也统统都换了新的,还好都是环保产品,没有什么刺鼻的味道。
  反正流产是句假话,所以我可以毫无禁忌地做家务,不用怕沾水,不用怕劳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每天我都会早早起床,煮稀饭,煎鸡蛋,等一切都准备就绪的时候再用亲吻把他叫醒。而实际上他常常是醒得很早,却假装睡得很熟,这一切我统统都知道。他偶尔会去上班,但大多数时间都是陪着我,我们总是紧紧抱在一起,紧得几乎透不过气来,然后疯狂地做爱,直到两个人都气喘吁吁,汗如雨下。仿佛这样可以留住一些什么,同时又能抵御一些什么。
  今天是我家庭主妇生涯的第三天,上午10点,常欢刚刚冲过凉,头发湿漉漉的,就像刚踢过球的小伙子。
  我突然想起那天他跟李大勇的对话中,好像有一句是“三年前就失去了一次”,由此看来,我车祸那天,他并不是“路过”那么简单。
  “老实交待,三年前是怎么回事?”我一脸坏笑地凑到他跟前,翻起了旧账。
  “三年前你撞车,我路过,然后报警,我是你的恩公,然后你以身相许,都忘啦?”他也笑着跟我打起了马虎眼。
  “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哦,不说清楚晚上没饭吃。”我拿出杀手锏,不知道是否会奏效。
  “没饭吃也不说,说出来比不说还惨,我知道。”他不再否认,却抗争到底。
  “看来你是铁了心要让我死不瞑目。”我假装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把头扭向了另一边。
  “小爱!”他紧紧地抱住了我,像是生怕失去一样,“别再提那个字,你想知道什么,我统统都告诉你,只要你别再提那个字,好么?”
  我有些后悔自己的口没遮拦,他脸上的痛苦表情让我心疼,而这个世界上,我最最珍爱的就是他,可却总是不经意间给他伤害,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事情。
  “对不起,我以后不说了,再也不说了,我要好好活着,给你做50年的绿豆稀饭,煎50年的荷包蛋,好不好?”我尽量轻松地许诺着,仿佛50年就像50天那样简单。
  “一言为定。”他说。
  “一言为定。”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个黄毛丫头,刚刚中了彩票,拽得很。”他努力地笑了笑,终于开口讲出了这段往事。
  当时他在北京的一个事务所,并没打算回泰城,尽管他有一个又漂亮又有背景的女朋友徐小妤。他们的感情危机重重,却依旧坚持了下来,毕竟那时他们的初恋。我们在从西藏飞往泰城的班机上相识,我的高原反应过于严重,他恰巧坐在我旁边,那套杰尼亚的西装被我吐得一塌糊涂,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我就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下飞机我们一起去喜来登,那有这个牌子的专卖店,我赔一套给你。”
  他不喜欢这个女孩子的傲慢,不过我能一眼看出来自己穿的衣服是什么牌子,这也让他十分好奇。
  他并没打算让我赔钱,所以着陆以后他准备拎着自己的小包先行离开,可刚刚站起来就又被拽回了座位上,我有气无力地对他说:“这位老兄,我头晕眼花脚发软,站不起来了,能不能拉我一把,回头我多赔你一条领带。”他看着我死鱼一样的表情和惨白的脸,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当我学雷锋了,走吧。”随后他一手拽着我的行李,一手搀着我走出了大厅。
  “那个时候你走路都晃晃悠悠,还死撑着要领我去喜来登买衣服,我说赶时间,要买改天再说,你才罢休。”他笑着回忆,“你就抓起一支原子笔,在我的手背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你的电话号码,说‘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赖帐’,然后就下了车,连行李箱都没拿就上了另外一辆出租,像个丢三落四的小学生。”
  我抓起他的右手,然后问他,“是不是这样?”
  他笑笑说:“是的,就是这么蛮不讲理,写得歪歪扭扭,满难看的。后来,”他顿了顿,“我跟小妤和平分手,就在遇到你的那一天。我当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又像是轻松了些,又像是恋恋不舍,我突然想找个陌生人喝酒,于是想起了你。就在Bonnie Bar,我说要把行李箱还给你,条件是你要请我喝酒。结果你嘟嘟囔囔说泡妞也不选个别的借口,没见过这么土的人。”
  “那天晚上我没喝醉,你反倒醉了。你跟我讲起你的fucking恋爱,说那帮王八蛋统统都是猴急的混球,可你的左腿总是在关键时候抽筋,所以一个分了,另一个也分了。我好心送你回家,在楼下,你问我叫什么名字,我随口说KFC肯德基,你说我操,怎么不叫麦当劳。你又歪歪扭扭地把QQ号码写在了我的另一只手上,说难得碰上一个喷着迪奥华氏的男人,否则宁可不要行李箱,也决不会请我喝酒。
  “我们就这么认识了,在网上,从每天聊几句到每天打几个电话。你喜欢叫我K,总是说K,今天泰城怎样怎样,K,今天我怎样怎样。就像个随时汇报的小学生,很可爱。有一天你突然打电话给我,哭着说想找个人一起喝酒,我就鬼使神差地坐飞机回来了,我们很开心地喝酒唱歌,然后……晚上的时候,我问你可不可以不回去,你点了点头。”
  我的眼睛瞪得老大,几乎是张口结舌地问他:“然后呢?我们就……那样了?”
  “嗯,你的左腿破天荒没有抽筋,不过事后你还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辛辛苦苦留了20多年,终于还是没了。我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对你好,你说但愿如此,如果让你知道我还有别的女人,就先杀了我,然后自杀。”
  “天! 那你一定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然后我悲痛欲绝才去自杀的,然后搞成了现在的模样,是不是?”我佯装生气的样子恶狠狠地地问他,其实那段过往对我已经没有太多意义,现在仍在追问,是因为很想撒娇。
  “不是的,其实自杀的那个是小妤。她吃了一大瓶安眠药,然后打电话给我,说终于发现自己仍然爱着我,不过不会再次打扰我平静的生活,要我保重,还祝我幸福。是你听出来她的弦外之音,她才因此得救。第二天你到医院来找我,你哭了很久,说你的确很喜欢我,可是还不至于离开了就活不成,可小妤不一样,所以你决定成全,你要跟我分手。你让我忘掉那一夜,顺便忘掉你,我当时心里很乱,我说了句好的。”他沉默了一会,然后才接着说,“就是那句‘好的’,让我足足恨了自己三年,从话一出口到现在。你擦干了眼泪,问我可不可以送你出门,之后老死不相往来,就当是永别,我也没拒绝。然后,过马路的时候,你跑得很快,那个货车司机又喝了酒,我亲眼见你飞出去老远……再然后的事情,你统统都知道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搞什么君子协定互不干涉呢?”
  “那是你说的,说也许会碰见更多比我更好的男人,不想因为一棵小树放弃整片森林,我除了由着你,还能怎么样。”
  “那你的那些女人呢?你的女人比我的男人多一万倍!”我撅起嘴抗议。
  “还不都是被你气的,我第一次出去跟别人过夜,是因为你人间蒸发了三天,回来跟我说是跟一个老外出去风流快活了,我一气之下就找了个模特,回头还给了那女人2000块钱,连电话号码显示都是‘模特鸡’,你又不是不知道。”
  听到这里,我哈哈大笑。那一次我的确是跟一个老外出去风流快活了三天,只不过那是个女老外,她爱上了刘亚菲,吓得刘亚菲哇哇大叫,她求我跟她们一起去康城兜风,否则她怕自己晚节不保,我想想就答应了她,原来常欢是为了这件事情耿耿于怀。不过那个模特鸡事件真的气坏了我,我从那时候才彻底认定了“常欢不是个好东西,坚决不能跟他产生真感情”,从那以后,我们才真正开始各玩各的,互不干涉。看来,这一切,居然也有我的错。原来常欢就是我的K,我的第一个男人果然是他,这个结局,甚至比小说还要离奇。
  “常欢,知道么,无论我还能活多久,都知足了。爱过你,也被你爱过,我不枉此生。”我轻轻偎在他怀里,温柔地说着。
  “不会的,你一定能好起来,”他尽量轻松地说,“我还指望着你做一辈子的饭给我吃呢,谁让你做的紫菜饱饭天下第一。”
  “一辈子,没问题,那就给你做一辈子的饭好了。”只要我还活着,就可以天天做饭给他吃,即便我死了,也不算是违背了“一辈子”的诺言。
  其实我舍不得这个花花世界,舍不得日渐衰老的爸爸妈妈,舍不得刚刚开始的幸福生活,我更舍不得他。但我真的害怕,怕自己无法活着离开手术室,尽管不接受手术意味着我的生命所剩无几,可至少能够每天看见他,听见他,做饭给他吃,我就心满意足。
  “小爱,我们提前结婚吧,不要等到9月份了,明天就去注册,然后下周就举行婚礼。”
  换成是10天前,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他,可是现在不行。我不希望自己心爱的男人变成一个悲伤的鳏夫,尽管我的离去将会带给他很大的伤害,但如果结婚了,这个伤害就会增加到二倍三倍,甚至更多,于是我坚定地摇了摇头。
  我爱你,所以才不能嫁给你,常欢,我的心思,你应该明白。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20 10:46
标题: 第三十五章 一次谈判
第三十五章    一次谈判
  阳光明媚的上午,常欢被我催促着上班去了。 出院一周以来,他花了太多时间陪在我身边,两周后还有一个案子要开庭,尽管此类经济案件他轻车熟路,可一旦准备不足,就很容易出纰漏,我才不想让那些企业的法人代表追上们来说他骗了顾问费却不好好干活。
  我坐在沙发上摆弄着刘亚菲昨天送来的香水百合,仔细地一支支把它们的茎剪短一些,再插进漂亮的白瓷花瓶中,这样它们才不至于重复我的命运——在最应该怒放的时候死去。
  还差两支没有修剪好,门口的可视门铃就唱了起来,我走过去拿起话筒,是常欢的妈妈。我打开了单元口的大门,又飞快地跑回卧室换上了一套严严实实的家居服,刚才的睡衣露得太多,不适合被常欢以外的任何人看到。她很快到了家门口,我在门铃响起的那一刹那开了门。
  她几乎没带什么行李,看样子并不打算常住。我把她请进屋里,又问起了常爸爸为什么没一起过来,她说他在北京有点事情走不开,我说那好的,您先坐一会,我去泡茶。我跑到厨房找出了上次的白瓷茶具,常爸爸跟我爸爸一样喜欢黄山毛峰,我还记得,大概常妈妈也会喜欢这种茶叶吧。
  她依旧坐在沙发上,等我把茶壶茶杯端到茶几上的时候,她正拿着剪刀帮我修剪桌上那两支百合花,还很麻利地把它们插进了花瓶里,又把修剪下来的花茎统统扔到了纸篓里。见我回来,她问起了常欢,我说他上班去了,她“哦”了一声就没再问。随后就盯着我看,这让我有那么一点点的不自在。我说要去洗点水果过来,她说不用了,“你也不要再忙了,陪我坐会,我有点话想单独跟你说。”
  我了解所谓“单独”的意思。我早就想到自己终究会面对一次家庭谈判,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早,出院7天,我跟常欢真正朝夕相对耳鬓厮磨的小日子刚刚过了一个礼拜,这一切就要结束了,我的心里的确有点难过。可她的想法并不过分,常欢是独生子,她当然不希望他刚刚结婚就变成鳏夫,换成是我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于是我笑了笑,顺从地坐在她对面。等下她开口要求解除婚约,我一定不会反对,我保证还能端庄优雅可圈可点地说一句“好的,我完全赞成”。如果她希望我搬回自己家里,我也会同意,可估计常欢也会收拾衣服跟到我家里去,这个时候,恐怕没人能把他从我身边赶走。
  “你爸爸妈妈最近还好么?”她微笑着问我,跟之前一样端庄大方,丝毫不见局促,仿佛这次突然造访仅仅是为了跟我拉家常。
  “他们……最近有一点点忙,家里的事情太多,不过托您的福,一切还好。”我不想昧着良心说“我父母好的不得了”,实际上他们为我操碎了心,每天都要跑到这边来看我,过的一点都不好。昨天晚上过来的时候,妈妈的眼睛依旧是红红的,爸爸也一直在强颜欢笑,我曾暗自感叹感叹说儿女是前世的债主。或许我生来就是个讨账鬼,前23年暂且不谈,只说从那次车祸以后,除了眼泪和忧伤,我好像并没给带过他们其他东西。
  “那你和常欢呢,也还好吧?”
  “我们……也还好。”我倒出一杯茶递到她面前。
  “黄山毛峰,还是上回那包么?”她喝了一口,随后问我,见我点了点头,又笑笑说“你这孩子就是这么细心,又通情达理,难怪我和你叔叔都喜欢你。”她一边看着我一边说出这番话,我大概听得出她的弦外之音,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直接讲就可以了。
  “您过奖了。”
  “小爱,”她终于决定切入主题,“我这次赶过来,是想说说你和常欢的事情,既然出现了一点点小的状况……”
  “我明白,阿姨,您放心,我尊重您的决定。” 在她停顿的空隙间,我一口气说出了早已准备好的话,我不知道自己笑得是否难看,但我保证自己已经尽全力笑得很正常了。
  “嗯,好,阿姨喜欢爽快人。”她抓起我带着钻戒的左手轻轻拍打着,“那就提前吧,别等到9月份了,下周就去注册,两周以后举行婚礼,下个月接受手术,就这么定了。”
  我面前并没有镜子,可我仍旧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样的表情。我本来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来面对他们的游说,可完全没想到游说的内容与我料想的刚好相反。我的眼睛瞪得老大,眼球几乎都要掉出眼眶,“什么?您是说……提前结婚?”
  “是啊,提前结婚,早点成为我们家的儿媳妇,不好么?”
  她一直盯着我看,等待着我的答案,仿佛我是奥委会主席,手里正拿着下一届奥运会举办城市的名单。实际上,我也很想说出一句“好的”,管它是否去日无多,能够成为常欢的妻子,都将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之一,即便立刻就死了,也不会留有太多的遗憾。如果我再自私一点,如果我再少爱一点,就一定会脱口而出“好的”。可是我不能为了一己之欢害了他一生,我的幸福至多还有一年半载,可如果我死了,他的痛苦会延续到若干年后,这是我无论如何不能允许的。
  “我恐怕要让您失望了。”我低头拽出一支百合花继续摆弄着,借此躲避开她们的视线。“结婚的事情还是等一两年再说吧,反正我们都还年轻,再磨合一段时间也不迟。”
  “结婚以后再磨合也是一样的,我和你叔叔只谈了1年恋爱就结婚了,这么多年不也很幸福么。”常妈妈用快乐的语气对我讲,仿佛我只是患上了感冒,还是退烧药就能搞定的那一种。
  我把花插回花瓶中,然后抬起头,缓慢却又坚定地对她说:“对不起,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不能嫁给常欢。”
  “你不爱他,不想嫁给他么?”她问。
  “想,非常想,也很爱,”我用力吸了吸鼻子,只有这样才能制止即将涌出的眼泪,“尽管谁都没有说出来,可有一个事实是终究无法回避的,我可能活不了多久。我只想好好走完剩下的路,每天清早起床能看到,能听到,晚上能等他下班,烧饭给他吃,就足够了。至于婚姻,我承诺不起,因为我知道自己不可能跟他甘苦与共,携手今生,而我最痛恨言而无信的人,您的心意我都懂,也心怀感激,可是我不能接受,也请您尊重我的选择。”
  “那我也告诉你,如果你真爱他,就非嫁不可,”她盯着我的眼睛,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否则你一旦死了,我的儿子就等于死了一半。前天他给我电话的时候泣不成声,说你不仅拒绝了他的求婚,还拒绝接受治疗,不是因为不爱,反而是因为太爱了。他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劝说你,他恨自己,把一切过错都归结到了3年前的车祸上,说如果不是他,你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她几乎没有停顿,就接着说:“你们3年前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不过那次车祸绝对是一个意外,相信我,伤害你绝对不是常欢的本意,可他现在大包大揽,统统怪罪在了自己身上。我绝对不允许他那么消沉那么绝望,所以今天,我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请求你,如果你真的爱他,就嫁给他,然后好好接受治疗,给他希望,也给你自己一个希望。”
  她的眼泪终于涌出了眼眶,这有些让我手足无措。我本来很想哭,可她一哭,我好像就只有“安慰”这一条路可走了。
  “阿姨,您知道,我……我很爱常欢,可是如果结婚了,我又死掉了,他就会变成一个痛苦的鳏夫,他会念念不忘那个短命的前妻,” 我慌乱地解释着,“如果我们不结婚,那我仅仅就是一个女朋友,您知道,这种概念是不一样的,常欢说得对,我不是不爱,反而是因为太爱了,才不能嫁给他。我从来没怪过他,3年前没有,3年后同样没有。天知道他为什么要自责,回头我好好劝他就是,您别哭,您一哭,我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小爱,你是个好孩子,我知道你很善良,一切都是为了常欢好。阿姨很感激你这么替他着想,可我比你更了解他,如果你就这么去了,常欢就毁了,他没你想象得那么坚强。如果他从此一蹶不振,你就算在天堂里,也会心疼的吧?原谅阿姨说了这么多不该讲的话,嫁给常欢,然后接受治疗,也许就会有奇迹。就算为了我儿子,算我求你。”
  我做了个深呼吸,又扭头看了看窗外,阳光明媚得几乎完美。这样的花花世界,我怎么可能不眷恋?再看看墙上的婚纱照(还是订婚时候匆匆照的),那个笑得如阳光般灿烂的男人,我怎么可能不眷恋?如果他真的被愧疚纠缠,如此走完一生的话,即使我在天堂里,在云端,也会心疼的吧?再想想我的父母,那对可爱的老夫妇,他们是否也跟常欢一样,相信医学会为我带来一个奇迹?
  奇迹,与之同名的香水打动了全球各个角落的女人;奇迹,如果可以,请你打动死神,再多给我一些时间,留给我和我最珍爱的人们。
  “我知道了,等一会我就给常欢打电话,告诉他,如果他肯娶的话,我就肯嫁。”
  “谢谢你,孩子,谢谢你。”她伸开双臂紧紧抱住了我,有着淡淡香皂味道的怀抱,是那么那么像我的妈妈。
  良久,她才松开了我。她抽出一张纸巾擦干了眼泪,然后恢复了一贯优雅的表情;“我要回去了,马上走,趁着常欢还没回来。千万别跟她说我来过了。”
  “为什么?您不希望他知道您来过?”我真的搞不大清楚她是怎样想的。
  “男人很多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也会许愿,就让他相信一切都是个奇迹吧,奇迹不是我们现在最需要的东西么?”
  的确,奇迹,我需要你。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20 10:48
标题: 第三十六章 永远的离别
第三十六章    永远的离别
  我的头发已经长出了两寸长,足以挡住手术留下的疤痕。眩晕的感觉已经消失了,我再也没有晕倒或抽搐过,听李大勇说,我简直走了狗屎运,一切就像奇迹。
  我曾经热切盼望着的奇迹终于发生在我身上,然而这并没带给我任何欣喜。我每天按时吃药,按时接受治疗,一切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准时得就像精密的瑞士仪器。
  我常常对着天空微笑,对着白云微笑,因为仰着头眼泪就不容易掉下来,而他最喜欢我的微笑。
  今天是常欢离开我整整半年的日子,183天,4392个钟头,263520分钟,15811200秒。
  我时常会产生一种错觉,削苹果削到手指的时候,耳边好像有人在笑着戏谑:“小傻瓜,真像个250”;当我一个人在北塔大街闲逛的时候,只要电话铃声响起,就以为会听到那句“我想吃紫菜包饭,赶快买些回来”。我几乎每周都会做一次紫菜包饭,然后躲在房间里吃一半留一半,如果他饿了,也许会沿着味道来找我。然而他终究没有来,剩下的半盘永远都会在几天之后被倒掉,然后再重新做,再重新倒掉。
  最难捱的是夜深人静时。夜是游荡的鬼,月光是引子,回忆是凌迟我心的千万把刀。
  我穿着他的睡衣,抱着他的枕头,渴望这种熟悉的气味能够伴我入梦,让我沿着嗅觉一路走去,穿越熟悉或陌生的楼群街巷,直至找到我的爱人。
  只有在梦里才不会心痛,在借来的时空里,上帝终究能恩赐个机缘,让我们躲入时光也渗透不到的小小蓬壁,看见他那张坏坏的脸,闻到那种带着体温的味道,一同喝或浓或淡莫名其妙的酒,饮南来北往无所顾及的茶。
  好梦永远不长,每次都在哭泣中醒来,睁开双眼,爱人不见了,除了泪水,一切都是冰冷的。
  “活下去,好好活下去”,这是他最后的一个要求,就是那天,那声巨响以后,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也是唯一一句话。
  那天下午,常欢的妈妈说服了我,终于明白了,就算我不嫁给他,他的悲伤也不会因此减轻一分一毫。与其如此,倒不如勇敢接受一切,或许上天真会赐给我一个奇迹。她走以后,我拨通了常欢的电话,像撒娇一样问他还肯不肯娶我,结果他仅用了10分钟就从事务所跑回了家。他问我是不是真的同意嫁给他,我用力地点了点头,他当时兴奋得像个孩子。
  我说仙女姐姐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现在你最想做什么,他想了很久,才终于说:“我想跟你去温泉乡,就是当年你跟那个老外风流快活了几天的地方,然后彻底把你的小脑袋洗干净,以后里面只许装我一个人,不许再有别人。”
  我再次跟他解释,说那个老外是个女人,她爱上了刘亚菲,我只是为了保护刘亚菲才跟去的,并不是什么艳遇,可他仍然耿耿于怀:“因为一个女人,让我们整整怄了两年的气,我不甘心,非要带你去一次不可,只有我们两个,好么?”
  我笑笑说好的,只要常先生觉得是好的,叶心爱也会觉得是好的。我要做一个最有妇德的女人,你让我如何我就如何,百分百顺从。他说从温泉乡会来我们就去注册结婚,我说好的;他说婚礼定在两周后,我说好的;他说婚礼之后马上接受手术,我说好的好的,你说什么都好的,只要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
  我们换上休闲装,当天下午出发开往温泉乡,沿着高速一路前行,在路上我们不停地听歌,聊天,仿佛有攒了一辈子的话没说完一般。晚上,我们在滚烫的温泉浴缸里颠来倒去,直到肉皮被烫的粉嘟嘟的,就像两只被煮熟的螃蟹。我们相拥而眠,清晨醒来时,窗外的世界都泛着晶莹剔透的光,下雪了,这大概是这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雪,因为春天就快来了,我甚至闻到了小草即将发芽的气味。
  他问我,下午回去就注册结婚好不好,我说好的。他说不许反悔,我说不反悔。
  宾馆旁边有一家玩偶店,里面有手工制作的陶瓷娃娃,在附近很出名。他挑了一对,说男的是他,女的是我,只要娃娃会永远在一起,我们就会永远在一起。打包装的时候,店员不小心把女的娃娃掉在了地上摔了个粉碎,他发了很大火,吓得小女孩一声不吭,而我一直好言相劝,说碎碎平安,他才作罢。
  我们匆匆返程,上高速之前要走一段坡路,冰雪路面总是很难掌握,不过我一向放心他的技术。我一直在把玩着剩下的那个娃娃,是个男孩子,大大的眼睛,还真有些像常欢。
  就在我热衷于娃娃的长相的时候,一辆桑塔纳从后面结结实实地撞了过来,我们前面还有一辆迎面开来的载货微型卡车,我只听到一声巨响,随后就失去了知觉。
  通往虚无的途中,有一个声音将我拉了回来,我感觉到有人一直在拍我的脸,他说:“活下去,不许死,好好活下去。”
  等我再次醒来,已经躺在了病房里。医生说我断了一根肋骨,并且他们发现我的脑叶上有阴影,我告诉他们是胶质瘤,已经在别的医院确诊过,并不是这次车祸造成的,医生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我问医生跟我的男朋友在哪里,三车相撞,我们夹在最中间,既然我没什么事情,估计常欢伤得也不重,我想马上看见他。
  医生并没有回答我,我略微感到不对头,拼命地问他“常欢在哪里,告诉我他在哪里”,他依旧没有做答,我尖叫着想下床去找他,结果被拦了下来,“见不到了,人已经走了”这是医生最终给我的回答。
  我被卡在了车里,120没到之前,是他把我从车里拽了出来。听医生说,当时他的肋骨融穿了肺,脾脏也破了,引发了大出血。在救护车上,他的嘴里不停地涌着血,却一直在拍着我的脸,告诉我不许死,活下去。
  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能够马上晕倒,那样就可以看不见,听不见,可是我没有。
  我只能眼睁睁地接受一个事实:常欢死了。
  这世界上我最最深爱的那个男人,他已经不在了。
  再不能依靠在那个温柔温暖的怀抱里,再不能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无法被那只大手紧紧牵着安心步入未知的前途。我很后悔答应他要做一个听话的女人,没有他的世界,不值得我眷恋。然而我却不能轻易地结束自己,因为他最后的期望是让我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没有参加他的葬礼,那个时候我正躺在手术台上,李大勇那位脑外科权威院长老爸亲自主刀。接受麻醉前,他对我说孩子你放心,手术一定会成功,我说无论如何都感谢您。
  那一刻,我很希望自己能够从此和上双眼不再睁开,那样我就可以坦坦荡荡地奔向常欢,而不用执著于那个承诺了。
  没有常欢的世界,活着,是种负担。
作者: 翔子    时间: 2006-12-20 10:48
标题: 尾声
尾声
  尽管我万分期待着任何自杀行为以外导致的死亡,可我终究还是活下来了。也许这是上帝的意思,也许这是常欢的意思。我接受了开颅手术,结果异常成功。苏醒过来的时候,爸爸妈妈都笑了,唯独我一个人在叹息。
  常欢的妈妈决定把泰城的房子卖掉,她不想再回到那里,因为那扇门永远能开启她的悲伤。她总会想起儿子,而“想起”几乎等同了“撕心裂肺的痛”。房子很快售出,因为买家是我。我想继续住在那里,那种熟悉的味道常常会给我一种错觉:常欢正在某个角落注视着我,在离我最远也是最近的地方。
  初夏时分,刘亚菲和赵小帅终于决定走入婚姻的围城,他们的婚礼办得很仓促,从决定到行礼只用了两个礼拜。后来我才知道,是刘亚菲怀孕了,他们不想拿掉孩子,就选择结婚。今年最流行的是生小孩,刘亚菲又赶了一个时髦。
  当时我的头发还只有一寸长,我戴着软帽参加了她的婚礼。婚礼上有很多让人意想不到的来宾,包括24孝,包括肖田田,我没心思探究她的新欢旧爱们究竟会不会大打出手,只待了一小会就匆匆离开,我有些抗拒这种喜洋洋的场合,因为我身上的气息与之格格不入,难以调和。
  晚报副刊部主任,我的张老师终于知道了我离职的原因,并且还知道了以后发生的事情,他建议我重新回到工作中来,我说暂时不想工作了,现在只想歇一歇,静一静,偶尔想想那个人。
  洛可可如愿以偿地出国了,澳大利亚。临走的时候他告诉我,说去那里是因为一个男人,他说早晚会在那买一片牧场,所以她先去,她要在那里等着他。她建议我跟她一起离开,说换个环境有助于忘却,我没有接受她的建议。我不想离开这个城市,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回忆,如果连回忆的权利都被剥夺,我真的不知道还是否要继续坚守承诺,勇敢地活下去。
  在我去医院复查的时候看见了棠和徐小妤,他们终于决定在泰城生活下来了。她的肚子挺得老高,据说是一对双胞胎,我说恭喜,她微笑着说了句谢谢,那笑容依旧像秋天的云朵般精致,跟初见时并无二致。相比之下,棠却沧桑了很多,脸上写满了疲惫,大概婚姻就是这样的,至少有一个要彻底的改变。
  我还是经常会去米娅,喝点橙汁,发发呆;偶尔也会去Bonnie Bar点半打墨西哥啤酒自斟自饮,那个来自美国的黑人DJ总是喜欢用英文讲笑话,无论好笑与否,我总是笑得前仰后合,直到眼泪流出来。
  9月9号,星期六,我和常欢最初定下的婚期,许多人都忘记了这个日子,只有我还记得。
  清早起床,久违的眩晕在洗澡的时候重新造访,我重重地摔在了浴室里。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悄悄地醒来。我怔怔地想了一会,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刹那间流淌到四肢百骸,我终于发自内心地笑了。
  因为很快就能见到他了。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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