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来生,我们继续做爱(转)
作者: 心碎未央嗨,诸位,大家好,好久不见啊。问我在忙些什么?忙着闭门思过呗。什么,你又问我犯了什么过错?哈哈,其实,没什么,很庸俗的一个思想状态,我在反思我的爱情。未央的爱情,与众不同的爱情!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很少写有关情爱的东西。因为我知道自己是没有资格谈爱情的。在大学的时候,有个女生喜欢我,全班的人都知道,惟独我不知道。我还骑着自行车载着她,让她抓着我的衣服,别人遇到了,我还很主动的打招呼。后来,别人告诉我这内幕,我还很气愤,说,这样的玩笑,是开不得的。
所以,我是个木头,槐树疙瘩,硬,麻木不仁。很多人都说,呵呵,你是天下第一无情调之人。我不以为然,哂之。我心想,在下玩心甚大,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岂能无情调?
后来才知道,情调和武艺无关。
我来自中国的一个发达城市——上海,用一个朋友的话来讲,那是一个中西合壁的艳丽及小资气息浓郁的海派文化城市。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应该是个懂得时尚懂得新潮的人吧。其实不然。在时尚方面,我的确是一个扶不起的刘阿斗。没什么发展前途,所有认识我的女孩子都说我是一个不懂得穿衣打扮的男人。所以自然也就吸引不起异性的眼光和兴趣。
我觉得这不是我的错,我老妈的时尚观念直接影响了对我的时尚状况。在上大学之前,我的衣服都是她买的。后来上了大学,她依旧斗志昂扬的给我买衣服。她买的衣服洋溢着无产阶级的朴素的审美观,一律是笨大厚重型的。每次我收到后试穿一次,就立即弃之如敝履了。当然我不敢彻底的丢弃那些衣服。我把它们藏在皮箱的最底层。每当我放假回家,我都会再把它们拿出来穿上,以表示我对这些衣服的热爱。
为了使自己再免受这种虚伪的煎熬,我打算重新塑造我妈的审美观。于是,在一次回国的时候,我给她买了一套国外很流行的一种老太太喜欢穿的花衬衫,以及一小罐面部用品。回国后的若干天,我惊诧的发现,那件衣服居然穿在我表姐身上了。并且在某一天清晨,我妈找到我,她吞吞吐吐的说:“你买的那瓶雪花膏估计有质量问题,我洗了脸一抹,怎么满脸泡沫呢?”
我几乎当场昏厥。当然,这事情的确怪我,我没有告诉她那是一瓶洗面奶,而她也不认识上面的外文。
其实在某一段时间,我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时尚意念。在国内读书的一个夏季,我突然心血来潮,习惯于穿一件T恤衫,外面再罩一件短袖的格子衬衫,而且还散落着扣子。我感觉自己象葵花一样灿烂,每次回家,妈妈都会来批判我。
“你看看你的样子啊!大热的天,你怎么穿两件衣服呢?”她说。
“我冷啊。”我心不在焉的回答。
“既然冷,怎么还敞着怀呢?为什么不把扣子扣起来呢?”她说。
“因为,我又热了。”我同样漫不经心的回答。
后来,我飞快的不再如此装束了。这并不是因为我妈的责难起了作用。主要原因是,有一天我失望的发现,几乎在一夜之间,我们那个城市的民工们都这样的打扮自己了。
现在,我不得不承认,时尚的确不适合于我,它充其量仅仅证明了我在青春期也有过几次不可理喻的骚动而已。我不熟悉什么名牌,在休闲时刻,我顶多就是穿穿牛仔裤,而且我还只是一味的认准了LEE以及蓝威龙的牌子。某一天我终于换了一条“苹果”,我感觉自己浑身都不对劲。当然有时候我也想入非非,我曾经买过一条“李维斯”的牛仔裤,然后飞快的把它穿烂了,当我认为自己已经爱上了它并打算再买一条的时候,那个专卖店突然倒闭了。
这又说明了一个问题,时尚只适合心思精巧的人,以及想象力丰富的人。记得一个女性网友曾经在一篇文章里如此的描写道:“路过利星,说话间把一付Fion的眼镜架在鼻梁上,白晰的脸,蓬松顺畅的头发,过于紧身的绿色衬衫,麻质的折皱长巾,黑色的小喇叭细灯芯绒裤子,我看到远处大门的玻璃里,一个时尚得暧昧的漂亮女子,婷婷地向那个修长而优越的自己的影子走去,心里怅然若失……”我感觉她的文字里荡漾着小女人的优越感以及品味生活的非常小资的轻飘飘的情调,不是我辈可以模仿的。没错,回顾我的时尚史,我只在考虑着最基本的穿衣服的冷暖问题,以及买一堆的牛仔裤装饰自己的下肢。和那些有时尚头脑的人比较起来,老实说,我真没出息。
所以,至今也没有一个女孩子对我一见倾心。不过我相信,如果我拎着一篮子鸡蛋站到菜市场上,一定会有一群可爱的大妈围上来热情的向我打听——鸡蛋多少钱一斤?
我经常向别人说,我是一个晚熟的人。人是难得平等的,比如说,除了晚熟,我的鼻子也经常堵塞,这样的后果就是我通常没有什么嗅觉;我的舌头由于吸烟饮酒过度,也丧失了一部分味觉。此外,某一天我发现自己的一只耳朵不太好,其实这是别人的发现,有人看见我侧着脸说话,以为我是斜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早已意识到自己的右耳朵如此脆弱了。然而,我还是经常让自己吃惊。某一天,我躺在床上悠闲的看书,突然翻身大叫,厨房的饭烧焦了!果然。而另一天,在卧室听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蓦然听见微弱的敲门声。我知道那一定有人光临了。我想说,上帝让我在关键时刻警惕万分。
所以——所以,我领会不到别人的爱,本质上不是因为我过于木头,而是因为这原本就不是爱,或者,不是我的爱。假如有爱,我就会以更好的方式来体验这种味道。再比如说,我的手就是我的鼻子,我的舌头,我的耳朵。我喜欢自己的手,它敏感异常。它可以轻松的体验到我爱的人的温度和心情,它甚至可以为我带来很多的幻想。我现在的女友,就是我最后遇到的人,当我们第一见面的时候,第一个让我感到窒息的动作就是在出租车上握了一下手。
再说返回来说情调。情调这东西,是属于幸运者的。我知道自己没有情调,却偏偏喜欢看别人谈恋爱。《泰坦尼克号》我就看了三遍,当然,最后一遍中途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刚好赶上高潮了,就迅速调整状态,匆忙的再激动一次。其余的两次,我都看得神情荡漾。
然而,作为一个无情调者,别人一说这个电影,我就装得很不屑:“那个片子?切~~幼稚得很啊。”
这说明,我不但没有情调,还很虚伪。
其实,我就是喜欢那个电影。不但喜欢,而且喜欢死了;不但喜欢电影,还很认同电影里的爱情观。这就是爱情啊--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一见钟情了,他们不需要彼此什么,只是喜欢,就是想在一起,至于理想、职业、背景,都不问,不考虑。船翻了,女主人公上了小船,然后再跑上去,就是因为她喜欢那个男孩子,虽然他们还很陌生。
我想,这才是最纯粹的爱情。我喜欢。所以,若干年以后,当那个老妇女把那钻石扔进海洋里的时候,我就想,这细节很感人。是的,爱就是这么一回事。爱是本能,而不是技能。爱可以莫名其妙的萌生,但是,绝对无法象食用菌一样被蓄意培养出来的。
刚看了一个朋友给另一个朋友的回帖,里面有些东西我很认同。他说,即使对方刚吃了大蒜,你也不介意和他接吻;即使他很深的伤害了你,你也能轻松的包容他;你经常想他,即使近在咫尺也是疯狂的想;你会偷偷看他;你饿着肚子,要把最后的食物给他吃;你看见他就很愉快,或许你们经常吵架,但是,你还是会愉快;你很喜欢他的身体,一看到他脱衣服你就想和他缠绵一会。你经常怕死,怕自己突然死了,或者他突然死了。这就是爱了。
有人说,爱情这东西的保鲜期只有2年。我一直想,可能新鲜与否和爱情的防腐性没有绝对的关系,我感觉,应该和冰箱质量有关系。假如有可能,我会把我的爱情扔在真空里,一万年不变。
行文至这里,我突然觉得,别人的爱情依旧是别人的,而自己还是要顽固的活着。虽然我不懂情调,虽然我不懂时尚,也不会花言巧语,并且偶尔虚伪,但我有一颗真诚的心。我不会胡乱向我爱的人承诺什么,在我眼里,承诺只可当成旧日照片,没事的时候翻出来感慨一番。假如把承诺当成信用卡,那就有些滑稽了。连信用卡都有被注销的可能。我只会在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里照顾好她每一天,让她开心,幸福,就足够了。不去管明天,谁都知道,明天太遥远。
对于我自己来讲,我知道我应该选择这样的人,当我疯癫的时候,这个人不会因为我的疯癫而恐惧;当我瘫痪的时候,这个人不会因为我的瘫痪而焦躁;当我丑陋的时候,这个人不会因为我的丑陋而感到耻辱;当我丧失记忆的时候,这个人可以替我回忆。在我生命最后的五分钟,这个人应该还在小心翼翼的用勺子喂食我,这个人还在轻轻的讲述一个古老的故事给我听。我想,即使我是昏厥的,即使我是疯癫的,即使我是瘫痪的,即使我是丑陋的,即使我是一个最无能的失忆者,我都会在生命最后一息清醒如初,我都会用尽全力捏一下我最想捏的部分,比如这个人的小肥腰,比如这个人的下巴,我会对她说——
你好,来生我们继续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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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故事还是转的?真实的故事我才看。`~
回复: 你好,来生,我们继续做爱(转)
转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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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腕 wrote:转的:(
怎么办?
太长了。。
那不看了。。
不喜欢看不真实的故事。``
回复: 回复: 回复: 你好,来生,我们继续做爱(转)
怕怕。。 wrote:诗腕 wrote:
转的:(
怎么办?
太长了。。
那不看了。。
不喜欢看不真实的故事。``
嘛是真实?你知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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