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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州:禁售电动车 [打印本页]

作者: 曼竹鱼    时间: 2003-6-3 23:32
标题: 福州:禁售电动车
福州:禁售电动车是为了多数人
   
  
(2003-05-31 14:09:19)
   
[$nbsp][$nbsp][$nbsp][$nbsp]本报讯(记者 贾婕 实习生 王昕桓)6月1日起禁售电动车的消息引起市民强烈关注,“禁售电动车的决定是否合法?”“报牌费用到底是多少?”“电动摩托车能否上牌?”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问题解惑释疑。
  
[$nbsp][$nbsp][$nbsp]“政府有权作出决定”
  
  记者问:政府作出禁售电动车的决定并进行公告,公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决策过程是否民主?为何未举行听证会?
  
  发言人答:福州市政府将发出关于禁售电动车的通告,这个通告是一份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承担保障城市交通安全、道路畅通的职责,在国家法律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时,政府从自身职责出发,有权力出台有关规定。
  
  市政府是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倾听了各方的声音后作出这一决定的,有关规定并未要求必须举行听证会。
  
  问:政府出台禁售令是否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能否从方便群众出行角度出发?据说电动车经销商要将福州市政府告上法庭,政府方面对此有何反映?
  
  答:政府自身没有特殊的利益,管理是政府的一种义务,为了履行义务,赋予了政府一定的权力。福州目前的电动车数量约为15万辆,这个数字和福州市区的200余万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相比是少数,政府作出禁售令是为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考虑。
  
  至于电动车经销商要告福州市政府,政府方面已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经销商认为政府的行为不合法,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问:临时牌证的使用期限为4年,政府作出4年使用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福州的实际情况,参照北京的做法。
  
  上千元报牌费是谣言
  
  问:电动车禁售令见报后,几日来福州电动车卖疯了,有传言电动车报牌费用将高达3000元。能否明确电动车报牌的费用?
  
  答:报牌费用除牌照的工本费和手续费外,还包括登记过程中的一些费用,这些费用是最基本的成本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不存在经营方面的费用,也不会增加其他方面的费用。3000元的报牌费用是谣言,不存在上千元的概念。
  
  问:无福州户口的外地人购买的电动车能否报牌?电动摩托车能否报牌?
  
  答:按照《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车主可持登记证、购车发票、本人身份证,并随带电动车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电动摩托车也被界定为电动自行车,可以报牌。
  
  问:电动车电池使用期为一年,禁售令出台后,政府是否考虑到电池的后续供应问题?
  
  答:对电动车电池未作出禁售决定。
  
  禁售有三大原因
  
  一、道路状况制约 目前福州市区机动车已达21万辆,且每月以1500至2000辆的速度增加,大部分交通流集中在几条主要的干线道路上,市区主要的几条主干道如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八一七路、华林路、乌山路等道路高峰时超负荷运作,同时绝大多数次干道、支路的运行效率及通行能力也不高。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关键在于充分利用有限的道路交通资源,鼓励、倡导公共交通,限制其他个体交通工具(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的发展。福州市正在实施城市东扩南移战略,随着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大,逐步超出了自行车交通的半径,越来越多的市民将把公共交通作为主要的出行方式。如果此时盲目发展电动自行车,势必增加城市道路负担,不利于城市公交的发展战略,城市将再陷入拥挤。
  
  二、交通安全隐患 目前福州市道路基本上是机动车、非自行车混行,在无专业电动自行车道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行驶其间,在速度上与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方式都不匹配(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达40公里左右,是自行车的2-3倍),容易发生事故,给行车秩序和安全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废旧电池污染 现有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使用的电池是铅酸蓄电池。废旧电池在回收和处置方面都存在问题:回收难,处置上也仅仅是对电池内的金属进行治炼提取有用的物质。处置不当会产生严重的二次污染,尤其是铅酸蓄电池。废铅冶炼时会造成污染环境问题,废酸及塑胶壳体更不易处理。如果没有有效的回收处理措施(据了解,目前全世界尚无有效的回收处理措施),废旧电池的污染将是非常严重的。
  
  参照北京做法
  
  对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是这几年全国许多城市交通管理的盲点问题。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未作出明确规定,各地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大致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绝对禁止,坚决禁止上牌上路;二是完全放开,即准许上牌上路;三是限制型,即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但对已有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牌证,期满后不再核发并禁止上路,如北京。据了解,目前全国多数城市在管理上多是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我市考虑到已购车群众的利益,借鉴北京做法,采取了第三种方式。 [摘自:福建经济快报]  
  
   
福州:电动自行车今起开始报牌  
   
  
(2003-06-01 11:07:02)
   
  
  本报讯(记者 林剑波 通讯员 徐建峰)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今天起福州市民就可以给电动自行车报牌了。
  福州市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两天她们就从税务部门领来了电动自行车的税单,并已下发到各社区,已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可以持身份证与发票的原件、复印件及电动自行车于1至7日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并交纳4元车船使用税及5角工本费。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今天是报牌第一天,又是周日,可能人会比较多,市民可以先将相关材料复印好,并预先填写清楚,以免到时手忙脚乱。从社区登记完毕后,电动车车主即可在6月30日前到指定的派出所办理临时牌证。
  
  根据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核定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费的通知,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费为8元,报牌服务费8元,共16元。市民可以先到当地工商银行指定的代售点购买分合式自行车报牌的定额票据8元,凭票据随带车辆、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电动自行车登记证》、购车发票到指定的派出所电动自行车报牌点(见右下表)办理报牌手续,经报牌点工作人员检验合格后,认真填写《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落户登记表》,申领临时牌照。
  
  各指定报牌点在报牌期限内的星期六、星期日应继续开展报牌工作。已领有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更新和在本市范围内过户。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须安装在车体的明显部位。未取得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在路上行驶,违反者公安交管部门将暂扣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
  
  热点纵深:电动摩托车到底能否上牌
  
  昨日,有关电动摩托车能否上牌成了最大焦点。数十位市民包括经销商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本报5月28日在《“六一”起禁售电动车》一文中报道“电动摩托车”不能报牌,但为何日前福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又传出可以报牌的消息呢?  
  
  源头:“不能上牌”来自《方案》
  
  5月28日,本报在《“六一”起禁售电动车》一文中提及“电动摩托车”不能上牌消息,源自福州市政府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中规定:“允许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市政府禁止销售通告颁布之日前购买,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那么,GB17761——1999对此是怎么表述的呢?记者查阅该标准时看到,这份标准中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等三个条款是强制性条款,在“最高车速”条款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推荐性条款)应不大于40公斤。该标准中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从上可以看出,判断是否为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除了最高时速、整车重量外,最关键的是,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只是辅助能源,换一句话说,当蓄电池没电时,它可以用人力脚踏骑行。显然,市场上无脚踏的所谓“电动摩托车”。
  
  按照福州市政府《方案》的规定,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GB17761——1999标准,但电动摩托车显然不符合此标准,因此,从《方案》中理解,电动摩托车是无法上牌的。
  
  基层:能否上牌说法不一
  
  按照《方案》,此次承办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由各县(市)区、街道(乡镇)组织实施、监督,由各社区(村)具体办理登记手续。
  
  那么,这些承办点对电动摩托车上牌持何态度呢?昨日记者以申请登记者身份询问了三个承办点的工作人员,却得到不同回答。记者问:“电动摩托车可以登记上牌吗?”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不知道,可能可以报,你明天来看看吧!”;五风街道湖泉居委会赵主任告诉记者:“接到的文件里没有提到电动摩托车,没说可以报,也没说不能报”;而鼓楼区鼓东街道树兜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回答是“能不能报,你明天过来看看吧,现在不知道”。
  
  求证:可以上牌是“放宽条件”
  
  有关电动摩托车能否上牌的问题,为何会有如此含糊不清的说法呢?记者昨日就此再度向相关部门求证。
  
  福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牌条件可以宽松一点,但为何电动摩托车也可报牌的原因,要请市政府回答。”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福州市政府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前,也开会进行过讨论,大家认为,此次上牌尽量放宽条件,反正只有四年的临时牌证,老百姓已经买了,总不能让它砸在手里吧。”
  
  针对上牌时车型的确定问题,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届时公安部门会制定一个目录,根据该目录进行上牌。但他还是强调,允许上牌的电动车必须是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类的。
  
  疑问:“电摩”身份是否合法?
  
  昨日,全国电动自行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倪捷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电动摩托车”作为一个产品门类不存在,它没有国家标准,没有行业标准。没有标准就无法检测,不能检测就无法发出产品合格证。
  
  据记者了解,生产电动自行车必须持有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记者在白马路的“绿源”和“千鹤”电动自行车经销店,均看到挂在墙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在一些电动摩托车经销店内却看不到该证,其销售人员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所执行的生产标准不同。其中一家“电摩”经销店老板称:“生产许可证前几天还在,今天不知道丢哪儿了。”
  
  担忧:“电摩”上路危险有几多?
  
  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的读者反映,几日来,街头巷尾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越来越多了,一些电动摩托车后座还载着小孩,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车速很快。福州市道路狭窄,交通拥挤,非机动车道越隔越窄,电动摩托车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混行一道,后果不堪设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质检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担忧地说,福州市面上的无脚踏电动车,俗称电动摩托车,目前没有国家标准,其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如果福州市政府想一揽子解决电动自行车问题,质监部门应该在此之前对市面的电动摩托车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数据,制定目录。
  
  链接:专家呼吁防止“摩托化”
  
  2003年3月2日至4日,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第二次修订起草会议在上海召开。此次会议对标准的修订发表了重要意见:标准的条款应当严谨、定量化,以有利于防止摩托化的倾向。
  
  据悉,“摩托化”电动自行车为增加载入载物的需要,普遍加长了车身,而轮胎却越做越小,同时,为使车型更美观,电瓶的安装位置从车架前身移至鞍座下方,车架前后受力严重失衡。“摩托化”电动自行车为提高行车速度,均将原来3只小电瓶串联,改成6只小电瓶串联,核定电压从36V升至72V,设计最高时速已大于或等于25公里/小时,而车架组合体的强度、硬度及制动体性能等安全指标却很难与车速同步。                                 (来源:福建经济快报)
  
直击福州电动自行车报牌第一天
   
  
(2003-06-02 14:39:30)
   
昨天是福州电动自行车报牌的第一天,同时也是福州市政府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禁售令”的第一天。在市民苦苦等候了数年后,榕城电动自行车终于再一次正式放开报牌,市民们心情怎样?对于“禁售令”,当地车市反应如何?车商们与执法部门之间又会上演一场如何精彩的对抗戏?早报记者昨日就此专门展开了采访  
  
现象篇  
  
挂牌现场清晨6点排队报牌  
  
清晨6点刚,福州市鼓屏路的屏山社区门口,一些推着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等候着给电动车上牌登记。  
  
队伍中,一位60多岁的老人指着手上的一大摞票据对记者说:“我的电动自行车买来快半年,今天终于可以报牌了,心情特别激动,所以我早上6点就起床了,也顾不上吃早饭就赶过来排队登记。”  
  
记者发现,到上午8点钟正式上班时,屏山社区上牌登记点就已聚集了近百位要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的市民。  
  
首位领牌者不愿谈看法  
  
上午8点半,福州市鼓楼区五凤派出所的电动自行车报牌点。一位携妻带子匆匆赶到这里的中年男子在上交了各种单据和凭证,又办理完各种报牌手续后,终于从窗口工作人员处随机领到了第一张电动自行车的车牌。  
  
当这位中年男子从人群中挤出来时,脸上挂着胜利的微笑。在报牌点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这位男子和妻儿一起小心翼翼地将车牌安装到全新的电动自行车前方。  
  
安装车牌时,记者曾几次上前想让他们谈谈此时的心情或看法,但他们始终不发一言,在记者的一再提问下,妻子才说:“能报牌心里当然高兴了,但车牌的‘寿命’才四年也太短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市民对于电动自行车有条件的报牌,均持赞成态度,许多市民在上完牌后,满意而归。  
  
电动车行仍在卖电动自行车  
  
按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昨天是“禁售令”实施的第一天。但昨日上午,在福州市五一广场的电动自行车一条街,记者发现这里的仍是热闹非凡。  
  
记者来到一家摆着许多电动自行车的车行问老板:“有电动车卖吗?”  
  
“有。”对方回答。“不是从今天起开始禁售了吗?”  
  
“卖不卖车是我们的事,你尽管放心买就是了。”  
  
“那政府规定只有5月3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车才可以报牌,今天买的还可以报牌吗?”  
  
“当然可以。我在给你开发票时,日期写前两天的就行了,我们店里刚才还卖出去十几辆呢1  
  
记者随后又来到其他车行,以同样的方式询问了别的车商,发现情况与第一家几乎一样。在车市上,不仅还可以买到电动自行车,而且同样可以开到“报牌有效期内”的发票。  
  
执法部门阻止销售却遭“游击战”  
  
上午10点半左右,在五一广场电动自行车一条街上,正在采访的记者发现了几批身着工商、税务制服的执法人员。  
  
记者随后跟着他们进行采访,这些执法人员正分别前往各家电动自行车行阻止车商继续销售电动自行车的。  
  
一位执法的工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到这里来的主要目的是依法核查各家电动自行车行的营业执照。如若发现属无照经营的,将立即勒令他们关门停业;如若发现属超范围经营电动自行车者,将立即勒令他们停止销售,并进行整改。据了解,福州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行此前均未核发过一面有在经营范围内标明“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工商营业执照,大都数实际在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车行营业执照上标明的都是“销售自行车”。  
  
税务部门执法人员则向记者表示,他们当天到这里进行的主要任务是对所有电动自行车行进行检查摸底,并对车行的所有税务发票进行一次彻底的登记,将号码抄走备案。  
  
在现场采访时,记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当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在电动自行车行检查督促车商们停业时,车商们大都表现出服从的态度,并当场拉下卷帘门做出关门停业的样子,可是当执法人员前脚一走,车商们马上又将店门打开,当街叫卖。  
  
一位车商称:“我们卖的又不是偷来的车,凭什么叫我们不能卖就不卖了1  
  
程序篇  
  
电动车报牌程序  
  
2003年6月1日前(不包括6月1日),已经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要在6月1日至6月7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并随带电动自行车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车船使用税;登记完毕,电动车车主即可在6月30日前办理临时牌证。具体要求:车主必须先到工商银行代售点购买电动自行车报牌定额票据,同时要带上车辆、个人身份证、暂住证及复印件、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登记证》等到指定的派出所报牌。先由报牌点的工作人员验证合格后统一填写车辆落户登记表,发放牌证、打钢印,挂临时车牌,同时在购车发票上加盖“已报牌”的印章,各指定报牌点在报牌期限内的星期六、星期日,应继续开展报牌工作。已领有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更新和在本市范围内过户。未取得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在路上行驶,违反者公安交管部门将暂扣车辆并依法处罚。  
  
报牌费为16元  
  
福州市公安局发布的消息说,电动自行车的临时牌照费为8元,报牌服务费8元,共16元。凡涂改、伪造购车发票,私自拼装、改装车辆的不予报牌。  
  
历史篇  
  
福州电动自行车身世坎坷  
  
1995年,电动自行车初现福州。当年福州市有关部门曾批准1000辆电动自行车挂牌,但由于该车电池质量有问题,经销商在销售出500辆左右后匆匆退出福州市常此后,福州市公安局就没有再批准过任何一辆电动自行车挂牌。  
  
1998年,电动自行车再度进入福州市场,但上牌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此后,要求给电动车挂牌的呼声不绝于耳,国内媒体曾一度聚焦福州电动自行车报牌事件。  
  
2001年6月5日,福州市公安局根据同年5月15日福州市政府有关会议决定精神,发布公告:禁止电动车在市区行驶。此举更是引来众多非议。  
  
2001年12月左右,虽然距离当地政府的“禁行令”发出不到半年,但福州市区的电动自行车不降反增。骑电动自行车者更是在大街上随处可见。  
  
2002年12月起,有传闻福州将开始禁售电动自行车。  
  
2003年2月中旬,再度有类似传闻。  
  
2003年5月中旬,福州当地盛传禁售电动车进入倒计时。  
  
2003年5月下旬,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初步“露口风”:福州已售的电动自行车将于6月获得合法身份,身份认定为非机动车,牌照有效期4年。  
  
2003年5月28日,福州市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2003年6月1日,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正式开始报牌。  
  
相关新闻  
  
四大原因解说福州禁售电动车  
  
5月30日上午,福州市政府、地税等部门联合举行新闻通气会,列举为何禁售电动自行车的四大原因:  
  
发展公交是趋势  
  
目前,福州市区道路路网结构不合理、密度明显不足,断头路、错位路、十字路口多,次干道和支路密度未达到国家标准。  
  
福州市区现有机动车达21万辆,且每月以1500至2000辆的速度增加,大部分的交通流集中在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八一七路、华林路等主干道,绝大多数次干道、支路通行能力低。主干道机、非混行,经常造成交通拥堵现象。  
  
解决该现状关键是:鼓励、倡导公共交通,限制其他个体交通工具(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  
  
交通安全难保证  
  
截至1999年底,福州市非机动车拥有量约120万辆,自行车拥有率约平均每千人拥有960辆左右,在国内城市中是比较高的。目前福州市道路基本上是机动车、自行车混行,没有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达40公里左右,是自行车的2—3倍,又低于机动车,在现有的交通现状下,容易发生事故,给行车秩序和安全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电池污染难防治  
  
现有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电池有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两种,废旧电池在回收和处置方面都存在问题,回收难,处置上也仅是对电池内的金属进行冶炼提取有用的物质,处置不当会产生严重的二次污染。  
  
国内城市有先例  
  
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是这几年全国许多城市交通难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未作明确规定,各地结合实际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大致有三种方法:一是绝对禁止,坚决禁止上牌上路;二是完全放开,即准许上牌上路;三是限制型,即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但对已有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牌证,期满后不再核发并禁止上路,如北京。  
  
[摘自:东南早报 赖劲松 康云]  
  
   
榕城电动自行车商欲转战闽南市场
   
  
(2003-06-03 12:55:55)
   
[$nbsp][$nbsp] 电动自行车在福州禁售,榕城的车商们今后将作何打算?积压下来的电动车又作何处理呢?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早就知道福州车市迟早要面对这么一天,所以自己的下一步“退路”早在政府还没发布“禁售令”之前就想好了,那就是转战泉厦漳。
  
  
  大部分车行已停售
  
  昨日是福州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禁售令”后的第二天,早报记者再次前往福州市五一广场的电动自行车一条街进行现场采访。
  
  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电动自行车一条街时,发现往日那种熙熙攘攘的喧哗场面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关下店门的空店面和偶尔经过的路人。
  
  为何昨日还依旧火爆的车市,今天却完全变了样?是车商们自觉遵守政府的“禁售令”而关门停业,还是有关执法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车商售车呢?在一家店门仍半开着,但店内已没有电动车的车行里,车商告诉记者,“禁售令”开始实施第一天时,自己车行里的生意依旧火爆,由于供货紧张,当天店里剩下的六七辆电动车都卖出去了。但今天早晨,打开店门想销售新调来的几辆电动车时,门口来了一大批工商执法人员。他们进行简单的劝说后欲扣车。无奈之下,只得将门口的电动车自行搬离。
  
  据了解,由于当天工商执法人员“动了真格”,对于电动车仍放在车行门口销售或放于店内但店门仍开着的,一律予以暂扣。于是到上午9点半左右,电动自行车一条街上的车商们纷纷开始关门停业。
  
  一些车商转入“地下”经营
  
  尽管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在电动自行车一条街上仍有一些人在进行电动车的购销。昨日上午,记者亲眼见到有人分别以2800元和3300元的价钱,在一家车行对面的树阴下买了两辆电动自行车。
  
  售车人向购车人提供发票时,记者凑上前去看到,这是两张先前已开具好的售车税务发票,日期分别是“5月29日”、“5月31日”。售车人对购车人说:“这是车行老板6月1日前根据仓库存货而开具的发票,绝对可以作为报牌的依据。”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问对方是否还有电动车卖时,得到了对方肯定的回答。
  
  部分车商欲开辟闽南市场
  
  电动自行车在福州禁售,榕城的车商们今后将作何打算?积压下来的电动车又作何处理呢?某品牌电动车福州总代理负责人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早就知道福州车市迟早要面对这么一天,所以自己的下一步“退路”早在政府还没发布“禁售令”之前就想好了,那就是转战闽南市场,到泉州、厦门、漳州一带去重新开辟电动车的销售市常
  
  据介绍,目前除福州实施“禁售令”外,省内的其他城市还没有开始禁售,而且从正常情况分析,估计在短期内也不会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禁售的做法。
  
  另一位电动车商则表示,前一段时间他曾到闽南一带做了市场调查,发现那里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不错,所以特别看好闽南市场,准备将店迁到泉州和厦门。
  
  还有一些车商干脆表示,前段时间为了应急,店里卖的不少电动车是从闽南一带紧急调运过来的,现在福州禁售了,将原货返销闽南的同时,也打算顺便在那里摸索着开个电动车店。   (点点    辑)
作者: 上帝    时间: 2003-6-4 11:49
标题: 无稽之谈
目前日本松下、三菱、雅马哈、本田、德国奔驰、德国大众致力于电动车的规模化生产,中国企业也发展的如火如茶。
但北京2002/8/1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在中国电动车行业掀起轩然大波。
在2003年5月28日,福州市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居然和北京的的通告如出一辙,
是效仿?泉州居然也喊停!
在福建,电动车将转入地下,还是乖乖的收兵回家呢?
   
  
这里需要驳回福州市政府关于禁售有三大原因:
   
1.驳回安全危险论(危言耸听)——设计上有缺陷你把数据拿出来,不要随便信口开河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达40公里,先请有关部门告诉我是哪家公司生产的,
我公司是中国自行车标委会的成员,我们可以用行业的标准来约束他的生产,
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取消他的生产许可证,
电动车的标准速度为20Km,一辆自行车给小伙子骑也可以大大超过20Km,
如遇到下坡,即使不是小伙子骑,普通自行车在重力的牵引下,
速度也可以轻松超过20km,现在,自行车变电动车了,辅助动力可以帮助体弱多病的人群,
让这些人感受一下20Km的速度,政府部门不高兴了?
按国家的标准管制,刹车和自行车的干态制动距离小于4米,湿态制动距离小于15米,
制动距离是相同的为什么说电动车不安全呢?以上可以说明,电动车产品在使用上和设计上是安全可靠的。
是否可以告诉我电动车的设计哪里有安全的问题?我们在下次电动车标准化会议的时候我提出,也为了其它省份人民的安全。
   
2.驳回道路压力和公共系统论
说到路面的问题,什么压力大,什么超负荷,是现在出现了,还是电动车引起的呢?
买电动车的用户基本都是自行车的用户转变过来的,参与非交通的人数是基本不变的,
   
电动车的尺寸和自行车尺寸一样,通行的占用路面的面积没有增加,
而电动车的平均速度比自行车快,这样改善了非机动车道的通行率,
   
这难道不是更好吗?
   
你说你发展公共交通,我就想到最近的SARS,会不会有点可观了?
看你的数据目前福州市区机动车已达21万辆,且每月以1500至2000辆的速度增加,
哇你怎么不控制一下呢?污染很严重的,你考虑过环保吗?你能保证SARS不会在公共系统中传染吗?
   
  
3.驳回电池污染论
   
国内在2000年,99%使用一种称“阀闭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污染!我来告诉你怎么处理
一节12v/12AH的电动车专用电池,工厂回收的价格是6.8元每节,一组为20.4元,用户在感到电池不行以后就会到专卖店或服务中心1:1
   
地更换新电池,专卖店会要求用户必须留下旧电池,因为他们可以将旧电池退回电池厂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
   
去年的电动车南京的展会上出现了电池加油站,到时候电池还会有人丢吗?你都不鼓励,他们这么给你作电池加油站呢?
   
大家都关心电动车的电池的事情,那我想请问汽车的蓄电池污染问题政府解决了吗?你又怎么处理的呢?
   
为什么大家对新的事物接受能力这样差呢?
国家鼓励内需,电动车代替自行车可以带来1000亿的GDP,
电动车这样的市场政府就这样放弃?
   
电动车在福建存在多年,一会说上牌,一会说封杀,你们摇摆不定,为了人民,应该好好学习“三个代表”
   
1.先进的生产力
电动车,新兴的产业,是交通工具(EV)的前级产品,是电力交通工具发展的主流,电动汽车不就在不断发展吗?随着石油的短缺和价格
   
的上涨,人类依赖石油的日子将得到改善,三峡工程的蓄水不就表示电力行业的腾飞吗?
   
2.先进的文化
   
说大些,2008的北京奥运,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大家是作公交还是骑自行车方便还是换不电动车方便呢?我看自行车骑到了,人也快虚
   
脱了吧。奥运会正可以很好的说明了北京发展绿色奥运,环保的先进思想。
   
3.群众的利益
现在的公共系统还不完善,车慢,老堵车,还小偷作怪,大家忍忍过几年就好了
可我不喜欢,我买汽车,这不就更加剧了交通的拥挤吗?
发展电动的绿色环保产业,不就可以解决了吗?
  
god
2003.6.4
作者: 曼竹鱼    时间: 2003-6-4 23:31
标题: 回复: 福州:禁售电动车
我觉得你的口气,很适合做当辩论手,几乎句句都是“你怎么怎么样……,你咋地,咋地……”,而且很喜欢上纲上线,连“三个代表“都搬出来,哈哈!厉害,真不愧是上帝!佩服!
  
很谢谢你这么快就做了回复!感动!真的!如果向阳坊的粽子在端午节后还有卖的话,我想请你尝尝,或者就请你吃那个我帖图上去的熊猫、KITTY猫日本料理。:)
  
好了,回归正题。我的关注点是,按我提供的最后一条新闻来看,福州的电动车经销商会不会在近期将销售市场转移到厦门?这一情况将对厦门原有的电动车市场格局带来哪些影响?涌入的品牌多了,价格会不会下调?那厦门市民对电动车的需求量会不会更大?
  
目前厦门的电动车市场有多大?是已经饱和,还是还有发展潜力?厦门市民对电动车是怎么看的?有关部门,如车管所又是如何看待电动车的存在的?据我所知,电动车现在在厦门不能上牌,也就是说,电动车在厦门是“非法身份”。(像小灵通在现在也是没经过信息产业部的完全认可,但是它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如果福州电动车经销商进入厦门,有关部门会不会采取什么措施,是默认允许存在,还是像福州那样禁售?对了,厦门的电动车市场相比起福州如何,是小,还是大?我前段时间到厦门的自行车一条街注意到一个现象:不少电动车生产厂家是来自浙江、江苏,这些省份的销量很大吗?
  
最后,厦门目前的电动车经销商主要是哪几家?你能帮我找到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先这么些吧。期待你的回复。
作者: 上帝    时间: 2003-6-12 20:31
标题: 回复: 福州:禁售电动车
厦门车管所是明确电动车的观点的,禁止上路,这个好像晚报有报道过
  
中国我估计80%的自行车产品来自江、浙一带,
他们已经形成了很好的产业链了
作者: 会笑的冰    时间: 2003-6-15 00:03
标题: 回复: 福州:禁售电动车
别说电动车了,不是有些地方都不让有摩托车了??
上面是想发展民族汽车产业什么的。有这么多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那小轿车往那放??没见现在自行车道就剩下窄窄的一条、有的还和人行道在一起。说什么环保、健康的?!自行车就最好!还可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也不是我没钱,就见不的人家有车。基础设施没有跟上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上帝    时间: 2003-6-16 18:02
标题: 回复: 回复: 福州:禁售电动车
会笑的冰 wrote:
别说电动车了,不是有些地方都不让有摩托车了??
上面是想发展民族汽车产业什么的。有这么多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那小轿车往那放??没见现在自行车道就剩下窄窄的一条、有的还和人行道在一起。说什么环保、健康的?!自行车就最好!还可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也不是我没钱,就见不的人家有车。基础设施没有跟上还有什么好说的。

您先看看我写的东东,在说话,
  
我的那篇论文已经说明了这些问题了
作者: 啤酒兑水    时间: 2003-9-6 13:49
标题: 回复: 福州:禁售电动车
厦门开始抬头了,
电动车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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